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共26页

合集下载

关于继承权的法律知识

关于继承权的法律知识

关于继承权的法律知识一、继承权的主体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

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二、继承权的特性继承权的特性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阅读随笔目录一、导读与背景介绍 (2)(一)民法典继承编的重要性 (3)(二)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及意义 (4)(三)理解与适用的基本方向 (5)二、司法解释概览与核心要点解读 (6)(一)司法解释的总体框架与结构安排 (7)(二)继承编的主要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细化内容 (9)1. 继承权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0)2. 遗产范围及遗产的认定与评估 (12)3. 继承人的范围和权利保障 (12)4. 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与实施细节 (13)5. 遗产处理程序的规范化操作 (14)6. 继承纠纷的解决机制与法律适用 (16)7. 其他相关问题的规定与解释 (17)三、重点条款深度解读与案例分析 (18)(一)关于遗产范围的认定问题 (20)1. 遗产包括的范围和要素分析 (21)2. 遗产认定的法律原则和实践标准 (22)3. 具体案例分析 (23)(二)遗嘱继承中的重点条款解读与应用难点解析 (25)一、导读与背景介绍在我开始阅读《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这部文献之际,我深感对于法律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这份司法解释是对于民法典继承编的重要补充和详细解读,对于我们理解并应用相关法律条文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继承法领域的实践情况不断发生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出了解释,使法律的执行更具现实性和操作性。

阅读这份司法解释,我首先关注的是其背景与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步,民法典继承编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而继承编司法解释则是对于继承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作出的进一步细化与明确,对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指导原则。

特别在当今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继承法问题的争议越来越复杂的背景下,这部司法解释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2019-01-30该⽂从我国对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的历史⼊⼿,遵循从理论到现实,从制度到实践的研究思路,着重从“宪法实施”视⾓对保护私有财产的规范进⾏分解,强调宪法规范的遵守和适⽤。

⼀、公民财产权的概念财产权的含义。

⽬前,学术界尚未形成统⼀的财产权的概念,主要存在两种观点:⼀种认为,财产权指的是具有⼀定物质内容或直接体现为某种经济利益的权利;另⼀种认为,财产权是以财产为客体的所有权利的总和,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知识产权等。

当代学者们更倾向于接受后⼀种财产权概念,认为财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建⽴起来的⼀系列的权利总和。

宪法意义上公民财产权的含义。

宪法意义上的公民财产权指的是公民对其私有财产的权利,亦指私有财产权,包含对私⼈所有⽣产资料及⽣活资料的权利。

宪法的财产权归属⼈权,是⼀项基本的公权利,和主体⼈⾝不能分离,是由我国宪法来确认的,有强制性特征,全体公民可以据此享有普遍对物不可转让、不可剥夺、排他的的⽀配权。

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具体保护是保障⼈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促进我国经济福利与社会效率不可缺少的重要⼯具。

⼆、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的历史新中国的建⽴初期,《共同纲领》中第3条就对公民的财产权宪法地位做出了规定:“保护合作社财产与国家的公共财产,保护农民、⼯⼈、⼩资产阶级及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和其私有财产”。

对公民的财产权是肯定并且同时是给予保护的。

1954年修改的宪法中明确的提出要逐渐消灭剥削制度、建⽴起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标,强调了全民所有制国营经济的优先性和主导地位。

但同时,也承认了经济成分的多元化。

在我国财产权⽅⾯,宪法做出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房屋、储蓄、合法收⼊和各类⽣活资料的所有权,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

同时还做出了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根据法律规定条件对城乡⼟地和其它⽣产资料征⽤、征收或收归国有,并且禁⽌任何⼈⽤私有财产破坏公众利益。

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兼论我国宪法第十二、十三条(一)

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兼论我国宪法第十二、十三条(一)

论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兼论我国宪法第十二、十三条(一)摘要:该文从财产权与市场经济主体的人格发展关系入手,分析了财产权对公民个人主体意志的基础性作用,研究了我国宪法在保障公民个人财产权方面的不足及所造成的危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修宪建议。

关键词:个人财产权;宪法保障;人格权;修宪我国宪法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确立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制度,已成为势在必行的宪政课题。

公民的财产权意味着:人人有权单独占有或与他人合有财产;任何人之财产不容无理剥夺。

1] 这里财产权的本意无疑是指私有财产权。

对这种产权的保障应当怎样体现于一个国家的宪法中?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财产权的规定是否有不完善之处?应当怎样完善那些不够健全的宪法规范?本文试对此进行分析。

一正如本文开头所述,财产权之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具有可以使其免受饥寒,维持生命,进而接受现代文明教化(原注1:那些完全实现了初等教育免费的国家的学龄儿童可免去这种忧虑,但在时下的中国却不是真正的“义务教育”,而家长(监护人)有义务缴纳学费送孩子(被监护人)去接受初等教育。

这就更需要个人拥有财产),获得文明社会“俱乐部”的准入资格。

但是,能形成今天个人财产权的概念,在中国,还真得归功于改革开放,包括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思想文化领域的开放。

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回避使用个人财产权,甚至在1954年宪法中也把财产权分别称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土地所有权”、“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人们依然不去碰财产权,更不愿多谈“公民个人财产权”,即私有财产权,而用“公共财产”、“合法财产所有权”、“私有财产继承权”,或者只用具有更为广泛含义的“经济权利”(原注2:如徐显明主编的《公民权利义务通论》(群众出版社1991年8月版)第177~180页及532~534页,都采用“经济权利”,而未使用目前通行的个人财产权或私有财产权)。

侵害财产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侵害财产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侵害财产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第七十四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一) 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二) 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三)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 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六条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第七十七条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第七十八条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1]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1]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引言一、言论自由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的。

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表达观点、批评公共事务,并参与社会议论和评价。

这一权利的行使对于确保公众舆论的多样性和言论自由至关重要。

二、出版自由公民享有出版自由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35条和宪法修正案第3条明确规定的。

公民可以自主地进行出版活动,包括出版和发行各种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等,这为文化产业和知识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的。

公民可以自由选择、信仰宗教,并可以参加宗教活动。

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有助于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人身自由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的。

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或侵犯。

这一权利的保护,保障了每个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尊严。

五、财产权合法拥有和继承权公民享有财产权的基本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13条和第14条明确规定的。

公民依法享有财产权合法拥有和继承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一权利的保障,鼓励了个人的努力和财富创造,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六、工作权和劳动权公民享有工作权和劳动权的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47条和第48条明确规定的。

公民有权选择职业、工作和劳动,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一权利的保障,为公民提供了广泛的职业发展和劳动保障机会。

七、教育权公民享有教育权的基本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46条明确规定的。

公民有权接受教育,并受到国家的保护。

公民年满法定年龄以前享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为公民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八、健康权公民享有健康权的基本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第42条明确规定的。

公民有权享受医疗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障,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一权利的保障,促进了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结论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的确立和保障,是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受非法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条明确了继承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因此,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不仅是继承法的立法依据,而且也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这一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是:(1)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不收归国有,尽可能由继承人继承;(3)公民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4)保障继承人、受遗赠****利的实现;(5)公民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得到司法救济。

2.继承权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3.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继承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养老育幼、照顾无劳动能力人的精神:(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上,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同为法定继承人。

(2)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3)在分配遗产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5)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也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

4.互助互让、团结和睦在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权的主要法律规定(3篇)

继承权的主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关系到公民财产权益的保障和社会稳定。

在我国,继承法是调整继承关系的专门法律,对继承权的取得、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围绕继承权的主要法律规定展开论述,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继承法的相关内容。

二、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取得其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性和相对性。

2. 特征(1)财产性: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其内容主要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相对性:继承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继承人的死亡,只有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才有权行使继承权。

(3)法定性:继承权的取得和行使受法律约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1. 继承权的取得(1)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继承顺序(1)法定继承顺序:如前所述,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2)遗嘱继承顺序:遗嘱继承的顺序由遗嘱人自行决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 遗产分配(1)平均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不均等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有抚养被继承人的能力,但对被继承人未尽抚养义务的;有抚养被继承人的能力,但对被继承人未尽抚养义务,但有特殊原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的开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承包关系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解释(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继承法规。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公民基本权利内容

公民基本权利内容

公民基本权利内容
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

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

2.自由权:即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身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3.生命权:指公民的生命安全不受到非法侵害,要求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侵犯。

4.尊严权:即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5.财产权:即公民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公民合法财产。

6.人格权:即公民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人格权利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人格尊严。

7.通信自由权:即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8.知情权:即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普遍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件有了解的权利。

知情权的行使需要国家提供相应的信息渠道和必要的手段措施,同时要规范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透明度等方面的问题。

9.批评和建议权:即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促进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以上是中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主要内容,这些权利都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发展进步。

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引言私有财产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产权制度,它保护了人们的劳动成果和财产,为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继承权则是私有财产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它保障了私有财产传承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探讨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的相关内容。

公民私有财产公民私有财产是指公民依法获取的合法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等。

私有财产的概念源于私有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

私有财产保护的核心是保障产权,因为只有确权方能维护权益。

而对产权的有效保护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在我国宪法中,保障了公民的财产权。

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依法保障私有财产的合法权益。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私有财产权益的法律保障,又强调了合法性原则。

这表明,私有财产权益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

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死者财产中享有的权利。

继承权与私有财产权息息相关,是私有财产制度下的基本内容。

继承权的保护不仅是个人权利的保障,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在我国,继承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法律层面和司法层面。

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继承权法律的最高规范,它明确了继承权的保护范围和继承人的权利义务,为个人继承权的行使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继承纠纷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继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明确了各类财产的继承关系,设立了继承公证等。

这些规定和措施,既为继承人行使继承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社会的稳定和法治环境的建设提供了帮助。

司法保护继承权的保护也离不开司法的支持。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审判、调解等方式维护继承人的权利。

对于违反继承法的行为,司法机关可以依法给予惩处。

在实践中,司法机关还可以利用法庭公开、庭审录像等手段,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继承权的限制继承权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并非完全没有限制。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修改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修改

立了遗嘱
有继承权? 遗赠,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 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 继承人以外的人.
2007年6月,侯耀文突发心 脏病猝死,生前并未订立遗 嘱.
侯耀华与其徒弟若占有遗产就属于非法侵占
遗产风 波二 --遗产之争
侯耀华发表声明称自己无意侵占弟弟遗 产,将在不久之后将遗产交还给第一继承 人侯瓒和妞妞。但是数月过去了伯父侯耀 风波二:遗产之争 华迟迟不肯归还侯耀文的遗产。 十二岁的妞妞和姐姐该怎么办?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重要法律准则 是( B ) A民法通则 B继承法 C宪法 D婚姻法 2、公民张某有一儿一女,妻子早逝,还收养 了一个侄子和他一起生活,张某因病去逝, 留下6间房产和5万元存款。如果你是法官, 应该确定谁是张某遗产的继承人( D ) A与张某生前一起生活的侄子 B张某婚生的儿子 C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 D张某婚生的一儿一女、侄子
字画 等……
哥 哥 徒 弟
继承人范围
依继承人与被继承人 之间存在一定的婚姻、 血缘、抚养关系而确 定的
×
×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
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
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序继承人不继承。
李某有两子一女,3间房子,3万存款, 于2009年逝世,没立遗嘱。 ( A 两子一女各1间房子,1万存款 . 一般均等原则) B 小儿子贫穷些,大儿子与女儿协商后,每 人各1间房子,3万存款给小儿子. (协商原则) (照顾原则)
C 李某一直由女儿照顾,每人各1间房子,3万 存款给女儿. (权利义务一致原则)

继承法2

继承法2
一、继承概念和特征 (一)继承概念: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时,其 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 立的有效遗嘱或法律之规定,依法取得死者 所遗留之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二)特征
1、财产继承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公民死 亡是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 2、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必须是一 定亲属范围内的自然人 3、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公民个人 合法财产 4、继承的法律后果具有权利的变更性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1)必须以争夺遗产为目 的;(2)继承人不论顺序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 严重的 (1)构成遗弃的条件: • 被遗弃的对象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 继承人有能力尽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 (2)有上述行为的继承人,如果以后确有悔 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宽 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 • •
四、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一)遗嘱变更撤销的基本要件 (二)遗嘱变更、撤销的形式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自书、代书、 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三)遗嘱变更撤销的方式。 1、明示方式 2、推定方式 (1)如果有数份内容互相抵触的遗嘱, 首先看有无公证遗嘱,如果有就以最后所 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 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就案时间顺序,以最 后所立遗嘱为准 • • • • •
• • • • • •
4、录音遗嘱 5、口头遗嘱 三、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基本条件有二: (一)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必须与遗嘱所涉及的事项不存在利 害关系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继续人、受遗赠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 1、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父母、配偶、晚 辈直系血亲、兄弟姐妹、直系姻亲等 • 2、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 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增加了公民私有财产的保障条款和补偿条款
财产权入宪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保护私有财产权有着密切联系。

只有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权,才能产生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在宪法中进一步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可以鼓励公民从事个体工商业和创办企业,可以使现有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放心大胆地搞经营、谋发展,也有利于引进和吸收海外资本,解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

其次,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财产权体现了对公民个人合法的物质利益的保护,以及对追求个人合法物质利益的肯定,可以促使人们追求和创造财富。

我国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显然有利于极大地调动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鼓励个人合法致富、勤劳致富,增加公民的家庭财产,使人们的生活殷实起来,从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规定是什么近年间,一些为民众所关注的社会热点话题也在某种程度上推进了我国宪法改革的必要性,社会经济多元化的发展,由此引发的各色财产纠纷也愈发增多,这一社会普遍现象自然也引起了我国宪法的高度关注。

所以在今年宪法就加大了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规定就是合法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允许受到侵犯。

▲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的规定是什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这样修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第一,加大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一是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

现行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一系列规定,而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则不相适应。

这次宪法修正案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

二是加大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这次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侵犯”在现代汉语中有侵入、触犯、非法干涉、损害权利之意。

“不受侵犯”亦即不得侵入和触犯,不受非法干涉,权利不受损害,从而强调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严肃性。

▲第二,扩大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这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形态不再一一列举,采取概括的方式,改用“私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实际上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

按照这次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公民的各类私有财产都受法律保护。

只要公民的财产是合法的,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论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出现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都给予保护。

当然,这里保护的是“合法”私有财产,不合法的私有财产是不受保护的,如贪污、受贿、盗窃、抢劫等用非法手段得来的财产不在保护之列。

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就是要强调受保护对象的合法性,以引导人们通过合法经营、辛勤劳动致富。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可被剥夺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可被剥夺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可被剥夺1. 前言公民拥有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本权利之一。

这些权利的保障对于个人的自由、权益和财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以及为什么这些权利不可被剥夺。

2. 公民的私有财产权2.1 概述私有财产权是指个人或团体对其所拥有的财产享有的权利。

这些财产可以包括房屋、土地、货币、股票、知识产权等。

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现代社会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确保了个人的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个人的自由。

2.2 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意义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意义在于鼓励个人的努力和创新。

一个人的努力和创造性工作常常会产生财富,而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确保了个人对其创造的财富的拥有权。

这样,个人会被激励去创造更多财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2.3 私有财产权的限制然而,私有财产权也有一定的限制。

政府可以通过法律和法规来限制私有财产权的行使,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例如,政府可以对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进行限制,以确保城市的合理发展。

此外,私有财产权也受到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和劳动法等其他法律的限制。

3. 公民的继承权3.1 概述继承权是指公民在其死后将财产转让给其合法继承人的权利。

继承权的确立是为了保障个人财产的传承和延续,同时也是对个人一生努力的一种承认和奖励。

3.2 继承制度的历史演变继承制度的形式和内容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有所变化。

在古代,继承往往是按照家族的血缘关系和父系制度进行的,而现代社会则普遍采用民法继承制度。

这种制度基于公正、平等和自由意愿的原则,保护继承人的权益。

3.3 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的保护是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确立继承权,公民可以合法地将财产转让给其合法继承人,确保财产的变现和使用。

此外,继承权的保护还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家族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4. 为什么这些权利不可被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之所以不可被剥夺,是因为这些权利代表了个体的自由和尊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