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研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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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技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技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技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院”和“人才强院”战略,加快我院核心竞争力及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内涵建设发展,根据有关科技教育、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政策及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科技教育基金(以下简称科教基金),由院外科教基金和院内科教基金两部分组成。

院外科教基金来源:1. 上级财政年度科研项目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含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项目);2. 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国家卫计委科教司、省卫计委科教处等)下达的科技及学科建设专项研究经费;3. 上级财政年度医学教育培训项目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含人才培养专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培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职工培训等);4. 上级医学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医学教育培训专项经费;5. 各大、中专院校拨付的临床实习经费;6. 外单位委托的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含科研课题、药物临床研究试验、医疗器械研究试验、药物及器械疗效再评价研究等);7. 外单位委托的医学教育培项目经费;8. 其他科教项目经费。

院内科教基金(试行期间)暂按不超过上年度医院业务收入5%据实配套。

第三条院外科教基金主要用于各专项建设项目的支出。

院内科教基金主要用于上级科教基金资助项目的配套经费支出及医院科教项目的支助。

第四条科教基金应纳入医院财务管理,并制定各类科教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对上级资助的项目,各项目要编制经费使用计划(详见科技教育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表)。

项目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编制的计划,需经医院科教部、财务部、审计部审核,作为对资助项目经费补助和使用的依据。

在批准的经费使用计划内,重点学(专)科、特色专科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项目负责人具有经费使用自主权;各级各类优秀中青年人才资助经费按照培养计划原则上由医院根据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安排使用。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一、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以其他名义开支或挪用。

二、获得上级部门资金资助的项目,上级部门已明确制度配套金额,按上级
部门文件执行,上级部门未明确制度配套金额,医院按1: 1给予配套。

三、已被立项但未获得上级部门资金资助的项目,医院给予适当资助。

四、配套对象均以本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即医院,本院人员为第一完成人。

五、特别重大项目或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缺较大时,由课题组申请,科教科核实、监督,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六、科研启动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咨询指导费和课题组人员的加班劳务等,科研项目一旦立项,启动经费由课题负责人申请提取。

七、科研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验收,并做好财务决算报告。

八、各类科研经费报销凭正规发票,由经手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科教科登记,按医院财务制度程序办理。

常用医院经费管理及报销制度模板总结

常用医院经费管理及报销制度模板总结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各科室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院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实行课题制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

第四条院科研经费包括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等。

1、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2、专项建设经费指医院科技发展基金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第五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申报费等。

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限制在课题经费的2%以内(院级课题经费不能用于购买图书资料)。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院级课题经费不能支付)。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5、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六条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财务科单独设帐核算。

第七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财务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医院配套经费在上级所拨经费用完后启用。

第八条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中确因经费不足难以完成所承担项目的,课题承担者可向科教科提出增加费用申请,报医院批准,但追加经费不超出立项经费的25%。

第九条因课题需要用于拍摄照片的一切费用,必须凭底片及照片经科教科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推动我院的科研工作发展,加强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全院医务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第一条科研经费的管理责任分管科研、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全面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根据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医务科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

医务科应建立课题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二、财务科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财务科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

项目负责人应按装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转账手续。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装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切实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或挤占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到款管理本条例所指科研经费包括两类: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包括国家计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卫健委、发改委、卫计局下达的研究项目经费及院级基金。

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各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外民间组织及个人的捐款等。

到款经费是指到院或医院财务科账户的实际数额。

一、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于何种渠道,均为医院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借用院外账号或转入院内其他账号。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各科室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根据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科研经费是指各科研项目实到经费和医院科研基金资助经费。

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三技经费、院级科研基金、配套科研经费和奖励科研经费。

(1)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纳入国家财政拨款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

包括:国家各部委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省、市(州)及有关厅局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中用于科研的部分;各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创新团队和创新基地科研项目经费。

(2)横向科研经费:指医院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非财政拨款经费(不包括服务项目),包括科研人员受科研单位、学术团体委托进行多中心联合攻关、产品研制、联合中试和重大技术改造等的项目经费。

(3)三技经费:三技经费是指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购买或使用医院专有技术而支付的技术转让费、开展相关技术验证和评价等技术服务费以及技术咨询费用。

(4)院级科研基金:是指医院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由我院资助的各类课题经费。

(5)配套科研经费和奖励科研经费:配套科研经费是指为保证立项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医院给与不同层次科研项目的配套资金。

奖励科研经费是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取得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医院给与科研基金奖励,用于开展自主选题进行科学研究。

第三条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每个科研项目可以有一个或多个项目参与人员,但一般只设一个项目负责人。

不同科研项目可以由同一人负责,但项目经费按项目管理。

科研项目发生的所有开支均应在项目经费中支付,且不得超支。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第五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医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开支和使用,鼓励医务人员积极承担科研项目,多渠道申请科研经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上级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因承担和完成各类科研任务和技术服务性工作而获得并用于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费。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来源(一)纵向科研经费:指承担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安排的科研项目,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拨给的科研经费;国内外各种团体和个人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等。

(二)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协作、科技咨询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

(三)院内科研基金。

(四)自筹经费。

第三条凡以本院职工的身份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全额汇入我院指定的帐号,接受我院的统一管理。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准擅自将上述经费汇入他处。

第四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原则(一)坚持专款专用;(二)坚持款项使用与项目计划进度相结合;(三)在规定的开支允许范围内以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经费为主。

第五条经费到帐后,科教科根据项目立项批准通知或合同建立专题经费本并按课题类别编号,财务科根据课题类别及编号建立明细帐户。

第六条由医院组织的院内多科室合作承担的项目,由科教科根据其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经费划拨到各有关科室和分题负责人。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时间范围:科研经费支出的时间范围仅限于从立题当年始至结题当年止。

立题前和结题后的支出原则上不能在该课题经费中报销。

第八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开支管理(一)纵向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差旅费、学术会议费、图书资料费、印刷费、测试、计算分析费、版面费、协作费、查新检索费、实验室改装费、合作交流费等,其中差旅费、合作交流费的支出须从严控制。

具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应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预算计划执行。

其中,人员费用经课题负责人签字后,须报科教科审批。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研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研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研经费暂行管理办法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研经费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科研经费建帐1.接到科研经费到帐通知、或需进行科研经费转拨的课题负责人,首先到科研部办理经费登记手续,科研部主管人员根据经费来源和课题类别出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经费登记单》。

2.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经费登记单》到财务部,办理科研经费的建帐(上帐或转帐)和分类提取手续,并启动该经费的使用。

第二条:科研经费分类提取及使用管理根据科技项目的不同类别,其项目经费实行分类别管理,按不同的标准进行经费提成,见(表1-5)。

提成比例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不一致时,则按项目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院拨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院拨科研经费包括:科技运行基金、科研基地建设基金、学科建设基金、院士培育基金、人才培育基金、博后启动基金、科技创新基金、SCI论文基金、专利扶持基金、科技奖励基金。

各项院拨科研经费不进行经费提取。

其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按(表1)规定执行。

(表1)院拨科研经费类型及使用管理一览表:2.纵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纵向科研经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科技建设项目和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经费、国际国内基金组织批准的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以及纵向科研项目的转拨经费等。

在学校建帐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在医院建帐的纵向项目经费按(表2)规定执行。

(表2)纵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一览表:3.横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横向科研经费包括:企业、集团等委托的科技研发经费、其它科研课题转拨的协作经费、对外各类科技业服务费;药品和器械临床试验或试用经费。

其项目经费提成和使用管理按(表3)规定执行。

(表3)横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一览表:1.结余经费本,不再办理提成。

2. 杂志广告收入进入医院财务,按照院外科技服务经费管理,并增收5%广告税,课题实施经费比例相应降至55%。

3. 横向课题之间转拨经费,均转拨到结余经费本中。

医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第一条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医学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和科研项目的质量,保障科研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科研部门和科研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经费预算和申请1.科研部门负责依据医院年度预算,在科研经费预算中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的比例,预留经费供科研项目调配使用。

2.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需求编制认真的经费预算,并提出书面申请,包含经费总额、用途、期限等内容。

3.科研部门应依照预算金额、项目紧要性和优先级等因素评估科研项目的经费申请,并供应评估报告。

4.医院领导审核批准经费申请,确保合理调配科研经费。

第四条经费使用和结算1.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依照经费预算和用途要求使用经费,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

2.科研项目负责人应编制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包含经费支出明细、收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并定期向科研部门提交。

3.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结清相关费用,如有长时间未结清经费的情况,科研部门有权要求其停止经费使用并追缴相关费用。

4.科研部门负责组织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科研经费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经费管理和监督1.科研部门应建立科研经费的台账和档案,记录经费预算、申请、调配、使用和结算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2.科研部门应建立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成绩进行评估,为经费的合理调配供应参考依据。

3.科研部门应建立科研项目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项目中存在的经费挥霍、滥用和违规行为等问题。

4.科研部门应加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经费管理和科研本领,促进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5.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向医院领导报告。

第六条惩罚和追责1.对于科研项目负责人未依照规定使用和结算经费的,科研部门有权要求其停止经费使用,并追缴相关费用。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科研成绩的质量,特订立本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二、管理标准1.科研经费申请1.科研人员应按规定程序提交科研经费申请,包含项目名称、预算、使用计划等内容。

2.科研经费申请应注明经费用途和支出方案,经费预算应合理、认真、科学,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

3.科研经费申请应依照科研项目的进度和实际需求,合理分期申请,确保科研经费的有效利用。

2.科研经费审批1.科研经费审批应依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确保经费使用符合医院的科研目标和战略发展的需要。

2.科研经费审批应严格审查预算合理性和支出方案的科学性,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3.科研经费使用1.科研经费使用应严格依照预算和支出方案进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以及预先规定的用途,不得挪用、私分经费。

2.科研经费使用应保证经费使用效益,遵从节省用途、优化配置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和科研经费申请的用途。

3.科研经费使用不得用于非科研项目的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旅游、嘉奖等非科研活动。

4.科研经费管理1.科研经费管理应建立科学、完满的会计核算、审计监督、资金管理等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亮度、合规性和监督性。

2.科研经费管理应确保经费使用记录真实、准确,经费使用文件齐全、规范,便于审计和资金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核实。

3.科研经费管理应重视内部掌控和风险防范,加强对经费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经费灰色流程、挪用、私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考核标准1.科研经费使用效益考核1.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效益应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包含科研成绩产出、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效率等指标。

2.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效益考核应与科研绩效考核相结合,对经费使用效益优秀的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予以嘉奖和表扬。

2.经费使用合规性考核1.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应定期开展合规性考核,对经费使用存在违规行为的科研人员和科研团队进行问责和矫正。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工作,实现科教兴院的战略思想,结合医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预算管理(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

收入预算包括省级专项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

有自筹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的,应当提供资金提供方的出资承诺,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省级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资金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资金来源分别编列,并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预算,对直接费用各项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

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当编列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根据工作进度编制分年度预算。

(三)获批后的项目预算一般不作调整,项目负责人在科研活动实施过程中确有必要调整经费预算的,应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经费预算变更手续。

二、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一)省科技研发专项资金开支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二)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1.设备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以及运输、装卸、整理、仓储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等费用。

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

4.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讯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6.差旅费/会议费/对外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和对外合作交流费。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范文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和监督,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科研经费的申请、审核、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医院科研经费由医院财务处统一拨付,实验室等科研单位按照本制度管理。

第四条科研经费应用于医学科研,包括科研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人员的培养。

第五条科研经费主要来源有:科研课题拨款、基金资助、合作研究经费等。

第六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遵循科学公正、经济合理、实事求是、财产保护、风险可控、结果可复制等原则。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并落实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登记制度,确保科研经费的使用有效、合理、透明。

第二章科研经费申请与审核第八条科研经费的申请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提出,需提交科研经费申请材料,经科研部门审核后报送医院财务处。

第九条科研经费申请材料应包括:科研项目的研究计划、预算书、经费使用计划等。

第十条科研经费的审核应符合医院财务处的相关规定,包括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研究项目的科学性、预算的合理性等。

第十一条科研经费的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并报送医院财务处备案。

第三章科研经费拨付与管理第十二条经过审核的科研经费由医院财务处按照科研经费拨付计划进行拨付。

第十三条科研经费的拨付应经过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负责人的申领,并按照拨付计划进行使用。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的研究方案和使用计划进行,不得超出预算,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五条科研经费使用单位应建立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登记制度,确保经费的使用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科研经费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单位应配备专门的经费管理人员,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将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报送医院财务处,接受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医院财务处应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和使用经费的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经费来源1. 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医院预算安排、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资助、企业合作研究和科技经费。

2. 医院科研项目立项时,须详细说明项目经费来源及使用用途,并签订相应的经费使用协议。

3. 科研项目的经费必须从专门的科研经费账户中支出,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使用。

四、经费管理1. 经费使用单位医院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单位为科研项目组,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2. 经费使用原则(1)严格按照经费使用协议规定的用途和金额使用经费;(2)严禁挪用经费用于非科研项目和个人花销;(3)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不得违反财务纪律;(4)未经批准不得将项目经费用于其他用途,严禁私分经费;(5)科研经费必须用于科研活动,不得用于公务接待、设备维修、办公室用品等非科研性支出。

3. 经费使用程序(1)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科研项目组负责人核定,并报经费管理部门审核批准;(2)经费使用时,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申请单,附上相关凭证,并经项目组负责人和财务部门核实后方可支出;(3)经费使用结束后,必须编制经费使用结算表,附上相关凭证,报经费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结算。

五、经费监督1. 经费监督部门医院设立科研经费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2. 监督制度(1)定期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2)接受项目组及其他单位的举报,对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复核。

3. 监督责任对于经费监督人员及时发现并处理经费违规行为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对于监督失职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经费管理的法律责任和处罚1. 对于违规使用经费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 对于违规使用经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科研经费资助、撤销其科研项目资格等处罚;3. 对于经费监督失职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医疗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能,加强医院科研本领,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支出和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科研经费的申请、审批、报销及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科研经费依照法律法规、财经部门规定和医院内部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申请第四条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据项目需要填写科研经费申请书,并按规定的格式提交给医院科研部门。

第五条科研经费申请书应包含项目基本情况、经费预算、经费使用计划、科研成绩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等内容。

第六条科研经费申请书应由科研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七条医院科研部门应依照科研项目的紧要性和可行性,对科研经费申请进行评审,并及时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反馈评审结果。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审批第八条经科研部门评审通过的科研经费申请,应提交给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九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科研经费申请后,依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议。

第十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对科研经费申请进行费用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报销第十一条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提出科研经费的报销申请。

第十二条科研经费的报销申请需附上合格的原始票据和相关的财务凭证。

第十三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对科研经费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查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的报销审批由院长负责签字,或委托相关管理人员代为签字。

第十五条科研经费的报销审批通过后,医院行政管理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经费的发放。

第五章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统计工作,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七条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参加人员应依照科研经费使用规定,正确、合理地使用科研经费,做到经费使用的真实、合规和有效。

第十八条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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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研经费暂行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科研经费建帐
1.接到科研经费到帐通知、或需进行科研经费转拨的课题负责人,首先到科研部办理经费登记手
续,科研部主管人员根据经费来源和课题类别出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经费登记单》。

2.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经费登记单》到财务部,办理科研经费的建帐(上帐或转帐)和分类提
取手续,并启动该经费的使用。

第二条:科研经费分类提取及使用管理
根据科技项目的不同类别,其项目经费实行分类别管理,按不同的标准进行经费提成,见(表1-5)。

提成比例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不一致时,则按项目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院拨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院拨科研经费包括:科技运行基金、科研基地建设基金、学科建设基金、院士培育基金、人才培育基金、博后启动基金、科技创新基金、SCI论文基金、专利扶持基金、科技奖励基金。

各项院拨科研经费不进行经费提取。

其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按(表1)规定执行。

(表1)院拨科研经费类型及使用管理一览表:
2.纵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纵向科研经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科技建设项目和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经费、国际国内基金组织批准的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以及纵向科研项目的转拨经费等。

在学校建帐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在医院建帐的纵向项目经费按(表2)规定执行。

(表2)纵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一览表:
横向科研经费包括:企业、集团等委托的科技研发经费、其它科研课题转拨的协作经费、对外各类科技业服务费;药品和器械临床试验或试用经费。

其项目经费提成和使用管理按(表3)规定执行。

(表3)横向科研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一览表:
2. 杂志广告收入进入医院财务,按照院外科技服务经费管理,并增收5%广告税,课题实施经费比例相应降至55%。

3. 横向课题之间转拨经费,均转拨到结余经费本中。

4.成果转让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原则:
由学校转让且转让经费到学校财务的科技成果项目,其转让经费分配比例按《四川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由华西医院转让且转让经费到医院财务的科技成果项目,其转让经费
分配比例按(表4)进行提取,以分别体现学校、医院建设投入、管理投入以及课题组人员的贡献。

表4. 科技成果转让经费提取表:
科研课题执行期截止后,课题负责人应在6个月内到科研部、财务部办理课题结余经费手续。

逾期未能办理的课题,财务部将冻结经费帐号,停止经费使用;帐号冻结后6个月仍未办理手续者,财务部将会同科研部注销帐号,将结余经费转拨至医院管理基金使用。

课题结余经费可部分或全部转拨本人的课题结余经费帐号,用于后续科研工作;也可对结余经费部分或全部提成,课题结余经费提成比例按(表5)规定执行。

(表5)课题节余经费的提取一览表:
第三条:提取经费的使用说明:
1.医院管理基金:由医院提取,用于全院科技工作财务风险防范积累及科技财务管理等。

2.科技发展基金:由医院科研部提取,用于全院科技发展和管理等。

3.GCP基金:由GCP中心提取,用于临床药理基地建设和管理。

4.科室基金:由课题负责人所属科室提取,用于科室的科研发展和管理。

5.学校科技管理基金:由学校科技处提取,用于学校科技工作管理等。

6.现金支付:由课题负责人在劳酬外协或劳务费现金支付的上限之内提取使用。

支用现金时,应自
觉履行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按10%比例一次性上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报销说明:
1.各类纵向项目经费的使用报销,参照四川大学[2004]65号文件执行;各类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参照四川大学[2004]65号文件执行。

(GCP项目临床观察实施费属研究经费,可占总研究经费的50%)。

2.关于转帐经费管理:
科研项目经费不得在院内外任意转拨。

确因研究工作需要转帐到院外的各类科研经费,纵向项目以项目任务合同书批件为依据,横向项目以合同为依据,经医院科研部核实后方可转帐。

转帐经额在1万元以下由科研部负责人签字,1万元以上经科研副院长签字后办理转帐手续。

3.关于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的审批:
各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均由课题负责人签字执行,课题负责人同时应向项目主管部门及医院承担使用责任。

课题负责人本人的出差等费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执行。

第五条:关于科研经费成本扣除的说明:
在医院开展的科技活动,按医院“经管”办法规定,进行成本核算,扣除成本。

扣除成本的金额部分作为医院科技工作扶持基金,再投入到项目研究经费中。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研部
200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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