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与健康保险第1章
健康保险PPT课件
第二节 医疗保险
7.2.3 医疗保险的内容
– 保险期限和责任期限
• 只有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的保险事故才能享受责 任期限的待遇
– 保险金额:一般规定一个最高保险金额 – 保障项目:直接费用负责,依保险人不同 – 医疗费用分摊:免赔额、比例分担
第二节 医疗保险
7.2.4 医疗保险的品种
– – – – – – 普通医疗保险:一般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保险:特定的住院费用 手术保险:所有手术费用 门诊医疗保险:门诊治疗费用 综合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较全面 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流行于比较发达的地区
第一节 健康保险概述
7.1.3 健康保险的分类
– 按核保标准分类
• 简单健康保险:核保标准低,保费、保险期限 和保险金额均较小 • 高龄健康保险:身体健康,60岁以上 • 次健体健康保险:提高保费,重新定承保范围 • 特殊疾病健康保险:特定费率
第一节 健康保险概述
7.1.3 健康保险的分类
– 按组织性质分类
第一节 健康保险概述
7.1.1 健康保险的概念
– 两大类承保责任:
• 由于疾病、分娩等所致的医疗费用支出损失, 一般称这种健康保险为医疗(费用)保险
• 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致残所致的收入损失,一 般称这种健康保险为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
第一节 健康保险概述
7.1.1 健康保险的概念
• • • • • •
第一节 健康保险概述
7.1.3 健康保险的分类
– 按保险保障的内容分类
• 医疗(费用)保险:保障医疗费用损失
– 普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手术保险、综合医疗保险、高 额医疗费用保险等
• 疾病保险:以疾病为给付条件
– 重大疾病保险、特种疾病保险等
人寿与健康保险(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人寿与健康保险》期末考试大纲(请和本学期公布的大纲核对,答案供参考)本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所列题目为期末试卷试题的出题范围。
本次期末考试题型分为三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单项选择占30% 多项选择占60% 判断题占10%期末复习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不确定性是指基于某一事件发生的结果的概率为(D)。
A.0 B.1C.0或1 D.介于0和1之间2.风险的一般定义是指某一事件发生的( C )。
A.必然性 B.客观性C.不确定性 D.损害性3.根据风险的一般定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 )。
A.风险可以是盈利的不确定性B.风险可以是损失的不确定性C.风险只能是损失的不确定性D.风险既可以是盈利的不确定性,也可以是损失的不确定性4.通常人身保险中所指风险的结果(B)。
A.只能是盈利的不确定性 B.只能是损失的不确定性C.只能是盈利的确定性 D.只能是损失的确定性5.人身风险的存在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表明风险具有( A )特征。
A.客观性 B.偶然性C.普遍性 D.意外性6.新的人身风险不断产生体现了人身风险的(D )。
A.客观性 B.普遍性C.损失性 D.可变性7.构成人身可保风险的条件之一要求损失不能是巨灾损失,这一条件是指( B )。
A.可以有大比例的保险标的同时出险B.不能有大比例的同质风险单位同时遭受损失C.同一地点只能一个保险标的受损D.一次事故只能一个保险标的受损8.可保人身风险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D )。
A.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B.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必然C.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必然D.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9.若一个个体损失确定发生,则损失机会为(C)。
A.0 B.1/2C.1 D.0-1之间10.下列导致人身伤害及疾病的风险属于可保风险的是( D)。
A.战争 B.核爆炸C.地震 D.火车倾覆11.关于人身风险的保费经济可行阐述错误的是(C)。
第八章 人寿与健康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保险人履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及违反的法 律后果
• 保险人履行最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在履行告知义务上 •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人的说明义务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 则
三、投保方履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及 违反的法律后果(续)
• •
(一)告知及其违反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1)告知的义务人
本章作业练习
1、思考题:
• (1)什么是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违反 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如何? • (2)什么是可保利益原则?人寿保险中如何应用该原 则? • (3)人寿保险合同的其它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 (4)什么是近因原则?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如何应 用?
2、小组讨论
• 分组讨论:你认为在我国《保险法》中针对人寿与健 康保险部分,有哪些需修改之处?请提交小组报告
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即
•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 计算
只有利害关系人 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 能依法做出死亡宣告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行为的法律 后果
二、可保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
(一)人身保险合同可保利益的表现形式
1、任何人对自己的生命具有可保利益 2、投保人对他人生命的可保利益 (1)家庭关系(Family relationship)
•
血缘关系 & 婚姻关系
(2)非家庭关系(Non-family relationship)
人身保险第一章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
人身保险
第一章 人身保险的历程
第一节 古代人身保险思想及人身保险的萌芽 第二节 近代人身保险的形成 第三节 现代人身保险的发展 第四节 中国人身保险的发展
2021/4/14
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 周爱兰
第一节 古代人身保险思想 及人身保险的萌芽
人身保险
“无风险、无保险,无损失、无保险”
风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 前提或基础,那么,人身风险的存在是人 身保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或基础。
历史发展 概述——基本原则、分类、特征、功能 数理基础--精算体系 合同-概述、要素、条款、履行、争议处理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2021/4/14
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 周爱兰
基本框架
第二篇 人身保险实务篇
保险营销 保险资金运用 核保与理赔 保险监管
人身保险
2021/4/14
2021/4/14
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 周爱兰
第一节 古代人身保险思想 及人身保险的萌芽
人身保险
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友爱社明确规 定了救助事故的范围和社员的缴费标准, 并逐渐演变成专对社员及其配偶的死亡、 年老、疾病等进行救助为工作重心。友 爱社在英国得到普遍的发展,对后来人 寿保险有相当大的影响。但是这些早期 的人寿保险,因为缺乏科学的计算基准, 并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人身保险的起源人身保险2011911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第一节古代人身保险思想及人身保险的萌芽第二节近代人身保险的形成第三节现代人身保险的发展第四节中国人身保险的发展人身保险2011911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第一节古代人身保险思想及人身保险的萌芽?无风险无保险无损失无保险?风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或基础那么人身风险的存在是人身保险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或基础
0601第一章 保险制度概述
社会保险法,是调整在参加、组织、管理、 经办、监督社会保险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机构 的设置,社会保险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范围、项目、待遇、享受资格, 保险金支付,社会保险审计与监督以及各 单项社会保险制度等等。
(二)保险业法和保险合同法 保险业法是以商业保险的经营者为规范 的对象,通常包括保险组织法、保险经 营法、保险监管法以及保险中介人法等。 保险合同法则是以保险合同当事人的行 为为规范的对象,一般包括有人身保险 法、财产保险法、海上保险法等等 。
二、保险的特征 1.保险是一种商事法律行为 2.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保险的补偿的条件: (1)必须有保险事故的发生,并且被保险人因此 而遭受损失或损害 (2)必须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 3.保险关系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 特殊性表现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三、保险的分类 (一)根据保险标的的基本分类来区分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利 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1.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等。 2.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 险等。
2.基础:多数人的互助共济 保险制度是集合千千万万的面对同类危险的人, 每个人缴纳少许的保险费,由保险公司汇集成为 庞大的资金,共同抵御风险。“ 庞大的资金,共同抵御风险。“我为人人,人人 为我” 为我” 3.目的:对危险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补偿 保险的目的并不是阻止事故的发生 注意:人寿保险当中,人的生命和健康的损失不 是经济性损失,终极意义上是不能用金钱来弥补 的
三、保险法的体系 (一)商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保险的性质不同 公益性VS营利性 公益性VS营利性 2、保险的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以社会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为保险对象;商业 保险的保险对象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特定财产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的保险费通常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并 有利于低收入者;商业保险保险费完全由投保人承担,实 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原则,权利义务完全对等。 多投多保、少投少保”
第一章人身保险的基本原理和作用精品PPT课件
在积累寿险基金时,保险公司必 须考虑人寿保险的特点
首先,参加人寿保险的人的年龄并不相同。一般来说,年龄小的被保险人比 年龄大的被保险人生存更长时期,公平原则要求保险费按照保险单出立时被 保险人的年龄来分类,年龄大的被保险人应缴付高的保险费。
因为爱
因为爱自己所以买了保 险,因为爱家人所以买 了更多的保险。当自己 和亲人都不用时,您正 帮助着更多的人。
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保险的含义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保险是集合同类风险单位以分摊损失的一
项经济制度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
保险的要素
1、特定的风险事故 2、面临相同风险的众多经济单位 3、保险机构 4、保险合同 5、保险费的合理负担 6、保险基金
(2)从个人角度来看,人身保险是一种 合同。根据一个约定的对价,称之为保险 费,一方(保险人)同意在发生死亡、丧 失工作能力或其他约定事故时给付另一方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定规定的金额。
人寿保险与其他保险的一个主要区别
其他保险所承保的损失事件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 发生;
人寿保险所承保的损失事件(死亡)在某一年内发生 是不确定,但死亡概率会逐年递增,最后会变成一个 确定事件。
其次,公平原要求费率厘定要考虑保险单的种类。
最后,经验表明,使用缴付相同保险费(年均衡保险费)的方法是合理的。 从数学上分析,一份长期的人寿保险单可以看作是由一系列的每年可更新的 定期寿险组成,每年的纯保险费恰好抵补每年所提供的保障。然而,由于死 亡概率随着年龄增加而增加,每年可更新的定期寿险的保险费也会逐年增加, 以致最后变得不堪重负,一些健康的被保险人会终止保险。因此,长期寿险 通常使用年均衡保险费方法。如果这两种方法在计算费率时都使用相同的利 率、死亡率和费用假设,那么它们的费率在数学上是等值的。使用年均衡保
人身保险
四、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人身保险合同除应订明保险标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 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的交纳与保险金的给付等基 本事项外,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单上还订有以下常见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 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 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 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 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
案情简介 2005年,夏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投保终身寿 险,缴费期为30年,受益人为妻子汪某。合同约定: 1、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的1年以后,至保险单生效日期之 日5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给付全额保险 金。 2、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至缴费期满以前,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事故死亡的,保险公司给付3倍的保险金。 3、免责条款规定,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之内,被 保险人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008年,夏某夫妻争吵,气愤之下服毒自杀。后,夏某之 妻汪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3倍的保险金。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是指自人身保 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 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 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 拒绝给付保险金。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申报 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 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人寿与健康保险(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人寿与健康保险》期末考试大纲(请和本学期公布的大纲核对,答案供参考)本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所列题目为期末试卷试题的出题范围。
本次期末考试题型分为三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单项选择占30% 多项选择占60% 判断题占10%期末复习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不确定性是指基于某一事件发生的结果的概率为(D)。
A.0 B.1C.0或1 D.介于0和1之间2.风险的一般定义是指某一事件发生的( C )。
A.必然性 B.客观性C.不确定性 D.损害性3.根据风险的一般定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 )。
A.风险可以是盈利的不确定性B.风险可以是损失的不确定性C.风险只能是损失的不确定性D.风险既可以是盈利的不确定性,也可以是损失的不确定性4.通常人身保险中所指风险的结果(B)。
A.只能是盈利的不确定性 B.只能是损失的不确定性C.只能是盈利的确定性 D.只能是损失的确定性5.人身风险的存在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表明风险具有( A )特征。
A.客观性 B.偶然性C.普遍性 D.意外性6.新的人身风险不断产生体现了人身风险的(D )。
A.客观性 B.普遍性C.损失性 D.可变性7.构成人身可保风险的条件之一要求损失不能是巨灾损失,这一条件是指( B )。
A.可以有大比例的保险标的同时出险B.不能有大比例的同质风险单位同时遭受损失C.同一地点只能一个保险标的受损D.一次事故只能一个保险标的受损8.可保人身风险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D )。
A.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B.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必然C.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必然D.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9.若一个个体损失确定发生,则损失机会为(C)。
A.0 B.1/2C.1 D.0-1之间10.下列导致人身伤害及疾病的风险属于可保风险的是( D)。
A.战争 B.核爆炸C.地震 D.火车倾覆11.关于人身风险的保费经济可行阐述错误的是(C)。
富德生命人寿人身保险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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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 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 其身体遭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 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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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外伤害保险 的构成要件
1、伤害 2、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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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伤害
(1)致害物
– 是指直接造成被保险人伤害的被保险人身体之外 的物质或物体
(一)死亡保险的含义 • 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
保险。 (二)死亡保险的种类
1、定期死亡保险 2、终身死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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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死亡保险
• 又称定期寿险 • 含义: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
死亡事故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 的人寿保险。 • 期限可以是1年、5年、10年、20年、至65岁、 至70岁等等。 • 特点:
4
二、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一) 大部分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 必然性
(二) 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 与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在业务经营上 具有相对稳定性。
(三) 死亡风险随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 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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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不以保险 标的的价值为依据确定
(二)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约定给付性合同 (三)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以人与
人的关系来确定的 (四)人身保险合同一般为长期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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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 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险责任分类
– 人寿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健康保险
(二) 按保险期间分类
– 长期人身保险(保险期间1年以上) – 短期人身保险(1年及1年以下)
保险法第一章讲解
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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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的种类
(一)保险依其标的不同,分为财产保险与 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物质财产 或财产性利益为保险标的, 以实物的毁损和利益的灭失 为保险事故的各种保险。包 括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 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 保险、信用保险和海上保险 等。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 命或健康为保险标的,以 人的生理意外事故作为保 险事故的保险。人身保险 又可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 等。
2017/7/26 15
(四)按照保险人的人数划分,保险可分 为单保险和复保险。
单保险
是指投保人对于同一 保险标的,就同一保险 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 一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 同的保险。
复保险
或称重复保险,是 投保人对于同一保险 标的、同一保险利益、 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 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 立保险合、保险以危险的集中和危险的转移作为运行机制
它对于保险人来讲,是将社会中大量存在的、分散 的,由每个社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家庭、个 人)所承担的危险集中保险人这里;而对于投保人 (被保险人)来讲,则是将本应由其独立承受的危 险转移给保险人,并通过保险人的经营行为,转移 给全体投保人(被保险人),由大家分担危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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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1)如实告知义务的含义。
如实告知义务,是指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
同过程中,对保险人的询问所作陈述应当 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者故意不 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来欺骗保险人。
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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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 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 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 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2、4、5款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健康保险的发展,规范健康保险的经营行为,保护健康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第三条健康保险按照保险期限分为长期健康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
长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或者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第四条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
第五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保险公司开展不承担保险风险的委托管理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七条依法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核定,可以经营健康保险业务。
健康险ppt课件
长期护理保险
为被保险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 所需的费用保障,包括家庭护 理、成人日间照顾、辅助生活
设施等。
健康险的作用与重要性
01
提供经济保障
健康险可以缓解因医疗费用带来的经济压力,使被保险人在面对疾病或
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医疗照顾,并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性。
健康险产品的优化建议
简化理赔流程
优化理赔流程,减少理赔 所需材料,提高理赔效率 ,降低客户理赔难度。
提高续保稳定性
通过优化产品设计,提高 产品的稳定性,降低客户 因健康状况变化而无法续 保的风险。
加强健康管理服务
增加健康管理服务,如定 期体检、健康咨询、慢病 管理等,帮助客户预防和 管理健康问题。
品的满意度。
CHAPTER 05
健康险案例分析
健康险理赔案例分析
1 2 3
理赔流程优化
详细介绍了健康险理赔的流程,包括报案、查勘 、定损、核赔等环节,以及如何通过优化流程提 高理赔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理赔数据解读
对健康险理赔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包括赔付原因 、赔付时间、赔付金额等,从而发现潜在的风险 点和改进点。
通过具体案例,详细讲解了健康险市 场推广的实践,包括线上宣传、线下 活动、合作渠道等,以及如何通过市 场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客户认知度 。
03
市场推广效果评估
讲解了如何对健康险市场推广效果进 行评估,包括广告投放效果、活动参 与度、渠道贡献等指标,以及如何根 据评估结果进行推广策略优化和调整 。
CHAPTER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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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人寿与健康保险第二章传统人寿保险
人寿与健康保险教材第2章第二章传统人寿保险传统寿险是相对现代新型人寿保险而言的。
传统寿险的基本特征是保费固定、保障固定以及保单收益也是固定的。
传统寿险的基本形态通常包括三大险别:(1)以生存为保险事故的生存保险;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死亡保险;(3)既可以生存又可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生死混合保险。
对这些基本形态进行修订和组合可以形成许多各种各样适应人们需求的传统寿险品种。
第一节传统寿险的基本形态一、死亡保险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或终身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
保险人承担的基本责任就是被保险人的死亡。
死亡保险如果是有期限的为定期死亡保险,不限定期限为终身死亡保险。
(一)定期死亡保险(一般又称为定期寿险)定期寿险是世界上发行最早的寿险合同。
1583年6月18日承保的威廉·吉朋(Willian Gybbons)的12个月期的保单就属于此种保险。
1.定期寿险的概念定期寿险提供的是一特定期间的死亡保障。
特定期间有两种表示法:(1)以特定的年数表示,(如5年期死亡保险);(2)以特定的年龄表示(如保至50岁)。
无论以哪种方法表示期间,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就给付保险金于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合同即告终止,保险人即不退还已交保费,也不给付任何金额。
如想继续获得此种保障,必须重新投保。
2.定期寿险的特点定期寿险大多期限较短。
除长期性定期寿险外,通常它没有现金价值,不具备储蓄因素。
其保险费一般只含保障因素和最低限度的附加费开支,不计利息。
根据生命表,在一定时期内,死亡概率小于生存概率,被保险人通常都较保险期间活得更久,其保费也较低。
然而根据生命规律,越接近晚年,死亡概率增长的速度越快,从而导致保费的快速增长。
因此,定期寿险较低的保费所代表的是较少的给付。
事实上,由于定期寿险是在期内死亡的给付保险金,显然大多数投保此险种的被保险人在特定期内的死亡概率都较高。
另外,定期寿险满期时,被保险人有继续投保或中止的权利,希望继续投保而情愿缴高额保费者,显然不健康者居多,基于上述原因,定期寿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逆选择,其费率必然也是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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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程度上,人的一切未来活动,都包含着风险。因此, 风险毫无疑问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基本词汇(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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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的一般特征
客观性 偶然性 损害性 不确定性 相对性(或可变性) 普遍性 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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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标的分类:
财产风险: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以及 经济或金钱上的损失的风险。如厂房、机器设备、成品、家具等会遭受火灾 、地震、爆炸等风险;船舶在航行中,可能会遭受沉没、碰撞、搁浅等风险
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疏忽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财产 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契约或道义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人身保险对应人身风险以及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国际接轨
●意外伤害保险既具有寿险的性质(保险金的给付)也具有 健康保险的性质保险期限、保费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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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 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 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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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平均预期寿命变化
年份 1981 1990 2000 2010 2014
合计
男
67.77
66.28
68.55
66.84
71.40
69.63
74.83
72.38
76(预测)
女 69.27 70.47 73.33 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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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退休金基本状况
年份 2005 2007 2008 2010 2012
全国退休金(元)的平均水平 714 963 1200 1500 1721
2014
2000(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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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风险(直接作用于人的身体,影响人的健康) 健康是指一个人在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都处于
良好的状态。传统的健康观是“无病即健康”,现 代人的健康观是整体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 康不仅是躯体没有疾病,还要具备心理健康、社会 适应良好和有道德”。 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 重大疾病,癌症、高血压、慢性病、交通事故等
人身风险所致的损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收入能力损失;一种是额外费用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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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风险:人身风险是指导致人的伤残、死亡、丧失劳动能力 以及增加医疗费用支出及生活质量的风险。如人会因生、老、 病、死等生理规律和自然、政治、军事等原因而早逝、伤残、 工作能力丧失或年老无依靠等。
人身风险所致的损失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收入能力损失;一种 是额外费用损失。
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
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主要包括火车,飞机,轮船,汽车,
地铁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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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为分类 特定风险:与特定的人有因果关系的风险,即由特定的人 所引起的,而且损失仅涉及特定个人的风险。如火灾、爆 炸、盗窃以及对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所负的法律责任 均属此类。 基本风险:其损害波及社会的风险。基本风险的起因及影 响都不与特定的人有关,至少是个人所不能阻止的风险。 与社会或政治有关的风险,与自然灾害有关的风险都属于 基本风险。如地震、洪水、海啸、经济衰退等均属此类。
平均余命 65岁以后平均余命
0
0.79
74.9
9.9
1
0 80
65.9
10.9
20
0.81
56.3
11.3
30
0.82
46.9
11.9
35
0.82
42.2
12.2
40
0.83
37.6
12.6
45
0.84
33.0
13.0
50
0.66
28.6
13.6
55
0.88
24.4
14.4
60
0.93
20.5
15.5
人寿与健康保险
1
本课程的相关说明
先修课程:
• 经济学(宏观、微观)基础 • 保险学基础知识 • 统计学
课程教材
• 《人寿与健康保险》,荆涛,北京大学出版社
参考书目
• 《人寿与健康保险》肯尼思.布莱克 (美) ,经济科学出版社 • 《人身保险》,张宏涛等编著,人大出版社 • 《人寿与健康保险》,刘金章,清华大学出版社
到65岁之前死亡率 0.21 0.20 0.20 0.20 0.19 0.19 0.18 0.18 0.17 0.16 0.14 0.12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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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口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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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收入不足(短命风险易理解,长寿也是一种风险)
表1-2 美国1998年人口到65岁时的生存率及平均余命情况
年龄
到65岁时的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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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由风险构成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叶青、易丹辉(2000)认为,风险的内涵在于它是在 一定时间内,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结果递进联 系而呈现的可能性。
●利用对波动的标准统计测方法定义风险
经过某一时间间隔为Value at Risk,简称VaR法.
人身风险的存在,轻则使人生病,身心不适,重则伤残。 一般而言,人身风险对于每一个人而言又是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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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身风险类别
按人身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内源性、外源性
内源性是指与人体的内部机制密切相关,如死亡、遗传、 疾病、衰老等; 外源性是指人体外部的风险因素作用。如自然灾害、意 外事故的造成的伤残。 环境性、人为性、经济性、科技性、 道德性人身风险(道德风险)
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而产生的
威胁人们生产与生活的风险。如核辐射、空气污染和噪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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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产生环境 静态风险:静态风险是指在社会经济正常情况下,由自然 力的不规则变化或人们的过失行为所致损失或损害的风险 。如雷电、地震、霜害、暴风雨等自然原因所致的损失或 损害;火灾、爆炸、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损失或损害等。 动态风险:动态风险是指由于社会经济、政治、技术以及 组织等方面发生变动所致损失或损害的风险。如人口增长 、资本增加、生产技术改进、消费者爱好的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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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指可能发生损失的损害程度的大小
段开龄认为,风险可以引申定义为预期损失的不利偏差, 这里的所谓不利是指对(行为主体)保险公司或被保险 企业而言的。
●风险是指损失的大小和发生的可能性
( 朱淑珍(2002)在总结各种风险描述的基础上,把风险 定义为: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各 种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的大小 以及这种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大小,风险是一个二位概念, 风险以损失发生的大小与损失发生的概率两个指标进行 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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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解风险的几个关键概念
风险因素:是指能产生或增加损失概率和损失 程度的条件或因素。是风险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 成损失的内在或间接原因。
风险事件:是指造成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 损失的外在原因或直接原因。如失火、雷电、地震 等事件。这里要注意把风险事件与风险因素区别开 来。例如,因汽车刹车失灵,导致车祸中人员伤亡, 这里刹车失灵是风险因素而车祸是风险事件。
从人寿与健康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对象来分类:
英年早逝、退休后收入不足、健康风险、失业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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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年早逝风险
表1-1 美国不同年龄者一年内及到65岁前死亡的概率
年龄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一年内死亡率 0.01 0.003
0.0002 0.0006 0.0011 0.0012 0.0014 0.0017 0.0022 0.0032 0.0050 0.0081 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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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7759 人死亡、27.5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 元;
2010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是65225人 2011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是62387人。
本章要点:
风险、人身风险的含义、特性及类别 可保人身风险的基本特性 人身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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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身风险
一、风险概述
风险(risk)最简单的理解危险;事件未来的各种可能 性或不确定性。 ●风险是事件未来可能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 (A. H. Mowbray (1995)称风险为不确定性;C. A. Williams (1985)将风险定义为在给定的条件和某一特定的时期, 未来结果的变动。) ● 风险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 J.S. Rosenb“(1972)将风险定义为损失的不确定性,F. G. Crane(1984)认为风险愈味着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Biokett,Charnes,Cooper&概率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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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产生原因
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指因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使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等遭受 威胁的风险。如地震、风灾、火灾以及各种瘟疫等自然现象是经常的、大量 发生的。不可控性、周期性、共沾性特征。
社会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行为以
及故意行为)或不行为使社会生产以及人们生活遭受损失的风险。如盗窃、 抢劫、玩忽职守及故意破坏等行为将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或人身造成伤害。
损失(结果):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 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通常以货币单位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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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种类
按照结果分为:
纯粹风险: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或不损失而无获利可 能的风险。比如房屋所有者面临的火灾风险、汽车主人面 临的碰撞风险等,当火灾碰撞事故发生时,他们便会遭受 经济利益上的损失。 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相对于纯粹风险而言的,是指既有 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的后果一般有三 种:一是没有损失;二是有损失;三是盈利。比如在股票 市场上买卖股票,就存在赚钱、赔钱、不赔不赚三种后果 ,因而属于投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