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质检查方法学验证标准操作规程
品质检验的操作规程

品质检验的操作规程品质检验是产品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预设的标准并满足客户的需求。
为了提高检验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一份操作规程对于品质检验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品质检验的操作规程。
一、前期准备1.1 准备检验工具和设备。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验要求,准备相应的检验工具和设备,例如量具、试验设备、仪器等。
1.2 校准检验设备。
在进行品质检验之前,应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确定检验样本。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批次,确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样本数量和抽样方法。
二、检验操作流程2.1 样品接收。
在检验前,对接收到的样品进行核对和记录,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2 检验项目确认。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确认需要进行的检验项目和标准。
2.3 进行检验操作。
按照检验项目和标准,进行相应的检验操作和测量,记录检验结果。
2.4 处理异常样品。
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应及时记录异常情况,并根据公司的流程进行处理。
2.5 结果评定。
根据检验结果和标准要求,对样品进行合格与否的评定,并记录结果。
2.6 检验报告。
根据检验结果和要求,编制检验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相关部门。
三、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3.1 定期保养。
对检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3.2 校准和维修。
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并及时维修和更换不合格的设备,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文件和记录管理4.1 检验记录。
对每次检验的样品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样品的接收情况、检验项目和结果。
4.2 检验报告。
根据检验结果,编制检验报告并妥善保存,作为产品质量认证和追溯的重要依据。
4.3 文件管理。
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的编号、索引和归档等,确保文件的准确和完整性。
五、持续改进5.1 定期评估。
定期对品质检验的标准、流程和操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有关物质检验方法概述

4、其他检测方法 1)GC法:基本上通过不同色谱柱(包括填料和规格)、 温柱和流速就可以得到很好的分离,对于酸性或碱性化 合物可以考虑使用特定的色谱柱,对于一般的化合物 FID检测器就可以满足,必要的话可以使用ECD、NPD, 甚至MSD。 2)TLC法:由于也是一种液相色谱,所以思路同HPLC,重 点在于选择蒲层板填料、展开剂和显色方法,通用的硅 胶板是正相的,这与HPLC通常有的方法是不同的,可以 调节的空间也比较小。 3)滴定法和紫外法:由于方法的专属性较差,所以一般 适用于特定杂质的检测,主成分和其他杂质均不得干扰 测定;也可以测定一类杂质,比如用乙酸来代表可能存 在的各种有机酸杂质,乙醛来代表各种醛类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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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验条件的选择
选择合适的检验器是有关物质检验的一个重点,各种类型的 检验器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例如紫外检验器的优点是成本低、 适用性广、操作简单,缺点是紫检验器为非质量型,各杂质 和主成分的响应值可能会差别非常大;而蒸发光散射检验器 的优点为它是质量型检验器,各杂质与主成分的响应值比较 接近,缺点是价格比较高、非挥发性流动相不能使用、检验 结果非线性。 作为最通用的紫外检验器,有关物质检验波长的选择非常关 键,这一方面决定了是否所有潜在杂质能够检出,同时也决 定了检验时是否可以采用主成分对照的方法测定(本文中所 说的对照既可指主成分对照品,也可指主成分自身对照), 还是必须使用外标法/校正因子的方法测定特定杂质。 必要时可以使用检测器联用技术,或者使用多波长同时检测 技术来解决特定杂质的检测(一般此时适用于外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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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哪些检测方法是限量方法?例如: 1)TLC法:典型的方法是USP<466>(一般杂 质),方法中同时配制了0.1%、0.5%、1% 和2%的对照品溶液,供试品所示斑点与对 照品各斑点比较,可以分别报告成<0.1%、 <0.5%、<1%和<2%,需要时可以进行加和和 乘积,不等号方向不变。 2)UV法、滴定法等:只给出了限量的吸收值 或滴定体积,这时即使你知道计算公式也 不需要计算。
有关物质分析方法验证的可接受标准

#1 有关物质分析方法验证的可接受标准有关物质分析方法验证的可接受标准简介药审中心黄晓龙摘要:本文介绍了在对有关物质检查所用的分析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时,各项指标的可接受标准,以利于判断该分析方法的可行性。
关键词:有关物质检查分析方法验证可接收标准药品中的有关物质泛指在药品的生产与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杂质或降解产物。
由于这些有关物质的存在会影响到药品的纯度,进而可能会产生毒副作用,所以有关物质的控制是药品研发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们在药品审评中一直重点关注的要点之一。
而要对有关物质进行严格的控制,就离不开专属性强、灵敏度高的分析方法,这就涉及到分析方法的筛选与验证。
从现有的申报资料看,药品研发单位已基本上意识到分析方法验证的重要性,但是对验证时各具体指标是否可行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可接受标准,从而难以对验证结果进行评判。
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结合国外一些大型药品研发企业在此方面的要求,提出了在对有关物质检查方法进行验证时的可接受标准,供国内的药品研发单位在进行研究时参考。
1.准确度该指标主要是通过回收率来反映。
验证时一般要求根据有关物质的定量限与质量标准中该杂质的限度分别配制三个浓度的供试品溶液各三份(例如某杂质的限度为0.2%,则可分别配制该杂质浓度为0.1%、0.2%和0.3%的杂质溶液),分别测定其含量,将实测值与理论值比较,计算回收率,并计算9个回收率数据的相对标准差(RSD)。
该项目的可接受的标准为:各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均应在80%-120%之间,如杂质的浓度为定量限,则该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可放宽至70%-130%,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2.线性线性一般通过线性回归方程的形式来表示。
具体的验证方法为:在定量限至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配制6份浓度不同的供试液,分别测定该杂质峰的面积,计算相应的含量。
以含量为横坐标(X),峰面积为纵坐标(Y),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可接受的标准为:回归线的相关系数(R)不得小于0.990,Y轴截距应在100%响应值的25%以内,响应因子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检验方法学验证标准操作规程

1.0目的1.1确立海南国瑞制药有限公司方法学验证标准操作规程,使方法学验证规范化。
2.0范围2.1本标准适用于新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变更的相应检测要求。
2.2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中国药典》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验证的检验方法的相应检测要求。
2.3清洁验证方法的验证。
3.0职责3.1QC负责对适用范围内的分析方法进行验证;3.2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4.0定义4.1用户需求(URS):使用方根据使用目的、环境、用途等,对制药机械的性能、技术、使用、服务等提出的要求。
4.2准确度:准确度系指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
一般以回收率(%)表示。
4.3精密度: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个均匀样品,经多次取样测定所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
一般以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
4.4专属性:专属性系在可能其它成分(如杂质、降解物、辅料等)存在的条件下,采用的方法能正确测定待测物的特性。
如方法不够专属,应采用多个方法予以补充4.5检出限:检出限是限度试验的参数,指试样中被测物能被检测出的最低量。
定量分析的检出限必须经过分析适量的在检出限附近的样品或分析按检出限条件配制的样品的方法进行验证。
4.6定量限:定量限系指样品中被测物能被定量测定的最低值,其结果应具有一定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定量分析的定量限必须经过分析适量的在定量限附近的样品或分析按定量限条件配制的样品的方法进行验证。
4.7线性:线性系指在设计的范围内,测试结果与被测物浓度呈正比关系的程度。
4.8范围:范围系指能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4.9稳定性:稳定性系指在正常实验条件下,供试品或对照品溶液在分析过程中的稳定程度。
4.10耐用性:耐用性系指在测定条件有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和方法提供常规检查依据不受影响的承受程度。
开始研究分析方法时,就应考虑其耐用性。
药审中心:有关物质分析方法学验证的项目及可接受标准

有关物质分析方法学验证的项目及可接受标准药审中心黄晓龙药品中的有关物质泛指在药品的生产与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杂质或降解产物。
本文结合国外一些大型药品研发企业在此方面的要求,提出了在对有关物质检查方法进行验证时的可接受标准,供国内的药品研发单位在进行研究时参考。
1.准确度该指标主要是通过回收率来反映。
验证时一般要求根据有关物质的定量限与质量标准中该杂质的限度分别配制三个浓度的供试品溶液各三份(例如某杂质的限度为0.2%,则可分别配制该杂质浓度为0.1%、0.2%和0.3%的杂质溶液),分别测定其含量,将实测值与理论值比较,计算回收率,并计算9个回收率数据的相对标准差(RSD)。
该项目的可接受标准为:各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均应在80%-120%之间,如杂质的浓度为定量限,则该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可放宽至70%-130%,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2.线性线性一般通过线性回归方程的形式来表示。
在定量限至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配制6份浓度不同的供试液,分别测定该杂质峰的面积,计算相应的含量。
以含量为横坐标(X),峰面积为纵坐标(Y),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可接受的标准为:回归线的相关系数(R)不得小于0.990,Y轴截距应在100%响应值的25%以内,响应因子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3.精密度1)重复性配制6份杂质浓度(一般为0.1%)相同的供试品溶液,由一个分析人员在尽可能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测试,所得6份供试液含量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5%。
2)中间精密度配制6份杂质浓度(一般为0.1%)相同的供试品溶液,分别由两个分析人员使用不同的仪器与试剂进行测试,所得12个含量数据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20%。
4.专属性可接受的标准为:空白对照应无干扰,该杂质峰与其它峰应能完全分离,分离度不得小于2.0。
5.检测限杂质峰与噪音峰信号的强度比应不得小于3。
6.定量限杂质峰与噪音峰信号的强度比应不得小于10。
另外,配制6份最低定量限浓度的溶液,所测6份溶液杂质峰保留时间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2.0%,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5.0%。
有关物质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摘要:本文介绍了在对有关物质检查所用的分析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时,各项指标的可接受标准,以利于判断该分析方法的可行性。
关键词:有关物质检查分析方法验证可接收标准药品中的有关物质泛指在药品的生产与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杂质或降解产物。
由于这些有关物质的存在会影响到药品的纯度,进而可能会产生毒副作用,所以有关物质的控制是药品研发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们在药品审评中一直重点关注的要点之一。
而要对有关物质进行严格的控制,就离不开专属性强、灵敏度高的分析方法,这就涉及到分析方法的筛选与验证。
从现有的申报资料看,药品研发单位已基本上意识到分析方法验证的重要性,但是对验证时各具体指标是否可行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可接受标准,从而难以对验证结果进行评判。
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结合国外一些大型药品研发企业在此方面的要求,提出了在对有关物质检查方法进行验证时的可接受标准,供国内的药品研发单位在进行研究时参考。
1.准确度该指标主要是通过回收率来反映。
验证时一般要求根据有关物质的定量限与质量标准中该杂质的限度分别配制三个浓度的供试品溶液各三份(例如某杂质的限度为0.2%,则可分别配制该杂质浓度为0.1%、0.2%和0.3%的杂质溶液),分别测定其含量,将实测值与理论值比较,计算回收率,并计算9个回收率数据的相对标准差(RSD)。
该项目的可接受的标准为:各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均应在80%-120%之间,如杂质的浓度为定量限,则该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可放宽至70%-130%,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2.线性线性一般通过线性回归方程的形式来表示。
具体的验证方法为:在定量限至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配制6份浓度不同的供试液,分别测定该杂质峰的面积,计算相应的含量。
以含量为横坐标(X),峰面积为纵坐标(Y),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可接受的标准为:回归线的相关系数(R)不得小于0.990,Y轴截距应在100%响应值的25%以内,响应因子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方法学验证指导原则

一、准确度准确度系指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参考值接近的程度,一般用回收率(%)表示。
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定。
1.化学药含量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原料药采用对照品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个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制剂可在处方量空白辅料中,加入已知量被测物对照品进行测定。
如不能得到制剂辅料的全部组分,可向待测制剂中加人已知量的被测物对照品进行测定,或用所建立方法的测定结果与已知准确度的另一种方法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准确度也可由所测定的精密度、线性和专属性推算出来。
2.化学药杂质定量测定的准确度可向原料药或制剂处方量空白辅料中加人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
如不能得到杂质或降解产物对照品,可用所建立方法测定的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标准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
在不能测得杂质或降解产物的校正因子或不能测得对主成分的相对校正因子的情况下,可用不加校正因子的主成分自身对照法计算杂质含量。
应明确表明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 或面积比(%)。
3.中药化学成分测定方法的准确度可用对照品进行加样回收率测定,即向已知被测成分含量的供试品中再精密加人一定量的被测成分对照品,依法测定。
用实测值与供试品中含有量之差,除以加入对照品量计算回收率。
在加样回收试验中须注意对照品的加人量与供试品中被测成分含有量之和必须在标准曲线线性范围之内;加入对照品的量要适当,过小则引起较大的相对误差,过大则干扰成分相对减少,真实性差。
回收率:%= (C - A ) /S X 100%式中:A为供试品所含被测成分量;B 为加入对照品量;C 为实测值。
4.校正因子的准确度对色谱方法而言,绝对(或定量)校正因子是指单位面积的色谱峰代表的待测物质的量。
待测定物质与所选定的参照物质的绝对校正因子之比,即为相对校正因子。
相对校正因子计算法常应用于化学药有关物质的测定、中药材及其复方制剂中多指标成分的测定。
校正因子的表示方法很多,本指导原则中的校正因子是指气相色谱法和髙效液相色谱法中的相对重量校正因子。
实验室重要物质验证验收要求

实验室重要物质验证验收要求在实验室中,正确的验证和验收物质非常重要,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一些实验室重要物质验证和验收的要求:1.物质的纯度检查:实验室使用的物质必须具有较高的纯度,以消除杂质对结果的干扰。
在验证和验收物质之前,应对其进行纯度检查,例如使用色谱法或光谱法等检测纯度。
2.物质标准品的使用:对于需要测定物质浓度的实验,应使用标准品来建立标准曲线,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应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实验室规程进行。
3.仪器设备的校准和验证:对于实验室常用的仪器设备,如天平、离心机、pH计等,应定期进行校准和验证,以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校准和验证的方法可以参考制造商的说明书和相关的国家标准。
4.实验条件的控制:实验室中的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对实验结果会有影响。
在进行验证和验收物质时,应控制好实验条件,确保其稳定和一致。
5.实验方法的验证:在开展新的实验方法或采用新的实验仪器时,应进行实验方法的验证,以评估其准确性、精确度、线性范围、灵敏度和特异性等指标,确保其适用于实验目的。
6.实验记录的规范:在验证和验收物质时,应严格按照实验室的记录规范进行记录,确保实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实验记录应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步骤、实验条件、观察结果等信息。
7.实验结果的分析和解释:验证和验收物质的实验结果应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解释,以评估其质量和合格性。
结果的分析和解释应结合实验目的、相关统计分析和相关文献,以获取有意义的结论。
8.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为了确保验证和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实验室应建立和实施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标准作业程序、实验室审核和评审机制等。
总之,正确的验证和验收物质对于实验室的科研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合适的检测方法、标准品、设备校准、实验条件控制、实验方法验证、实验记录规范、结果分析和解释,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可以确保验证和验收物质的高质量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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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物质(包括已知杂质)检查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可靠性和可重现性,在未知样品的检测前必须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以证明所采用的检测方法适合于相应的检测要求。
2.范围
建立药品质量标准时、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时、制剂组分发生变更时、原分析方法修订时均应进行有关物质检测的方法学的验证。
3.责任人
检测员、项目负责人、各级项目经理:要求系统、全面验证含量测定方法并记录整理验证数据。
4.程序
4.1验证内容:杂质检测方法的建立基于方法学研究,主要包括专属性试验、检测限试验、溶液稳定性试验等内容,如果定量检测杂质则需进行线性、精密度、稳定性、重现性及回收率等试验,从不同的角度、层面验证分析方法的可行,从而保证药品中的杂质能够有效地检测。
4.2 杂质检测方法建立验证及可接受标准
1)专属性试验主要通过破坏性实验实现。
破坏性试验,也称为强制降解试验(stressing test),它是在人为设定的特殊条件下,如酸、碱、氧化、高温、光照等,引起药物的降解,通过对降解产物的测定,验证检测方法的可行性,分析药物可能的降解途径和降解机制。
每项破坏性试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酸降解一般采用0.1mol/L-1mol/L盐酸或硫酸;碱降解采用0.1mol/L-1mol/L的氢氧化钠溶液;氧化降解采用合适的过氧化氢溶液。
以上三种试验,为了加快反应或者提高降解强度,必要时可以加热或提高浓度;高温试验通常温度高于加速试验温度的10℃,如50℃、60℃等,对于原料药有时需考虑水溶液或混悬液的降解,或者考虑在不同的pH值条件下的降解;光照试验条件可采用4500LX。
破坏性试验的具体条件,与具体药物密切相关,需结合具体药物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条件,使药物有一定量的降解,并对可能的降解途径和降解机制进行分析,保证实验的意义。
药物经强力破坏产生的降解产物通常采用色谱法测定,需结合药物和可能降解产物的理化性质,选择不同的色谱方法(HPLC、GC、TLC)或检测器,有时可采用不同分离机理的色谱系统。
下面以HPLC法分析降解产物为例,说明在进行破坏性试验时的关注点和存在的问题:
在选定的破坏条件下,药物应有一定量的降解。
虽然不是每一种破坏性条件都使药物产生降解产物,但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一种化合物对每一种破坏性试验条件都稳定,因此,可以通过试验,选择合适的条件,如提高酸、碱、氧化的浓度或者通过加热等,使药物降解。
对于采用HPLC法测定降解产物时,以主成分计算,一般降解10%左右。
应采用有效的方法对降解产物进行检测,关注测定的回收量,通常应达到90%左右,证明检测方法的有效性。
对于破坏性试验时降解量较大的降解产物,建议结合稳定性研究中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的具体杂质数据,参考ICH对新原料药中杂质的规定(每日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2克时,鉴定阈值为0.10%;每日服用最大剂量超过2克时,鉴定阈值为0.05%。
),必要时进行定性分析,并作为已知杂质,根据安全性数据,采用已知杂质对照,确定合理的限度,订入质量标准。
不能采用已知杂质进行对照时,可通过测定降解产物、主成分在测定波长处的吸收系数,分析两者的差异。
若两者吸收系数相差较大时,建议采用响应因子校正后进行有效控制;如果两者吸收系数相差较小,建议采用自身对照法或峰面积归一化法进行有效控制。
药物进行破坏性试验时通常降解为小分子物质,但也有发生聚合,形成聚合物,如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在高温或高湿时有可能产生聚合物,故应采取有效方法进行检测。
在这方面应避免的主要问题是:(1)主药完全降解,无法对降解产物进行有效检测;(2)由于选择的降解条件强度不够,使药物未能降解,而误认为药物稳定;(3)不能选择合适测定方法,测定降解产物,使主成分降解后测定的回收量偏低;(4)未考虑破坏性试验时产生的聚合物;(5)选择的色谱流动相不合适,在图谱中有干扰峰。
分离度与峰纯度分析
破坏性试验产生的降解产物的个数比较多,采用HPLC法测定时,需考虑主成分与降解产物之间、降解产物相互之间的分离度,保证降解产物峰与主峰、降解产物峰之间有良好的分离度。
另外,对于原料药,分离度符合要求也应考虑到主药与起始原料、各合成中间体是否有良好的分离度;对于制剂,应注意辅料、辅料降解产物的干扰。
色谱条件的确定通常以最难分离的两个降解产物或降解产物与主成分之间的分离度符合要求作为依据之一。
鉴于降解产物检测时对分离度要求高,故推荐色谱分析时采用梯度洗脱,以有效分离降解产物。
与分离度密切相关的是峰纯度分析。
检测峰纯度通常采用二级管阵列检测器或者液质连用技术分析测定各色谱峰的纯度,说明在主峰中、各降解产物峰中有没有包含其它峰。
简单地通过观察峰形判断峰的纯度没有说服力。
对于创新药物的破坏性试验来说,峰纯度分析非常重要,一是可以了解降解产物的特性;二是可以有效地检出和控制杂质。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主峰上出现明显的降解产物峰,测定方法不可行;(2)未对峰纯度进行有效分析,这是一种常见现象,在此情况下无法判断主峰中是否包含着降解产物峰;(3)对于制剂,未考虑辅料降解对测定结果的干扰。
检测灵敏度的考虑
对破坏性试验产生的降解产物,通常考虑采取改变测定波长,来分析和检测降解产物峰个数和含量,确定合理的检测条件和方法。
这也是测定波长确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必要时可采用不同机理的色谱系统检测降解产物。
原则上讲,所选择的杂质检测方法应能测定破坏性试验中药物的每个降解产物(而且也考虑到起始原料、每个合成中间体的检出),从而达到对降解产物的控制,同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有合适的回收量。
目前在审评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仅提供主成分的检测限,以主成分的检测限作为测定波长确定的依据,而忽视对部分降解产物(包括起始原料和中间体)的检出,最终体现在降解的回收量达不到一定的要求,仅有药物降解,没有降解产物检出。
充分认识破坏性试验在杂质检测方法建立中的重要意义,建立科学合理的杂质检测方法,对于保证临床用药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检测限杂质峰信号与噪音信号比应大于等于3时的量
3)稳定性试验取同一供试品溶液,于不同时间内测定,记录杂质峰面积(自身对照法为总面积),其rsd%应小于2.0%。
4.3 已知杂质限度检查方法学验证方法及可接受标准
1)准确度
该指标主要是通过回收率来反映。
验证时一般要求根据有关物质的定量限与质量标准中该杂质的限度分别配制三个浓度的供试品溶液各三份(例如某杂质的限度为0.2%,则可分别配制该杂质浓度为0.1%、0.2%和0.3%的杂质溶液),分别测定其含量,将实测值与理论值比较,计算回收率,并计算9个回收率数据的相对标准差(RSD)。
该项目的可接受的标准为:各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均应在80%-120%之间,如杂质的浓度为定量限,则该浓度下的平均回收率可放宽至70%-130%,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5%。
2)线性
线性一般通过线性回归方程的形式来表示。
具体的验证方法为:
在定量限至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配制6份浓度不同的供试液,分别测定该杂质峰的面积,计算相应的含量。
以含量为横坐标(X),峰面积为纵坐标(Y),进行线性回归分析。
可接受的标准为:回归线的相关系数(R)不得小于0.990,Y轴截距应在100%响应值的25%以内,响应因子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3)精密度
配制6份杂质浓度(一般为0.1%)相同的供试品溶液,由一个分析人员在尽可能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测试,所得6份供试液含量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5%。
配制6份杂质浓度(一般为0.1%)相同的供试品溶液,分别由两个分析人员使用不同的仪器与试剂进行测试,所得12个含量数据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20%。
4)专属性
可接受的标准为:空白对照应无干扰,该杂质峰与其它峰应能完全分离,分离度不得小于2.0。
5)检测限
杂质峰与噪音峰信号的强度比应不得小于3。
6)定量限
杂质峰与噪音峰信号的强度比应不得小于10。
另外,配制6份最低定量限浓度的溶液,所测6份溶液杂质峰保留时间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2.0%,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5.0%。
7)耐用性
分别考察流动相比例变化±5%、流动相pH值变化±0.2、柱温变化±5℃、检测波长变化±5nm、流速相对值变化±20%以及采用三根不同批号的色谱柱进行测定时,仪器色谱行为的变化,每个条件下各测试两次。
可接受的标准为:各杂质峰的拖尾因子不得大于2.0,杂质峰与其他成分峰必须达到基线分离;各条件下的杂质含量数据(n=6)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2.0%,杂质含量的绝对值在±0.1%以内。
8)系统适应性
配制6份相同浓度的杂质溶液进行分析,该杂质峰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2.0%,保留时间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
另外,杂质峰的拖尾因子不得大于2.0,理论塔板数应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
9)溶液稳定性
按照分析方法分别配置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平行测定两次主成分与杂质的含量,然后将上述溶液分别贮存在室温与冰箱冷藏室(4℃)中,在1、2、3、5和7天时分别平行测定两次主成分与杂质的含量。
可接受的标准为:主成分的含量变化的绝对值应不大于 2.0%,杂质含量的绝对值在±0.1%以内,并不得出现新的大于报告限度的杂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