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学》课件南昌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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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学》课件南昌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及评价南昌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及评价研究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 一) 全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南昌市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是在土地资源详查和变更调查基础上,汇总各分类土地面积数据获得的。据统计,至2005 年底,南昌市辖区内土地总面积为743218.34 公顷,其中农用地473761.63 公顷,建设用地86377.85 公顷,未利用地183078.86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63.74%、11.63%、24.63%。
1、农用地
2005年南昌市农用地面积为473761.63公顷,其中耕地262302.43 公顷,园地9979.48 公顷,林地131713.82 公顷,牧草地990.44 公顷,其他农用地68775.46 公顷。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及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35.29%、1.35%、17.72%、0.13%和9.25%。
南昌市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其次是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园地和牧草地只占农用地面积的2.31%。从南昌市目前农业用地结构及资源特点看出: 耕地和林地是南昌市的主要农地资源,传统种植业仍占较大的比例。
(1) 耕地
截至2005年10月30日,南昌市共有耕地262302.43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55.37%,占土地总面积的35.29%。受自然条件、耕垦历史、种植传统和社会经济条件等诸因素的影响,境内耕地在利用构成、面积比重、地域分布等方面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从耕地利用类型构成看,南昌市的耕地主要是灌溉水田,共有176627.55
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63.34%,其次是旱地和望天田,分别为41404.12 公顷和35958.74 公顷,分别占全市耕地的15.78%和13.71%,水浇地最少,仅占耕地的
0.08%,这种耕地以灌溉水田占绝对优势的利用状况,与南昌市地处滨湖、江河冲积平原、江河湖水系稠密、水资源丰富、种植水生作物得天独厚的条件有关。
二是从土地利用地区分布看,南昌市的耕地在区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鄱湖平原、赣抚平原及岗地地区,即南昌县、新建县和进贤县,而在丘陵及低山地区则相对较少,如湾里区仅有3887.02 公顷耕地,仅占南昌市耕地总面积的1.48%。
(2) 园地
2005 年底,南昌市共有园地面积9979.48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5%,主要分布在南昌县、新建县和进贤县。
南昌市园地共有四个三级地类,即果园、桑园、茶园和其他园地。全市园地面积中以果树种植最广,面积最大,共有果园面积8294.41 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83.11%; 各区、县中以进贤县的果园面积最大,有3452.33 公顷,占全市果园面积的41.60%; 果树品种繁多,以柑桔为主,其次为梨、桃、葡萄等传统水果。南昌市茶叶生产也有一定的历史,全市茶叶面积1282.63 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12.85%,主要分布在湾里区中部的梅岭、洗药坞等低山区及其余各区、县的岗丘及低山区; 全市桑园面积较少,仅224.76 公顷,占园地总面积的2.26%,主要分布在南昌县的岗地丘陵区;其他园地总面积为177.68 公顷,仅占园地总面积的1.78%,各区、县有零星分布。
(3) 林地
2005年底,南昌市有林地面积131713.82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7.80%,土地总面积的17.72%。南昌市林地主要分布在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和湾里区,共有林地125333.21 公顷,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比例高达95.15%。林地主要是有林地,面积达99827.09 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75.80%; 其次为疏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面积分别为14080.03 公顷和11802.75 公顷,共占林地总面积的19.65%; 灌木林地、迹地和苗圃在南昌市分布较少,共计6003.95 公顷,仅占林地总面积4.55%。
(4) 牧草地
2005 年底,全市有牧草地990.4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3%。牧草地在各区、县均有分布,以新建县和进贤县面积最大,共占南昌市牧草地面积的80.67%。
(5) 其他农用地
南昌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8775.46 公顷,主要是坑塘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分别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46.00%和27.32%,其他地类面积较小,分布较散。其他农用地除在安义县和湾里区分布较少外,其余区县分布较为均匀。
、建设用地2
2005 年南昌市建设用地为86377.85 公顷,其中城市用地10562.11 公顷,建制镇用地2099.04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9648.67 公顷,独立工矿用地15409.03 公顷,特殊用地3902.52 公顷,交通用地7171.59 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7584.89 公顷。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特殊用地、交通用地以及水利设施用地占建设用地比率分别为1.42%、0.28%、3.99%、2.07%、0.15%、0.97%和2.37%。
(1)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2005年底,全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为61621.13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29%。南昌市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共有五个三级分类,即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
居民点用地是土地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人们从事各种活动的场所,其中城市城镇是各地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和交通枢纽。南昌市城市用地总面积为10562.11 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比例为17.14%。
建制镇用地面积为2099.04 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3.41%,土地总面积的0.28%。各区、县分布较为均衡。
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29648.67 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48.11%; 全市
农业人口人均占地面积为115.86 平方米。
独立工矿用地总面积15409.03 公顷,主要分布在南昌县、新建县和进贤县,三个县独立工矿用地总面积为41803.06 ,占全市独立工矿用地总面积的67.83%。安义县和湾里区独立工矿用地分布较少,仅占全市独立工矿用地总面积的9.56%,面积为5892.74 公顷。
特殊用地面积为3902.52 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6.33%,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53%。特殊用地以军事用地、寺院、陵园和墓地为主。
(2) 交通用地
交通用地面积7171.59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79%,建设用地的8.30%。交通用地划分为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四个三级土地类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南昌市的交通用地面积增长较快,交通便捷通畅,由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相互衔接、纵横交错形成的立体交通网络越趋完善,1997至2005年,南昌市交通用地共增加2424.95 公顷,年均增量为269.44 公顷。
交通用地中,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面积分别1006.37 公顷、5296.36 公顷、863.93 公顷和4.93 公顷,各占交通用地的14.03%、、73.85%、12.05%和0.07%,其中公路用地是交通用地的主要构成类型。
(3) 水利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