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病区药品储存和使用管理检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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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病区药品储存和使用管理检查细则

川病区药品储存和使用管理检查细则
附件2:
四川省医疗机构病区药品贮存和使用管理检查细则(500分)
项目
考核指标
分值
得分
备注
制度规范(50分)
有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5
有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5
有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5
有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5
有病区备用药品审核、领用、补充流程
5
有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预案
5
有静脉药物配制操作规程
5
有输液反应应急预案
5
药品离箱壁存放,药液无冻结
5
药品包装未受潮或污损
5
急救药品(35分)
统一储存位置
5
统一规范管理
5
统一清单格式(包括药品目录、药品排序)
5
有急救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
5
效期动态管理措施
5
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5
有急救药品的补充流程
5
备用药品(15分)
病区备用药品有审批、领用、补充流程
5
备用药品的品种及数量经过核定备案
5
有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5
有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与药害事件应急预案
5
药品贮存(300分)
基本要求(100分)
病区药品专人管理
5
病区药品定期检查有记录
5
药品按规定离地离墙存放
5
避免阳光直射药品,避光品种应按规定避光保存
5
内服药、注射剂和外用药分区存放
10
同一包装盒内药品无混装
5
有定期检查记录
5
近效期药品(10分)
近效期药品(距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有登记
5
近效期药品有警示措施

病区药物管理规范

病区药物管理规范

病区药物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在医疗机构的病区中,药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因此,规范的药物管理是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药物存储、配药、给药、记录和废弃等方面介绍病区药物管理的规范。

一、药物存储1.1 药物存储环境:病区药房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环境,避免受潮、受热、受阳光直射。

1.2 药物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药物应分门别类存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1.3 药品有效期管理: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时清理过期药品,避免使用过期药物造成患者风险。

二、药物配药2.1 药物配药流程:医生开具医嘱后,由专业药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配药,避免浮现错误。

2.2 药物配比准确:在进行药物配药时,要按照医嘱准确计算剂量,避免浮现配比错误。

2.3 药物标签清晰:每次配药完成后,应在药品上标注患者姓名、用药时间、剂量等信息,确保用药准确。

三、药物给药3.1 给药前核对:护士在给药前应核对患者身份、药物名称、剂量等信息,确保给药无误。

3.2 给药途径选择:根据医嘱要求选择正确的给药途径,如口服、静脉注射等。

3.3 给药记录完整:每次给药完成后,护士应及时记录给药时间、途径、剂量等信息,做好药物使用记录。

四、药物记录4.1 电子病历记录:药物使用信息应及时录入电子病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4.2 医嘱执行记录:每次医嘱执行后,应及时在病历上签名确认,确保医嘱执行到位。

4.3 药物反应记录:如患者浮现药物不良反应或者过敏反应,应及时记录并报告医生,做好处理。

五、药物废弃5.1 废弃药物处理:废弃的药物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5.2 药物废弃记录:每次废弃药物后,应做好记录,包括废弃时间、药品名称、数量等信息。

5.3 废弃药物监测:定期对废弃药物进行监测,确保废弃程序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结语病区药物管理规范是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药物管理,确保药物使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

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

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药品是医疗机构所需的重要物品之一,其存放、使用、限额及定期核查规范,对于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相关规范:药品存放规范1.药品存放环境: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温度适宜的地方,药品储存室应有专门的防潮、防盗、防火措施。

2.药品存放方式:药品应按照药理学分类、剂型和特性,分门别类地存放。

禁止将不同种类的药品混合存放。

3.药品包装规范:药品需保持原包装,禁止改变或破坏包装。

过期或损坏的药品应该立即淘汰。

药品使用规范1.药品使用审批制度:药品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严禁非医务人员擅自开药。

2.药品使用量控制:药品使用应按医嘱规范执行,遵从剂量、用法、用量、疗程等规定,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情况予以调整。

3.药品使用记录:药品使用需详细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药品、剂量、用法、疗程、效果等信息。

药品限额规范1.药品进货限额:药品的进货数量应根据需要和经济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限额年度预算。

2.药品使用限额:药品的使用数量和费用应严格控制,对于特殊情况应进行合理的调整。

药品定期核查规范1.药品过期药品排查:定期对医院药房,各科室药品进行过期药品排查归并,并及时报废,彻底避免使用过期药品的风险。

2.药品存量审核:定期对药品库存量进行审核,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造成药品浪费或使用需求不足的问题。

3.药品质量监控: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监控,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综上所述,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及定期核查规范,对于医疗机构来说是重要的事项。

我们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用药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为推进全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管理,促进基层药房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省卫生厅制定了《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管理,促进基层药房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以病人为中心,对人员、设施设备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以及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

第四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病区药品存放管理规定

病区药品存放管理规定

病区药品存放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病区药品存放管理制度(一)总体要求1.病区药品根据种类、性质定点分类分柜放置,指定专人管理,福泽庆典和保管,保证药柜清洁,药品摆放整齐、帐物相符、标签清晰,无变质、混放、过期、失效。

2.普通药品标签采用白底黑/蓝字,外用药用红框标记,内服药用篮筐标记。

3.各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伤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不得私自服用。

4.药物标签与瓶中药品必须相符,标签模糊或涂改不得使用。

5.药品每天清点,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护士长每周一次督促检查药品管理并签名。

6.需要冷藏的药品应置于病区专用冰箱内,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应避光保存。

7.拆封后有效期≥1年的口服药有效期暂定为一年,有效期<1年的按实际有效期计算,并在药品容器上标明;未拆封的口服药和针剂的有效期按包装所示。

8.药品近失效期应及时更换。

9.药材科和护理部定期对病区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符合,有无过期、变质药品,特殊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结果纳入护理质量考评。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存放管理要求1.使用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必须请具有麻醉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开具麻醉药的医嘱和处方,护士确认伤病员已签署麻醉药使用知情同意书,方可执行医嘱。

2.使用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后,保存空安瓿,凭空安瓿和麻醉处方到药房领药。

3.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及其使用后的安瓿要求班班清点并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4.麻醉药和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双锁保管,钥匙随身携带。

5.护士长应每月检查麻醉药和精神药品的登记、使用、清点情况。

(三)特殊药品的存放要求1.高危药品单独存放,并且有醒目的标识,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药品标签采用白底红字。

2.抢救药品应固定放置在抢救车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后及时补充。

封存管理的抢救车,如未启用可每月清点一次,为封存管理的抢救车需每班和查清点。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药品一般管理1.护士长为所在病区药品管理的第一负责人,督促科室药品管理。

病区治疗护士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洁工作,全面检查病区药品。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注射类、口服药、外用药等有明显标识,标签应完整、规范、清晰,并分区存放。

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静脉与胃肠药品分区放置;外观相似(看似)、药名相近(听似)的药品分开放置,有特殊提示标识;同类药品但不同规格的分开放置。

3.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拿取的地方,性质不稳定的药品,如需避光及低温保存的按药品说明书合理存放和使用。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存放,药瓶或药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品。

4.药柜每周清理一次,包括清洁药柜、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并做好清点记录。

对在有效期在 6 个月内的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避免过期。

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5.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作私用。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 二 )病区药品基数管理1.病区应根据专科病种的需要,经护士长、临床药师、专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审核设定病区药品种类和基数,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审定并备案,以便于临床应急使用。

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四份,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病区各保存一份。

2.建立《药品管理登记本》,每周清理基数药品的种类、数量及质量,做好记录并签名。

3.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分类摆放。

4.治疗护士每日及时清理领取的药品,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使用。

( 三 )麻醉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管理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使用保险柜存放,做到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专人专柜加锁管理,且口服药品与注射射类药品分拒放置。

药柜外要有明显的标示;“麻醉药品管理专柜” 、“第二类精神药品注射药专柜”、“第二类精神药品口服药专柜”。

病区药物管理规范

病区药物管理规范

病区药物管理规范病区药物管理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为了确保病区药物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制定了以下的病区药物管理规范。

一、药物存储规范1.1 药物存储区域:病区应设置专门的药物存储区域,要求干燥、通风、光线适中,温度控制在15-25摄氏度之间。

1.2 药物分类存储:根据药物特性和使用频率,将药物进行分类存储,如按照药品类别、剂型、治疗科室等进行划分。

1.3 药物标识:每一个药物容器上应标注药物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检查更新。

1.4 药物保质期管理:建立药物保质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物有效期,临近过期的药物要及时处理或者更换。

二、药物配送规范2.1 药品配送流程:病区应与药房建立良好的配送协调机制,明确配送时间、数量和方式,并进行签收确认。

2.2 药品验收:病区药品接收人员应子细核对药品清单和实际收到的药物数量,并进行验收记录。

2.3 药品分发:根据医嘱和患者需求,将药物进行准确分发,确保每位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4 药品退还:对于患者退院或者停用的药物,病区应及时进行退还,避免药物浪费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三、药物使用规范3.1 医嘱规范:医生在开具药物医嘱时,应遵循规范的医疗操作流程,包括规范的用药名称、剂量、频次和疗程等。

3.2 药物核对:护士在给患者配药时,应子细核对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3.3 药物给药:护士在给药时,要求遵循规范的给药途径和方法,如口服、静脉注射、皮下注射等,并记录相关信息。

3.4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记录并向医生报告,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药物废弃规范4.1 废弃药物处理:病区应建立废弃药物处理制度,对于过期、破损、变质的药物,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2 废弃药物分类:将废弃药物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如有毒药物、易制毒药物、化学药品等,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药物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

药物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

药物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药物储存与使用的安全有效,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依法合规经营,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药房及相关人员对药物储存和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药物储存与使用必需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行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医院药物储存与使用管理以安全、合理、准确、有效为原则,保障患者用药的质量。

第二章:药物储存管理第五条:医院药物储存室应设在通风、防潮、干燥、无毒、无异味的场合,禁止存放食品、化学物品及其他品质标准不合格的物品。

第六条:药品应依照类别划分,区别存放。

严禁混放不同类别的药品,避开药品交叉感染和混乱。

第七条:药品储存应按规定的温度、湿度进行储存,并及时记录温湿度的检测结果,定期检验和校验常见仪器设备。

第八条:药物储存室应定期进行巡查,严禁私存物品,杜绝药物的丢失、过期和损坏现象。

第九条:药品应依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储存,保持药品库存的新鲜和有效性。

第十条:特殊药品(如易制毒药品、妨害药品)储存应有明确的特地管理措施,并设立特地存放区域。

第十一条:药物储存室应设立药品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设施,保障储存的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药物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各科室应设立药物使用管理人员,负责药物的配发、使用和追踪。

第十三条:科室药物管理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使用操作技能,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科室药物管理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必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药物使用过程中,严禁将不同药品放在同一容器中或混合使用,避开药物相互反应和药效变动。

第十六条: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医嘱执行,严禁私自更改药物的用法、用量和用时。

第十七条:医生开具药物处方时,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和用量,并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用药过程中,如有药物的不良反应或者过敏症状,应及时上报,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细则一、目的通过健全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存储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规范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2-12部分》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对“备用基数药品”审核、管理、摆放、检查、使用、回收及调整等管理工作。

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为确保用药医嘱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存放在病区或门急诊功能检查室内一定数量的基于预期用途的药品称为备用基数药品(简称备用药品)。

各科室按照用药的常用性、及时性、必须性,建立适宜的备用药品,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科室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基数目录,报药学部药品库房及药房审核归档。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及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定的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科室药品管理,明确职责,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对科室所设置的备用药品进行每日交接清点检查,抢救车和转运箱执行封条管理,每周清点检查。

当班护士日常检查,护士长每周抽查,总护士长每月督查。

2.药学部根据《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及考核标准》,每月到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科室,落实整改。

被检查科室对需整改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整改。

3.病区备用药品每月检查内容及要求:(1)药品实物与基数数量相符;(2)药品无变质、变色、包装盒及安瓿上药品信息字迹清晰,无破损。

(3)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

高警示药品用红底白字统一标示、粘贴存储柜明显处。

易混淆药品(听似、看似、一品多规)需分开存放,避免取药错误,同一药品名称相同但厂家不同,需分开放置,不得混用。

(4)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

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临近六个月失效期的抢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房更换,有特殊原因需继续使用的药品可延长用至临近失效期前2周,需在药品基数一览表中备注原因。

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

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

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验证规范
1.病房内的所有基础药物只能供应给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他
人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设专人管理各类药品(包括外用药、内服药、抗菌素、
毒剧麻及抢救药),对备用药品要定期检查,定量供应,根据病区用
药情况
及时、有计划地补充。

3.每个病房应每周清点并记录各种药物,防止积压、变质,如发
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各类药物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外用药用红标签,内服药用
蓝标签),字迹端正,如有涂改或字迹模糊,请勿使用。

药柜保持整洁,口服药要求、无霉变、裂变及粉末沉淀,针剂要求无变质、变色、混浊、沉淀。

5.将救援药品定量放入救援车,每天至少清点检查一次(封存除外),须帐物相符,标签清晰、在有效期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
后应及时补充。

6.特殊和贵重药品,须专人负责领取,并登记日期、数量、每日
剂量和保留,要求帐物相符,上锁保管,班班清点。

医嘱停用、病人
出院或死亡,应及时办理退药手续。

7.需要冷藏的药物,如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
响药效。

8.危险药品、95%酒精、浓碘伏、浓过氧乙酸等,护士长定期检查,定时清点,专柜、加锁保管,并有标识。

9.消毒剂必须严格分类,如:外用消毒剂(碘伏、碘酒、75%酒精、红汞等)和粘膜消毒剂(双氧水等)需分别放置。

10.护士长须对各类新药的使用方法、加强剂量和注意事项指导。

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引言概述:病房药品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是医疗机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

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减少药品误用、滥用等问题,提高患者治疗效果,保障医疗质量。

本文将从药品储存管理、药品配送使用、药品处方审核、药品信息记录和药品废弃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药品储存管理1.1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药品,确保使用的药品均为有效期内的产品。

1.2 分类存放药品: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用途,将药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种类药品混淆,减少误用的可能性。

1.3 保持药品储存环境清洁干燥:药品储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受潮、受污染等情况发生,影响药品质量。

二、药品配送使用2.1 严格执行用药流程:医护人员在配药、核对、给药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确保药品使用的准确性。

2.2 配药前核对患者信息:在给药前,医护人员应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用药记录,避免因患者身份混淆导致错误用药。

2.3 定期进行药品使用情况统计:医疗机构应定期统计各类药品的使用情况,分析用药趋势,及时调整库存量和配送方式。

三、药品处方审核3.1 严格审核医嘱处方: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学部门对医嘱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准确。

3.2 配合医生进行临床用药指导:药师应与医生密切合作,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3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药品信息记录4.1 建立电子药品管理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药品管理系统,记录药品的进销存情况、使用情况等信息,方便管理和监督。

4.2 定期备份药品信息数据: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信息数据进行备份,避免数据丢失导致药品管理混乱。

4.3 建立药品使用档案:对每位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记录,建立患者用药档案,便于医疗人员随时查阅。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一、引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疗机构病区内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提高病区药品管理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以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发放和使用流程,保障患者用药的质量和安全。

二、管理责任1. 病区药剂科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配送和质量监控工作。

2.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包括备用药品的储存、发放和使用。

三、备用药品采购1. 病区护士长根据病区患者的需求和用药情况,编制备用药品采购计划,并提交给药剂科审核。

2. 药剂科根据病区的采购计划,进行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

采购时应注意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并保留采购记录。

3. 采购的备用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严禁采购过期药品或者来源不明的药品。

四、备用药品储存1. 病区应设置专门的药品储存间,确保备用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储存间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并防止阳光直射。

2. 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药品名称和有效期进行整理和摆放,以便于取用和管理。

3. 药品储存间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以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

五、备用药品发放1. 病区护士长应根据医嘱和患者的需要,合理调配备用药品,并记录发放情况。

2. 发放备用药品时,应核对患者身份和医嘱信息,确保发放的药品和患者匹配,避免发生错误。

3. 发放备用药品时,应向患者和家属详细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并告知患者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六、备用药品使用1. 患者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照医嘱和护士的指导正确使用。

2. 患者在使用备用药品过程中如有不适或者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并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处理。

3. 备用药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将剩余的药品归还给病区护士长进行统一处理。

七、备用药品质量监控1. 药剂科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质量监控,包括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等方面。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引言概述: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良好的备用药品管理规范可以确保病区的药品供应充足、合理使用,并有效地避免药品浪费和过期等问题。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正文内容:1.备用药品的分类和储存1.1 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将备用药品进行分类,如急救药品、常用药品、特殊药品等。

1.2 按照药房或医疗机构的规定,将备用药品储存在指定的药品柜或货架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易取性。

1.3 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并注意药品的保质期,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2.备用药品的管理流程2.1 制定备用药品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人和相关流程。

2.2 建立备用药品的台账,记录药品的进货、使用和报废等信息,确保备用药品的使用可追溯。

2.3 对备用药品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库存和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备用药品的使用和发放3.1 严格按照医嘱和药师审核的结果使用备用药品,避免滥用和误用。

3.2 对于急救药品等特殊药品,要求进行双人核对,确保用药安全。

3.3 发放备用药品时,要进行记录和登记,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领用人等信息,确保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追溯。

4.备用药品的保管和维护4.1 对备用药品的储存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4.2 对备用药品进行定期检测,检查药品的有效性和质量。

4.3 定期清理备用药品柜或货架,清除过期或损坏的药品,确保备用药品的整洁和安全。

5.备用药品的报废处理5.1 制定备用药品报废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明确报废的标准和责任人。

5.2 对过期、损坏或不合格的备用药品进行及时报废,避免使用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5.3 对报废的备用药品进行记录和登记,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报废原因等信息,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和追溯。

总结: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是医疗机构中不可忽视的一项工作。

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

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

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规范是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药品的滥用、过期等情况发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范要求:
1. 存放规范:
-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凉爽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 药品应分门别类地存放,避免混淆。

- 药品应存放在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防止误食。

- 药品的包装应完好无损,避免潮湿、变形等情况发生。

- 要遵守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避免高温或低温存放。

2. 使用规范:
- 药品应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进行使用,遵循用药方法和用量。

- 药品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 药品的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应及时停止使用缺乏效果的药品。

- 使用药品时应注意卫生,避免交叉感染。

3. 限额规范:
- 部分药品对购买和使用有一定的限额要求,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购买和使用。

- 部分处方药需医生开具处方才能购买,且购买数量有限。

- 一些药品可能有购买年龄限制,如禁止儿童使用的药品。

4. 定期核查规范:
- 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清除过期和失效的药品。

- 定期检查药品存放环境,确保良好的存储条件。

- 定期检查药品使用记录,防止滥用或浪费。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的规范要求,不同的药品可能还有其他特殊的规范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遵守。

同时,如果有任何使用药品的疑问或不明确的地方,应咨询医生或药师的意见。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和安全用药制度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和安全用药制度

九、病区药品管理制度(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1、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

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内。

每班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账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护长每周检查并签名.不常用科室可用封条管理,护长每月检查并签名。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

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

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

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口服药品开启后6个月有效;口服溶液开启后冰箱保存1个月有效;外用液体制剂开启后1个月有效;中药煎剂密封口服的冰箱放置2周有效;外用煎剂(灌装)放置一周有效;普通肝素稀释后放置4小时有效。

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近有效期药先用。

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7、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8、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及以内的药品,应贴上黄色警示标识。

接近有效期3个月以内的急救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若药房无新批号,应贴上红色警示标识;普通药品不予更换,退回药房报废。

四川省医疗机构病区药品管理基本标准

四川省医疗机构病区药品管理基本标准

附件1四川省医疗机构病区药品管理基本标准1. 医院住院药房应对病房口服片剂、胶囊剂等实行单剂量配发,注射剂按日剂量发药,避免病区积压药品。

2. 病区药品按照备用药品和病人在用药品分别进行管理。

2.1病区备用药品:2.1.1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1.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含急救药品、麻精一药品等):应根据科室病种和需要,经临床科室主任审核,报药学部门审批备案。

2.1.3病区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领用、保管和清理工作。

备用药品按照核定的品种、数量进行定期检查。

2.1.4病区亦可备用一定数量的大输液制剂。

病区大输液制剂的储存,应做到按品种、规格分开存放。

2.2 病人在用药品:2.2.1可以按病人(按床号或姓名)进行存放和管理。

2.2.2病人在用药品应做到单独存放,专药专用,停用后及时清退(退药时应保持药品包装完好)。

如病人已办理结账出院,应将剩余药品交病人带走或召回病人办理退药后重新结账,避免病区药品积压。

3. 病区高危药品管理:3.1原则上病区不集中贮存高危药品(急救药品、多剂量使用的高危药品除外)。

3.2如果临床需要在备用药品中配备高危药品的,应按照2.1.2审核备案。

3.3急救药品中的高危药品,须在药品包装盒上粘贴高危药品警示标识。

3.4 冰箱内贮存的高危药品,全院统一分层或分区储存,统一位置粘贴高危药品警示标识。

3.5 病区备用药品中的高危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存放区域粘贴高危药品警示标识。

3.6病人在用药品中的高危药品病人在用药品按病人(按床号或姓名)存放时,其中的的高危药品,可不粘贴高危药品警示标识。

但各病区应有全院高危药品目录。

3.7 医院应组织编写高危药品的警示信息,明确表述高危药品使用中的危害防范要点。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提示,防止用药错误。

4. 病区的麻醉药品、高危药品、急救药品、近效期药品、易混淆药品及冷处存放药品分别按照其对应要求进行贮存和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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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针对检查结果有总结及改进
10
改进措施有实效
10
药品使用(150分)
严格遵医嘱用药
10
执行给药医嘱的护士资质符合要求
10
用药前查对医嘱与患者用药信息
10
配制药品前查对药品(包括溶媒)的有效期和质量
20
给药时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药名、剂量、浓度、给药时间及途径
10
给药后再次核对上述信息
10
口服药分次发放,注射给药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每次给药均有记录
5
药品离箱壁存放,药液无冻结
5
药品包装未受潮或污损
5
急救药品(35分)
统一储存位置
5
统一规范管理
5
统一清单格式(包括药品目录、药品排序)
5
有急救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
5
效期动态管理措施
5
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5
有急救药品的补充流程
5
备用药品(15分)
病区备用药品有审批、领用、补充流程
5
备用药品的品种及数量经过核定备案
10
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用药目的、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用药咨询
10
发生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用药错误及时报告、积极进行临床救治处理及时
20
对发生的用药错误有报告登记
10
对安全用药有自查、讲评、总结、改进与记录,对严重用药错误报告有分析、有整改措施
30
专柜(保险柜)加锁,粘贴统一标识
5
专人管理
5
使用专用处方
5
固定基数管理(固定品种和数量及交接记录)
5
实行批号管理(批号登记记录),药品可溯源
5
未固定基数的病区对当日尚未使用的药品专柜加锁管理并有交接使用记录
5
各项记录齐全规范(含交接记录、使用登记、残余药品处置登记等)
10
高危药品(30分)
全院统一的高危药品目录
10
药品无混堆、混放
10
无过期失效药品
10
注射剂安瓿印字清楚、无脱落
5
药液无变色、无浑浊
5
开零口服药装置瓶为原装瓶(盒)
5
开零口服药片、粘连、霉变等
5
按照药品效期做到先进先用、先产先用、近期先用
10
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单独加锁存放,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
麻、精一药品(40分)
5
全院统一的高危药品警示标识
5
备用高危药品存放区域贴有警示标识
5
急救药品内放置的高危药品贴有警示标识
5
冰箱内高危药品存放区域贴有警示标识
5
高危药品应有警示信息提示措施(危害防范要点明确提示)
5
冰箱药品(25分)
内服药、注射剂和外用药分区存放
5
冰箱温度每日有监测记录
5
冰箱温度在2~10℃(如贮存温度有特殊要求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
附件2:
四川省医疗机构病区药品贮存和使用管理检查细则(500分)
项目
考核指标
分值
得分
备注
制度规范(50分)
有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5
有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5
有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5
有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5
有病区备用药品审核、领用、补充流程
5
有特殊管理药品应急预案
5
有静脉药物配制操作规程
5
有输液反应应急预案
5
有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5
有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与药害事件应急预案
5
药品贮存(300分)
基本要求(100分)
病区药品专人管理
5
病区药品定期检查有记录
5
药品按规定离地离墙存放
5
避免阳光直射药品,避光品种应按规定避光保存
5
内服药、注射剂和外用药分区存放
10
同一包装盒内药品无混装
5
有定期检查记录
5
近效期药品(10分)
近效期药品(距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有登记
5
近效期药品有警示措施
5
易混淆药品(15分)
有易混淆药品目录
5
病区备用药中包装类似药品、多规格药品分开存放
5
知晓本病区常用药品中的易混淆药品,应粘贴易混淆标识加以提示
5
检查改进(30分)
药学部门对病区药品贮存有定期检查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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