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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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

合同生效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

合同⽣效⽇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在我们的⽇常⽣活交往过程中,⼈与⼈之间常常要签订合同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当合同签订完毕,就不可避免的讨论到合同的⽣效⽇期和合同的有效期。

很多⼈认为这两者是相同的,但实际上却有着很⼤的差别。

下⾯就请看店铺⼩编为您带来的详细报道。

合同⽣效⽇期和合同有效期的区别合同有效期是指签订本合同⽂本的有效期限,因为合同虽然已签订,但合同⽣效会有条件。

合同⽣效期是当事⼈对合同的效⼒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时⽣效。

附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满时失效。

故若是⼀般合同则以双⽅签字作为合同成⽴并⽣效的时间。

合同⽣效期: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条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续影响合同⽣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续的当事⼈未履⾏义务的,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续的,适⽤前款规定。

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就是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它⼀般始于合同的⽣效之⽇,终于合同的终⽌之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时间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确定终⽌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单位与劳动者双⽅把完成某项⼯作任务作为劳动合同起始和终⽌的时间,该项⼯作任务开始时即为劳动合同履⾏的起始时间,该项⼯作任务完成时即为劳动合同履⾏的终⽌时间,这类劳动合同实质上也是⼀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另⼀种表现形式;合同法规定合同有效期:1、⾃成⽴时⽣效;如果双⽅没有约定⽣效的时间,⼀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起⽣效;当事⼈采⽤合同书形式订⽴合同的,⾃双⽅当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当事⼈采⽤信件、数据电⽂等形式订⽴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成⽴之⽇即为⽣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效时间,但对合同的⽣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效时间。

合同生效时间签订时间必须一致吗?合同生效时间另行规定可以吗?

合同生效时间签订时间必须一致吗?合同生效时间另行规定可以吗?

If you have made a choice and there is no turning back, then don't ask how long it will tak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合同生效时间签订时间必须一致吗?合同生效时间另行规定可以吗?导读: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先成立,而后生效。

成立需要合同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即可以,而生效则需要法律判断。

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在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中,合同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合同内容疏漏甚至合同缺失将会使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另一个方面讲,合同也是保障企业利益的最有效法律武器,关于合同生效的时间也有许多讨论,那么,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一致吗?合同生效时间另行规定可以吗?为您提供如下参考:一、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一致吗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先成立,而后生效。

成立需要合同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即可以,而生效则需要法律判断。

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劳动合同,由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往往劳动合同订立之时,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另外,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较为宽松些。

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有争议,可以补充协议,不能协商,按照合同其他条款及履行证据解释,或者诉讼解决。

二、什么是合同的生效时间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时就产生效力。

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也即是在一般情况下,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合同就产生法律效力。

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工作范文]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工作范文]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是篇一:国际贸易法试题库国际贸易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价生效的时间是(B )A、发价发出时B、发价到达被发价人时C、被发价人表示接受发价时D、合同成立时2、根据《海牙规则》、《华沙公约》和《国际货协》的规定,空运单、铁路运单与海运提单的不同是( C )A、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的凭证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B、海运提单是运输合同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C、海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而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是D、空运单以及铁路运单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任何作用3、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在卸货港无人提货或收货人迟延提货或拒绝提货的,船长可将货物卸在仓库或其他适当场所,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的承担者是(C)A、托运人B、承运人C、收货人D、购买人4、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的被允许的合理绕航发生的情况是(A )A、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B、企图一个著名的港口城市C、为了接受新海员实习D、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但收货人发出指示5、关于C组贸易术语,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A、在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转移B、CIF是在目的港船上交货C、CIP是在装运港船上货D、在CPT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目的港交付时转移6、根据《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各贸易术语中卖方义务最大的是哪项?(C )A、FASB、FOBC、DDP D DDU7、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被称为下列哪种提单?(C )A、已装船提单B、不清洁提单C、收货待运提单D、备运提单8、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下列哪个合同?( B )A、航次租船合同B、定期租船合同C、光船租赁合同D、班轮运输合同9、FOB合同的交货地点是(B )A、指定装运港卖方指定的船上B、指定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上C、指定装运港码头D、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方10、下列情形中不属于“软条款”信用证的是(D)A、载有暂不生效字样B、载有货物经开证人确认后再生效C、经通知才生效D、附生效日期的11、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

合同法案例—日照煎饼果子案

合同法案例—日照煎饼果子案

合同法案例——日照煎饼果子案日照煎饼果子案1.煎饼果子买卖合同的最初成立时间煎饼果子买卖合同属于普通合同不需要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需要签订确认书,普通合同在承诺生效的时候合同成立,所以煎饼果子买卖合同的最初成立时间是要约人说唱歌手对摊主说“老板,煎饼果子给我来一套”之后,属于对话的意思表示,传递不存在时间间隔,故了解时生效,表示受要约人同意了此要约的意思表示,此时合同成立。

(1)要约是说唱歌手说“吆喝,老板,煎饼果子给我来一套”(2)要约邀请是摊主吆喝“正宗的日照煎饼果子啊,来来”2.第一次合同变更协议是否成立?如果假设标准的煎饼果子只有鸡蛋,没有火腿肠,第一次合同变更是在摊主问“火腿肠要不要”,说唱歌手说“要”之后,表示合同已经发生了非实质性变更,即标的数量的增加。

由于摊主意思表示明确,说唱歌手同意并说“要”表示两人协商一致,即第一次合同变更协议成立。

3.“我说鸡蛋你说要”及后续对话的性质和效力①首先这句话及后续对话对摊主和说唱歌手而言性质不同。

对摊主而言是传达了进行第二次合同变更协议即在煎饼果子里增加鸡蛋数量的意思表示,但是对说唱歌手而言这只是以说唱的形式进行的娱乐性交流,不属于合同变更协议。

②这句话及后续对话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即任何一方未经过双方同意,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摊主以说唱的对接来确认增加的鸡蛋数量显然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因此原合同内容没有变更。

《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我说鸡蛋你说要”,既可以理解为歌手想要鸡蛋,也可以理解为只是说唱的常用词语“吆”,容易产生误解,因此,合同变更协议不成立。

③摊主有缔约过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摊主的故意行为导致合同没有最终成立,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双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摊主以说唱的形式诱导说唱歌手增加鸡蛋数量导致合同没有成立,是摊主的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国贸第8章——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国贸第8章——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2021/4/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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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受的撤回或修改
接受撤回的条件:见《公约》第22条。 接受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所以不存在撤销问题。 以行为表示接受时,不涉及接受的撤回问题。 采用传真、EDI、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发盘和接
受都不可能撤回。
2021/4/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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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合同成立的时间与 合同生效的要件
1、明确规定有效期
明确规定有效期并非构成发盘不可缺少的条件。
(1)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
规定最迟接受期限时,可同时限定以接受送达发盘人或 以发盘人所在地的时间为准。如:“发盘限6月15日复 到有效”或“发盘有效至我方时间星期五”。
投邮生效—信件投邮或电报交发,接受即告生效。(传 递延误或遗失的风险由发盘人承担)
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021/4/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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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要求不合理。
❖根据《公约》的规定:一项接受应具备的 条件之一是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
❖本案中,我方发盘中特定的受盘人是香港 某中间商A,其发出的接受通知才具有接受 的效力。12日我方收到美国B商人开来的信 用证可视作一项发盘,该发盘必须得到我方 地接受,合同才成立。在合同未成立的情况 下,B方就要求我方发货是不合理的。
2021/4/8
国际贸易实务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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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发盘生效时间的意义: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 示接受;关系到发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或修改其 内容。
(五)发盘的撤回与撤销
1、发盘的撤回(Withdrawal)(发盘未生效)
(1)英美法和大陆法对发盘撤回的不同意见 (2)《公约》的精神 (3)发盘撤回的适用场合:发盘的撤回一般只在使用信

合同生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一天吗

合同生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一天吗

合同⽣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天吗如果双⽅当事⼈要订⽴合同的话,是需要平等协商的,如果双⽅当事⼈同意订⽴合同的话,是需要签字盖章的,这时候合同就会成⽴,符合法律要件的合同就会⽣效。

那么,合同⽣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天吗?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合同⽣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天吗1、合同签订⽇期和⽣效⽇期⼀般都是⼀个时间,就是双⽅签字、盖章之⽇⽣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致:合同签订⽇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效⽇期是双⽅规定的⼀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效。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致有些企业使⽤合同统⼀⽂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例如本是加⼯承揽合同,却使⽤购销合同⽂本,为合同以后的履⾏和适⽤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旦合同部分履⾏后发⽣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3、在合同中明确违约⾦和赔偿⾦计算⽅法《民法典》虽然规定⼀⽅违约,另⼀⽅可以向其追索违约⾦和赔偿⾦,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的数额,法院就会视为双⽅当时放弃违约⾦权利,⽽不予⽀持。

对赔偿⾦计算⽅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额。

4、确定管辖法院现在⼀些案件,经常在诉讼管辖耗费时间和精⼒。

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合同的双⽅当事⼈可以在书⾯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诉讼法中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般⽐较友好,⽐较容易达成⼀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以后为争管辖法院⽽⽃的你死我活了。

5、注意⽤词严谨三、合同⽣效时间1、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也就是说,合同的⽣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致的,合同成⽴就、产⽣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案例3: –A向B发盘,发盘中说“供应50台计算机、每台1500 美圆CIF香港订立合同后2个月内装船,以不可撤销L/ C付款、请复电”。B受到发盘后,立即复电:“我接受你 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但A未作任何答复。问 双方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4: – A在2月17日上午用航空信件形式邮出一份发盘给B。发 盘中规定B在2月25日前答复有效。但A又于2月17日 下午发出撤回发盘的通知(用电报)。该通知于2月18日 上午到达B;而2月25日B才收到那封发盘的航空信。由 于B考虑到该商品价格对其有利,所以立即做出接受,并用 电报发出接受通知。问:问合同能否成立?为什么?
– (二)口头形式 – (三)其他形式 – 对书面合同的名称,并无统一规定,其格式的繁简也不一
致。在我国对外贸易实践中,书面合同的形式包括合同 (Contract)、确认书(Confirmation)和协议书 (Agreement)等,其中以采用“合同”和“确认书”两 种形式的居多。从法律效力来看,这两种形式的书面合同 没有区别,所不同的只是格式和内容的繁简有所差异。合 同又可分为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和购买合同 (Purchase Contract)。前者是指卖方草拟提出的合同; 后者是指买方草拟提出的合同。确认书是合同的简化形式, 它又分为销售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和购买确认书 (Purchase Confirmation),前者是卖方出具的确认书;后 者是买方出具的确认书。 – 在我国对外贸易业务中,合同或确认书通常一式两份,由 双方合法代表分别签字后各执一份,作为合同订立的证据 和履行合同的依据。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 (二)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口头订立合同成立时间案例

口头订立合同成立时间案例

口头订立合同成立时间案例案例:阿强和阿珍的水果买卖。

阿强是个水果摊主,在菜市场摆了个水果摊。

阿珍呢,是个家庭主妇。

这天早上,阿珍在菜市场逛着,看到阿强的水果摊。

阿珍就问阿强:“强哥呀,你这苹果咋卖呀?”阿强回答说:“妹子,这苹果5块钱一斤呢。

”阿珍说:“哟,有点贵呢,便宜点呗,4块钱一斤行不?”阿强想了想,说:“行吧行吧,看你这么诚心。

你要多少斤呀?”阿珍说:“给我来5斤吧。

”阿强马上就开始称苹果。

就在阿强称苹果的时候,阿珍又说:“强哥,你可不能短斤缺两啊,我可经常在这菜市场逛的呢。

”阿强笑着说:“妹子,你放心,我这做生意讲的就是诚信。

”阿强称好苹果,递给阿珍说:“妹子,5斤苹果,一共20元。

”阿珍把钱递给阿强,拿着苹果就走了。

在这个案例里,当阿珍说“给我来5斤吧”,阿强表示接受并开始称苹果的时候,这个口头订立的苹果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虽然之后阿珍还叮嘱了阿强别短斤缺两,但这并不影响合同已经成立这个事实。

因为他们就苹果的价格、数量达成了一致,并且开始履行合同(阿强称苹果的行为就是在为履行合同做准备),这个时候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啦。

案例:老王和小李的房屋租赁。

老王有一套闲置的房子。

小李是个刚到这个城市工作的年轻人,正到处找房子租。

有一天,小李看到老王贴在小区公告栏的租房广告,就给老王打电话。

小李在电话里问:“王叔呀,您那房子怎么租的呀?”老王说:“一个月1500元,押一付三。

”小李说:“王叔,能不能便宜点呀?我刚工作,没多少钱呢。

1200元一个月行不?”老王说:“小伙子,这价格真不行,最低1300元了。

”小李想了想,说:“行吧王叔,那我租。

”老王说:“那行,你啥时候能搬进来呢?”小李说:“王叔,我这周末就能搬进来。

”老王说:“好嘞。

”在这个案例中,当小李在电话里说“行吧王叔,那我租”,老王也表示同意并且开始询问入住时间的时候,这个口头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因为他们就房屋的租金、小李要租这个房子的意向达成了一致,所以这个时候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啦。

关于买卖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买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买卖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因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法律关系是我国《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1. 买卖合同的定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 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1)主体合格: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不得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3)内容合法: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形式合法: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1)标的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具体的、明确的,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权利。

(2)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具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买受人:买受人应当具有支付价款的能力。

(4)价款:价款是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代价,应当明确约定。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买卖合同应当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赔偿损失的范围等。

4. 买卖合同的生效(1)一般情况下的生效: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自成立时生效。

(2)特殊情况下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5. 买卖合同的解除(1)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买卖合同解除。

(2)法定解除: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买卖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释〔2012〕8号【颁布时间】2012-5-10【失效时间】【法规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6月6日第02版【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法释〔2012〕8号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3-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合同生效的要件、书面合同的形式及其基本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案3-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合同生效的要件、书面合同的形式及其基本内容
(3)合同履行的依据。
(4)解决双方争议的重要依据。
二、书面合同的形式
在国际上,对书面合同的名称并无统一规定,其格式的繁简也不一致。繁式的称为正式的合同书(contract)、简式的称为确认书(confirmation)、此外还有协议书(agreement)、定单(order)和备忘录(memorandum)等形式。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书面合同主要采用前两种形式。
正式的合同书内容比较全面,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后的处理办法,一般都做详细的规定。大宗交易或成交金额较大的交易,多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具体包括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
确认书是合同的简化形式。它包括的条款比合同简单,一般只就主要的交易条件作出规定,对买卖双方的义务描述不是很详细。它适合于金额不大,批数较多的商品,或者已订有代理、包销等长期协议的交易。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教案
2018年/2019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第2学期
课程名称国际贸易实务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任课班级18国商3-1班、18国商3-2班
任课教师邓志新
教师所属院部管理学院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学科
国际贸易实务
课题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合同生效的要件、书面合同的形式及其基本内容
周次
时数
授课班级
教学目的及要求: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第四节书面合同的形式及其基本内容
一、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
根据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交易双方通过口头或来往函电磋商达成协议后,还必须签订一定格式的正式书面合同。它具有以下四方面的意义:

销售合同签订一般多久生效

销售合同签订一般多久生效

一、引言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买卖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签订销售合同是确保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那么,销售合同签订后多久生效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二、销售合同生效的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销售合同在签订后,原则上即刻生效。

但是,合同生效的具体时间可能因以下几种情况而有所不同:1. 合同中有明确的生效时间在合同中,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时间,则合同自该时间起生效。

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2.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生效时间,则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这种情况下,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

3. 合同需要经过批准、登记等程序有些销售合同在签订后,还需要经过批准、登记等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特殊情况下的合同生效时间1. 签订合同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在签订合同前,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如支付了定金、交付了样品等,则合同自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时生效。

2.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合同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四、总结销售合同签订后一般即刻生效,但具体生效时间可能因合同约定、批准、登记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生效时间,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同时,当事人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销售合同签订后多久生效,取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法律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交易磋商练习题

交易磋商练习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一、中英文互译1、offer:2、acceptance :3、withdrawal4、revocation:二、单项选择题1.英国某买主向我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来电“拟购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最快交货期”此来电属交易磋商的哪一环节。

()A.发盘 B.询盘 C.还盘 D.接受2.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A.接受生效的时间 B.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的时期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 D.发盘送达受盘人时3.对广大公众发出的商业广告是否构成发盘的问题,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其中大陆法规定()。

A.公众做出的商业广告,只要内容确定,在某些场合下可视为发盘B.凡向大众发出的商业广告,不得视为发盘C.商业广告不是发盘,但若在广告中注明“本广告构成发盘”则此类广告是发盘D.商业广告完全可视为一项发盘4.中国A公司于8月1日向英国B发盘供应山东花生,限5日复到有效。

3日A收到B的电报要求降价2%,A尚未答复,4日A又收到B的来电表示接受A8月1日的发盘,此时()。

A.必须按发盘条件与B成交B.如A欲与B按原价成交则可默认,若不愿意,可拒绝C.如A欲与B按原价成交,则可立即回电予以确认,若不愿意,可拒绝5.关于逾期接受,《公约》规定()。

A.逾期接受无效 B.逾期接受是一个新的发盘C.逾期接受完全有效 D.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看发盘人如何表态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签订的涉外经济合同,不能以下列()形式订立,否则无效。

A.口头形式 B.书面形式 C.以行为表示7.根据《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发盘表示接受,可以有几种方式,下列()不属此列。

A.通过口头向发盘人声明 B.通过书面向发盘人声明C.通过沉默或不行为表示接受 D.通过实际行动表示接受8.某项发盘于某月12日以电报形式送达受盘人。

但在此之前的11日,发盘人以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

A.发盘的撤回 B.发盘的修改 C.一项新发盘 D.发盘的撤销9.某发盘人在其订约建议中加有“仅供参考”字样,则这一订约建议为()。

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买卖合同是在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

所以大家遇到的也很多,同时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

那么买卖合同具体什么时候生效呢?有没有一个特定的时间呢?下面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的相关法律问题。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1、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3、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

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

但是,《合同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有效需具备以下条件:1、签订合同的主体适格(1)合同相对方是自然人的,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人,是法人的,特殊情况下具有相应的资质。

(2)受委托签订的需要合法有效的授权书2、合同内容合法(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国家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不存在欺诈、胁迫且损害国家利益。

(4)不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5)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实践中,当事人需要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是否涉及上述情形,还需审查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撤销无效的情形。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一)一般成立条件1、存在双方或多方合同当事人2、各方当事人必须向他方作出能使合同成立的意思表示3、数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形成合意(二)特殊成立条件实践性合同的成立除具备一般成立条件外还应实施实物的交付行为。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买卖合同什么时候生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由于买卖合同在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所以法律对于买卖合同的规定也是比较多的。

《合同法》自测练习题

《合同法》自测练习题

《合同法》自测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要约的信函,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

3月10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是()A 要约撤回B 要约撤销C 要约生效D 要约失效2、甲因购房向其友人乙借款数万元,双方就利息未有约定,则此合同性质应为()A 有偿合同B 实践合同C 诺成合同D 无名合同3、甲向乙发出一要约,并在要约中声明:“若在15日内未作表示,即视为承诺。

”15日过后,乙未作任何表示。

则下列命题中正确的是()A 乙未作表示应视为默示的承诺;B 15日期间经过,合同即告成立;C 乙的沉默不构成承诺,因为甲的单方约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4、张某欲购买李某的一辆旧汽车,但对该车的车况不放心。

于是二人在买卖该车的合同中约定,如果在该车能顺利通过下一年度年检,张某就购买该车。

该约定是()A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B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C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D 附解除期限的合同5、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五辆汽车的合同。

就在B公司将汽车交付A公司时,被工商部门查出该批汽车是走私物品而予以查封。

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汽车合同属于()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效力待定合同D 可撤销合同6、下列合同中,不适用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A 技术开发合同B 财产继承合同C 财产赠与合同D 融资租赁合同7、下列各项中,不一定能成为要约邀请的是()A 寄送的价目表B 招标公告C 招股说明书D 商业广告8、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一批原材料。

甲收取乙的货款后,将交货的义务转让给了丙。

该转让行为应()A 经乙方同意B 经丙方同意C 直接归为无效D 公告9、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0吨木材,货款为20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30万元。

甲因将木材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货。

车辆销售合同不写日期怎么办

车辆销售合同不写日期怎么办

一、车辆销售合同不写日期的法律效力车辆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所签订的协议,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素: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其中,日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以及解除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车辆销售合同中,如果未写明日期,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 合同成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

因此,如果合同双方已经签字或者盖章,但未注明日期,可以推定合同成立时间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

2. 合同生效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生效时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因此,如果合同双方未约定生效时间,可以推定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3. 履行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履行时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因此,如果合同双方未约定履行时间,可以推定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二、车辆销售合同不写日期的补救措施1. 补充协议: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合同成立、生效、履行等时间。

2. 申请仲裁或诉讼:如果合同双方就合同成立、生效、履行等时间存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判决。

3. 依据证据确定:如果合同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依据其他证据来确定合同成立、生效、履行等时间,如相关文件、证人证言等。

三、车辆销售合同不写日期的风险1. 争议风险:如果合同未写明日期,一旦发生争议,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不明确,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 违约风险:合同双方可能因为履行时间不明确而产生违约行为,从而承担违约责任。

3. 利益受损风险:如果合同未写明日期,可能导致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利益受损,如车辆交付、款项支付等。

第十三章-买卖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第十三章-买卖合同的订立PPT课件
10天”。根据《公约》规定,这个期限应从电报
交发时刻和信上载明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
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所载日期起算。
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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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的有效期(续)
❖ 采用电话、电传发盘时,则从发盘送达受盘
人时起算。如果由于时限的最后一天在发盘
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应顺延
至下一个营业日。
❖ (3)不明确规定有效期限,在合理时间内
买方询盘
❖ —例如:请报中国东北大豆FOB大连的最低
价。
❖ 卖方询盘
❖ —例如:可供9
3、询盘时应注意的问题
❖ 可以向一个或数个交易对象同时询盘。
❖ 询盘的内容可以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
量、包装、交货期以及索取样品、商品目录
等,而多数是询问价格,但询盘内容要简单
有效。
❖ 在实际业务中,为了防止发生争议,我方一
般明确规定有效期,并规定以某时间复到我
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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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盘的生效
❖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
定:“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 明确发盘生效时间的意义:
❖ ①关系到受盘人能否表示接受;
❖ ②关系到发盘人何时可以撤回发盘或修改其
在下列情况下失效:
—发盘被受盘人拒绝;
—受盘人作出还盘;
—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造成发盘失效;
—发盘被接受以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
死亡或法人破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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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盘时应注意的问题
❖ 要符合发盘的基本要求,主要交易条件完备,
内容清楚确切。
❖ 明确规定接受的有效期限,并明确以收到时

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

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

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商品所有权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价款的一种合同关系。

在买卖合同中,成立时间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成立时间的确认会影响到双方权益的保障以及纠纷的处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

什么是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在合同法中,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指,双方就商品的标的和交付、价款和支付等条款达成协议,商业意图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合同书或在其他书面形式下达成协议的时间点。

在买卖合同中,成立时间可以通过合同书的签署、电子合同的确认或书面协议达成为准。

一般,在合同中明确定义了成立时间,还需明确定义合同生效时间和履行时间等。

买卖合同成立时间的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对双方权益的保障有着不同的影响。

具体来说,它会对以下方面产生影响:1. 生效时间的确定买卖合同成立时间的确定可以推导出合同的生效时间。

在合同生效时间之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产生与实行。

如果出现任何违约和取消合同,它的决定将不受法律保护。

生效时间越短,阳光程度与法律保障度越高,消费者权益有利。

2. 合同的履行义务合同的签署和成立时间表明了合同应在何时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此期间之前,买方和卖方的付款方式、发货方式等细节需要协商明确。

理解合同的履行期限和义务对确保双方和谐合作至关重要。

3. 对合同变更的影响如果合同成立时间早于交付日期,卖家有义务确保在指定交付日期前准时送达商品。

如果合同变更时间早于成立时间,合同无法发生变化并在法律框架之外。

因此,成立时间的确定对任何可能的合同变更都至关重要。

合同成立的证明为了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合同双方需要遵循文件保存条例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经常使用的方法:1. 签署合同签署合同是证明买卖合同成立时间的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

在纸质合同中,双方必须在合同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在电子合同中,双方必须通过电子签名或办理备案来确认其身份,创造阶段性时间戳。

2. 邮件通知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通知,则可以通过该电子邮件证明合同成立的时间。

口头订立合同成立时间案例

口头订立合同成立时间案例

口头订立合同成立时间案例案例一:菜市场的买卖。

话说老张去菜市场买菜。

他走到一个菜摊前,看到新鲜的大白菜,就对摊主李大妈说:“大妈,你这白菜看着真不错,多少钱一斤啊?”李大妈回答:“一块五一斤。

”老张说:“行,给我来三斤。

”李大妈麻溜地称好白菜,递给老张,说:“一共四块五。

”老张把钱给了李大妈。

在这个过程中呢,当老张说“行,给我来三斤”,李大妈也接受了这个交易(表现为称菜递菜),这时候口头订立的买菜合同就成立了。

这个时间就是老张表达购买意愿并且李大妈开始按照这个意愿行动的时候。

案例二:打零工的约定。

小张想找个兼职,在小区门口看到一个贴的小广告,说是帮忙打扫小区卫生,一天一百块。

小张就按照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

对方是小区物业的王经理。

小张说:“王经理啊,我看到你们招打扫卫生的兼职,我想干呢。

”王经理说:“行啊,你明天早上八点来小区物业办公室领工具就开始干吧。

”小张说:“好嘞。

”这里啊,当小张表示想干这个兼职,王经理说让他明天来领工具开始干,双方达成一致的时候,这个口头订立的雇佣合同就成立了。

也就是在这个电话里双方都明确了彼此的意思表示,那这个时候合同就成立啦,时间就是他们在电话里完成这个对话的时候。

案例三:拼车的故事。

小明早上起晚了,着急去上班。

在路边看到一辆顺路的车,司机是老赵。

小明就跑过去问:“师傅,你能带我一程不?我去XX大厦,我给你十块钱。

”老赵说:“行吧,上车。

”小明上车之后,老赵就朝着XX大厦开去。

在这个情况里,当小明提出搭车并且给车费的请求,老赵说行并且让小明上车,这就表明双方达成了一致。

这个时候呢,他们口头订立的拼车服务合同就成立了,成立时间就是老赵同意小明搭车并且小明上车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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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缔约过失责任一、单选1.甲乙两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

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a.自甲乙两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b.自甲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c.自甲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d.自乙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2.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

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

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3.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在a地签字盖章后邮寄给b地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合同中签字盖章,同时c地的丙公司为该合同提供保证,d地的丁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a.a地 b.b地c.c地 d.d地 4.南京a公司与北京b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2006年1月1日在上海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a公司当日签字盖章后交b公司,2006年1月5日,a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b公司已经接受,b公司在1月10日将该合同带回到北京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a.自a公司与b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自a公司在上海签字盖章时成立c.自b公司在北京签字盖章时成立d.2006年1月5日,a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时成立5.a公司应b公司之约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格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签订合同。

对a公司赴京发生的差旅费应由()。

a.b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a公司自行承担6. 2007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

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

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2007年试题) a.2007年4月30日 b.2007年5月3日 c.2007年5月8日 d.2007时间是()。

年5月9日7. 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

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

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

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8.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a.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b.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d.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有特别约定的,其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9.甲、乙两公司拟签订a商品的购销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甲公司故意隐瞒了提供的a商品是赝品的关键事实,后经乙公司调查发现,给乙公司造成损失6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根据合同法规定()。

a.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c.乙公司自行承担损失d.甲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二、多选1.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属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的有()。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c.故意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虚假信息d.通过订立合同不正当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2.下列关于合同成立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b、承诺人收到要约时合同成立c、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d、采用合同书形式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成立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 a、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b、法律、行政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c、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d、承诺合同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18日发出承诺信函,由于意外原因,该信函5月21日到达甲。

5.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c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的。

d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终止谈判的行为。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实施的下列行为,属于缔约过失的有()。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b.明知对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与其进行合同磋商c.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d.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虚假信息三、判断1.甲知道乙准备将自己经营的餐馆转让给丙,甲并不想购买该餐馆,但为了阻止乙将餐馆卖给竞争对手丙,却假意出高价与乙进行了长时间的谈判。

当丙买了另一家餐馆后,甲中断了与乙的谈判。

如果乙因此受到损失,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甲乙想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07年6月15日在北京饭店在合同书上签字的时候合同成立,但是甲由于想腾出自己的仓库,在2007年6月1日把货物运至乙处,乙收下了货物,此时由于还没有到2007年6月15日,所以合同没有成立。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篇二: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一、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1、买卖合同的特征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3、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5、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二、买卖合同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管辖地、买卖合同管辖权1、买卖合同(即)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的争议3、口头约定买卖合同管辖问题认定初探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5、本案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权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 座14层篇三:2011年电大法学本科国际贸易法平时作业(三)国际贸易法平时作业(三)一、名词解释:(每个5分,共20分)1 、国际贸易法: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交易关系及附属于这种交易关系的其他关系,即国际商品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与结算、调解与仲裁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国际贸易术语:是在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的,表明在不同的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划分的以英文缩写表示的专门用语。

3 、发价的撤回:是发价人在其发价已经到达收发价人之后,即在其发价已经生效之后,将该项发价取消,从而使发价的效力归于消灭。

4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二、单项选择题(每个4分,共24分)1、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第一组术语中仅有的一种术语是(c ): a.axw b、fob c、exw d、ddp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标准是(c):a、合同当事人的国籍b、合同当事人的居住地c、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d、与合同的密切联系地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为(c):a.要约为承诺人承诺时 b、要约发出时c.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d、要约到达承诺人时4、甲公司向社会散发商品目录,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甲公司的行为应视为(c):a、要约b、承诺c、要约邀请d、不可撤销的要约5、承诺的有效撤回期间是(c ):a.承诺作出前b、承诺发出前c、承诺发出后至承诺送达要约人之时d、承诺发出后任何时间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违约的归责原则是(c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c.结果责任原则三、简答题:(每个12分,共36分)1、简述 fob 术语关于买卖双方风险及义务的规定答:“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

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卖方。

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其他责任、费用也都由买方负担,包括获取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以及办理货物入境的手续和费用。

在fob 条件下,卖方要负担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

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他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

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给予协助以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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