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轻轨对接接口管理办法(定稿 )20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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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制度范文

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制度范文

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制度范文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铁施工项目的接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接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接口管理制度适用于地铁施工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环节。

第三条接口管理是指在地铁项目的各个工程单元的施工过程中,相互之间必须按照预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衔接和协作。

第四条本接口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协同配合、共同推进、优化管理、安全保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项目责任主体(一)地铁施工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对接口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负责接口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三)各承包单位:根据工期计划和任务书要求,配合项目责任主体顺利完成接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接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制定并修订接口管理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组织实施接口管理工作,包括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资源调配等。

(三)及时收集和整理各部门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数据,进行分析和汇报。

(四)定期组织接口协商会议,解决各部门间的协作和衔接问题。

(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达标,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保障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和技术评审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设计部门:负责编制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能满足其他部门的施工需求。

(二)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各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环保部门:负责环保手续的审批和监督,并组织相关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运营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完成后的接口验收、设备调试和运营过程的管理。

第三章接口管理流程第八条接口管理流程包括以下主要环节:(一)前期准备:各部门按照接口管理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书,并明确责任和要求。

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和轨道交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委副书记、市长阎立于2011年7月11日签署发布政府规章《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一、为什么要制定《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二、《办法》制定的依据有什么?三、《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四、轨道交通谁来管?五、轨道交通谁经营?六、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如何筹集?七、轨道交通规划有什么要求?谁来编制轨道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管理有什么规定?八、轨道交通建设有什么规定?九、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有什么规定?十、为什么要设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是什么?十一、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有什么特殊规定?十二、为什么要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土地综合开发有什么形式?十三、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哪些重要规定?十四、轨道交通乘客有什么义务?十五、如何应对轨道交通突发情况?十六、有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十七、如何处理危害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行为?一、为什么要制定《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轨道交通具有用地少、运能大、污染小等特点,是现代大城市优先选择的公共交通方式。

根据2007年2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苏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我市4条轨道交通线路,将形成两纵两横"井”字形布局,线路总长135.3公里,设站105座.目前,我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正按照工程建设计划顺利推进。

由于国家对轨道交通还没有专门立法,我市的轨道交通在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

为适应我市轨道交通发展形势,当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政府规章,以明确轨道交通的管理主体、适用范围和管理措施,进而对轨道交通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综合开发、设施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进行规范,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有什么?《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与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等。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接口管理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接口管理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接口管理方案第1节工程界面第2节施工接口管理方案1.接口管理原则(1)以设计接口安排为主轴,统筹考虑、上下结合,划清系统内外接口,理顺接口关系,使不同接口之间有序衔接;(2)针对不同的接口内容、接口性质,分层次建立健全各级接口协调管理体系;(3)接口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分别列项,有效提高接口管理工作效率。

2.接口管理程序(1)制定接口管理计划项目部对系统内部接口及外部环境接口制定接口管理计划,经相关方协商修改后,呈送甲方。

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本项目对有关接口问题进行管理的程序性文件,对接口各方均有约束力,接口管理计划内容包括:目的;各自工作范围;各自接口负责人及设计人员、管理人员框图及其职责;联系通讯方法、地点、电话等;举行接口会议的发起方法;关键日期。

(2)编制详细接口文件接口管理计划完成后,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提交由各方协商同意的详细接口文件,制定接口清单和接口管理表单,在文件中列明接口示意图、物理接口、功能要求、接口文件要求、参数及资料交换、设计要求、测试要求、明确接口双方的职责和完成时间,并加以图表说明;并明确己完成的接口内容。

(3)建立接口联络会议协商制度建立有效的会议协商制度是提高接口协调工作效率、推进工程进展、协调解决各类接口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它可能涉及到甲方、监理、设计、各标段、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及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和部门。

3,接口管理措施3.1.与业主的协调配合①严格执行业主的决议,绝对服从业主的管理。

积极配合业主进行场内施工准备工作,为业主排忧解难。

②在施工中征求业主的意见,不断改进施工方法,提高工艺水平,确保业主满意。

加强与业主的密切协助与配合,对合同执行期内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及时协商处理。

主动或在业主的协调下做好与各承包单位之间的联系与配合。

③工程中标后,积极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向业主或其代表递交开工报告。

施工中按时汇报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以便业主掌握施工进度和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指导。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宽带工程技术规范》(51211-2016)【可编辑】

《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宽带工程技术规范》(51211-2016)【可编辑】
grounding ..................................................................................... (8) 4.8 System interface ........................................................................... (9) 5 Project construction ....................................................................... ( 10)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 10) 5.2 Equipment installation ................................................................... ( 10) 5.3 Cable distribution ....................................................................... ( 11) 6 Project test and acceptance .......................................................... ( 13)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 ( 13) 6.2 Test and acceptance ....................................................................... ( 14)

轨道交通盾构施工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盾构施工管理办法

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盾构施工管理办法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二0一六年十月目录一、术语 ............................................................................................................................. - 1 -二、盾构验收.................................................................................................................... - 4 -1、盾构设备基本要求.................................................................................................. - 4 -2、盾构后配套基本要求.............................................................................................. - 5 -3、盾构操作人员要求.................................................................................................. - 5 -4、盾构机验收实施办法.............................................................................................. - 5 -三、盾构穿越房屋段控制区划分............................................................................... - 8 -1、盾构施工横向影响区域.......................................................................................... - 8 -2、盾构施工纵向影响区域.......................................................................................... - 8 -四、盾构穿越房屋控制区(AB区)管理制度 ...................................................... - 8 -1、盾构穿越房屋控制区技术要求.............................................................................. - 8 -2、会议制度.................................................................................................................. - 9 -3、现场值班制度.......................................................................................................... - 9 -4、惩罚措施暂行规定................................................................................................ - 10 -五、地表及建(构)筑物变形控制标准与安全警示制度.............................. - 11 -1、地表及建(构)筑物变形控制标准与安全警示制度......................................... - 11 -2、沉降监测仪器和技术要求..................................................................................... - 11 -3、沉降收敛判别标准................................................................................................ - 12 -六、建立信息系统......................................................................................................... - 12 -1、上墙图表................................................................................................................ - 12 -2、日常信息上报........................................................................................................ - 12 -3、紧急情况信息发布................................................................................................ - 13 -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与紧急疏散........................................................................ - 14 -1、盾构穿越建筑物风险............................................................................................ - 14 -2、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14 -3、紧急疏散方案........................................................................................................ - 16 -附件..................................................................................................................................... - 17 -一、术语1、盾构shield指用于盾构法的隧道掘进机械。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接口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接口管理

单机招标 : 在标书及合同中明确规定对设备内、 外接 口的要求 。 设计联络 : 在设备的设计 中, 完善满足接 口 要求 的技术 方案 。 设 备制造 : 设备 制 造 中落实 内外 接 口的要 求 。 在 技术培训 : 不仅要介绍设备及系统的功能 , 而且 要特别介绍设备和系统 的内 、 外接 口关系。 设备调 试 、 出厂 试验 : 检 验 设 备 功 能 的 同时 , 在 要检查接 口要求的实现 。 设备安装 以及现场试验 、 调试 、 联调 、 大联调: 检 验设备与系统功能的同时 , 检查所有的内、 、 软 外 硬、 接口要求的落实 。
It fc ne aeMa ae e tnU bnR iT a s P o c r n gm n i ra al rni rj t t e
Z a n u u c a , a I n mig Z a h oQi,Z oJ n h o C i  ̄ g n , h oNi n g
Abtat Ura alta sti a ne ae y tm ,n ld s sr c b n ri rn i s n it grtd sse icu e mo eta e u -y tmss c scvl n ier g.q ime t r h n tn sb sse u h a ii e gn ei eup n n isalt n,allyn , e il d S n Th rfr ,ti h ntl i ri a ig v hce a O o . eeo e i s t e ao n mo ti otnt r o da t h n efcso h u s s s mp r k t elwih t eitr e ft es b y 一 a wo a
N952 : 21 4 .1 U 3 中图分类号

接口管理方案

接口管理方案

接口管理方案XX铁路接口管理方案编制:审核:批准:XX集团XX项目部二〇年月目录一、四电接口的定义 (1)二、接口管理原则 (1)三、接口管理组织机构 (2)四、接口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2)五、接口管理程序 (3)六、接口的实施 (6)七、接口文件的更新、变更及发送 (6)八、本线主要接口项目汇总表 (7)为加强施工中的接口管理工作,落实接口管理工作中各方职责,明确有关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全面、准确、系统地把握接口的动态,科学有序的全过程控制好接口质量,系统、完整地实现施工中各专业无缝衔接,结合实际情况,项目部制定接口管理方案如下:一、四电接口的定义接口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组织、设施、功能或计划安排相交,并且可能发生冲突或需要协调的部位。

一个接口至少与两方相关。

四电子系统接口主要分为子系统内部接口和外部接口,内部接口主要是子系统合同范围内的通信、信号、牵引供电和电力子系统接口;外部接口是指子系统合同范围外各专业和单位间的接口,主要包括:路基、桥梁、隧道、轨道、车站、综合接地、综合调度等,并协调与外部电网运营商的接口问题。

四电子系统涉及面广、接口多,为了确保四电子系统的功能、防止工作不协调和不必要的返工所引起的成本和时间的浪费,并完全达到设计要求,特制定四电子系统施工接口的管理方案。

二、接口管理原则接口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接口管理工作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凡涉及接口的事项,该接口相关的各方不得单方面进行决策或决定。

2、接口管理工作涉及不同单位或部门时,由接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或部门不得以惯例、内部的特殊性或其它理由拒绝接口事项的落实。

3、接口管理工作从接口的提出、讨论、处理、实施到反馈等过程必须形成一个信息的闭环,避免造成接口的遗漏。

4、接口管理的过程和结果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签认。

不得以口头或非正式的方式作为依据。

三、接口管理组织机构为确保四电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本线施工特点及施工实际,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项目部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工程部、安质部、工经部、财务部、物机部部长为小组成员的接口管理领导小组。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专业的接口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专业的接口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专业的接口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成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等多个专业领域,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接口管理的不当将导致工程效率低下、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专业的接口管理是至关重要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接口管理的定义和重要性接口是指不同专业、不同工程、不同施工阶段之间的交界面或者交叉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专业的接口管理,是指对不同专业之间交界面和交叉点进行有效管理,协调各方合作,达到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的目标。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包括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各类工程,而这些工程往往由不同的公司、单位或者团队来实施,因此需要进行有效的接口管理,协调各个专业之间的工作,以确保整体工程的顺利进行。

接口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工程进度。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常工期较长,且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多个专业的协作,因此良好的接口管理能够及时协调各个专业的工作,确保整体工程的进度。

2.、保证工程质量。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要求极高,不同专业之间工作互相影响,如果接口管理不当,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因此接口管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3.、降低工程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牵涉到大量的投资和利益,一旦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安全事故,将对整个城市的形象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接口管理对于降低工程风险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接口管理的主要内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专业的接口管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工程设计接口管理、施工现场接口管理、专业协调接口管理和技术标准接口管理。

具体内容如下:1.、工程设计接口管理设计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第一步,不同专业的设计在设计阶段就需要进行有效的协调和管理。

在工程设计阶段,各个专业需要将自己的设计成果进行对接,形成集成的设计方案,以保证设计方案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关于对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旁通道施工基本要求的明确

关于对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旁通道施工基本要求的明确

关于对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旁通道施工基本要求的明确一、专业分包单位的基本条件1、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单位拟选定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地基及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或隧道工程专业承包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冻结施工),其中: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专业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必须经过总承包单位、监理机构和业主土建安装部审核确认。

2、业绩要求: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有3年内不少于3个在粉土、粉砂层或近似地质条件的旁通道冻结法施工业绩,且必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评价(由原总承包单位或原业主单位出具)。

3、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要求:专业分包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和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及江苏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管理办法(暂行)》(苏建管企【2008】54号)要求,必须持有与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根据旁通道冻结法施工的承包合同金额,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应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工作经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分包企业法人委托,企业委任手续齐全。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且至少具有3座以上旁通道冻结法施工业绩。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C类资格证书,且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程工作业绩。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打孔负责人、冷冻设备负责人、开挖和结构施工负责人、注浆负责人(上列人员可兼任,但主要管理人员应不少于5名)必须通过专业水平测试合格,且不少于3座以上旁通道冻结法施工业绩。

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正文:----------------------------------------------------------------------------------------------------------------------------------------------------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2015年12月25日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制定2016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轨道交通事业发展,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维护轨道交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外省、市相连的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轨道交通遵循优先发展、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综合开发、规范运营、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轨道交通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综合开发、安全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市级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和应急事件处置等相关工作,并做好本级人民政府建设的轨道交通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市容市政(城管)、水利(水务)、卫生计生、环保、园林和绿化、审计、安监、质监、价格、民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轨道交通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具体实施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综合开发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制度

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制度

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制度一、接口管理概述地铁施工项目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项目,涉及到多个工程单元的协同作业和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

在这个过程中,接口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有效地协调各个工程单元之间的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顺利交付。

因此,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接口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各个工程单元之间的工作协调有序、信息交流顺畅、资源利用合理高效,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风险和成本,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2. 原则: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的工作原则主要包括:全面、系统、规范、及时、有效、动态。

全面是指接口管理要考虑到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管理、资源、环境等,系统是指接口管理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规范是指接口管理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及时是指接口管理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是指接口管理要能够实现项目目标,动态是指接口管理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改进管理措施。

三、接口管理的内容和流程1. 内容: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接口的划分和识别、接口的协调和沟通、接口的监测和控制、接口风险的评估和处理、接口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2. 流程: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接口管理计划的编制、接口识别和划分、接口协调和沟通、接口监测和控制、接口风险评估和处理、接口问题解决和改进。

四、接口管理的责任和角色1. 责任: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的责任主要包括: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接口管理,工程部负责工程接口管理,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接口管理,监理单位负责监理接口管理。

2. 角色: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的主要角色包括:项目经理、工程部部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各工程单元负责人。

五、接口管理的实施和改进1. 实施:地铁施工项目接口管理的实施包括:根据接口管理计划,对项目进行实施,按照接口管理流程,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

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

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30•【字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5月27日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5月30日苏州市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轨电车交通管理,保障有轨电车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营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有轨电车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设施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轨电车,是指以电力驱动,在道路上沿敷设的固定轨道行驶的公共客运车辆。

本办法所称有轨电车交通设施,是指有轨电车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线路、桥梁、车站、车辆段(停车场)、机电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保障有轨电车交通运营的相关设施。

第四条有轨电车交通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科学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有轨电车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等重大管理事项。

市、县级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管理体制分别负责有轨电车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土、公安、环保、民防、园林和绿化、市容市政、安监、水利(水务)、物价、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轨电车交通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有轨电车交通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有轨电车交通的建设、运营或者相关开发工作。

第七条有轨电车交通建设、运营和开发资金可以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筹集。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有轨电车交通。

地铁接口管理制度

地铁接口管理制度

地铁接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地铁接口的管理,保障地铁的安全和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地铁接口管理的相关人员和单位。

三、管理主体地铁接口的管理主体为地铁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由地铁管理部门指定的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

四、地铁接口管理责任1.地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地铁接口的管理细则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地铁接口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a.对地铁接口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运行正常。

b.对地铁接口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c.加强地铁接口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d.对地铁接口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e.及时对地铁接口进行更新和升级,保持其技术先进。

五、地铁接口的管理程序1.定期检查:地铁接口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地铁接口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维护和检修:地铁接口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地铁接口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其安全可靠。

3.安全防范:加强对地铁接口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

4.监测记录:对地铁接口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5.更新升级:及时对地铁接口进行更新和升级,保持其技术先进。

六、地铁接口的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地铁接口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加强对地铁接口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3.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维护地铁接口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4.建立健全地铁接口的信息管理系统,便于实时监测和管理。

七、地铁接口的管理考核1.对地铁接口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其工作表现和管理能力。

2.对地铁接口的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八、地铁接口管理的改进措施1.根据定期考核和评估结果,及时进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调整和改进。

2.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地铁接口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

3.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地铁接口管理中的难题和问题。

江苏省轨道交通给排水验收规范标准

江苏省轨道交通给排水验收规范标准

江苏省轨道交通给排水验收规范标准
一、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干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的原则处理(2)新建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3)新建给排水管道与既有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贴紧密实。

2、给排水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

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钢筋混凝土管道的现浇筑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水泥砂浆接口的水泥砂浆强度不。

应小于5MPa。

(2)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混合结构的矩形或拱形管渠,砌体的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5)回填时应采取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或损伤的措施
(6)化学建材管道或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在沟槽回填前,应采取措施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
(7)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

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分析

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分析

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的压力也日益增大。

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状况,苏州市自2012年开始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旨在有效管理轨道交通项目投资,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并保障建设质量。

本文将对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进行分析,探讨其特点和对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影响。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特点是科学合理。

该措施结合苏州市实际情况,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政府投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确保了项目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苏州市政府注重调研和分析,加强前期综合评估,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需求、规模和功能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项目的实施合理性和有效性。

苏州市政府还加强了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特点是开放透明。

该措施注重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和协作,建立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参与的合作机制,确保了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

苏州市政府加强了对投资项目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投资项目的理解和支持。

苏州市政府还鼓励各方面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丰富了投资渠道,提高了项目建设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影响是积极的。

通过加强投资管理和项目监督,提高了投资效益和风险控制能力,增强了投资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

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提高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效率和质量水平,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有序推进和快速发展。

通过开放透明和社会参与,增强了投资项目的社会认同和公众支持,促进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社会各界的良好互动和合作。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控制管理措施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持。

苏州地铁乘坐管理规定(3篇)

苏州地铁乘坐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地铁”)的运营管理,保障地铁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维护乘客和运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地铁的运营、管理和乘客乘坐活动。

第三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地铁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第四条乘客应当遵守本规定,文明乘车,自觉维护地铁秩序。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铁的运营、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乘车环境。

第二章地铁运营管理第七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地铁运营许可,并按照运营许可的规定从事地铁运营活动。

第八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地铁运营计划,包括列车运行图、时刻表、列车开行密度等,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地铁运营安全保障制度,包括:(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二)车站设施安全管理;(三)消防安全管理;(四)票务管理;(五)应急预案管理;(六)乘客服务管理。

第十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地铁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乘客服务制度,为乘客提供以下服务:(一)提供购票、进站、乘车、出站等服务;(二)设置自动售票机、自助查询机等设施;(三)设置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四)设置候车区、洗手间等设施;(五)提供必要的乘客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二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包括:(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设备故障、停电等故障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地铁运营活动的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和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乘客乘坐管理第十四条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二)文明乘车,保持车厢内整洁;(三)按照规定购票、进站、乘车、出站;(四)遵守车站内公共秩序,不得扰乱车站秩序;(五)爱护地铁设施设备,不得损坏、盗窃、擅自移动;(六)不得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站乘车;(七)不得在车站、车厢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八)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吵闹;(九)不得在车厢内饮食、躺卧、赤脚;(十)不得在车厢内从事其他影响他人正常乘车的行为。

十二、接口管理办法

十二、接口管理办法

接口管理办法1。

施工接口界面协调配合措施接口界面包括相邻标段的施工接口、土建工程与后续工程的施工接口,如测量控制网互用,预埋件(或预留孔洞)位置和尺寸的控制,施工信息互通,控制桩点贯通测定,水准点相互闭合等在施工中作为重点进行管理。

⑴成立现场施工协调小组,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各专业部门(或技术)负责人任组员的现场施工协调小组。

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⑵协调小组成员共同熟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了解设计意图,小组成员首先在技术方面达成共识。

⑶施工前,参照设计施工文件与图纸,认真了解和熟悉各种专业接口。

⑷熟悉施工接口部位及主要内容,制定各种可能引起接口部位发生质量问题的预防措施。

⑸每一接口界面施工过程中,设专人负责接口施工协调,充分了解自身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有效实施。

2.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配合措施施工期间,积极与地方政府、村镇及有关治安、交通安全、质量监督、环境、水运等部门联系,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治安、交通、环境保护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与征地拆迁单位等部门的配合措施⑴上场后立即成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由分管协调的项目副经理任组长,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⑵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路内外诸多产权单位,实施过程中需要取得产权单位的认可,需要产权单位进行配合;征地青赔等问题需要取得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迁改施工将会对沿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需要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我们将把征地拆迁协调配合作为施工组织管理的重点来抓,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⑶上场后密切配合业主及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保证重点工程和先期开工区段的先行用地,保证开工的需要。

⑷征地拆迁必须根据本标段总体施工进度全面推进,分重点工程、先架梁区段依次安排进行。

对于拆迁工程量较大,内容复杂,必须提前安排。

由于该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牵扯面广、难度大等特点,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尤其准备阶段和开工前期,应提早介入,争取主动,积极配合工作,争取得到地方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保证其按期完成,不影响正式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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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地下对接接口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轨道交通地下对接接口的管理,充分发挥地下空间的资源功能,提高轨道系统为城市服务的质量和运行效率,按照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明确地下对接接口项目的工作流程、职责分工、接口分类、界面划分及费用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轨道交通建设期间的地下对接接口项目。

第二章 对接接口分类
对接接口按照其外接设施的性质,分为公益接口、商业兼顾公益接口及商业接口。

第三条 公益接口是指连通轨道交通地下设施和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活动的公益性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建筑物、场地的地下对接接口及通道。

第四条 商业兼顾公益接口是指连通轨道交通地下设施和主要用于商业运作但部分兼顾公益活动的建筑物、场地的地下对接接口及通道。

第五条 商业接口是指连通轨道交通地下设施和全部用于商业运作的商场、写字楼、公寓等建筑物、场地的地下对接接口及通道。

第三章 对接接口费用规定
第六条 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向对接单位收取资源使用费,规定如下:
(一)轨道交通单个接口(宽度8米及以下)收费基本价按对接地块所在商圈等级划分为三级,分别为Ⅰ级400万元、Ⅱ级300万元和Ⅲ级200万元。

(二)对接地块在商圈范围内,按照所在商圈基本价执行;对接地块不在商圈范围内,距离商圈500m范围内,按照该商圈基本价下调一级;500m以上,一律按照最低Ⅲ级(200万)计算。

(三)换乘站接口收费基本价上调一级。

(四)如单个接口宽度超过8米或面面相接,则按照接口标准宽度8米折算接口数量。

(五)公益接口不收取资源使用费。

(六)商业兼顾公益接口,区分商业经营与公益面积的比例,每个接口以商业所占百分比乘以相对应等级收费标准收取,但最少不低于100万。

(七)商业接口全额收取资源使用费。

(八)单个标准宽度8米的接口最高收费400万。

(九)对于非货币形式的支付,不得低于该站点货币支付形式产生的收益。

第七条 按照运营安全管理的原则,对接接口建成启用后纳入轨道交通管理系统,由轨道公司负责管理;轨道公司按照对接接口的管理面积及机电设备数量(如照明、通风、自动扶梯等),向对接单位收取对接接口管理费。

对接接口管理费在接口方案设计稳定后协商确定。

第八条 所有类型的对接接口以轨道交通车站主体结构边线或车站出入口结构边线为界,由对接单位承担投资费用并建设完成,包括接口(通道)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内部装饰等。

第九条 若因对接接口方案造成轨道交通车站或出入口的设计方案调整而引起轨道交通投资费用增加的,增加的投资费用由对接单位承担。

第十条 对接接口的土建结构和设备、管道的连接,轨道公司及轨道交通施工单位予以配合并监管,连接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对接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轨道公司对对接接口轨道交通工程结构编制监测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对接单位承担。

第四章 对接接口项目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接口方案的设计必须符合轨道交通保护相关条款,满足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市政工程规划要求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十三条 对接接口方案设计所需轨道交通图纸由轨道公司提交对接接口项目所在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按照保密协议的规定整理把关后提供给对接单位。

第十四条 对接单位自行实施接口方案的报审,对接接口的土建实施、设备安装和内部装修,在土建施工期间还需接受轨道公司的监管。

第十五条 在对接接口方案报轨道公司审议前,对接单位需与轨道公司签署对接接口协议,并在对接接口土建施工前和建成启用前,另行与轨道公司签订对接接口施工监管协议及对接接口运营管理协议。

第十六条 根据对接接口方案的具体情况,对接接口协议、施工监管协议及运营管理协议均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

第十七条 在对接接口协议生效后15天内,对接单位向轨道公司递交对接接口设计方案,对接接口土建施工开始之日的15天前,对接单位向轨道公司递交对接接口的土建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

第十八条 对接接口的土建施工方案及监测方案需经轨道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第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对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对接接口方案和施工方案。

第二十条 对接单位的监测资料应及时送交轨道公司审核。

第二十一条 对接接口的机电设备系统的参数必须与轨道交通的设备参数要求(或标准)匹配,部分机电设备按轨道公司要求接入轨道交通系统管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对接接口及通道的装修设计风格、要求,须与轨道交通站点的装修风格和要求保持一致。

第五章 对接接口运营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对接接口启用后,对接单位进入轨道交通管理范围内的任何公益或商业活动,需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 在对接接口与轨道交通车站或出入口主体结构边线连接处,由对接单位设置防火卷帘门和管理卷帘门各一道,防火卷帘门、管理卷帘门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由对接单位承担,此处的防火门及管理卷帘门的控制权由轨道交通公司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控制纳入轨道交通FAS系统。

对接单位火灾控制系统须能向轨道交通车站给出火灾信号,当对接单位发生火灾,轨道交通FAS系统接收到火灾信号后,对接接口处防火卷帘门立即全降,封闭此通道;当轨道交通所辖区域发生火灾时,对接接口处防火卷帘门先半降、后全降,以疏散乘客并隔离火灾区域。

在对接单位地下主体建筑出入口处由对接单位设置一道管理卷帘门,管理卷帘门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由对接单位承担,此处的管理卷帘门控制权由对接单
位负责。

在轨道交通车站主结构边线到对接单位主结构边线(接口处)连接通道内由对接单位设置视频监控,要求覆盖整个对接通道,纳入轨道交通视频监控管理系统。

第二十五条以对接单位地下主体建筑出入口处设置的管理卷帘门为使用管理分界面,对接单位及轨道公司各自负责己方一侧的使用管理,分界面两侧的设施、设备按投资主体负责的原则进行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接接口启用后,各自负责己方拥有控制权的管理卷帘门开关。

正常情况下,防火卷帘门的开关时间,以满足乘客疏散和轨道交通运营要求为前提,由双方协商决定;特殊情况下(如出现突发大客流等影响安全的情况),轨道公司有权关闭全部或部分出入口,对接单位应予无条件配合;
第二十七条 对接单位应保证接口和通道畅通,因特殊原因造成拥堵时,对接单位应及时派人向外疏散客流。

第二十八条 对接单位的地下设施与对接接口或轨道交通设施相连的地砖应做防滑处理并保持干燥,并在对接单位一侧,根据轨道交通要求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对接单位应在靠近防火卷帘门一侧地下及地面地块红线范围内设置指向轨道交通入口的导向标志,设置地点、数量、规格、样式应能够满足客流引导需要并经轨道公司审核通过,如未通过轨道公司的审核,对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更改。

第六章 对接接口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
第三十条 为保证地下对接接口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所有对接工作轨道公司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第三十一条 轨道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负责对接接口协议的起草、谈判及签署,负责对接接口项目实施的牵头及协调工作。

第三十二条 轨道公司总工室负责对接接口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并负责出具书面认可同意意见。

第三十三条 轨道公司建设分公司负责对接单位土建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的审核和确认,负责施工监管协议的起草、协商及签署。

第三十四条 轨道公司运营分公司负责对接接口启用前,对接接口运营管理协议的起草、协商及签署。

第三十五条 轨道公司计划处负责因对接引起的工程量变更核算,如涉及代建,负责代建协议的起草、协商及签署。

第三十六条 对接接口工作流程(见图一)
图一:轨道交通地下对接接口工作流程图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发,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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