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财务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财务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会计电算化的基础工作,根据《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财务部。
第二章机房设备管理第三条机房工作人及微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基本操作规程,计算机软件操作规程和计算机硬件操作规程。
第四条不准将易燃、易爆及强磁场物体带入机房。
第五条机房内不准抽烟、吃饭、存放食品及会客。
第六条非机房管理人员不准推动机房物体,不准拿走机房设备、工具等。
第七条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将机房设备、软件借出、复制,外人不准上机操作,不准随意运行外来软件、插入外来磁盘。
第八条严禁边操作微机边抽烟。
第九条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第三章资料安全保密第十条根据软件的功能及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
第十一条严格保密制度,不准随意向外来人员提供财务资料。
第十二条每日下班前将机内资料备份,备份盘交档案人员保管。
第十三条数据恢复指定由系统人员负责,其它操作人员一律不准进行会计资料的恢复工作。
资料恢复前应先报电算主管,说明原因,做好记录。
任何资料的备份与恢复操作必须谨慎,防止误操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未经电算管理员批准,不得上机操作,更不能进入财务软件操作或拷贝机内资料,更不能采用其它软件进入财务数据库操作。
第十五条每月由各帐户主管人员将帐页打印出来,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年末将所有帐户连续编号打印出来,装订成册签章后交电算管理员签章,移交档案员保管。
第十七条各种会计帐薄按月打印、装订、审核,年末合订,会计主管签章后移交档案人员保管。
第十八条每日下班前打印当天的日记帐,由出纳人员与库存现金和开出的票据核对。
第十九条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财务软件和数据库系统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潜在故障。
第四章会计软件修改第二十条本单位使用的财务软件是经过财政部评审的浪潮通用财务软件。
第二十一条财务软件的使用和更换必须由财务部领导批准。
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及原则
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及原则一、引言会计电算化系统是企业进行会计信息处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及原则。
二、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合理的操作流程、完善的审计机制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系统内部的数据录入、处理和输出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验证,减少了人为的错误和欺诈行为,提高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2. 提高财务信息的及时性会计电算化系统可以实时处理企业的财务信息,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制度可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避免信息滞后或延误,方便企业管理层进行决策和监控。
3. 提升财务处理效率会计电算化系统可以自动化地完成大量的财务处理工作,包括日常的记账、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
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和重复劳动,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成本。
4. 防范各类风险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包括数据丢失、信息泄露、欺诈行为等。
通过权限设置、审计轨迹记录、备份和灾备措施等,可以保护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原则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应规范企业的业务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资金进出、财务处理、报表编制等环节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审计机制的完善性原则会计电算化系统应设立完善的审计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内部审计可以通过数据抽样、数据比对、异常检测等方式,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数据的准确性;外部审计可以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对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与审计,确保系统运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财务制度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通辉公司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保证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及其他与会计电算化相关的资料;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第三条设置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岗位,负责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员不得担任会计电算化工作。
第四条会计电算化档案要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存储会计资料的磁带、软盘或光盘等要进行编号记,清楚地标注备份数据所属期间、备份日期、次数及备份人姓名等。
第六条采用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第七条记帐凭证、上机日志、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帐簿)、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及不定期会计报表、附表)要定期打印,其中,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每日打印。
全部打印输出的各种会计资料必须按规定整理保存。
第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与手工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致。
第九条会计电算化档案一般不得外借。
因恢复历史数据借用时,要经过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办理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
在恢复历史数据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内容进行非法删除和修改,归还时还应认真检查病毒,防止病毒感染。
第十条因工作岗位调整而更换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员时,要办理移交手续,编制会计电算化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档案名称、编号、数量、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第十一条移交会计电算化档案要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监交,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实现会计电算化管理所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
该制度主要涉及到会计数据采集和处理的规范、流程以及相关的技术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电子化技术手段改进和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使会计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和可控。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采集规范:明确会计数据的采集方式、要求和频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数据处理规范:规定会计数据的处理流程和方法,包括记账、核算、报表编制等过程,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 数据存储和备份规范: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存储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遭到破坏。
4. 技术设备和软件要求:包括会计电算化的硬件设备要求、软件平台选择和使用要求等。
5. 人员培训和管理规定:确保会计电算化人员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他们正确使用相关技术和软件,并加强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
6. 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内部控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操作的合规性。
7. 监督和审计规定:建立定期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审计机制,对系统的运行情况和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总的来说,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性的制度体系,通过规定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备份的规范,以及技术设备和软件要求,人员培训和管理规定,内部控制和监督审计规定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有效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安全保密,防止丢失;(三)及时归档,便于查阅;(四)定期检查,确保质量。
第二章档案范围第四条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等;(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三)会计报表: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四)会计软件及相关资料:包括会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程序和其他会计资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三章归档与保管第五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财务部门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进行审核、整理,确保其完整、准确;(二)将审核后的资料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编号;(三)将装订后的档案及时归档,并填写《会计电算化档案归档登记簿》。
第六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会计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并采取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等措施;(二)重要会计档案应进行备份,并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三)定期检查会计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查阅与利用第七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办理查阅手续,填写《会计电算化档案查阅登记簿》;(二)查阅人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内容;(三)查阅完毕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
第五章备份与恢复第八条会计电算化档案的备份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定期将会计数据备份至磁性介质,并设立备查登记簿,记录备份时间、数量、保管方式等;(二)备份的会计档案应存放在专用档案柜中,并采取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等措施。
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电算化管理制度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为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明确职责,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度:(一)、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后,财务会计部门(包括相关业务部门)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应划分为:电算主管(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审核记帐、电算维护、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岗位。
(二)、电算主管一般由财务负责人担任,数据录入一般由制证人员、业务开票人员以及报表输入汇总等人员担任,但程序设计和维护人员不得兼任数据录入工作;审核记帐由凭证或票据等复核人员和登帐人员担任;电算维护一般由熟悉会计电算化业务的会计人员担任;数据管理可由一般会计人员或维护人员兼任;数据分析可由总会计师、会计主管、统计人员或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担任。
(三)、电算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会计电算化的全局工作,并对软件的正常运转及数据的安全、可靠负责。
2、组织制定并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会计制度和本单位的核算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核算体系和核算方法。
4、负责计算机输出的帐、证、表等数据的最终审查和审批工作。
5、负责财务人员的岗位分工和上机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不得将自己的密码忘记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
6、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数据录入岗位职责: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机内记帐凭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正确、科目运用准确、摘要简明规范,所制凭证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2、业务人员按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准确、完整地录入各种业务数据。
3、业务发生,应及时录入或及时制作机内凭证,不得积压。
4、负责所录数据或所制凭证的正确性校验工作。
5、负责打印所制凭证或业务票据,签章后连同原始凭证或其他有关资料,传递到复核或其他岗位。
6、执行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五)、审核记帐岗位职责:1、负责对已录入计算机内的凭证或数据、打印输出的凭证或票据以及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的审核,确保入帐数据完整、正确。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贮存在磁盘软盘和硬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核算资料;一、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帐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1、现金记帐凭证及日记帐的输出及保管;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帐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手工做记帐凭证,审核无误后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帐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帐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帐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2、银行记帐凭证、帐册的输出与保管;银行记帐凭证分机制凭证和手编记帐凭证两种;有关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编凭证,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帐,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帐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帐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现金、银行记帐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3、转帐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转帐凭证包括手编凭证和机制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帐凭证,输入计算机;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并与手编凭证同样装订成册,妥为保管;4、科目汇总表、帐簿打印时间;1现金、银行日记帐每天打印;2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3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每月打印一次;4现金、银行存款、转帐记帐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帐凭证一起装订;5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5、其他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帐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二、数据备份管理1、由于会计核算数据的重要性,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2、在日常工作中,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3、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帐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4、机内凭证及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三、会计档案管理1、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2、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放进硬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3、由打印输出的凭证、帐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4、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以及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和以上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5、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均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6、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 电源等。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二、财务软体是用於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
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後,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三、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
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
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
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
设备的开啓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四、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
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
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
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五、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
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 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5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5篇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一、财务机房管理为了确保机房安全高效持久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只有财会室内部工作人员才有资格担任机房的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员。
2、所有机房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及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机房设备和上机操作;专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干私活或未经领导批准的业务。
3、运行会计软件的计算机必须放置在财会室。
4、机房工作人员负责机房各种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定期维护,机房应设置禁火、禁烟、禁水等标志,以保证机器有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保密,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机房。
6、严格执行会计数据的管理规定,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预防计算机病毒,及时将有关存档的数据进行打印或者备份,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并交档案室归档。
二、计算机管理(一)、操作权限控制操作权限是指系统的种类操作人员所能进行操作的权限。
操作权限控制包括以下内容:1、系统管理员一般具有最高的权限。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计算机前及时映给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已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数据进行修正;如在记账之后发现差错,必须另做凭证,采用补充登记法或红字冲销法,录入计算机。
3、审核员只具有审核权。
4、系统维护人员必须按有关的维护规定进行操作,除了系统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修改数据、源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的结构。
5、出纳人员、会计软件开发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二)、操作规程控制。
操作规程控制主要指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是保证计算机会计系统正确、安全运行,防止各种差错的有力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操作人员在上机操作前后,应进行上机操作登记,填写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供系统管理员核实;2、操作人员的`操作口令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和擅自上机操作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操作;3、每次上机完毕,应及时做好所需的各项备份工作,以防发生意外事故;4、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进行各种非法拷贝工作,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入;5、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反映会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原则,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的核算监督职能,提高会计工作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本公司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会计电算化包括电算化帐务处理系统和电算化报表处理系统。
在本电算化系统尚未取得财政局审核认可前,手工记帐同电算化记帐同时进行。
(二)电算化帐务处理系统一、帐务处理办理科目设置:会计科目是设置帐户、处理帐务必须遵守的规则和依据,电算化帐务系统会计科目代码的设置既要满足会计业务的要求,又要便于电算化处理。
因此,在年初建立的会计年度帐务文件时,应根据本行业规定的会计科目,正确地设置本年度使用的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也可追加同级的新科目,但已制单或记帐的会计科目不得修改或删除)。
复式记帐:电算化帐务系统采用借贷记帐法。
根据借贷记帐法的帐户结构和记帐规则,每笔经济业务必须同时以相等的金额在帐户的借方和贷方加以反映。
资产类帐户期未余额的计算方式:借方期未余额=借方期初余额+借方本期发生额-贷方本期发生额负债和所有权益类帐户期未余额的计算方式:贷方期未余额=贷方期初余额+贷方本期发生额-借方本期发生额电算化帐务系统年初结转帐户余额和日常记帐前应由系统对余额进行试算以检查帐户借贷方余额是否平衡。
填制和复核凭证:会计凭证是用来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和记帐依据。
根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分别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联系,电算化帐务系统的记帐凭证按五种类别设置: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银行)、转帐凭证。
编制会计凭证时,业务内容的摘要应按系统设定的规则正确填入;会计科目应填写明细科目(明细级以上科目由系统自动给出)。
凭证复核时,应逐行审核记帐凭证上的分录与原始凭证是相符,会计科目应用是否正确等。
登记帐簿:帐簿是根据会计凭证序时,分类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号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正文:---------------------------------------------------------------------------------------------------------------------------------------------------- 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1996年6月10日财会字(1996)17号)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指导和规范基层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推动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简称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的具体方案,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对基层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指导。
二、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各级领导都应当重视这一项工作。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县级以上国家机关都应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会计电算化;其它单位届应当逐步创造条件,适时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
三、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化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各单位要把会计电算化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四、会计电算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单位内部各个方面,各单位负责人或总会计师应当亲自组织领导会计电算化工作,主持拟定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划,协调单位内各部门共同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
各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在各部门的配合下,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和承担会计电算化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提出实现本单位会计电算的具体方案。
五、各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可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
例如:可先实现帐务处理、报表编制、应收应付帐款核算、工资核算等工作电算化,然后实现固定资产核算、存货核算、成本核算、销售核算等工作电算化,再进一步实现财务分析和财务管理工作电算化;在技术上,可先采用微机单机运行,然后逐步实现网络化。
公司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算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保障公司财务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电算化系统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电算化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安全可靠、高效便捷;(三)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电算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电算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电算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电算化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电算化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电算化系统建设、维护和升级;(三)监督电算化系统运行,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四)组织电算化人员培训;(五)定期开展电算化系统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章电算化系统管理第六条电算化系统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可靠的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维护。
第七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电算化系统操作及维护;(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职责:(一)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安装、调试、升级和维护;(二)确保电算化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三)定期备份电算化数据,防止数据丢失;(四)加强电算化系统安全管理,防止非法访问和数据泄露。
第四章电算化人员管理第九条电算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电算化系统操作及业务流程;(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条电算化人员职责:(一)按照规定进行电算化操作,确保会计数据准确、完整;(二)遵守电算化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权限;(三)定期进行电算化系统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四)配合电算化管理部门开展电算化培训工作。
第五章电算化数据管理第十一条电算化数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电算化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促进本公司财务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发展,根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会计人员都必须经过电算化培训并取得“电算化上岗证书”,方可从事电算化岗位工作。
第2章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第3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4条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维护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和出纳岗位、档案管理员。
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1.电算主管。
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
2.软件操作员。
负责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工作;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要求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
3.审核员。
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4.电算维护员。
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升级;负责同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络;对财务部门无法解决的硬件问题负责同计算机中心联系。
5.电算审查员。
负责监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6.数据分析员。
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7.档案管理员。
负责财务软件和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3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第5条会计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电算化主管授权认可后方能进入系统进行上机操作,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操作本系统。
第6条会计部工作人员应按密码和操作权限操作,除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上机操作。
第7条任何人员禁止在网络机器上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使用外来软盘时应先进行杀毒;使用内部局域网时禁止同时使用外部网络系统,以保证计算机数据安全和防止感染计算机病毒。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5篇)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电算化条件下会计数据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分为: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审核记帐员、会计档案管理员。
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1、电算化主管:负责组织协调会计电算化正常运行,协调各岗位的工作关系,负责电算化岗位设置、人员分工和设置操作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电算化主管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以及相关的会计电算化组织管理的经验。
2、软件操作员:按照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要求做好凭证等有关资料的预处理工作,负责输入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按权限进行会计数据处理、输出记帐凭证、会计帐簿、报表。
负责输入会计数据的正确性验核,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此岗位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
3、审核记帐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凭证以及填制的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金额错误的凭证、会计科目和分录错误的凭证,要求操作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修改;对正确的会计凭证,通过财务软件进行审核记账同时登记计算机内的有关会计帐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此岗位可由会计主管担任,但不得由出纳人员兼任,也不得审核自己输入的凭证(软件有控制)。
4、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各工作站对软件的运行工作,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负责掌管增加、删除帐套和增加、删除操作员的密钥,管理计算机会计数据,负责计算机数据的日常备份,发现软件或硬件问题应及时解决,发生不可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尽快解决。
此岗位要求熟练掌握硬件及软件操作技能,可由会计人员兼任,也可配备专职人员担任。
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
广西创新港湾财务电算化管理制度二零零三年九月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根据公司财务工作的特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了确保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财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组织管理制度、操作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记录制度、帐务系统管理制度、系统维护制度。
第二章财务电算化组织管理制度为建立与日常运行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设备的配置及分工,明确人机关系、保证人机协作,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电算化管理职责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和实现电算化的需要,财务部需具备如下职责:系统管理、系统维护、数据录入、数据复核、数据管理。
二、岗位职责财务部岗位和财务电算化职责对应关系如下:1、系统管理(财务部经理)(1)参与制定本公司财务电算化发展规划;(2)根据财务软件的特点和本单位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来建立本单位的财务电算化体系和核算方式。
会计科目的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与本单位核算管理的要求,报表数据格式必须符合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3)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证和监督系统的有效、安全和正常运转,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纠正;(4)协调系统内各类人员之间的关系;(5)负责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完善以及系统建立中的各项初始化工作;(6)负责系统信息资源(包括设备、软件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提出更新软件的需求报告;(7)负责管理上机人员的使用权限。
2、系统维护(公司信息管理员)(1)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硬件和软件的运行情况;(2)负责监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3)按规定的程序对实施软件的质量性、适应性和正确性进行维护;(4)除实施数据维护外,不允许随意打开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实施数据维护时不准修改数据库结构。
3、数据录入(1)执行财务部经理和信息管理员对数据录入的具体指挥和要求;(2)按规定标准输入手工记帐凭证,以生成机制凭证及帐本;(3)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数据;(4)严格执行财务电算化管理中有关操作、使用的各项规定;(5)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财务部经理和信息管理员。
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
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的财务电算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电算化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电算化系统的选型与实施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选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财务电算化系统。
第五条财务电算化系统的实施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系统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电算化系统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财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电算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电算化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确保财务电算化系统的数据安全,实行数据备份制度,防止数据丢失。
第四章财务电算化数据的处理与保管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处理财务电算化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财务电算化数据的保管,实行权限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电算化数据进行审查,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第十五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电算化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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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算化管理制度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为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明确职责,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度:(一)、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后,财务会计部门(包括相关业务部门)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应划分为:电算主管(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审核记帐、电算维护、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岗位。
(二)、电算主管一般由财务负责人担任,数据录入一般由制证人员、业务开票人员以及报表输入汇总等人员担任,但程序设计和维护人员不得兼任数据录入工作;审核记帐由凭证或票据等复核人员和登帐人员担任;电算维护一般由熟悉会计电算化业务的会计人员担任;数据管理可由一般会计人员或维护人员兼任;数据分析可由总会计师、会计主管、统计人员或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担任。
(三)、电算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会计电算化的全局工作,并对软件的正常运转及数据的安全、可靠负责。
2、组织制定并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会计制度和本单位的核算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核算体系和核算方法。
4、负责计算机输出的帐、证、表等数据的最终审查和审批工作。
5、负责财务人员的岗位分工和上机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不得将自己的密码忘记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6、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数据录入岗位职责: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机内记帐凭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正确、科目运用准确、摘要简明规范,所制凭证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2、业务人员按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准确、完整地录入各种业务数据。
3、业务发生,应及时录入或及时制作机内凭证,不得积压。
4、负责所录数据或所制凭证的正确性校验工作。
5、负责打印所制凭证或业务票据,签章后连同原始凭证或其他有关资料,传递到复核或其他岗位。
6、执行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五)、审核记帐岗位职责:1、负责对已录入计算机内的凭证或数据、打印输出的凭证或票据以及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的审核,确保入帐数据完整、正确。
2、负责合法凭证、数据的登帐工作。
3、复核时如发现录入或其他错误,应通知录入人员修改,待修改后再行复核。
4、不符合要求的凭证或标据不得签字确认。
5、复核无误后,应在机内确认并在打印输出的凭证上签章。
6、未经复核的凭证不得记帐。
7、执行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六)、电算维护岗位职责:1、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硬件和软件的检查及运行故障的处理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转。
2、定期检查硬件设备和软件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3、除实施特殊数据维护外,未经电算主管同意,不得打开数据库操作,更不允许修改数据库结构。
4、负责软件的安装、调试和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工作.5、执行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七)、数据管理岗位职责:1、负责入帐后帐簿、报表和其他有关数据的定期打印工作。
2、按规定做好各种数据的备份工作,并做好备份光盘、软盘以及打印输出的帐、证、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数据的安全和保密工作负责。
3、按有关规定负责软盘、资料的定期归档工作。
4、负责上机记录簿的管理和归纳工作,负责机内上机日志的打印、装订、归档工作。
(八)、数据分析岗位职责:1、负责对有关会计数据进行分析,并为决策者提供数据.2、经过统计、归纳、分析而得出的各种分析数据按有关要求在授权的情况下可以打印输出。
3、不得修改或篡改任何原始数据。
4、不得将有关数据透露给无关人员。
5、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二、会计电算化上机操作管理制度为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操作,建立和健全会计电算化的运行环境,保证系统内各类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完整以及信息资源的正确性、及时性和连续性,避免数据的失真和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上机操作,必须持有《会计证》和财政部门统一签发的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二)、电算主管(系统管理员)人员,数据录入人员、电算维护人员(系统维护员)、审核记帐人员、数据管理人员、数据分析人员和被授权的其他人员有权上机操作,非指定和授权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三)、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机登记簿》,载明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四)、上机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其真实姓名,上机时必须按自己的操作权限进行操作,杜绝越权操作和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软件。
操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口令或密码保密,不得泄密。
口令或密码应经常修改、更换,至少在每15天之内更换一次,以防泄密。
电算主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修改其他操作人员的口令或密码,但是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删除已被赋权的操作人员。
(五)、不经电算主管同意,一切外来软件不得装机运行,不得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准修改、删除、拷贝硬盘上电算化系统的目录文件,在运行过程中,一但运行不正常,上机操作人员应及时向电算主管或电算维护员反映,不准擅自处理.对于会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会造成设备损坏的突发事件,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
(六)、上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上机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系统,以防非授权人员进行操作.(七)、上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计电算化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电算主管有权提醒注意和制止,直至取消操作权。
(八)、除国家规定或授权有权审计或查帐的单位或部门,其他一切单位或部门的非授权工作人员不允许上机操作。
被授权单位或部门(如审计、税务)的工作人员上机操作,只允许运行与其工作直接有关的模块,如查询、打印等模块,不得操作其他模块,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安全。
三、报表报送管理制度(一)、需要上报公司并逐级汇总的报表,统一由公司下发书面及软盘报表格式,软盘报表格式在下发前必须进行加锁,下属各级单位不得对此格式进行任何修改。
(二)、各单位内部管理所需的报表,由各单位自行编制和生成。
(三)、基层单位上报上级单位的报表必须以软盘和书面两种形式上报,采用网络传输的单位之间可将报表先由网络进行传送,然后再报送书面报表。
(四)、基层单位上报的报表,必须进行审核,保证数据的准确。
(五)、为了便于管理和汇总,基层单位上报的报表在计算机自动产生时,必须按一定规则命名上报文件。
(六)、必须在上报软盘的标签中注明上报单位及报表文件名。
(七)、各基层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日期统一报送(或传送)报表。
四、数据备份制度为保证财务及业务数据的安全,避免因意外原数据丢失现象,特制定本制度:(一)、数据备份工作由数据管理人员完成。
(二)、备份的数据除在备份媒体作必要标识外,还应认真填写备份数据登记簿,详细记录备份的日期、内容、备份的媒体、媒体使用数量、备份份数以及备份人等情况.(三)、只要有数据输入或进行过数据处理,每天工作完毕均应做数据备份。
(四)、在进行任何维护操作前均应做数据备份工作.(五)、每月结帐前应做所有数据的备份工作,备份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应妥善保管。
(六)、报表编制完毕,固定资产每月完成计提折旧等工作,工资管理每月做完工资表后等等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做完后均应做好有关数据的备份工作.(七)、年底结帐完毕应将全年所有数据用光盘或其他可靠媒体进行全面备份,备份作为档案资料交档案室长期保管。
(八)、月数据和年数据在每次备份时均应做两套以上相同备份,并保存在两个以上的不同地点,以防止失火、失盗或媒体损坏造成备份的损坏或丢失。
(九)、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光盘应放置在盘盒内,磁盘应进行写保护,所有备份数据应注意防水、防火、防磁、防盗.五、使用的计算机上机操作记录制度为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详细了解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以及故障和其他事件发生的原因、地点、时间以及处理办法和处理结果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所有上机操作人员在上机时均应认真填写《上机登记簿》,详细填写日期、操作人员姓名、操作内容、运行时间和运行情况。
(二)、登记时要逐项认真地填写,操作过程中没有问题,要在运行情况栏中填写“正常”字样,若有问题则应如实记录,并向电算主管报告.(三)、任何一次硬件及软件的维护均要进行详细登记.(四)、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应另附附页详细记载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五)、《上机登记簿》每月应装订成册,机内上机日志也应每月打印并装订成册,《上机登记簿》以及《上机日志》日常由数据管理人员保管,年终整理归档。
(六)、上机操作不填写《上机登记簿》的工作人员,电算主管有权取消其操作权。
六、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的管理,保障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硬件设备配置: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门用于或主要用于会计电算化的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
为了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进行,财务部门应配备计算机设备.这些计算机设备专门用于会计电算化工作,不得任意挪作他用。
(二)、硬件设备的维护与管理:1、硬件设备的管理:会计电算化专用硬件设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
对于非财务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财务硬件设备,确需使用时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确认不影响会计电算化的正常工作,操作使用硬件时必须进行操作登记,并在上机登记簿上注明批准人姓名,批准时间。
为使会计电算化设备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计算机放置场所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专门用于运行帐务处理系统、报表处理系统和其他会计事务处理。
任何人员不得将其用于游戏,个人文字处理,不得用于对外服务。
为了保证计算机不受病毒干扰,所有软盘必须先进行病毒检测和消除病毒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2、硬件设备的维护:硬件设备的维护是对计算机硬件进行检测、功能修复及零部件配置工作。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的检测工作由系统维护人员负责进行,一般周末全面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安全与保护:1、财务部门必须加强会计电算化安全与保护工作。
2、计算机和打印机除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外,应定期清洗计算机和打印机上的脏物。
3、为了保障计算机安全正常地运行,计算机放置场所应保持适当温度和湿度。
不准抽烟,并杜绝一切火源,为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计算机放置场所应配备灭火设备.4、机房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
⑴机房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
⑵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必须立即关掉总闸开关及所有电器设备.⑶操作人员离开机房时应关闭自己使用设备的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机房内电源总闸.⑷硬件设备的启动必须遵照以下顺序:首先开总闸开关;其次开UPS电源设备;第三开打印机;第四开显示器;第五开计算机主机;关机时方向正好相反,即逆向操作。
七、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一)、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