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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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全文)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全文)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全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重要意义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1.方向性。

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

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

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

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 普适性。

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三、评价内容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湘政教督[2006] 2号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为了进一步完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示范性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基本条件(试行)》、《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订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现将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按《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执行。

按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的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挂牌满三年的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原则上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督导评估。

二、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按照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要求,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常规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要建立和完善学校自评制度,对照《督导评估方案(试行)》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三、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切实负起管理责任。

四、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为依据,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随机督查和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从而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抄报:国家教育督导团,省人民政府,各位省督学顾问抄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教育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各位省督学2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45678二、说明1、具体评估细则和计分办法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另行制定。

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系统操作手册—学校

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系统操作手册—学校

湖南省教育督导网络平台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操作手册(学校)目录1.1统一登录 (3)1.2内容管理系统 (4)1.2.1文章管理 (4)1.2.2 文章编辑 (7)1.2.3 栏目管理 (11)1.3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 (13)1.3.1自评 (24)1.1统一登录统一访问地址:/,打开如下图所示界面,点击“登录”按钮,弹出用户登录层,输入相关信息点击“登录”按钮,跳转到湖南省教育督导网络平台综合导航页面,如下图所示: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涉及湖南省教育督导网络平台中2个业务系统,包括内容管理系统、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

1.2内容管理系统内容管理系统替换原示范性普通高中空间,现已将原空间数据做了迁移,后期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平台相关评审资料统一通过内容管理系统上传。

操作步骤:在督导网络平台综合导航页面上点击页面最顶端链接“内容管理系统”,系统跳转示范性普通高中档案群内容管理界面,如下图所示:1.2.1文章管理操作步骤:点击“文档列表—相关栏目—新建”,操作如下图所示进入文章编辑页面,如下图所示:填写需提交的相关评审内容以及资料,点击左上角的发布按钮,进行保存发布,即可。

A.删除文章操作步骤:点击“文档列表—选中栏目——选中需删除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如下图所示:B.发布文章操作步骤:点击“文章列表—选中栏目——选中需发布的数据”,点击“发布”按钮即可,如下图所示:C.复制文章操作步骤:点击“文章列表—选中栏目——选中需复制的数据”,点击“复制”按钮即可,如下图所示:进入文章复制页面,如下图所示:操作步骤:点击“独立复制—选中栏目”,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1.2.2文章编辑在进入系统后,选择“文档列表”选项卡,在左侧可以看到对应的文件目录。

目录分为三级,可以依次点击展开,双击三级目录名称,就可以看到该三级目录下的文件列表,找到需要辑的材料,单击选中,在右上方点击“全屏编辑”按钮,弹出的“文章编辑”窗口中,可以对材料进行各项信息的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具体如下图所示:A.文章内容编辑操作步骤:点击“文档列表—相关栏目—新建”,进入文章编辑界面,如下图所示B.正文样式区简介:正文样式可以通过如下图所示区域进行更改,设置段落和正文示区域进行更改,设置段落和正文的文字大、颜色、字体、对齐方式等。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空间建设和管理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督办[2015]23号
【发布部门】817030346
【发布日期】2015.06.30
【实施日期】2015.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空间建设和管理
情况的通报
(湘教督办〔2015〕23号)
本学年度(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以来,网络督导评估专家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空间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了多次随访督导,认真审阅了各学校的相关材料。

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与经验
随访督导发现,大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对网络空间建设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上传资料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上传资料的数量显著增多,能较为清晰、准确地反映学校的办学行为和办学过程。

同时,很多学校与专家的互动交流进入良性循环,对网
络空间的建设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如,资兴市市立中学上传的周报包括周工作总结、周工作安排、表扬推介、检查考勤、一周新闻、高效课堂、校风建设等栏目,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湘潭县一中上传资料信息量大,包含安全教育与管理、党课教育、年级组。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6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6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认真做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及有关督导评估方案的规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附件:湖南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为了规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客观准确,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督导评估的组织领导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随机督查和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多样化、内涵发展。

实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时,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专门的督导评估组,挑选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负责、教育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威望较高的同志担任督导评估组成员。

督导评估组成员以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为主,同时可吸收有关部门领导、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按照政府履行职责、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示范性等三个方面的督导评估要求,分别安排合适人选。

督导评估组成员及其担负的督导评估内容应保持相对稳定。

督导评估组成员与被督导评估学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督导评估组一般由8人组成。

分别为:组长1人,副组长1人(兼任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组专家),办学环境与办学条件组1人,师资保障与内部管理组2人,教育教学组1人,教育质量与办学特色组 1人,资料员1人。

湖南省教育强省督导评估细则

湖南省教育强省督导评估细则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决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决算。②核算工资统发中心工资、津补贴统发情况。③走访教师、抽查教师工资卡、册。④走访教师、抽查教师门诊医疗卡和住房公积金手册。⑤到医保部门核查教师住院开支情况。
(19)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项配套资金足额安排。(1分)
评分: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配套资金等按规定由财政全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达到要求计1分;②某一项财政未预算或部分预算扣0.2分,扣完为止。
核查:①查阅会议纪要。②查阅解决问题批复。
(3)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制度,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编制、经费等条件,督政督学效果显著。(0.5分)
评分:①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专题文件,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化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②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正科级配置,配齐正副主任(领导实职),或非正科级配置的配齐正副主任督学(领导实职)主任督学任教育局党组成员,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③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编在岗专职人员达2人以上(不含正科级实职的督导室正副主任、正副主任督学)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④教育督导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10万元以上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⑤督政、督学取得显著效果记0.1分,达不到酌情扣0.05-0.1分。
核查:①查阅县级党委、政府涉校检查准入制文件。②实地调阅各类学校账目。
(12)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校园周边环境好。(0.5分)
评分:县直有关部门及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切实负起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责任,无违规违章车辆接送学生,无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网吧接纳学生,无社会不法人员拦抢学生财物和到学校肇事,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期间确保安全记0.5分。部分达不到扣0.2-0.4分。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5
第①要点3分,②③要点各1分。
①每个要素1分,其中某一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1分。
②③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扣0.5—1分。
现场察看,走访调查。
13、①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②生均校园面积达30平方米;③生均教学用房不低于8平方米;④无重大校园校产损坏现象。
5
第①要点2分,其余要点各1分。
①绿化覆盖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查近两年有关经费项目,走访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10、禁止重复教育。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招收插班复读生。
12
综合记分。凡在校内外以各种名义举办或参与复读学校(复读班),或在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班中招收插班复读生的,本三级指标记0分。
走访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查学籍资料、成绩统计表等。
查学校有关部门会议记录、计划、总结,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走访家长、社区,进行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二)办学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84分)
4、按规定招生。①不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②不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10
综合记分。①未经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本三级指标记0分。②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扣1—5分。
10
每个要点2分。某要点达不到要求的扣0.5—2分。
查校长的相关资料。走访、问卷调查、座谈,综合评定。
26、领导班子。①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②团结、民主、务实、廉洁,富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意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能得到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③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④校领导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⑤校级和中层干部有2/3兼课。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08.09.20•【字号】湘政教督通[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08]6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发挥示范作用,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年初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10月13日开始,分两个阶段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评估对象这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2002年接受过省级重点中学督导评估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2005年底以前挂牌尚未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督导评估组织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部分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组成四个督导评估组,每个督导评估组由8人组成,分别督导评估8所学校,具体安排附后。

三、督导评估内容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对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办学环境与办学条件、队伍建设与学校管理、德育工作与教学教研、教育质量与办学特色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内容所涉及的时段一般是2006年下学期至2008年下学期两个半学年度,教育经费的督查一般只涉及2006年至2008年三个财政年度。

四、督导评估程序督导评估组每到一所学校,先听取学校自查情况的汇报;然后采取查阅档案资料、核查经费账目、个别走访、座谈、听课、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抽查学生知识技能等方式,对办学思想与办学行为、办学经费与办学条件、领导班子与教师队伍、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分组督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督导评估组成员汇总督导评估情况,形成综合督导评估报告,并向学校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反馈意见,但不当场公布分数,也不当场作出督导评估结论。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一级二级三 级 指 标权指标指标(评估要点)重一、(一)政办府学履方行向职(15分)2、发展规划。

①指导学校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②有落实措施,措施到位。

5①规划无近期和长期目标,内容不具体、不科学,该三级指标记0分;②规划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或未按规划分年度推进,扣2-3分。

查学校规划和相关文件。

3、坚持教育公平。

不得举办和变相举办民办学校,已举办的实行“四独立一分离”;招生计划按市州规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5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法人资格证书,财务帐表、学籍资料,查看校园及设施。

责(二) 100分办学环境及条件评分细则检查方法扣分及理由1、指导学校全面执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任免校长。

5凡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会议纪录及有关规章制度,座谈、个别走访、听近两学年度汇报。

4、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治理高度重视,措施到位,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4近三年学校及周边有发生侵害学生、教师案件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其他问题的酌情扣1-3分。

走访调查。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5、实施部门检查准入制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有关部门未擅自对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4有“四乱”之一,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检查准入制度和依法维权行为,但效果不好,扣1-2分。

走访调查,查看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

(45分)6、校园建设。

①布局协调,区划合理;②校园整洁、美化和绿化;③生均校园面积不低于30m2。

3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现场察看,走访调查,查相关资料。

一、(二)政办府学履环行境职及责条8、实验设备设施。

①有专用的理、化、生仪器室和实验室,每4个班有一间实验室;②仪器设备达到《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I 类要求,且每年有新增仪器;③实验开出率达到要求。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doc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引言1.1 目的本细则旨在明确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的标准和程序,以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1.2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湘西自治州内所有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1.3 原则评估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评估内容2.1 学校管理2.1.1 组织结构评估学校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

2.1.2 管理制度检查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

2.1.3 管理效果评价学校管理的整体效果,包括师生满意度等。

2.2 教育教学2.2.1 课程设置评估学校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

2.2.2 教学实施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2.3 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

2.3 师资队伍2.3.1 教师资格检查教师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2.3.2 教师培训评估教师培训体系的完善程度及实施效果。

2.3.3 教师绩效评价教师的工作绩效和教学效果。

2.4 学生发展2.4.1 学生管理评估学生日常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4.2 学生活动检查学生课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情况。

2.4.3 学生成就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发展。

评估方法3.1 文档审查对学校的管理制度文件、教学计划、活动记录等进行审查。

3.2 现场考察通过现场考察了解学校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管理效果。

3.3 问卷调查设计问卷,收集师生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

3.4 访谈与学校管理层、教师、学生等进行访谈,深入了解情况。

评估程序4.1 准备阶段明确评估目标,制定评估计划,准备评估工具。

4.2 实施阶段按照评估计划进行文档审查、现场考察、问卷调查和访谈。

4.3 结果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12.13•【字号】湘教发[2005]121号•【施行日期】2005.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5]121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规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订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省示范性高中)建设与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示范性高中,是指达到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基本条件、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并授牌的普通高级中学。

确定为省示范性高中的学校,其原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

第三条省示范性高中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建设基本条件(试行)》(湘教发[2004]85号)要求办学,努力把学校办成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校。

第四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形成学校自主管理体系,依法制定办学章程,规范学校部门以及年级、班级管理行为。

凡学校有关部门或班级、年级的统一行为,均应属学校行为。

第五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效沟通的渠道,完善民主决策、群众监督的管理制度,认真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及时反思和整改。

第六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学校应将办学理念、课程计划、作息时间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基本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就办学行为的有关规范作出承诺,承担责任。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75.高二学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合格率达州平均水平。
76.高考(按毕业总数计算)本科(二批)上线率达到全州平均水平。
77.以高一为起点的发展性评价达全州平均水平。
(1)第73、74项计2分。
(2)第75、76项计7分。
(3)第77项计4分。
(4)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第75项低于州平10个百分点停牌1年。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1.查看《实施细则》
2.检查教案(导学
案)、听课(课堂观察)笔记。
3.查证相关资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评估方法
扣分点


(十八)
课程
建设
2
61.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
62.制定包含基础型课程、活动型课程、拓展型课程以及特色课程在内的学校课程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72.组织或参与跨校、跨区域的教学研讨活动。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1.查看教学活动资料。
2.查证教学研究成果。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评估方法
扣分点


五、教育教学
(37分)
(二十一)
学业
水平
22
73. 肄业年级学生期中、期末考试学科合格率在80%以上;
74.在校生年巩固率95%以上。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该指标计0分。
查看相关账册、票证
三、




(25分)
(七)
教师配备
10
14.按规定编制标准和学科要求配足教师。

某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空间评估说明

某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空间评估说明

基于大学城空间
机构平台门户化 资源汇聚展示 机构管理应用
互动交流 创新插件灵活嵌入
教教学学应应用用
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
2 网上督导评估流程说明 1、网络评估建设背景:
督导室提出开发 管理系统,采集评估
有关数据
基于空间,改革督导 评估的管理模式; 依托空间,碎片化管 理,实现评估数据的采 集和挖掘; 通过空间,建立学校 的网络实体和永久的评 估档案;
1 世界大学城空间简介
个人空间-教师空间
(1)专业的课程老师, 将课程知识碎片化,放 在空间方便学生课后进 行二次学习 。
(2)教师可以通过空间 建立学科群组,创建教 研“主题特色空间”, 进行课堂研究、集体备 课、案例分析、研讨交 流、学习提升、作业布 置在线批改等,提高教 学能力和质量。
1 世界大学城空间简介
2013/11/12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空间评估培训
பைடு நூலகம்
19
2 网上督导评估流程说明 2、网络评估流程说明:
省示范性高中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每年实施一次网络评估,并有针对性选择部分学校开展有关事项 的现场评估。

9、我们的市场行为主要的导向因素,第一个是市场需求的导向,第二个是技术进步的导向,第三大导向是竞争对手的行为导向。21.8.1721.8.17Tuesday, August 17, 2021

10、市场销售中最重要的字就是“问”。13:45:4713:45:4713:458/17/2021 1:45:47 PM
1 世界大学城空间简介 大学城空间建设背景
在《全国信息化工作现 场会议》:上提出“三 通两平台”建设作为十 二五的核心任务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湘教督办[2015]17号
【发布部门】817030346
【发布日期】2015.05.18
【实施日期】2015.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建设
与管理的通知
(湘教督办[2015]17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是省教育督导委员会通过在“世界大学城”建立学校网络空间,对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办学方向、办学思想、办学行为、办学水准、内部管理等学校发展过程进行评估与指导。

加强学校的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是实施网络督导评估的重要基础。

为构建一个更加有利于开展网络督导评估的工作平台,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空间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空间是实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的基础平台,也是充分展现学校生动活泼的办学过程和办学特色的重要窗口。

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建设与管理,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各学校要专题研究网络空间建设的有关问题,成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督导评估和网络空间建设。

每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设立学校督导室,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和学校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

将本校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建设、资料收。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10.12•【字号】湘教发[2007]43号•【施行日期】2007.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湘教发〔2007〕43号)各市州教育局:为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顺利推进,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合理地开展,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现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印发你们。

请尽快传达到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并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和办法。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湖南省教育厅二○○七年十月十二日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暂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以及《湖南省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7〕11号)、《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湘教发〔2007〕1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宗旨,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评价的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实施动态的、综合的、完整的、全面的评价,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是对高中教育的一种重要评估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评估方案,制定了细则2,以明确评估的具体实施规范和要求。

首先,在评估范围和对象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评估范围包括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整体教学质量、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评估对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其次,在评估内容和指标方面,细则2详细列出了评估的内容和指标。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评估指标包括学业水平、教学质量、学科竞赛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教学能力、学校管理水平等。

第三,在评估过程和方法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过程和方法。

评估过程包括准备、实施、评估和总结四个阶段;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现场观察、文件审核、专家评审等。

最后,在评估结果和应用方面,细则2规定了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

评估结果将以等级和得分的形式公布,并作为评估学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的依据;评估结果还将作为学校获得优质高中示范性资助的重要依据。

细则2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发展和提高。

通过评估,学校将更加关注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能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同时,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将激励学校争取更多的示范性资助和政策支持,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总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是一个重要的评估工具,对于改进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细则2的实施,将为评估提供明确的实施规范和要求,最终推动高中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试行)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
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
查阅学校制度汇编、发展规划、章程、近一年工作计划与总结,开展走访座谈。执行情况好,视为符合;否则,视为不符合。
资料查阅、
走访座谈
A:①②③均符合;
问卷调查、
走访座谈
A:①②③④均符合;
B:①②符合,③④有一项不符合;
C:①②符合,③④均
不符合;
D:①或②不符合。
②无违规收费、招生、借读、补课、使用教材、征订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等行为,无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等现象。
查阅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招生记录、学籍异动、教辅读物征订制度等资料,查看学校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无违规收费、招生、借读、补课、使用教材、征订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等行为,无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及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成绩等现象,视为符合;有一项视为不符合。
资料查阅、
走访座谈
2.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3分
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落实。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发〔2017〕15号)
推门听课,查阅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查看思政课开设及实施情况等资料。思政课具有思想性、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思政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视为符合;否则,视为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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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评学校: 200 年 月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指标一记分:日评估人:受评学校:指标一记分:评估人:200 年 月 日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权 重三级指标(评估要点)评分细则检查方法5 1、办学理念。

①符合教育方针政策 和改革方向;②切合学校实际;③ 体现办学特色。

查学校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与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交谈。

查近两个学年度。

综合记分。

①表达不明确,不清晰扣 1—2 分,观点有错误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扣 1 分。

③未体现办学特色扣 1 分。

6 2、发展规划。

①有中长期发展规划;②规划具有科学性;③有落实的措施。

每个要点 2 分。

①无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规划无近期和长远目标,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本要点记 0 分。

③规划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扣 1 分。

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

查近两个学年度。

(一) 办学理 念符合 素质教 育精神 (16 分)5查学校有关部门会议记录、计 划、总结,召开教师、学生座 谈会,走访家长、社区,进行 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3、①理念和规划师生普遍理解和赞 同;②理念和规划家长和社区基本了解和认同;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 活动中得到体现和实施。

综合记分。

①理念和规划形成过程,教职工、学生 未共同参与,对其不够理解和赞同扣 1 分。

②理念 和规划形成过程家长、社区未参与,对其不够了解 和认同扣 1 分。

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活动中体现不 够扣 1 分,未得到体现记 0 分。

10 综合记分。

①未经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 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扣 1—5 分。

走访、调查,查学籍资料、成 绩统计表,进行现场察看、问 卷调查。

4、按规定招生。

①不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②不使用非正当 手段招揽生源。

12查两个学年度,以本学年度为 主。

5、均衡编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力重 点班。

凡设重点班(含未批准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 班、提前分班分科的班),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12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计划、 会议记录、课表及班主任工作 手册等文件,听课,现场察看, 个别走访。

查近两个学年度。

6、执行教学计划。

①竞赛活动、作 业总量、考试次数符合规定;②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③不在节假 成建制补课。

每个要点 4 分。

①竞赛活动、作业总量、考试次数 超过规定的扣 1—4 分。

②按新颁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音、体、美、劳等课程得到保证, 缺一门课程,本要点记 0 分;各门课程每增减一课时扣 1 分,扣完为止。

③有一个以上教学班参加补课的学生达到全班 2/3 以上的视为“成建制补课”, 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研究性学习、信息技术、校本选修等课程得到加强。

一、 办 学 理 念 与 办 学 行为[100分](二) 办学行 为符合 有关法 律、法 规和政 策要求 (84 分)10综合记分。

①将学生考试的成绩和名次向全班学生 或家长、社会公布,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凡向学 校或年级、班级下达高考升指标的,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③凡以考试排名和高考升学率作为评价、奖 罚教师、学生唯一依据的,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查会议记录及有关规章制度,查班主任成绩册和教务处计算 机成绩汇总统计,座谈,个别 走访,问卷调查等。

查近两个 学年度。

7、建立评价体系。

①不公布学生考 试排名;②不下达升学指标;③不以考试排名和升学率奖罚教师、学 生。

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权 重三级指标(评估要点)评分细则检查方法10 8、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不统一组织学生购买规定之外的习题集、练习 册、复习资料和学习生活用品。

查学校教材,用书发售情况及暂不对高三年级进行检查)。

综合记分。

①学生周活动总量为 34 节课,课间休和生活用品,每发一种扣 0.5 分,扣完为止。

息、课间操、眼保健操、寄宿生就餐及早晚自习时 收费情况,查课表、作息时间 间不计入活动总量;早晚自习不排课表上课,晚自 表和学生书包,电话访问学生 习不超过 2 小时。

活动总量每超过半小时扣 0.5 分, 家长。

查近两个学年度,以本 扣完为止。

②统一购买、发放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 学年度为主。

(注:本条指标, 10 9、①收费符合政策;②招收择校生符合“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 钱数)规定。

综合记分。

学校有乱收费行为(含自立名目收取或超标收取学杂费、补课费、资料费以及择校生费)之一者,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查近两年有关经费项目,走访 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12 10、禁止重复教育。

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招收插 班复读生。

综合记分。

凡在校内外以各种名义举办或参与复读 学校(复读班),或在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班中招收插 班复读生的,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走访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 查学籍资料、成绩统计表等。

查两个学年度为主。

一、 办 学 理 念 与 办 学 行 为 [100 分](二) 办学行 为符合 有关法 律、法 规和政 策要求 (84 分)811、诚信办学。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 组织的统(会)考和竞赛、检查、评 估等重大活动无集体舞弊或弄虚作 假现象。

调查、走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

查两个学年度,以本学年度为主。

综合记分。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包括:高中毕业会考、高考,省级以上数、理、化、生、信 等学科竞赛,地市级以上教育工作检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等。

凡在上述活动中有一次集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的,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用数据和实例对本一级指标进行简要评价:受评学校: 指标二记分:评估人:200 年 月 日扣的项目可计算在总面积内。

查看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受评学校:指标二记分:评估人:200 年 月 日扣分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权 重三级指标(评估要点)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512、①校园布局协调,功能、区划合 理,各项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美 观;②校园整洁、文化氛围浓;③校园 周边环境符合规定。

现场察看,走访调查。

第①要点 3 分,②③要点各1 分。

①每个要素1 分,其中某一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1 分。

②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扣0.5—1 分。

51、现场察看。

2、查国土 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参看建筑设计图纸,计算校舍总面积(已经动工) 第①要点 2 分,其余要点各1 分。

①绿化覆盖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②生均校园面积每少一平方米扣0.1分,扣完为止。

③生均教学用房每少一平方米扣0.5分,扣完为止。

④有重大校园校产损坏现象,扣0.5—1分。

13、①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②生均 校园面积达30 平方米;③生均教学用房不低于8 平方米;④无重大校园校产 损坏现象。

(三) 创建优 良的校 园环境 (15 分)514、实施部门检查准入制度,维护学 校合法权益,有关部门不擅自对学校 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有“四乱”行为之一,且学校未依法维权,记0分;有走访调查。

检查准入制度和依法维权行为,但效果不好,扣—13分。

815、①学生生活用房符合要求;②食堂 办得好;③饮用水供应充足;④寄宿生早晚有热水供应;⑤水电设施配备齐, 水电供应有保障。

1、现场察看。

2、查验相关证件。

第①要点 3 分,②要点 2 分,③④⑤要点各1 分。

①学 生生活用房拥挤的扣0.5—2 分。

0.5 ③④⑤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扣0.5—1 分。

②食堂设施和人员素质、管理达不到要求的扣 —2 分。

10现场察看,按标准抽查。

第①③要点 4 分,②要点 2 分。

①缺一个要素扣1 分,有一个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 分。

②有一个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③达Ⅱ类标准扣2 分,达Ⅲ类标准扣3 分。

16、①有专用的理、化、生仪器室和 实验室,每四个班有一间实验室,有 满足需要的科技活动室;②每间实验室、 活动室桌椅不少于28 套,水电到桌;③ 仪器设备达到《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 Ⅰ类要求,分组实验二人一组。

10 现场察看。

第①⑧要点各2 分,其余要点各1 分。

①⑧未完全达到要求的扣1分,缺项的扣2 分。

其余要 点未完全达到要求的扣0.5分,缺项的扣1 分。

17、①有适用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 室、电化教学中心控制室;②有满足需 要的教学软件和音像资料;③装备闭路 电视、监控系统;④建立校园网;⑤配 备校长办公系统;⑥有摄录采编播放 设备;⑦每 10 名学生一台计算机;⑧ 各项设备有使用记录。

二、 学 校 环 境 与 办 学 条 件 [100 分] (四) 合理配 置、有效的使 用设备 设施 (58 分)10 18、①有独立的图书馆,学生阅览室 座位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10,教师阅 览室座位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1/3;② 藏书生均达30 册,并配有电子图书, 各种刊物不少于100 种;③图书资料 充分开放,每学期借书、阅览学生总 人次达学生总数5 倍以上。

第①要点 4 分,②③要点各3 分。

各要点中有一个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1 分。

现场察看,查图书馆目录和借阅登记表,询问师生和图书馆工作人员。

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 权 重三级指标(评估要点)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二、 学 校 环 境 与 办 (四) 合理配 置、有 效的使 用设备 设施 (58 分)1019、①有400 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②有体育馆或能容纳4个班同时上课的室内运 动场;③有与规模相适应的篮球、排球 场和乓乒球台;④体育器材达Ⅰ类标准。

现场察看和核对。

第①②要点各 3 分,③④要点各 2 分。

各要点有一个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用数据和实例对本一级指标进行简要评价:受评学校: 指标三记分:评估人:200 年 月 日扣分1020、①有专用的音乐、美术教室和舞排蹈练厅,音乐、美术教学设备均符《合中学器材设备设施配备》Ⅰ类标准;②有劳技教育专用场地2—3个(不含计算机教室和语音室),有1—2个项可供2 个班学生同 时使用的劳技设备;③有专用卫生室,卫生设备达《中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Ⅰ类标准。

第①③要点各 4 分,②要点 2 分。

各要点中有一个 素达不到要求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现场察看; 对照标准抽查。

6查学校和县财政有关经费帐目。

21、①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超过省 定标准;②基建经费以财政或主办 单位投入为主。

每个要点3 分。

①生均公用经费低于省定标准,各1扣分。

②基建经费近三年的投入总量,财政或主办单位投入50%达的记3 分,每少1 个百分点扣0.1 分。

近三年基建经费投 0入虽符合要求,但未采取措施实现历史负债逐年递减的记 822、①财政或主办单位足额拨付教 师工资;②医疗、养老保险、住房 公积金得到落实,教师待遇得到保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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