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火(明火)作业消防管理制度通用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14

带火(明火)作业消防管理制度通用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带火(明火)作业消防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对带火(明火)作业进行控制,防止因作业不当引发火灾。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所有带火(明火)作业的管理。

3.职责

3.1 作业部门负责制订带火(明火)作业操作规程。

3.2 消防专职人员负责对带火(明火)作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3.3 消防队(或专职人员)负责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并监督执行和跟踪。

3.4 作业人员严格遵照规程、制度进行作业。

4. 管理要求

4.1 所有进行带火(明火)作业人员【电焊、气焊(割)】必须通过专业培训,经考核,执证上岗

4.2 电焊

4.2.1 电焊设备的功率,电压必须与配电系统相匹配。

4.2.2 电焊机应存放于干燥避雨场所,使用时外壳应接地。

4.2.3 电焊机使用时,周围不能存放有易燃、易燃物,不能与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气焊设施放在一起。

4.2.4 电焊机绝缘性能应≮1兆欧,禁止焊机电源直接挂在供电源上。

4.2.5 焊钳应保证在任何倾斜度下都能夹紧焊条,且作业人员不必接触导电体部分即可更换焊条。

4.2.6 焊接导线应采用紫铜芯线,且有足够的截面积,作业中不许将其盘在焊机或焊接件上。

4.2.7 原则上电焊作业在设置的专用场所进行,特殊情况依4.4条款。

4.3 气焊(割)

4.3.1 乙炔气瓶:

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防止漏气与接近高温,与明火作业点保持10M以上距离。

禁止瓶体卧放、搬运时也不能横向装运。

使用时气流速度不得超过1.5~2.0M3╱H,使用压力≯0.15兆帕,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应保持压力≮0.05帕。

保证乙炔气瓶储存场所通风良好,不许与氧气瓶等混储、混载。

乙炔瓶减压阀外表涂白色。 4.3.2 液化石油气瓶:严禁震动和撞击,防止泄漏和接近高温。

液体灌装时,其体积≯85%,应留有15%的空间,严禁倒灌。

气瓶不许卧放和倒放,不得自行处理残液。

输气管与胶垫材料必须采用耐油产品。

4.3.3 氧气瓶:

氧气瓶外表应涂成天蓝色,并标识“氧气”二字,不得与其它气瓶混存。

使用时,氧气瓶内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1~0.2兆帕的压力。热天防止爆晒与明火烘烤。

使用后,要关紧阀门,取下氧气减压阀。

瓶内阀门严禁加润滑油,减压阀外表涂蓝色。开启阀门时速度不能太快

4.3.4 进行气焊(割)作业时,必须:

检查焊(割)设备是否完好,并对现场安全进行检查,清除一切可燃物。

焊接、切割作业应在安全地带进行,作业完毕要清除现场一切火种,关闭气源、电源作业时,焊炬点火先开可燃气体阀,着火后才开氧气阀,熄火时,先关氧气气阀,

后关可燃气体阀。

4.3.5 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氧气瓶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且要定期检验。

4.3.6 原则上气焊(割)作业在设置的专用场所进行,特殊情况依4.4条款。

4.4 特殊场所、设备的焊、割作业

4.4.1 需在(对)化工产品生产场地、设备、可燃气体、容器、管道、易燃产品库房、储油罐及高空(层)进行焊、割作业的均属于特殊场所作业。

4.4.2 凡需在(对)上述场所、设备进行焊、割作业,必须按一级动火审批制度提出申请,输手续,作业前做到下述“八不”和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A)动火前“八不”:

①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④凡盛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清洗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凡储存有易燃易爆品的车间、库房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空(层)进行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⑧未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①动火中要有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

②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④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清”:

①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要彻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