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应对网络民意的做法及问题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部门应对网络民意的做法及问题研究

在中国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进程中,网络成为一个新的越来越重要的民意渠道。然而,汹涌的网络民意除了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广泛真实的意见、建议之外,也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甚至对社会和谐及政府执政地位构成了威胁。面对如此形势,国内政府部门采取了一些应对做法,但是现行做法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新媒体时代下的网络民意

1.网络民意的产生。民意,简单来说,就是民众的意愿,它是社会大众对某一社会问题或现象集中表达出来的具有多数一致性和时间上的持续性、并具有对事态产生强烈的影响趋向的意见、态度、情绪和干涉意愿的总和。而随着新媒体运动的不断深入,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博客、桌面视窗等新技术支撑体系下的媒体形态纷纷涌现,特别是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给了民意一个更为广阔的承载传播平台,网络民意就此应运而生。

2.网络民意的定义。网络民意是民意通过网络的方式呈现,它是通过网络这一大众媒介来表达民意,因此属于媒介民意,但它却摒弃了传统媒介民意的间接表达形势,而采用跨越媒体“把关”和“再加工”的直接表达形式。其产生源于传播媒介的物质性改变,民意获得了一个新的表达渠道和物质载体,这个新的媒介赋予了网络民意与传统民意完全不同的性质。

3.网络民意的主要特点。(1)表达方式的直接性。网络平台的出现,实现了网民间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交流。网民甚至可以通过网络访问国家最高领导人和相关公共决策者的“个人网页”,并可同他们直接对话或向他们发送电子邮件,充分地发表意见和想法。(2)参与主体的平等性。网络平等开放的特点,客观上打破了传统媒体精英控制的格局,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平民化特征。平民性并不排斥精英分子使用和参与网络表达,只是消解了精英分子权威、专家、官员等的社会身份,把身份地位的“区隔”转换为对人的普遍权利的认同和建构。(3)发表环境的虚拟性。(4)问题的公共实时性。网络上探讨的议题多种多样,广泛自由。但是只有那些诸如医疗、教育、房产改革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话题才会引起大家的共同兴趣。在信息渠道畅通的网络舆论环境里,这样的话题才能吸引越来越

多的人参加,参加的人越多,对现实世界产生的影响越大。此外,民意的实时性也表现得较为突出,网络民意往往在新闻披露或论坛爆料后迅速酝酿发酵。(5)议题的整合互动性。网络的互动性为各种意见的收集、交流和对话提供了平台,是一个按市场法则运行的思想集散地,形成各种看得见的“舆论场”;在此基础上,再聚合成一种看不见但却坚韧有力的“软力量”——民意。2007年6月5日,《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发在河南的大河论坛上,立刻引起强烈的反响,截至2007年6月12日,大河网上该帖点击率超过31万。6月7日,这篇帖子被转贴到天涯杂谈后,短短6天时间,该帖更是获得了高达58万的点击率和3000多篇回帖。众多论坛均以“紧急呼救”和“全国网友都在转发”的标题将此帖置顶,迅速将此事传播到全国。这次“网络上访”震撼了百姓的心灵,在网上和媒体上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声讨行动。后来网络上声讨民意引起胡锦涛和温家宝等高层领导人的高度关注,最后做出了一系列批示,这些批示也使得许多政府高级官员被撤职,触犯法律的也受到了相关法律的制裁,而其中的受害者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4.对网络民意的认识误区。目前,对于网络民意的认识普遍存在误区,特别是政府部门的部分领导干部,往往把网络民意推向两个极端。一种是对网民的呼声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随你网民网上折腾,我依旧我行我素。这种现象主要是官尊民卑的思想在作祟,如同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在涉嫌猥亵女童事件发生后所说那样:“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普通百姓在他的眼中成了“屁民”,重视他们的意见更加无从谈起。另一种极端是将网络民意视为洪水猛兽,政府的每一次举动都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生怕被网民揪住“小辫子”,绝不允许网上出现些许不和谐音。一旦网民在网上对政府行为发出质疑言论便让政府如临大敌,删帖、查人等手段并举,出现了不少因发表对政府不满言论而遭跨省追捕的案例,反而引发更大的舆论危机。

二、政府应对网络民意的一些现实做法及问题

政府需要应对的网络民意,通常是指对政府行为或政府形象构成影响的网上负面舆情。目前,政府部门的通常做法及存在问题如下:

1.撤稿删帖。对于网络媒体新闻报道,利用行政手段或良好媒体关系,联系相关网站负责人,首先将负面信息撤离首页等醒目位置,缩小负面影响范围,再通过深入沟通,将负面信息修改为中性、客观表述,或从网站撤销负面稿件。对于论坛负面网帖,也采取类似办法,通过网站负责人或网络运营商直接删除。此做法对初期负面舆情控制效果较好,但需耗费大量监测沟通成本,且对于已经形成规模的舆情收效甚微。

2.处理发帖人。通过行政或技术手段,对发布负面信息人员的真实身份进行调查,由公安机关出面对人员进行处理。该做法虽能从源头上遏制负面信息,但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的网上反应,且对发帖人处理往往仅凭领导批示,缺乏有效法律依据。2009年2月12日,在上海工作的河南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河南省灵宝市违法征地,被灵宝县相关部门遭跨省追捕并囚禁8天,此事被媒体称为“王帅诽谤案”。灵宝市委宣传部王部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色俱厉地说,这个发帖人完全是“造谣”、“诬蔑”。“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最终,王帅家人与政府达成协议,砍了自家的果树,警方才以“证据不足”的借口,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

3.舆论引导。政府宣传部门通过媒体发布正面新闻评论报道,或组织网络评论员,即为网民所熟知的“五毛党”,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发表拥护政府机关的内容,或采取其他网络传播策略,来试图达到影响、引导和制造网络舆论的目的。但舆论引导的效果往往只是停留在表面,且各界评论不佳。《南都周刊》评论指出,政府和网评员之间的这种关系,非简单的拍马,而更像是互利的“合作性互骗”。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互联网专家胡泳在接受《环球时报》英文版采访时表示,这种网评员成不了气候,只会成为笑柄,他们的弱点是无法积累名誉,获得信任。

4.及时回应。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对网络民意的态度正在发生着改变,及时回应的比例正逐步上升。面对网民的质疑,政府部门如能将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坦诚相告,并采取后续的处置措施,将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社会发展不均衡导致贫富差距过大,以及政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