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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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附件2
浙江省“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
现场评审表
一、质量管理职责(60分)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
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评分标准评分客观说明
1 企业
领导
10
企业领导中应
有专人负责企
业的质量工作
并能履行其职
责。
企业领导应熟
悉行业相关法
规。
●企业未规定某领导负责企业
的质量工作或该领导不履行
其职责,扣10分。
●企业领导对行业法规不熟
悉,扣5分。
●该领导对职责规定不了解或
未有效履行职责,扣5分。
●没有对质量负责人的职责进
行书面的规定,扣5分。
1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
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评分标准评分客观说明
2 组织
机构、
职责
和沟
通
10
应结合实际建
立组织机构,明
确职能部门、岗
位职责、权限。
●部门、岗位职责没有做出规
定,扣10分。
●部门、岗位职责、权限规定
不合理,扣5分。
10
对汽车维修过
程质量和服务
信息定期进行
沟通。
●未制定内部沟通的制度或没
有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扣10分。
●查到有重大质量服务事件没
有有效沟通和处理,扣5分/
件。
3 质量
方针
和质
10
应结合实际制
定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应
与企业的服
务宗旨和理
念相适应。
●无明确的质量方针,扣10分,
●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宣贯不
到位,扣5分。
2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
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评分标准评分客观说明
量目
标
10 应在相关职能
和层次上建立
质量目标,质量
目标应可测量,
并与质量方针
保持一致。
●无明确的质量目标或者没有
贯彻落实,扣10分。
●有质量目标,缺乏合理性,
扣5分。
●没有对目标进行考核,扣5
分。
3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
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评分标准评分客观说明10
应建立并保持
目标实施方案,
明确措施、方
法、职责、时间
进度和检查考
核的内容,以确
保目标的实现。
方案应包含对
经营目标的管
理。
●无明确的方案或者方案措施
没有执行,扣10分。
●方案缺乏合理性,扣5分。
二、业务接待(60分)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
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评分标准评分客观说明
4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
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评分标准评分客观说明
4.1 服务公示
4.1 .1 证照
悬挂
5
应在经营场所悬挂
全国统一的机动车
维修标志牌和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
●没有悬挂,扣3分/项。
●证照不整洁,扣2分。
4.1 .2 服务
公示
10
应在经营场所公示
内容:
①业务受理程序;②
服务质量承诺;③客
户抱怨受理制度;④
行业管理部门投诉
电话和企业投诉电
话;⑤维修工时定
额、收费标准及结算
方法;⑥质量保证
期;⑦企业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及业务
接待、质量检验、价
格结算人员照片、工
号。
●没有公示,扣2分/项。
●公示内容缺乏美观、整
齐,扣5分。
●企业公示的维修工时
定额和工时单价标准
没有经当地维修管理
部门备案,扣5分。
●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低
于国家规定,扣10分。
5
序号考核内容标准
分数
评定标准要求评分标准评分客观说明
4.1 .3 配件
展示
10
应设置配件展示区,
展示原厂配件、副厂
配件和修复件样品,
做好标识,明码标
价。
●没有展示区或没有明
码标价,扣10分。
●常用主要配件没有展
示,扣5分。
●标识不清楚、不统一,
扣5分。
4.2 接待
服务
10
业务接待员应统一
着装,佩证上岗,仪
容端正。
●服装不统一,扣5分。
●没有佩证上岗,扣5
分。
业务接待员应遵守
礼仪规范,接待客户
时做到态度热情,语
言文明。
●没有书面的礼仪规范
规定或者不了解礼仪
规范,扣5分。
●违反礼仪规范,扣5
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