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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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1999年4月,中国北海粮油公司与巴基斯坦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12000吨(240000包)白糖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FR,每吨单价为437美元。由中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海分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该批货物由巴拿马籍某轮承运。在巴基斯坦某港装货的过程中,船长先后向托运人发出书面声明和抗议,指出货物堆放于码头无任何遮盖物并发生了雨水的污染,宣布货物为不清洁。而托运人为了结汇则出具了保函,以要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船长在接受了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清洁提单。货轮于5月23日抵达北海港,经北海外轮理货公司理货,发现了578包有雨水污染。并确认货物有短少608包。对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1)收货人是否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2)承运人是否可以依保函要求收货人向托运人索赔?(3)收货人是否应向保险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已投保了水渍险?
答案:(1)收货人可以向承运人索赔。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即表明其收到货物时货物没有问题,承运人应对途中受到的损失负责。如果承运人在装货时已发现货物有问题,承运人就不应签发清洁提单,这样收货人的货款也不会付出。在承运人依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情况下,使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的制衡作用被破坏。因此,承运人必须对依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后果承担责任。
(2)不可以。因为本题保函无效,且即使是有效保函,也不能对抗第三人。(3)不可以,本题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不包括雨水造成的损失。
2.战争期间,一批出口商品投保一切险,在运至码头仓库待运期间遭敌机轰炸,引起仓库火灾,使货物受损,请问该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答案: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该案例中货损由两个原因造成:一个是承保范围外的战争,另一个是承保范围内的火灾。前者直接导致后者,故前者是近因,而它不在承保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3.包装食品投保水渍险,运输途中遭受海水浸湿,外包装受潮导致食品霉变,请问该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答案: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案例食品损失由两个原因造成,一个是水渍险承保范围内的海水浸渍,另一个是承保范围外的霉变。前者直接导致后者,根据近因原则,前者是食品损失的近因,而它在承保范围内,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4.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这次造成的损失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问:从损失的性质看,上述损失各属何种损失?
答案:(1)以上各项损失,属于单独海损的有①③;属于共同海损的有②④⑤。
(2)本案例涉及海上损失中部分损失的问题,部分损失分两种,一种是单独海损,一种是共同海损。所谓单独海损,指损失仅属于特定方面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所谓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协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行以继续完成,船方不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支出特殊额外费用。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②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③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④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3)结合本案例①③损失是由于货船火灾导致,属意外事故,故其为单独海损;②④⑤损失是船长为避免实际的火灾风险而采取的有意的、合理的避险措施,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费用支出也是额外的,故其属于共同海损。
【(1)(3)属单独海损,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该损失是风险本身所导致的后果。(2)(4)(5)属共同海损,因为以上损失是为了对抗危及船货各方共同安全的风险而导致的损失】
5.A公司与美国某公司按CIF旧金山成交出口一批布料。货轮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触礁某舱舱底出现裂口,舱内存放的A公司的布料全部严重受浸。因舱内进水,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入避风港修补裂口。如果将受水浸的布料漂洗后再运至原定目的地旧金山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该批布料本身的价值。问:该批布料的损失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
答案:推定全损
6.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湿度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货舱甲的毛毯完全烧毁。船到B港口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道而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串味损失。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的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等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无论如何不能当做茶叶了,只能按照廉价的填充物处理。后来,该船不幸又与另一艘货轮相撞,船舶严重受损,货舱乙破裂,舱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动和海水浸泡导致舱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为了救险,船长命令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在船舶停靠在避难港进行大修时,船方就受损精密仪器的抢修整理事宜向岸上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费用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货舱丙和货舱丁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造成一部分货物的钩损。试分析各部分损失属于什么类型和性质。
答案:毛毯:实际全损,烟草:部分损失,茶叶:实际全损。精密仪器:推定全损。亚麻:共同海损。纺织品:共同海损。
7. 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德国某进口商达成一项皮具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汉堡,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皮具的湿度降低限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棱纸箱后,再装入集装箱。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达10万美元。据分析,该批货物进出口地的气候环境均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
答案:保险公司应该负责赔偿。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险的责任范围最广,大体相当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一切险。在本案中,由于货物出口前包装完好,货物也具有适航性,货物受损也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因而,保险公司应赔偿。
8.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成交货物一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货物在转船过程中遇到大雨,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货物有明显的雨水浸渍,损失达70%,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
问题:我方能接受吗?
答案:不能接受。货物被雨水浸湿属淡水雨淋险范围;保险公司和卖方对货损都不负责,由买方承担损失。
9. 我按CIF条件向南美某国出口花生酥糖1000箱,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航速太慢且沿线到处揽货,结果航行4个月才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而全部软化,难以销售。问这种货损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
答案:否。根据CIF条款中的“除外责任”第4点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0. 2000年10月6日,中国甲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以FOB大连价格条件订立了从中国向加拿大温哥华出口一批华人春节用品的合同。由加拿大公司投保了水渍险。乙公司通过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是2000年12月15日至31日是。乙公司所订中国籍货轮“大洋”号在来大连的途中与他船相碰,经修理于2001年1月21日才完成装船。甲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2000年12月30日装船的提单。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温哥华,造成收货人加拿大丙公司一系列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并导致了该加拿大丙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乙公司在赔偿丙公司后,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请回答下列问题:⑴乙公司是否可向承运人提出索赔?为什么?⑵本案中承运人签发的是什么提单?⑶乙公司是否应向保险公司提出延迟交付的索赔?为什么?
答案:(1)乙公司可向承运人提出索赔。本案承运人以保函倒签了提单,应对因此而造成的延迟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