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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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绩效考核
篇一:电视台考核细则
电视台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办公室:
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完成台内收发、报帐、考勤,局(上级部门)与台之间的上传下达等日常综合性工作。
考核细则:
1、必须及时、准确、认真地完成局(上级部门)与台之间的上传下达和台内收发工作,若因工作延迟或失误影响台内正常工作的,每次扣除责任人2分;
2、必须及时完成台内办公物品的采买和财务报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若因工作延迟或失误影响台内正常工作的,每次扣除责任人2分;
3、考勤工作中,若发生代替他人签到或隐瞒他人迟到、早退现象的,每次分别扣除责任人及当事人5分,三次以上扣除责任人当月全部考勤分20分。若经查因部门负责人不如实报告造成责任人失误的,除处罚责任人与当事人外,每次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
()二、新闻部:
部门工作职责:
1、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电视新闻的策划、采访与报道。
2、必须按质按量完成每日新闻的采、编、播工作。
3、必须完成全年市台上稿300条以上。
4、必须完成全年省台上稿120条以上。
以上任何一条未能完成,部门负责人均不得参加当年局台综合先进的评选。
考核细则:
1、《aa新闻》每期确保4条以上画面新闻,每少1条扣除部门负责人2分;同时确保每期节目片长在8分钟以上,少于7分钟,扣除部门负责人、编辑各2分。
2、编辑和制作、播音人员必须按时完成每日《aa新闻》的编排和制作,无特殊原因(主要指市委、市政府临时交派任务)未完成的,迟播(30分钟之内,超过30分钟定为漏播)一期,扣除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5分;发生错播或画面重大失误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各10分,当月同一责任人出现错播或画面重大失误2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同一责任人出现错播或画面重大失误5次以上,作待岗学习处理(待岗学习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待岗后工作由局台重新安排);无特殊原因(主要指市委、市政府临时交派任务)发生《aa新闻》停播、漏播1次,扣除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当班台领导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上报局党组研究处理。
3、外出采访记者要及时认真做好采访、写稿工作。记者每人每月达标基数14条,未完成者,当月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为0。完成本台任务30分,稿件及画面质量设有a、B、c、d片四个等级共9档。其中
d片为零分;c片分为0.5分、1分、1.5分、共四档,B片分为2.5分、3分两档;a片3.5分、5分共两档。稿件及画面质量评分由值班编辑(新闻部负责人),总编或监制现场作出评定。未完成按分值扣除,超额按超出分奖励。
4、上级电视台上稿任务实行总量年终结算,当月量化考核。每月任务完成直接考核部门负责人,以每月其他县(区)上稿最高数为参照标准,超1条奖负责人5分,少1条扣5分。
5、省广播电台上稿任务按月结算,直接考核文字编辑。市广播电台每月确保完成上稿任务10条,超1条奖0.5分,少1条扣0.5分;省广播电台每月确保完成上稿任务4条,超1条奖2分,少1条扣1分。
6、省电视台上稿任务以新闻部外宣组为主,外宣组不参加本台新闻节目的量化考核,但稿件必须供本台使用。外宣组每月必须完成省电视台上稿任务3条以上,市电视台上稿任务5条以上。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外宣组在省卫视联播用稿可获加分:头条每条加30分,合作综合头条每条加15分;提要每条加20分,合作综合提要每条加10分;单条(除头条和提要外)每条加8分;综合稿每条加4分;简讯每条加4分。未完成任务数,省电视台少1条扣10分,市电视台少1条扣2分。
7、其他记者完成省电视台上稿任务,每条加5分。
8、记者、编辑、制作、播音人员创作新闻稿件获得上级新闻奖或播音主持奖,可获加分:市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20分;省三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30分,一等奖加50分。
9、新闻制作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实行主、副班轮岗。
三、专题部:
部门工作职责:
1、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电视专题类节目的宣传策划、采访和编辑制作工作。
2、必须按照播出要求完成多档栏目的采编制作。
3、必须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在栏目包装、节目内容、后期制作等方面创新提高,打造本台精品栏目。
4、必须按照全台统一安排,在全市重大活动、重大新闻事件期间,配合新闻部做好中心宣传工作。
考核细则:
1、专题部主任负责制,所有开办的专栏节目要保证正常播出,每少播一期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扣除制片人10分,同时根据责任原因,扣除责任人10分。
2、专栏制片人负责栏目的策划、采访、稿件编辑、播出单填写等工作,在节目制作好后,需经主任和监制审片后方可填写播出单播出。未按照要求填写播出单的,1次扣除制片人5分。
3、栏目注重打造精品,采取不定期播出或集中播出的方式,确保每年完成4期以上;同时积极参加上级台优质节目评选,确保有1篇以上作品获得市二等奖以上奖励,若未按照要求完成,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
4、认真做好局台领导临时交办的专题节目任务。若未按照要求完成
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至20分。
5、专题部不设任务超产奖,部门制作经费参照07年台定创收提成标准执行,作品获奖加分参照新闻部标准执行。
四、编播部:
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本台新闻、专题、广告、文艺等各类节目的编排和播出工作。
2、负责做好本台文艺片节目的采买、审片和硬盘采集工作。
3、负责做好本台各类节目播出时的信号输出监控,做好采集工作室、本台节目播出机房的安全播出工作。
考评细则:
1、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好每日本台各类节目上传的协调、督促工作,认真填写节目播出清单,报经当班台领导签审。若未经台领导签审安排播出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2分;若非其它部门因素造成节目播出失误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扣除责任人10分。
2、采集工作室人员负责本台每日文艺片及局台交办公益片的采集、审片工作,若因采集、审片工作失误造成播出错误的,1次扣除责任人10分。
3、本台节目播出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每日本台所有节目的播出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每日节目播出清单编排播出,若因编排错误造成节目播出失误的,1次扣除责任人5分。若因脱岗造成节目播出失误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5分,扣除责任人20分,同一责任人发生同类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