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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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希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有效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本培训管理

(一)申报审批制。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我校均需将该学期的校本培训方案(一式两份)交教导处;教导处对报批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批同意后返回(一份)学校实施。

(二)检查通报制。教导处对学校的校本培训实施过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校本培训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资料包括:方案、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训人员、主讲人员、培训方式、学时量、培训效果)、总结。对不认真做好校本培训,或培训中走过场的,学校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二、市级培训管理

(一)严格考勤管理,实行培训签到制度,参训人员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

(二)培训学习时,参训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三)培训结束,进修学校统一发放学时证明,各学校以此为凭证登记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

三、外派培训管理

(一)备案登记制度。凡参加外派培训的教师,均应到市师培中心进行登记;新取得学历的,应将学历证、学籍成绩卡交肥城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登记备案。

(二)传帮带制度。外派受训教师(校长),在培训结束返校后,均应就参训内容组织再培训。

各负责同志要认真做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及时进行登记,于每学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交进修学校审核盖章。

2009年12月

京城希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有效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本培训管理

(一)申报审批制。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我校均需将该学期的校本培训方案(一式两份)交教导处;教导处对报批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批同意后返回(一份)学校实施。

(二)检查通报制。教导处对学校的校本培训实施过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校本培训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资料包括:方案、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训人员、主讲人员、培训方式、学时量、培训效果)、总结。对不认真做好校本培训,或培训中走过场的,学校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二、市级培训管理

(一)严格考勤管理,实行培训签到制度,参训人员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

(二)培训学习时,参训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三)培训结束,进修学校统一发放学时证明,各学校以此为凭证登记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

三、外派培训管理

(一)备案登记制度。凡参加外派培训的教师,均应到市师培中心进行登记;新取得学历的,应将学历证、学籍成绩卡交肥城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登记备案。

(二)传帮带制度。外派受训教师(校长),在培训结束返校后,均应就参训内容组织再培训。

各负责同志要认真做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及时进行登记,于每学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交进修学校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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