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和外因课堂教学辩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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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因和外因》课堂教学辩论稿
授课人:宋健辉授课时间2002年11月13日
授课班级:2001级网络二班授课地点:南楼电教室
辨题:近朱者赤/近朱者未必赤
正方:近朱者赤
反方:近朱者未必赤
时间:共20分钟
方式:自由辩论为主,开始和结束时双方各出一名代表作主题发言和最后陈述
老师(主持人):刚才我们介绍了本节课的第一个内容:内因和外因。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内因和外因是构成事物矛盾的不同方面,我们又知道矛盾是推动事物前进的基本动力,也就是说,事物的运动是由内因和外因推动的。那么,在推动事物运动的过程中,内因和外因谁起的是主要作用,谁起的是次要作用?或者说他们是以一种什么样的相互关系共同致力于推动事物发展的?这个问题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重点和难点。
对于这个问题,不光我们存在着疑惑,其实千百年来,我们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都在思考着这么一个问题。中国有一句老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还有一种说法是:出淤泥而不染。这两句话,对同一个哲学命题,作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回答:前一句认为是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后一句认为内因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同学们,这个问题,上节课已经布置给大家了,请结合你们自己的人生经验和对资料的占有来做一个判断:你认为近朱者赤还是近朱者未必赤?——内因和外因那一个在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中起主要作用?
下面五分钟,是自由讨论时间,请大家想一想你同意哪一个观点?
(5分钟以后,课堂实景)请同意“近朱者赤”的同学举手。请同意“近朱者未必赤的同学举手”。
下面请正方推举一名同学,阐述你方的观点。
正方主题发言:我方一致认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在事物的发展中外因起到了主要的作用。我们的依据有三个:第一,在这学期学的哲学课第一章我们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人生活在一定的客观环境里,他的思想、性格的形成与发展在不同程度上会受到环境的制约和影响,有时环境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近朱者赤”的理论依据。如果说“近朱者未必赤”的话,那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宋老师的课讲错了,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错了。第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证明了“近朱者赤”:比如美洲鳄的性别与温度的变化有很大关系,在温度较低时美洲鳄孵出的都是雌性,当温度较高时则全为雄性。这个事例告诉我们温度的变化可以决定摩尔龟、美洲鳄等动物的性别。而温度就是哲学上所说的外因。因此从哲学上讲,就是外因可以决定事物的性质与方向。第三,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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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自觉不自觉的运用了“近朱者赤”,也就是外因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的理论。比如,为什么有的家长愿意给小孩选择学校而花大价钱,不就是希望他家的小太阳能在一个“赤”的环境中生长,能有一个好的前途吗?又如,姚明为什么要到NBA去打球?不也是希望在NBA的高水平环境中来提高自己的水平吗?所以,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近朱者赤”符合客观事实,因而是正确的。我说完了。
老师:刚才正方的陈述很精彩。但有一个小小的错误:请你们以后千万千万不要把我和马克思他老人家相提并论,这样我会无地自容的。好,下面请反方同学陈述你们的观点。
反方主题发言:我方认为:“近朱者未必赤”。首先,批判“近朱者赤”,并不能等于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刚才,正方同学断章取义。不错,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人是由客观物质决定的,但马克思他老人家同时也说过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对客观物质世界进行改造。比如当今被誉为“活雷锋”的朱伯儒同志与小偷交朋友,终使小偷成为新人的美谈,家喻户晓。他非但没有“近墨者黑”,反而化“墨”为“朱”。这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表现。这样的例子我们还能举出很多。其次,我方所说的“近朱者未必赤”,是指的事物发展的两种可能,既可能“赤”也可能“不赤”,而不是指的绝对的“不赤”。我们承认在同一个环境中,有的人会变“赤”,有的人会变“黑”。这也恰恰说明了,外因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决定“赤”和“黑”的是人的内因。所以,“近朱者未必赤”,只有人心向“赤”,他才能够变成“赤”。我说完了。
老师:正方和反方都阐述了各自的观点,下面进入自由辩论阶段。请反方同学先发言。
反方:对方同学口口声声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倒要请教对方一个问题。比如,在监狱里,管教干部每天都要和犯人接触,请问他们也近墨者黑了吗?如果一个国家连他的暴力机关都变黑了,那么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中还有什么希望?
正方:反方同学不要忘了,马克思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绝对的东西是不存在的。相对于管教接触犯人而言,犯人也在接触管教呀!如果犯人都“近朱者赤”了,我们的社会岂不是前途一片光明?在这里我要谢谢对方同学为我方找到的这个有力的证据!!
反方:正方同学忽略了一点:在监狱里,每一个罪犯都“近朱”了,难道都变“赤”了吗?为什么有的人出狱以后,还会继续犯罪?继续危害社会?请正方同学回答这个问题!
正方:我很奇怪,对方一个中专二年级的学生为什么会问出这么幼稚的问题?让我告诉你吧!这是因为,犯人出狱以后,又受到了使他们犯罪的环境的影响,又遇到了他以前的同伙,所以才又“近墨者黑”了!说来说去还不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正方掌声)如果对方不同意“近朱者赤”,我倒要请问对方,那姚明为什么要到NBA去打球,难道是为了去旅游吗?
反方:请问正方同学,我们当中的同学去NBA打球能提高我们的水平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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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姚明的天赋!这就是:近朱者未必赤,关键看你的内因具不具备发展的潜能!
正方:我们知道土耳其横跨亚欧两个大陆,它的足球为什么要放在欧洲发展呢?还不是“近朱者赤”,能够提高自身的水平。这一点在本届世界杯上也得到了充分的证明。知道中国为什么请不来高水平的外援么?还不是我们的联赛充满了“假球、黑哨、黑幕”,人家怕“近墨者黑”呀!
反方:听完了正方的陈述,我突然知道了美国为什么要打击伊拉克,原来是因为伊拉克和阿富汗挨得太近了,萨达姆和本拉丹“近墨者黑”。如果这种解释姑且还可以理解的话,那我就弄不懂了,和拉丹关系最紧密的是他的家人,而他的家人大都在沙特,美国为什么不打击沙特呢?还有朝鲜和拉丹隔山隔水,素昧平生,美国为什么也要把朝鲜列为“无赖国家”?
正方:我们争论的焦点不是战争和犯罪,而是决定战争和犯罪的是内因还是外因,对方同学似乎有跑题的嫌疑。我有必要在这里重申一下我们今天辩论的焦点:我们要探讨的是“近朱者赤还是近朱者未必赤”,也就是内因和外因哪一个决定了事物的发展方向?谁居于主要地位?请对方同学回到正确的辩论轨道上来,正面回答我方提出的问题。
反方:我方从来都没有回避问题,倒是对方同学有理屈词穷、拖延时间的嫌疑。好吧,我方重申一遍:只要对方不是故意拖延时间,什么问题我们都愿意正面回答。
反方:看来正方同学对逻辑性比较强的问题理解起来有一定的困难。那我就用大白话来阐述一下我方的观点:美国之所以要打击伊拉克、制裁朝鲜,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两个国家的存在妨碍了美国在东亚和中东地区的利益实现,妨碍了美国的全球霸权,这个矛盾是引发战争的内部原因,也就是内因。至于“反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甚至和本拉丹关系的远近,这只是外因。决定战争爆不爆发以及什么时候爆发,只能看双方内部矛盾发展的程度。这就是我方的观点: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只能是内因!
正方:我方不否认内因和外因都能够推动事物的发展,但我方认为,在有的情况下外因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比如说,如果没有“911”事件的话,美国不会马上发动对塔利班的战争,因此“911”就是引起那场战争的外因;又如,大家都听说过“冲冠一怒为红颜”这首诗,陈圆圆爱哪位英雄,绝对是她的个人隐私,可正是因为她的一念之差,而引发了一场战争,改写了中国历史,请问:陈圆圆的选择是不是引起战争的外因?这也是我方的观点:外因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也能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
正方:我作一个补充发言。我看到这么一个资料:中国科技大学某届少年班中,70%的学生来自知识分子家庭,显然他们的家庭对他们的成材起了积极作用。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要是白松的种子掉在英国的石头缝里,它只会长成一棵很矮的小树;但是,要是它被种在南方肥沃的土地里,它就能长成一棵大树。”请问:这难道不是说明了外因对事物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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