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外国青年学者在国内申请自科基金
外国青年学者选择在国内申请自然科学基金,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过程。
他们需要面对语言、文化、政策等方面带来的种种难题,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国内学术资源和人脉,以期获得更多的支持与认同。
本文将着重介绍外国青年学者在国内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的一般步骤和要点,并对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方案的提出。
一、选择适合的基金类别外国青年学者在国内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首先需要了解各种基金类别及其适用范围,然后根据自己的科研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类别。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主要包括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重大项目等多种类别,学者需要根据自己的科研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申请。
二、完善申请材料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外国青年学者需要准备个人简历、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研究经费预算等文件资料,并且需要进行中文翻译。
学者需要撰写一份详细的科研计划书,明确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等,以说服评审专家对自己的科研项目予以支持。
三、寻找合适的合作团队在国内申请自然科学基金时,尤其对于外国青年学者来说,寻找一个合适的合作团队显得尤为重要。
合作团队的选择需考虑与自己研究内容相关性、合作团队的实力和资源情况、团队成员之间的配合度等因素。
外国青年学者需要主动与国内研究团队进行交流,尝试寻找合作机会并加强与合作团队的合作意向。
四、注意政策法规外国青年学者在国内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我国的基金申请政策和法规,遵循申请流程并熟悉相关的申请要求。
与此也需要关注并遵守国内学术研究的相关规定和伦理要求,确保申请过程符合国内相关法规的规定。
五、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在国内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的过程中,外国青年学者可以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扩大自己的学术影响力和人脉资源。
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研讨会等,并与国内同行学者进行深入交流,以求得更多的支持和合作机会。
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在国内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的过程中,外国青年学者可能会遇到语言交流障碍、文化差异问题、政策法规不熟悉等困难。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一、宗旨本项目旨在支持中国青年学者接受海外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背景下的创新性研究和新兴技术学习,为他们在留学及回国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二、资助范围与内容1. 项目支持的范围包括科学研究、教育培训、交流访问等综合性资助;2. 受资助学者可以支持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研究成果;3. 受资助项目应是有社会意义及具有前瞻性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三、资助标准1. 资助以每年20000-40000美元不等。
2. 资助期限最长为2年,由此引发的旅费、补助和出国费等其他费用也将在其中包括。
四、申请条件1. 申请者应具有中国籍;2. 年龄不超过35岁;3.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获得博士学位的年度限制在三年以内;4. 在提出申请前一年,申请者应需要至少一次出国考察;5. 申请者应有缴纳社会保险、参加职业教育培训和保持一定的社会关系等情况,以证明受资助者在海外进行研究期间具有必要的生活保障;6. 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能够完成计划中的研究内容;7. 申请者应熟练掌握一种外语。
五、申请程序1. 首先,申请者需向主管部门提交研究项目申请书;2. 申请者应准备一份有关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相关学术资料的资料;3. 申请者还需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报告;4. 完成上述步骤后,有关部门会审核申请人的背景、相关知识和研究成果;5. 审核通过后,申请者可以签署获得资助的协议;6. 最后,受资助者需按时完成研究,并向资助机构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六、总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支持中国青年学者接受海外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背景下的创新性研究和新兴技术学习,为他们在留学及回国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资助范围与内容包括科学研究、教育培训、交流访问等综合性资助;资助标准以每年20000-40000美元不等;受资助者需要在满足一定申请条件后,分别按照申请程序完成相关步骤,以获得所需资助。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
与《方案》要求相比,增加了在站博士后不能申请的条款。
优青《办法》要点二:申请条件要求
3. 限项要求(第二章第八条)
申请人申请和承担基金项目的数量应当符合年度项目指 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和承担项目计入总数限为3项或1项的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优青项目。
4. 无合作者(第二章第九条)
新办法特别明确: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创新群体项目的,不得作为申请 人提出申请。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 项目不得超过1项; 正在承担创新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 参与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退出的参与者2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群体项目 。
群体《办法》修订要点四:申请渠道
1. 中期检查
考虑到优青项目执行期为3年,为简化管理环节,使科 研人员集中精力做好研究工作,优青项目实施中期不进行 中期检查。这一条与重点项目和杰青项目不同。
2. 项目变更(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与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一样,优秀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也不允许变更负责人。
优青《办法》要点五:结题管理要求
优青《办法》制定原则
四是管理有效原则。办法的制定遵循管理有效原则,旨 在使优青项目管理真正实现尊重人才成长的客观科学规 律,营造促进优秀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发挥才干的良好 环境,实现卓越管理战略思想。
五是操作可行原则。办法制定工作过程中征求了学科、 学部以及依托单位的意见,尽量使办法在各个层面具有 可操作性。
2012年资助第一批项目。项目执行期3年。 每年资助约400项,2012-2014年共资助1199项。 资助强度100万元/项,三年共资助11.99亿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对支持基础性、前瞻性、应用性研究计划的定向资助。
项目由“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组成,为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的两大重要分类。
面上项目是指NSFC支持重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以及进行创新活动的项目,它
重视学术发展的长远性,容许在研究初期申请者需要较多的时间来建立原理、技术架构和
培养项目团队,但它要求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并在研究期限内取得成果。
青年项目支持新兴学科及重要前沿问题的研究,支持年轻学者和青年教师进行高水平
研究与创新活动,支持具有重要学术特色和社会意义的问题调查,支持新兴领域科技探索
性研究,以及偏专业化研究和技术研发等,旨在培育新一代自然科学家和技术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设置有助于推动我国科研创新,推动国家及
社会经济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NSFC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就是为了发挥科研活动的引领作用,支持我国科学家的创新研究,以建立国际科学创新成果和技术大
国的实力。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指南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指南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定位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1. 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 资助期限:3年。
三、依托单位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访问系统并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以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尚未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应当在系统中先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系统即日起开放。
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条件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以上是关于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指南的主要内容,供您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访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或咨询相关人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2.11•【文号】国科金发计[2009]46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09〕46号)各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业经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青年基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二)受理项目申请;(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批准资助项目;(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青年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与评审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学科发展战略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在广泛听取意见和专家评审组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
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六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青年基金项目:(一)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三)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国家自然基金委青年基金
国家自然基金委青年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简称“国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是专门为扶持和培养中国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设立的科研资助项目。
该项目旨在激发青年学者的研究热情,鼓励他们在科学研究的早期阶段独立承担科研课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为我国科学技术长远发展储备人才。
青年科学基金主要特点和要求包括:
申请人资格:通常面向年龄在40岁以下(具体年龄限制可能会根据当年指南有所调整)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科研人员开放申请。
申报条件: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背景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
提交的项目申请需体现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项目评审: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严格的同行评议,依据项目的科学价值、研究方案、研究队伍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经费支持:成功获得资助的青年科学家将得到一定额度的科研经费支持,用于项目执行期间的研究成本,包括设备购置、材料费、测试分析费用、差旅费等。
项目周期与管理:青年基金项目一般设有明确的执行年限,期间需要按照规定定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接受基金委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成果产出:通过青年基金的支持,申请人应在项目完成后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发明专利申请、技术转化应用等。
总之,国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是我国科研体系中对于青年科技人才培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资金和政策支持,助力青年学者快速成长,提升我国整体科研创新能力。
中国科学院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中国科学院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我院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FELLOWSHIP FOR YOUNG FOREIGN SCIENTISTS)(简称CAS YOUNG SCIENTISTS FELLOWSHIP)的管理,根据《中国科学院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实施意见》和《中国科学院海外智力引进和人才国际交流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的宗旨是通过吸引优秀外籍青年科学家到我院研究所进行一定期限的合作研究工作,促进我院学术交流、国际合作和人才培养。
第三条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资助期限为12个月。
资助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延期,延续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第四条纳入资助计划的外籍青年科学家将被推荐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外籍青年学者研究基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中国科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的管理与实施。
第六条国际合作局会同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的宣传、征集、评审、报批等管理工作;人事教育局负责涉及外籍青年科学家的人事、岗位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院属依托单位负责外籍青年科学家的日常管理,将外籍青年科学家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范围,与其签署聘用合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以及办理签证、居留、保险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项目申请第八条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采取我院依托单位推荐和我院国外合作伙伴机构推荐两种途径进行申报:1.院属依托单位推荐。
依托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求和掌握的信息,提出推荐人选。
2.国外合作伙伴机构推荐。
由院制定年度计划,商请我院国外合作伙伴机构限额推荐。
第九条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推荐材料每年集中受理两次,受理日期分别为3月1-15日和9月1-15日。
第十条申请外籍青年科学家计划需向国际合作局提交英文申请表两份。
院属依托单位推荐需同时提交中文推荐表两份。
第十一条被推荐人需具有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外国国籍、能够独立使用英文或中文正常开展工作、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我院相关规定,并分别符合以下条件:A类:获得博士学位,具有5年以上研究经历,年龄在40岁以下,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科学家;B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博士后。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模板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模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旨在支持自愿来华开展研究工作的外籍优秀科研人员,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外国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一)项目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包括以下3个层次: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3. 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二)资助领域数理科学(A)、化学科学(B)、生命科学(C)、地球科学(D)、工程与材料科学(E)、息科学(F)、管理科学(G)、医学科学(H)、交叉科学(T)。
1. 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2. 填写申请书时,请准确填写“研究方向”和“关键词”;3. 交叉科学领域的申请人,请首先选择交叉科学部受理代码T01-T04,然后根据研究内容从A-H中选择不少于2个科学部的申请代码填写申请书。
申请代码详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资助强度资助资金为直接费用。
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0万元/年/项;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40万元/年/项;3. 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0万元/年/项。
(四)资助期限1年期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2年期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取得博士学位6年以内(2016年1月1日后取得);(2)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4)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2. 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取得博士学位15年以内(2007年1月1日后取得);(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3)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4)保证资助期内每年(自然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5)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正文:----------------------------------------------------------------------------------------------------------------------------------------------------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管理办法(1992年10月1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简称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经费的有效使用,推动我国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人才的培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包括计划实施、经费管理、结题评议等)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重要环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科学基金委员会)、受资助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按照基础研究的特点,共同做好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
1.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检查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审批有关重要事项;2.受资助单位应将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列入本单位的重点科研计划,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计划实施、条件落实、财务管理和结题评议。
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多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管理细则,报科学基金委员会综合计划局(简称计划局)备案;3.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计划实施、经费使用、结题总结。
第三条本办法是管理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高技术新概念新的构思探索项目的依据。
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部门、受资助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计划实施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接到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的一个月内,应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批准通知,认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审查(一份),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实施国家科技政策,推进科学技术发展,支持各类科技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驻外各使、领馆,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外双方合作的科学技术项目对外国专家的经费管理。
二、受培训外国专家的资格1. 接受培训的外国专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有科学技术能力,有一定的科技成果或在某些科技领域有可行的科研计划;(2)在申请前有连续三年以上的海外暂住,且与中国科技项目有关;(3)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新技术有浓厚的兴趣;(4)不曾受到过中国政府的惩罚,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 外国专家可以申请接受项目培训,但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2)有关职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记录的证明;(3)具有教育背景的专业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4)相关科技成果和评价;(5)申请项目外国专家计划的函授经费申请书及计划。
三、函授经费管理1. 申请项目外国专家计划的函授经费,由中国政府部门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并将每人的经费函授给承担该项目的部门或机构。
2. 函授经费的支付,可以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中国政府部门出具的邮政汇票的方式,但函授经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3. 函授经费实行“按需函授,按实际使用报销”的制度,外国专家应当按照项目期限使用该经费,不得超支或者作他用。
四、经费使用申报1. 承担该项目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对外国专家使用函授经费情况进行实时管理和监督,并定期向中国政府部门汇报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
2. 外国专家应当根据中国政府部门要求,每月按照指定格式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申报,并提供报销凭证和账户明细记录,以便于中国政府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五、违规处理1. 如果外国专家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者擅自使用函授经费,中国政府部门有权收回其已经函授的经费,并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2. 对拒不按要求提供经费使用情况申报、报销凭证和账户明细记录的外国专家,中国政府部门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停止其参与项目的资格。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提高引智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类别与申请条件1. 项目类别(1)外国专家引进项目(2)出国(境)培训项目(3)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2. 申请条件(1)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和条件。
(2)项目目标明确,预期成果显著,符合国家战略需求。
(3)项目预算合理,资金使用规范。
三、项目申报与审批1. 申报流程(1)申请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向所在地省级外国专家局提交项目申请。
(2)省级外国专家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合格项目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3)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2. 审批流程(1)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评审结果,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立项。
(3)项目立项通知发送至申请单位。
四、经费管理1. 经费来源(1)国家财政拨款。
(2)申请单位自筹。
2. 经费使用(1)项目经费用于支付外国专家的薪酬、差旅费、生活费等。
(2)项目经费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弥补日常经费不足等。
3. 经费报销(1)申请单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报销项目经费。
(2)报销凭证需真实、合法、完整。
五、项目实施与监督1. 项目实施(1)申请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2)申请单位需定期向省级外国专家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2. 监督管理(1)省级外国专家局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国家外国专家局对项目进行抽查,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六、项目验收与评价1. 项目验收(1)项目完成后,申请单位向省级外国专家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2)省级外国专家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进行资金结算。
2. 项目评价(1)申请单位需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向省级外国专家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2)省级外国专家局对项目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保障外国专家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23)49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专家项目管理工作是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国专家项目必须以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核心,根据国家及重点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来组织实施,以达到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
外国专家项目由财政项目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支持引进外国专家进藏服务和开展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第三条外国专家项目包括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两类。
引进外国专家项目主要引进文化旅游、清洁能源、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特色农牧业、数字经济、边贸物流等领域的高端外国专家,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方面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工艺、提升技术水平、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一定学术地位和专业水平的外国专家。
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主要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的国内外优良品种、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等进行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科学技术厅是外国专家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年度预算,组织实施项目申报、评审、管理和验收、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主管单位(包括一级预算单位、地市科技局)负责项目的初审和申报,监督项目承担单位经费预算管理和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申报、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和内控制度的制定,按照规定进行预算管理和实施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所申报项目对申请者法人资格、从事行业等方面的要求;(二)在与项目相关的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三)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队伍、经济能力和相关研究条件;(四)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五)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门为境外科技工作者设立的一项基金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优秀的外国青年学者来我国从事基础研究工作。
该基金项目的设立,有利于促进中外学术交流,推动科技领域的全球合作,提升我国基础研究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作为一项重要的科研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在项目评审和资助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甄选和支持具有创新能力、学术水平高、学术潜力大的外国青年学者。
申请者需要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研究方案、研究成果等材料,并经过专家评审组严格评审,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从项目的具体资助对象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主要资助外国青年学者在我国开展的基础研究项目,涉及的学科领域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多个领域。
资助金额较大,可以支持项目组的科研活动、实验室建设、科研设备采购等。
基金还鼓励资助项目组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学术论文发表等活动,为外国青年学者在我国开展科研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在我看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的设立,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国科研水平的提升,还能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国际地位。
这也为外国青年学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评台,来到我国开展学术研究,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的设立和实施对于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科技创新和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相信随着基金项目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会吸引更多具有学术潜力的外国青年学者来到我国,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门为境外科技工作者设立的一项基金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优秀的外国青年学者来我国从事基础研究工作。
该基金项目的设立,有利于促进中外学术交流,推动科技领域的全球合作,提升我国基础研究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作为一项重要的科研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在项目评审和资助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甄选和支持具有创新能力、学术水平高、学术潜力大的外国青年学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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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和报送部门
项目类型
申报时间
重大合作研究项目 集中接收
合作研究项 目
协议合作研究项目 按征集通知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 1月15日
金
6月15日
合作交流项目
1. 协议项目:依 据征集通知
合作交流项 目
出国会议项目 在华会议项目
要持续鼓励和大力推进实质性合作研究的国际合 作,加大国际科技合作的力度和深度;
要积极推动着眼于长远规划的战略型合作,加强 双边和多边、区域和国际范围的合作;
27
鼓励科学家积极参与各类国际科学研究机构和国 际科学研究计划的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地区和全 球性科学议题的设定,提高中国科学在国际科学 舞台上的声音,争取参与各项大型科学活动的策 划和组织,成为国际规则的制定者,使中国能够 对世界科学发展施加影响和在全球科技创新体系 中的作用和地位。
21
二、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管理办法
3、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项目 学部负责,随时受理、审批
4、协议间双/多边学术会议项目 合作局牵头,会商科学部,立项、受理、审批和
管理。根据双/多边达成的一致,发表征集指南或随 时受理和审批
22
三、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
5、非协议合作交流项目 学部负责,随时受理、审批
2. 非协议项目: 全年接收,建 议提前3-4个月
申报部门
集中接收组
国际合作局各地区处
国际合作局外事计划 处
1. 协议项目:国际合 作局各地区处
2. 非协议项目:各科 学部综合处
留学人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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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展战略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1. 介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是由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的专门面向在我国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外国籍青年学者的资助计划。
该基金旨在促进国际科学与技术合作交流,支持优秀外国青年学者在我国开展科研工作,培养国内外青年学术人才,提升我国在全球科学研究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 深度评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对于我国科研领域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不可小觑。
它为优秀的外国青年学者提供了在我国开展科研工作的机会,为他们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和优越的科研环境。
这不仅促进了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还丰富了我国的学术氛围,增强了我国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
这也为国内的青年学者提供了与国际一流学者交流和合作的机会,促进了我国青年学者的成长和提高科研水平。
这对于整个学术界和科研领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3. 广度评估在此基础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还为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通过引进一些高水平、前沿和独特的研究方向,可以有效推进我国科技领域的发展。
这不仅有利于加快我国在某些领域的科研进展,还有助于我国与其他国家展开更加深入和广泛的科技合作。
这样的举措也成为了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提升。
4. 文章撰写这样一个极具意义并且富有发展潜力的基金计划,对于我国科研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它不仅有利于我国培养高水平的科研人才,也有助于提高我国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我相信,随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它将对我国科研事业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支撑。
5. 总结与回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作为我国科研领域的一项重要计划,具有深远的影响。
它促进了国际科学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科研学者,推动了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希望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人青年基金能够继续发挥其作用,在更多领域为我国科学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今天我要和大家共享的主题是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
作为我国科学界的重要支持项目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在支持年轻科学家进行基础研究、培养科研创新人才和推动学科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本文中,我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这一主题,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的总体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的专门资助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科学家进行基础研究的项目。
该基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激励和支持那些在科研领域有潜质的年轻学者,为他们提供展示自己科研能力的舞台,帮助他们建立独立的科研团队和学术声誉。
2.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的条件和流程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申请者必须满足基金委的基本条件,包括芳龄、学历、科研单位等方面的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科研计划、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材料,并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
只有通过层层筛选,最终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才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支持。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对科研创新的推动作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不仅是对个体科研人员的资助,更是对科研创新的强有力支持。
通过这个项目,许多年轻的科学家得以展开自己感兴趣的前沿科研课题,实现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这不仅推动了整个学科领域的进步,也为青年科学家在学术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4. 如何更好地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时,除了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还需要有创新的研究点子和深入的科研思路。
在获得资助后,科研人员应当充分利用这个机会,开展具有潜力的研究项目,培养自己的学术影响力,并为自己的学术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
5. 个人观点和总结作为科研人员,我深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对于年轻科学家的重要意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青年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为青年学者提供经济支持,用以支持其进行原创性研究工作。
目前,该项目已被公认为是鼓励青年学者发展,深化学科技术知识研究,推动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持机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均为35岁及以下的青年学者,申报主题应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并与基金的公开简介吻合,在生物技术及跨学科技术的尝试开发,以及临床前及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申请项目的金额一般不应超过30万元,期限一般为两年。
申报者需提交综合性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中要求通过详尽的文字和图片介绍所申报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相关前瞻性的理论假设和实验构想,以及评估可期待的研究成果,以及社会和经济效益带来的潜在影响,详细说明项目申请成功后将带来哪些可预期的进步。
在经过资助机构评审,仔细审查,以及形式检查后,经通过资助申报的项目将获得有效的经济支持以完成研究工作,并要求进行定期报告,按评审各项要求进行项目推进。
此项目旨在帮助青年学者积极发掘自身潜力,加强创新研究,完善学术研究,推动中国的教育和科学技术发展,使其能够在具有更大独立责任感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和拓展,获得更高水平,获得更高报酬。
国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
国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
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推出的“中国国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以下简称青年基金)是一项为青年学者支持科研创新研究和发展自身学术职业特别青睐
的基金项目。
青年基金旨在资助对中国自然科学和技术发展具有显著贡献的青年学者的科研创新工
作和发展自身学术影响力。
他们在自然科学研究、理论分析、技术创新、教学研究和科技
管理等方面具有卓越的表现,拥有独特的认知、分析和创造力,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平和深
厚学术底蕴,对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建设性的示范效应和推动作用。
本项基金覆盖了多个学科,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医学、社会科学与人文
科学等。
青年学者将获得资助金额范围为15万-30万的支持,用于资助他们对中国重点科技领域、协同发展和科技新兴领域的尖端研究,以及其他影响力大的研究内容。
此外,青年基金还设置了多项协助政策,旨在促进专业发展,为青年学者提供更多的
机会;同时,在审批时也将给予特殊的优惠待遇。
基金还将定期设立专项资助,用于支持
具有社会关注度的问题。
总而言之,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青年基金的推出,有助于支持青年学者的
科学研究,凝聚更多的优秀人才,推动中国科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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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国科金发外〔2014〕90号
各局(室)、科学部,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业经2014年12月8日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外青研究
项目)的管理,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青研究项目支持外国青年学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中国内
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旨在促进外国青年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外青研究项目管理过程中履
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
(二)受理项目申请;
(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批准资助项目;
(五)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
第四条外青研究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五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国际(地区)合作政策和基金资助工作评估报告,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项目指南。
年度项目指南应当在接收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六条依托单位的具有外国国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外青研究项目:
(一)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
(二)具有博士学位;
(三)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
(四)保证资助期内全时在依托单位开展研究工作;
(五)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七条依托单位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研究的课题名称以及预期目标;
(二)依托单位提供申请人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依托单位应当指定联系人,负责向申请人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申请外青研究项目的限项要求按照年度项目指南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外青研究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外青研究项目不允许有参与申请者。
外青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或者二年。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年度项目指南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当用英文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统一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申请人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
第十一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外青研究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项目名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
(四)申请人在不得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处罚期内的;
(五)依托单位在不得作为依托单位的处罚期内的。
第三章评审与批准
第十二条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组织同行专家对受理的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可以采用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的方式。
第十三条评审专家应当对项目申请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一)申请人接受教育的背景和基础研究能力;
(二)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经历及取得的进展;
(三)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科学价值和预期成果;
(四)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第十四条通讯评审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有关评审要求,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出评审意见。
对于申请人提供的不适宜评审其项目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每份项目申请的有效评审意见不得少于3份。
第十五条会议评审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
到会评审专家应当为9人以上。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向会议评审专家提供年度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等评审材料。
会议评审专家应当对会议评审项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建议予以资助的项目应当以出席会议评审专家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会议表决结果,决定予以资助的项目。
第十七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资助额度等及时制作资助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提供。
第十八条申请人对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书面复审申请。
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外青研究项目评审执行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评审回避与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告予以资助项目的名称以及依托单位名称,公告期为5日。
公告期满视为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收到资助通知。
依托单位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资助通知书的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并在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收到项目计划书之日起30日内审核项目计划书,并在核准后将其中1份返还依托单位。
核准后的项目计划书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检查和结题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除根据资助通知书要求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逾期未提交项目计划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
第二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二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对外青研究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三条外青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可以直接做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第二十五条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提出一次延续资助申请;延续资助申请应当在资助期限届满前60日前提出。
延续资助期限分一年期或者二年期。
第二十七条延续资助项目申请条件、评审、资助决定以及延续资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至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情形,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批准、不予批准和终止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自外青研究项目资助或延续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统一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对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表的,自然科学基金委责令其在10日内提交,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自收到结题材料之日起90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结题要求的,准予结题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提交的结题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手续不完备的;
(二)提交的资助经费决算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填报要求的;
(三)其他不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的情况。
第三十一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公布准予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项目申请摘要。
第三十二条发表外青研究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三十三条外青研究项目研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09年公布的《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