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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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2022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2022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2022招生简章一、报名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2022年招生工作规定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方可报考。

2.游泳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具有其他项目运动健将证书,在全国游泳专项成绩基础上加10分进行成绩排序;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须具有运动健将证书。

3.足球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11人制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且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4.篮球项目:仅招收女子篮球运动员;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五人制比赛,主力队员),且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5.以上项目应届高中毕业生比赛获奖时间限2019年9月1日之后,往届高中毕业生比赛获奖时间限2018年9月1日之后。

二、招生专业1.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会计学、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英语、日语、德语、法学、汉语言文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学。

考生在报名时按要求选择报考专业,后期不得更改。

2.以上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报考人数及测试情况确定具体招生计划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专业仅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3.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高考综合改革6省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为“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其他专业为“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4.福建、湖南、湖北、江苏、广东、辽宁、重庆、河北高考综合改革8省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为“仅物理,不提科目要求”,应用心理学为“物理或历史均可,生物(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其他专业为“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科目要求”。

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一、管理类专业报考条件学员可通过专业硕士报考该校在职研究生,攻读该校管理类专业要求本科毕业后工作经验满3年,或专科毕业后工作经验满5年。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需工作经验满2年,符合该校要求的报考条件即可积极报名。

二、非管理类专业报考条件学员报考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攻读非管理类专业要求有本科学历,另外专业毕业满2年及以上,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达到该校要求的入学条件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名。

综上所述,主要介绍了福州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想必学员通过上文内容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学员想要学习大量的专业知识,而且在个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能参加报名,不仅能丰富个人的生活,毕业还能获得校方颁发的研究生学历证和硕士学位证。

福州大学简介福州大学(Fuzhou University),简称福大,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三所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国家”111计划”、“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截至2022年2月,学校办学主体位于旗山校区,在福州、厦门以及泉州等地拥有多个校区, 校舍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

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超5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8亿元;设有27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设90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培育(重点)学科、10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教职工3229人,在校普通本科学生38427人,其中,至诚学院学生13185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14358人。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06-4-29 13:56:46(2005年9月13日校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在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德至诚,博学远志,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丈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福州大学会计修读指南

福州大学会计修读指南

福州大学会计修读指南
一、专业简介
会计学是一门研究资金运动规律及其信息反映的学科,是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

会计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能胜任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
1. 专业基础课程:高等数学、统计学、经济法等
2. 专业核心课程: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等
3. 专业拓展课程:税务会计、资产评估、会计信息系统等
4. 实践教学环节:会计模拟实验、会计实训、会计专业综合实践等
三、专业发展方向
1.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2. 企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就业
3. 政府审计、税务部门就业
4. 教学和科研工作
5. 创业
四、专业培养目标
1. 掌握坚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4. 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五、专业学习建议
1. 重视基础理论课程的学习
2. 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环节
3. 注重会计信息化能力的培养
4. 培养创新思维和终身学习的理念
5. 关注专业前沿发展动态,主动适应行业需求
会计专业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在福州大学可以获得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锻炼,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福州大学文件

福州大学文件

福州大学文件福大政〔2018〕29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管理文件的通知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支持福州大学教育事业发展,表彰奖励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尤其是立志投身于石油化工事业的师生员工,福建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州大学捐资1000万元,设立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

为进一步做好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制定《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章程》《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实施办法》和《福州大学“福化奖学金”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执行。

-1-附件:1.《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和“福能奖学金”章程》2.《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实施办法》3.《福州大学“福化奖学金”实施办法》福州大学2018年3月29日-2-附件1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和“福能奖学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是福建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支持福州大学教育事业发展,表彰奖励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尤其是立志投身于石油化工事业的师生员工而设立的奖励金。

第三条“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由福建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各出500万元),设奖10年,从2017年至2026年。

每年由福建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设立两个奖项:福能奖教金、福化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50万元。

第四条“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的评奖范围:“福能奖教金”适用于福州大学在岗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福化奖学金”适用于福州大学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3-习、非定向)研究生。

试析现代大学制度视角下的大学章程建设

试析现代大学制度视角下的大学章程建设
现代大学 制度 的核 心 , 是 大学 在 国家宏 观 政策 的指 导 下, 面 向社会依法 自主 办学 , 进 行科 学管 理。它 既涉及 规范
和理顺 大学 与政府 、 社 会的关 系 , 即在 宏观 层面上 明确 大学
的法人地位和办学主体的权力、 义务和责任, 与政府及各种 社会关系形成一定的行为规范与制度准则 , 构建良好稳定的

要: 现代 大学制度是 完善 高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内 部 治理 、 推动依法治校 的重要 保 障, 它要 求加强 以大 学章程为核 心的制度
体系建设。基于此, 从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出 发, 讨论了加强大学章程建设的必要性, 分析了当前大学章程建设中
存在 的问题 , 并尝试对加 强大 学章程建设提 出一些有益 的对策建议 。 关键 词 : 现代 大学制度 ; 大学章程 建设 ; 问题 ; 对策
主办学 、 依法治校 、 民主管理和高效 有序 的管理机 制 , 在人 才 培养 、 科学研究 、 服务社会与规范 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 。 现代大学制度是实现 高等 教育 现代 化 和建 设 教育强 国
的必然选择 。加快建立 现代大 学制 度必 须大 力推进 依法 治 校, 重 点是加强 以大 学章程 为核 心的 依法 办学 、 自主 管理 的
能出现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被弱化的现象, 这有悖于教育教
学 规律 和学术规 律。大学章 程作 为现代大 学制度 的载体 和
纲 领性文件 , 其主要功能就在 于规 范学校 的内部治理结构 和 权 力运行规则 , 厘清高 校 内部 的各种 权力 关系 , 在 加强和改 进“ 党委领导下 的校长 负责 制 ” 的基 础 上 , 进 一步健 全科 学 民主的决策机 制 , 建立与重大 事项 决策 相应 的决策风 险评 估 机制 , 进而形成决策权 、 执行权与监督权相互 制约 、 协调发展 的治理结构 。

2021福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21福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21年福州大学考研招生简章一、招生人数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共招收4630名左右硕士研究生,其中,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20名,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695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425名(含推荐免试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10名。

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数均为预计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根据国家实际下达招生规模,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分专业数据可参考《福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数据统计》。

二、招生类型类别及学费标准(一)招生类型、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今年不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及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博士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博士招生简章招生方式我校20xx年除了继续以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方式选拔校内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以外,还将通过以下两种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最终根据学院考核方案择优录取。

我校当年度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通过我校当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均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其招生范围如下: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含青年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含优秀青年项目)等第一、第二层面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含青年项目)、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以上者、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或提名奖的指导教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以上各类导师可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各类申请人。

除(1)所列博导外的其他合格博导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及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申请人。

普通招考:普通招考方式分初试笔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目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和法学院在“申请—审核”制外还采取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xx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x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招 生 简 章 -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招 生 简 章 -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10 年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 工业工程硕士(MIE) � 项目管理硕士(MPM) � 工商管理硕士(MBA)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 二 OO 九年九月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简介
福州大学于 1980 年成立了管理系,1983 年成立了财经学院,随后相继成立了会计系、计划统
计系、商业经济系,1994 年进行院系整合,成立了管理学院。
其它
讲座、实 习和调研
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授予硕士学位 要求的,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由福州大学授予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4
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数:220 名。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经 5 年或 5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课程设置 培养方向
企业管理 管理学原理、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营销管理 财务与金融 与实践、基础英语、商务英语、 组织行为学、运筹学、管理经济 学、会计学、公司理财、营销管 理、战略管理、生产作业管理、 管理信息系统 财政与税收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做必要的调整
必修课
选修课
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与供应链 管理、项目管理概论、集成管理学、新产 品开发、系统建模与仿真 消费者行为学、 客户关系管理、 服务营销、 品牌管理、市场调研方法、整合传播 财务报表分析、税收筹划、风险管理、金 融工程学 税务管理、财政学、反避税理论与实务、 税务检查、税收筹划、国际税收、税务会 计和行政许可法

福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福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福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知识,拓宽视野,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升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增进对自身、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同时建设一批教学效果好、具有学校特色、能够面向全校学生长期稳定开设的高质量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体系设置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由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文学与艺术类、创新创业类四大模块构成。

1、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主要涵盖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自然科学学科和众多的工程技术领域,使学生通过对所涉领域的总体理解,认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的新进展及其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帮助学生提高科学素养和工程意识。

2、人文社会科学类:主要涵盖哲学、历史学、伦理、政治、经济、管理、法学等学科领域。

旨在使学生了解哲学分析的方法,培养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学会用历史的方法和眼光认识事物;熟悉社会科学的一些主要概念和方法加强对当代人类行为的理解,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3、文学与艺术类:主要涵盖文学、艺术等学科领域。

旨在培育学生的文学艺术素养与审美能力,使其在文学艺术作品的赏析过程中感悟文学与艺术的魅力,陶冶情操,提高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4、创新创业类:主要包括创新方法、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创新创业基本素养等内容。

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创业的基本素质(包括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心理品质和创业能力等)。

第三章课程设置原则第三条通识教育选修核心课程课程设置原则如下: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2、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领域知识的融会贯通。

3、有利于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情怀和科学素养。

5、有利于启发学生的问题意识、批判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福州大学emba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emba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emba招生简章
福州大学EMBA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福州大学EMBA每年招生100名,考生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职状态。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考生需登录福州大学EMBA 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三、招生方式及标准
1.综合素质评价
通过考生的学术能力、才智及领导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2.管理职业能力及经历
考察考生在岗位上的职业能力、领导力、管理经验等情况。

四、招生流程
1.报名
考生需登录招生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初试
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基础管理知识,采取笔试形式。

3.复试
复试分为个人面试和集体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管理知识及领导力等。

4.录取
按照考试成绩、素质评价、管理职业能力及经历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确定录取名单。

五、学费标准
福州大学EMBA学费为95万元,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可分期缴纳,分为两个学年分别缴纳。

六、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cn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福州大学经济学院EMB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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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章程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教育形式与办学活动第三章校党委第四章校长第五章学术机构第一节校学术委员会第二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节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第四节学部委员会第六章民主管理机构第一节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节校学生代表大会与研究生代表大会第七章校部机关与公共服务机构第八章学院第九章教职工与学生第一节教职工第二节学生第十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一章外部关系第十二章学校标识第十三章附则序言福州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

建校以来,福州大学面向福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发扬以“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勇于拼搏的奉献精神”为代表的福州大学精神,拓展政产学研合作,加强国际和区域学术交流,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国家和福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了贡献。

面向未来,福州大学坚定不移走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入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办校、依法治校“五大战略”,努力在为国家和区域发展做贡献的过程中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全面建成创业型东南强校,努力成为国内知名高水平大学。

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为“福州大学”,简称“福大”;英文名称为“Fuzhou University”,英文简称“FZU”。

学校网址是。

第二条学校的住所地为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设立或者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及终止等重大事项,经学校充分讨论,中国共产党福州大学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校党委全委会”)同意,由举办者依法处理。

第三条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和探索高等教育规律,促进教育改革和创新,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工作,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学校充分发挥教授治学作用,支持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学院办学主体作用。

第九条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营造以人为本、助人成功、和谐发展、创业兴校的文化氛围。

第十条学校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原则,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文明校园。

第十一条学校积极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校友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发展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教育形式与办学活动第十二条学校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继续教育。

第十三条全日制本科生教育致力于使学生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通识理论,掌握学科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技能、谋职能力和深造能力。

硕士研究生教育致力于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教育致力于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非全日制继续教育致力于使学生提高岗位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素质。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依规确定办学规模。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学科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根据学校办学实际,按照规定自主设置调整学科专业,自主设置调整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学科专业的调整,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经校学术委员会论证,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学校依照国家规定制定招生条件和标准、选拔办法与程序,招生章程和计划向社会公布。

各类招生方案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拟订,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重视学风建设,鼓励拓展学生校园文化、科技和社会实践等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依法对完成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或相应的学习证明。

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授予受教育者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第十九条学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推动协同创新,促进教学和科研相结合,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十条学校积极构建政产学研密切结合的创业型大学办学格局,促进办学模式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参与区域决策咨询,努力提升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学校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福州大学精神,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推动先进文化传播和交流;促进科学和艺术结合,助推文化产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学校致力于办学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制度,建立以创新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

第二十三条学校发挥区域优势,大力推动闽台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拓展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关系,不断提高对外合作水平和办学国际化程度。

第三章校党委第二十四条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五条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委员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讨论中如有重大分歧,应暂缓作出决定。

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并根据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校党委全体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

校党委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对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学校基本管理制度、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项目安排、年度经费预决算与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七)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注意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八)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支持无党派人士、归国留学人员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十九条校党委全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委员会全体会议,如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第三十条校党委全委会的议事规则如下:(一)会议由党委常委会召集,党委书记主持。

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常委主持。

(二)会议的时间和议题由党委常委会确定。

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委委员。

(三)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以下同)的党委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确定。

(四)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方式。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决定。

(五)会议应作记录,必要时,可以编发党委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也可以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常委签发。

(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常委会负责执行,并由党委常委或分管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以下同)具体落实,党委办公室协助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党委书记。

第三十一条校党委常委会原则上每2周召开1次,工作确有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第三十二条校党委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如下:(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常委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时间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确定。

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党委书记确定。

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

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党委常委。

(三)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

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

不能出席会议的常委,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

(四)非党委常委的校领导、校纪委副书记和党委办公室主任为列席会议人员,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议题需要表决时,非党委常委无表决权。

(五)会议决定重要问题,应进行表决。

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常委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六)会议应作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也可以由党委书记委托的会议召集人签发。

(七)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常委或分管校领导负责落实,党委办公室协助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党委书记。

第三十三条中国共产党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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