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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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文化教育——古代食品安全的发展

说明:图中分别是唐代规范食品安全的法律《唐律疏议》封面图与清代进行茶叶质量检查的女子。《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意思是食品销售者出售有毒的肉造成受害人生病或死亡的以过失杀人论罪,要被法律处以严刑。

而清朝食品安全监管是历史上最发达科学的时期,我们现在的很多食品安全措施就是借鉴传承清朝的部分法规。拿繁荣的茶叶市场举例,面对市场造假猖狂的情况,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最典型的政策之一就是质量抽查,一旦不符合制订的茶叶质量标准一律扣留、充公或焚毁。食品安全的注重在古代很多方面都得到了印证。

评述:民以食为天,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不论是“三聚氰胺毒奶粉还是“糖精枣”,都让引起了我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但是在中国古代,就有关于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发展过程。它并不是现代的专利,在古代就有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与律法,早在千年前就有相关的安全意识存在。随着时间的发展,古代的相关措施和态度在今天看来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中国历史上最早系统提出食品安全理念的人是孔夫子。他在《论语·乡党》中谈到了“十三不食”原则,一旦食物的品质变化,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这便是最早期的食品安全知识。周代,《礼记》中出现了“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未成熟的果实引起食物中毒。这一规定被认为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而进入汉唐时期,律文的惩罚力度加大,把重点从食物移到人身,强调追究犯罪者行为对生命的伤害。宋代则是开创了“行会”体系,将食品安全的检查责任追至民间,相对来说从根本减少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追随到清朝,又出现了对商家核发牌照,谨防假冒的政策,以抽查来保证食品质量,既减少监察成本,又保证市场的食品安全。

随着朝代的更替,我们可以发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政策从意识发展到一整套完备的体系,我们也可以发现历代对食品造假者都是采取严惩的态度的,破坏食品安全体系的人绝对不能姑息。确实,民以食为天,一个稳定的、富强的国家一定建立在一个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完备的基础上。所以我们现代应当参考古代的食品安全体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古代的安全文明在现代也可以发挥出一份光彩,让食品安全在我国可以得到真正的落实,不再出现“毒奶粉”、“毒馒头”的悲剧,相信我国未来的食品安全会发展的更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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