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盘盖类零件的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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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盘盖类零件的绘制

知识目标:

z特性匹配的使用。

z打断命令的使用。

z延伸命令的使用。

z盘盖类的绘制方式。

技能目标:

z掌握特性匹配的使用。

z掌握打断命令的使用。

z掌握延伸命令的使用。

z较熟练绘制盘盖类零件图。

项目案例导入:绘制图8.1所示的减速箱箱盖的零件图。

图8.1 减速箱箱盖零件图

此图形需要绘制部分俯视图,中间图线需要断开,还需要利用偏移命令,偏移后图线不是需要的线型,因而需要改正,因此在本章要介绍打断命令、延伸命令、特性匹配等。同时介绍盘盖类零件的表达方式,以及怎样绘制盘盖类零件图形。

8.1 基础知识

8.1.1 特性匹配

使用“特性匹配”,可以将一个对象的某些或所有特性复制到其他对象。如同Office中的“格式刷”命令一样。

可以复制的特性类型包括:颜色、图层、线型、线型比例、线宽、打印样式和三维厚度等。

默认情况下,所有可应用的特性都自动地从选定的第一个对象复制到其他对象。如果不希望复制特定的特性,可以使用“设置”选项禁止复制该特性,也可在执行该命令的过程中随时选择“设置”选项。

1. 特性匹配命令的打开方式

z菜单命令:【修改】|【特性匹配】。

z【功能区】选项板:【常用】|【特性】特性匹配按钮。

z标准工具栏:。

z命令行:输入 matchprop 或 painter按Enter键或空格键。

2. 指定要复制到目标对象的源对象的基本特性和特殊特性

颜色:将目标对象的颜色更改为源对象的颜色。此选项适用于所有对象。

图层:将目标对象的图层更改为源对象的图层。此选项适用于所有对象。

线型:将目标对象的线型更改为源对象的线型。此选项适用于除属性、图案填充、多行文字、点和视口之外的所有对象。

线型比例:将目标对象的线型比例因子更改为源对象的线型比例因子。此选项适用于除属性、图案填充、多行文字、点和视口之外的所有对象。

线宽:将目标对象的线宽更改为源对象的线宽。此选项适用于所有对象。

厚度:将目标对象的厚度更改为源对象的厚度。此选项仅适用于圆弧、属性、圆、直线、点、二维多段线、面域、文字和宽线。

打印样式:将目标对象的打印样式更改为源对象的打印样式。适用于所有对象。

标注:除基本的对象特性之外,将目标对象的标注样式更改为源对象的标注样式。此选项仅适用于标注、引线和公差对象。

多段线:除基本的对象特性之外,将目标多段线的宽度和线型生成特性更改为源多段线的宽度和线型生成特性。源多段线的拟合/平滑特性和标高不会传递到目标多段线。如果源多段线具有不同的宽度,则其宽度特性不会传递到目标多段线。

材质:除基本的对象特性之外,将更改应用到对象的材质。如果没有为源对象而是为目标对象指定了材质,则将从目标对象中删除材质。

文字:除基本的对象特性之外,将目标对象的文字样式更改为源对象的文字样式。此选项仅适用于单行文字和多行文字对象。

视口:除对象的基本特性,还更改以下目标图纸空间视口的特性以匹配源视口的相应特性:开/关、显示锁定、标准或自定义比例、着色打印、捕捉、栅格以及UCS图标的可见性和位置。

剪裁设置和每个视口的 UCS 设置,图层的冻结/解冻状态不会传递到目标对象。

阴影显示:除基本的对象特性之外,将更改阴影显示。对象可以投射阴影、接收阴影、投射和接收阴影或者可以忽略阴影。

填充图案:除基本的对象特性之外,将目标对象的图案填充特性更改为源对象的图案填充特性。要与图案填充原点相匹配,应使用hatch或hatchedit命令中的“继承特性”。此选项仅适用于填充对象。

表:除基本的对象特性之外,将目标对象的表样式更改为源对象的表样式。此选项仅适用于表对象。

3. 将特性从一个对象复制到其他对象的步骤

(1) 单击【标准】工具栏的【特性匹配】按钮。

(2) 选择要复制其特性的对象。

(3) 如果要控制传递某些特性,则输入字母 s(设置),在打开的【特性设置】对话框中(如图8.2所示),清除不希望复制的项目(默认情况下所有项目都打开),设置完毕后,单击【确定】按钮。

(4) 选择对其应用选定特性的对象并按Enter键。

图8.2 【特性设置】对话框

8.1.2 打断命令

可以将一个对象打断为两个对象,对象之间可以具有间隙,将对象上指定两点之间的部分删除,当指定的两点相同时,可以没有间隙。可以在大多数几何对象上执行打断命令这些对象包括直线、圆弧、圆、多段线、椭圆、样条曲线和圆环等。打断命令分为两种:打断和打断于点。

1. 打断命令

将一个对象打断为两个对象,对象之间可以具有间隙。

打断命令的打开方式如下。

z菜单命令:【修改】|【打断】。

z【功能区】选项板:【常用】|【修改】打断按钮。

z修改工具栏:。

z命令行:输入break或br后按Enter或空格键。

打断命令的步骤如下。

命令: _break 选择对象:使用点选方法选择一个对象,系统把选择点作为第一断点。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 [第一点(F)]: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输入“第一点(F)”选项。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指定用于打断对象的第二个点。

打断命令的选项的说明。

z第一点(F):用指定的新点替换原来的第一个打断点。

使用打断命令,两个指定点之间的对象部分将被删除。如果第二个点不在对象上,将选择在对象上与该点最接近的点,因此要删除直线、圆弧或多段线的一端,在要删除的一端附近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要将对象一分为二并且不删除某个部分,则应使第一个和第二个打断点相同,则输入@按Enter键完成第二个点的指定。

圆弧、圆、多段线、椭圆、样条曲线、圆环以及其他几种对象类型都可以拆分为两个对象或将其中某个对象的一端删除。对于圆,程序将按逆时针方向删除圆上第一个打断点到第二个打断点之间的部分,从而将圆转换成圆弧。

2. 打断于点命令

打断对象时,若需要打断的中间没有间隙,在使用打断命令时,输入符号@可以变成两个对象,打断于点是自动完成输入“第一点(F)”的,指定第一个打断点后,是默认了@选项的。

打断于点命令的打开方式如下。

z【功能区】选项板:【常用】|【修改】打断于点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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