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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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评学校: 200 年 月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指标一记分:

评估人:

受评学校:

指标一记分:

评估人:

200 年 月 日

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

权 重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5 1、办学理念。①符合教育方针政策 和改革方向;②切合学校实际;③ 体现办学特色。

查学校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与校级

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交谈。

查近两个学年度。 综合记分。①表达不明确,不清晰扣 1—2 分,观

点有错误本三级指标记 0 分。②内容空泛,缺乏针

对性扣 1 分。③未体现办学特色扣 1 分。

6 2、发展规划。①有中长期发展规划;

②规划具有科学性;③有落实的措

施。

每个要点 2 分。①无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本三级

指标记 0 分。②规划无近期和长远目标,内容不具

体,重点不突出,本要点记 0 分。③规划缺乏具体

可行的措施,扣 1 分。

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

划及相关文件。查近两个学年

度。

(一) 办学理 念符合 素质教 育精神 (16 分)

5

查学校有关部门会议记录、计 划、总结,召开教师、学生座 谈会,走访家长、社区,进行 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3、①理念和规划师生普遍理解和赞 同;②理念和规划家长和社区基本

了解和认同;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 活动中得到体现和实施。

综合记分。①理念和规划形成过程,教职工、学生 未共同参与,对其不够理解和赞同扣 1 分。②理念 和规划形成过程家长、社区未参与,对其不够了解 和认同扣 1 分。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活动中体现不 够扣 1 分,未得到体现记 0 分。 10 综合记分。①未经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 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扣 1—5 分。 走访、调查,查学籍资料、成 绩统计表,进行现场察看、问 卷调查。 4、按规定招生。①不擅自组织单独

的高中招生考试;②不使用非正当 手段招揽生源。

12

查两个学年度,以本学年度为 主。

5、均衡编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力重 点班。

凡设重点班(含未批准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 班、提前分班分科的班),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12

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计划、 会

议记录、课表及班主任工作 手册

等文件,听课,现场察看, 个别

走访。

查近两个学年度。

6、执行教学计划。①竞赛活动、作 业总量、考试次数符合规定;②不

随意增减课程、课时;③不在节假 成建制补课。

每个要点 4 分。①竞赛活动、作业总量、考试次数 超过规定的扣 1—4 分。②按新颁课程计划开齐课

程,开足课时,音、体、美、劳等课程得到保证, 缺一门课程,本要点记 0 分;各门课程每增减一课

时扣 1 分,扣完为止。③有一个以上教学班参加补

课的学生达到全班 2/3 以上的视为“成建制补课”, 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研究性学习、信息技术、校本选修等课程得到加强。

一、 办 学 理 念 与 办 学 行

[100

分]

(二) 办学行 为符合 有关法 律、法 规和政 策要求 (84 分)

10

综合记分。①将学生考试的成绩和名次向全班学生 或家长、社会公布,本三级指标记 0 分。②凡向学 校或年级、班级下达高考升指标的,本三级指标记 0 分。③凡以考试排名和高考升学率作为评价、奖 罚教师、学生唯一依据的,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查会议记录及有关规章制度,

查班主任成绩册和教务处计算 机成绩汇总统计,座谈,个别 走访,问卷调查等。查近两个 学年度。

7、建立评价体系。①不公布学生考 试排名;②不下达升学指标;③不

以考试排名和升学率奖罚教师、学 生。

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

权 重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10 8、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不统一组织

学生购买规定之外的习题集、练习 册、复习资料和学习生活用品。

查学校教材,用书发售情况及

暂不对高三年级进行检查)。 综合记分。①学生周活动总量为 34 节课,课间休

和生活用品,每发一种扣 0.5 分,扣完为止。 息、课间操、眼保健操、寄宿生就餐及早晚自习时 收费情况,查课表、作息时间 间不计入活动总量;早晚自习不排课表上课,晚自 表和学生书包,电话访问学生 习不超过 2 小时。活动总量每超过半小时扣 0.5 分, 家长。查近两个学年度,以本 扣完为止。②统一购买、发放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 学年度为主。(注:本条指标, 10 9、①收费符合政策;②招收择校生

符合“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 钱数)规定。

综合记分。学校有乱收费行为(含自立名目收取或

超标收取学杂费、补课费、资料费以及择校生费)

之一者,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查近两年有关经费项目,走访 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问卷

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12 10、禁止重复教育。不举办或变相

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招收插 班复读生。

综合记分。凡在校内外以各种名义举办或参与复读 学校(复读班),或在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班中招收插 班复读生的,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走访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 查学籍资料、成绩统计表等。 查两个学年度为主。 一、 办 学 理 念 与 办 学 行 为 [100 分]

(二) 办学行 为符合 有关法 律、法 规和政 策要求 (84 分)

8

11、诚信办学。参加教育行政部门 组织的统(会)考和竞赛、检查、评 估等重大活动无集体舞弊或弄虚作 假现象。

调查、走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及相关学校。 查两个学年度,以本学年度为

主。

综合记分。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包括:高

中毕业会考、高考,省级以上数、理、化、生、信 等学科竞赛,地市级以上教育工作检查,省级示范

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等。凡在上述活动中有一次集

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的,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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