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11.17•【文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有关体育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体育总局从2004年开始,以奥运会为周期,在全国开展了“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

2020年东京奥运会结束后,新一轮的“基地”认定工作将开始启动,我们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评分表2.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评分说明体育总局2021年11月17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有关文件,夯实人才培养的基础,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实行申报、认定制度,以夏季奥运会为周期,每4年进行一次。

认定条件与标准是认定工作的依据,认定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为奥运项目。

第三条各级各类体校、学校、社会俱乐部等相关单位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

第四条“基地”分为三个层级,即国家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第五条体育总局负责“基地”认定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基地”认定工作的申报和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基地”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

附件3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制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一、基本条件(一)教练员职称1、教练员是指学校从事人才培养训练工作的专职、兼职、聘任的人员。

(下同)2、高级教练员是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

3、认定依据:高级教练员职称资格证原件,教练员聘任协议书。

4、计算方法:高级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

(二)教练员学历1、教练员学历以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原件为准。

2、认定依据:教练员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计算方法:具有本科学历的教练员/教练员总数×100%。

(三)教练员培训1、教练员培训指国家、省、市体育局主办的项目岗位培训、短期培训、各类讲座等。

2、对省、市级学校教练员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县、区级学校教练员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且资料齐全的,方可予以统计。

3、学校须有教练员总体培训规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4、教练员培训资料,须包括:培训通知、授课人、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地点、听课笔记、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学习总结等。

5、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6、计算方法:四年中参加培训的教练员人数/四年中教练员总数×100%。

(四)教练员论文1、对省、市级学校教练员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县、区级学校教练员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方可予以统计。

2、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3、认定依据: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

4、计算方法:四年中发表论文的教练员人数/四年中教练员总数×100%。

(五)训练计划1、教练员训练计划包括: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课时训练计划、年度训练总结。

2、年度训练计划包括:(1)全年训练基本任务;(2)对重点运动员个体分析;(3)制定运动员身体素质、专项技能成绩目标;(4)周期划分,各阶段训练任务、时数及训练基本手段;(5)训练负荷、比赛及定期综合考核的安排;(6)检查和测定各项训练指标的时间和次数;(7)实施计划的措施。

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4.30•【字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教育局、文广旅体局(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为继续加强我市的体教结合工作,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发现、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推进“市队联办”工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对《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杭州市体育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2019年4月30日目录总则附则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及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2017]99号文件精神,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快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市队联办”基地)是由体育、教育部门指导、管理,与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联合组建市级单项运动队的学校。

第三条“市队联办”基地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积极推进“一校一品”建设,为国家培养、输送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承担代表杭州市参加各级体育竞赛任务。

第四条“市队联办”基地实行带经费、带任务、带教练、联合办队“三带一联”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管理、训练模式。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浙体训〔2019〕403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浙体训〔2019〕403号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浙江省体育局以奥运会为周期,在全省开展“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有效调动了各市开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体育学校和业余训练单位办学条件得到改善,管理更趋规范,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020年奥运会结束后,2021—2024周期“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将启动。

为全面做好2021—2024周期“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浙江省体育局2019年12月31日附件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推动体育学校和社会力量培养输送更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在全省建立一批“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基地”实行申报、认定制度。

认定条件是认定工作的标准,认定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为奥运、全运项目。

第三条市级、县(市、区)级(以下简称“县级”)体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形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省级基地”认定。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08.07.24•【字号】浙体训竞[2008]239号•【施行日期】200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体训竞〔2008〕239号)各市体育局: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完善我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网络体系,从而有效地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和项目训练基地的建设与发展,促进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国我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2.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评分细则(略)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附件1:“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完善我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网络体系,从而有效地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和项目训练基地的建设与发展,促进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国我省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决定在全省建立一批“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后备人才基地”),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县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是我省“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的唯一评分标准。

第三条认定条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第四条县(市、区)级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和单项运动训练单位可申请参加“后备人才基地”认定。

第五条申报单位中如有受到国家、省、市体育部门通报处理的不得参加认定。

第六条浙江省体育局负责“后备人才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时间第七条“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按奥运会周期每四年进行一次。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促进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是“基地”认定的唯一标准。

第三条认定条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第四条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学校、单项运动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中学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

认定所涉及的项目为奥运项目。

第五条“基地”认定周期内受到国家、省(区、市)处分的学校不得参加认定工作。

第六条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七条申报学校的分类:省级综合类学校所开设的运动项目应不少于7个,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00人,教练员与学生之比不小于1:10;市级综合类学校开设项目不少于6个,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00人,教练员与学生之比不小于1:15;县级综合类学校开设项目不少于3个,在校生人数不少于150人,教练员与学生之比不小于1:20;单项类学校运动员不少于50人,教练员不少于4名;符合以上条件的学校可作为备选学校进行申报。

第八条根据“基地”认定条件,对达到“基地”条件优秀标准、大赛成绩满40分,“基本条件”和“训练过程”部分得分超过权重90%以上的学校可作为备选学校进行申报。

第九条各省(区、市)体育局负责组织每年对所属“基地”学校进行检查认定,并将检查结果汇报总局。

对认定当年未经省(区、市)体育局检查复评的学校,总局不予做最后认定。

第十条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的“基地”认定申报表和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第十一条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对所属项目“基地”备选学校的复审工作。

第十二条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对“基地”备选学校进行最终的统评审定工作。

第三章认定时间第十三条“基地”认定工作按奥运会周期每四年进行一次。

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方案随着体育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于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也变得愈发重要。

体育后备人才是指那些具有潜力和天赋,有望成为未来体育明星或专业运动员的年轻人。

他们需要在技术、体能、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培养和训练,以便能够在未来的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培养目标。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出一批身体素质优良、技术过硬、心理素质稳定的优秀运动员,他们能够在未来的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为国家争光。

同时,他们也应该具备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在团队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选拔机制。

为了选拔出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

首先,可以通过学校体育比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途径进行初步筛选,然后再通过专业的体育训练学校或体育学院进行深入选拔。

在选拔过程中,需要综合考察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心理素质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以便选拔出最优秀的后备人才。

三、培训内容。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内容应该包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心理素质培养等多个方面。

在技术训练方面,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以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

在体能训练方面,需要注重全面发展,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度等多个方面的训练。

在心理素质培养方面,需要注重培养运动员的意志品质、自信心、抗压能力等,以便他们能够在比赛中保持良好的状态。

四、培训方法。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方法应该注重科学性和系统性。

在技术训练方面,可以采用分层次、分项目的训练方法,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

在体能训练方面,可以采用循序渐进、循环训练的方法,以提高运动员的体能水平。

在心理素质培养方面,可以采用心理辅导、心理训练等方法,帮助运动员建立正确的心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五、培训环境。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环境应该是一个良好的氛围,包括优质的训练设施、专业的教练团队、科学的训练计划等。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12.09•【文号】•【施行日期】2021.1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规字〔2021〕5号),将在全国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程序“基地”认定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并将严格按照“基地”认定办法执行,具体程序如下:(一)各申报单位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登录“基地”认定系统(https:///),完成自评和申报工作,登录账号密码可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统一联系技术支持单位获取。

(二)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完成本地区的认定工作,并将申报材料于1月28日前报送体育总局青少司,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本省(区、市)体育局“基地”认定工作情况报告。

2.本省(区、市)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武汉、西安、成都、沈阳体育学院可参照上述要求申报附属竞技体校为“基地”备选单位。

(四)体育总局将成立“基地”认定工作督导组,对各“基地”备选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发布“基地”名单并授牌。

二、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认定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基地”认定办法,实事求是地开展本地区的认定工作。

(三)体育总局“基地”认定工作督导组将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在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体育总局将视情况取消其“基地”申报资格,严重者将在全国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所在省(区、市)所有单位申报资格。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一、背景。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是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优秀的体育人才、提高国家体育竞技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选拔标准不够科学、选拔过程不够规范等,因此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以推动我国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选拔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确保选拔出真正具备体育天赋和潜质的后备人才。

2. 规范选拔程序,建立完善的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3. 健全选拔体系,构建完善的选拔体系,确保后备人才的全面培养和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

针对不同项目、不同年龄段的后备人才,制定相应的选拔标准,包括身体素质测试、技术能力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等多方面的考察,确保选拔标准科学合理。

2. 建立完善的选拔程序。

建立选拔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选拔工作的程序和流程,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 构建完善的选拔体系。

建立后备人才的档案管理系统,对选拔出的后备人才进行全面的跟踪和培养,确保后备人才的全面发展。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人才选拔人员的培训,对参与选拔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选拔水平和专业素养。

2. 完善后备人才的培养体系,建立健全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包括专业教练团队的建设、优质训练设施的提供等。

3. 加大对后备人才的资金支持,增加对后备人才的资金投入,确保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五、实施效果评估。

建立健全的实施效果评估体系,对实施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六、总结。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可以提高后备人才的选拔质量,推动我国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希望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该实施方案,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04.06.01•【文号】体竞字[2004]98号•【施行日期】2004.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体竞字[2004]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计划》,实施2010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从2004年起,以四年一届奥运会为周期,在全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中开展《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

为保证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在下发《基地》办法和条件的基础上,国家体育总局研制了《基地》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是对《基地》认定条件中各条目的具体量化和补充,旨在进一步统一尺度和计算方法,以便于受评单位的掌握和实际操作。

《基地》认定条件和《细则》是《基地》认定工作的唯一依据。

现将《细则》下发给你们,请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基地》认定条件和《细则》的规定进行自评和复评工作,以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表1:指标条目检查认定计算表(略)表2:基本条件检查认定评价表(略)表3:人才质量检查认定评价表(略)表4:人才效益检查认定评价表(略)表5:《基地》检查认定汇总表(略)二00四年六月一日附件:《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一、基本条件(40分)(一)教练员职称学历(4分)1.高级教练员是指属于学校编制的有教练高级职称的且从事奥运项目教练工作的人员。

2.凡具有教练员高级职称被正式聘用从事专任教练员工作满四年以上的非本校编制的兼职人员可按高级教练员统计。

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体制现状与改革策略

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体制现状与改革策略

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体制现状与改革策略作者:王玉凤来源:《体育时空》2014年第06期中图分类号:G808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4)06-000-02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在不断的上升,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也在不断的增强,从根本上说,竞争的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各国也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对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设,才能够有效的增强国家的综合竞争力。

从竞技体育方面来说,竞技体育是代表国家综合实力的具有代表性的活动。

因此,我国也在不断的加强经济体育人才的培养。

本文则以浙江省为例,对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机制现状以及相应的改进策略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现状改革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已经被认为是竞技体育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功转轨,各项制度也随之不断的进行改革,竞技体育也正在向着市场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在我国有着几十年运行历史的举国体制也将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和机遇,尤其是针对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体制,必须要不断的进行改革才能够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并且为我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后备力量。

浙江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无论是在经济文化背景方面,还是在社会环境方面,都有着较强的优势,该地区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也对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有着典型的示范作用,因此,研究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体制现状以及改革措施,对于完善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分析(一)后备人才的数量与质量浙江省的体校招生数量与往年相比,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主要的原因一方卖弄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无法落实传统的安排职业的措施,使得很多人不再报考相关专业。

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部分体校的经费严重紧缺,难以为继。

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形成的体育后备人才输送途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也发生了断裂,很多二线教练员都只能选择从未参加过训练的少儿进行训练,使得人才队伍的起点大大的降低。

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评分细则

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评分细则

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评分细则一、基本条件(-)教练员职称1、教练员是指学校从事人才培养训练工作的专职、兼职、聘任的人员(下同)。

2、高级教练员是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含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教师、小中高)。

3、认定依据:(1)高级教练员或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教师、小中高职称资格证原件,教练员聘任证书;(2)教练员考核资料(包括兼职、返聘人员资料);(3)退休返聘教练员批文;(4)聘任时间不少于3年;(5)计算方法:高级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XlO0%。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

说明:具有高级职称的兼职教练是指:本校从事行政工作,但以从事培养人才的训练工作为主;退休返聘教练是指:退休后的高级教练继续从事训练工作。

兼职与返聘教练均可统计在内,但兼职教练员比例不可超过教练员总数的20%。

以上两种人员在管理上同于在岗在编人员,必须提供聘任与考核的全部文件,提供完整的训练计划等相关资料。

(二)教练员学历学校聘任的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教练员资格和任职条件。

1、教练员学历以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原件为准。

2、认定依据:教练员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计算方法:具有本科学历的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X100%O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说明:教练员职称、教练员学历2个条目需提供教练员业务档案、教练员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通知书、毕业证书、聘任书、全校教职工花名册、教练花名册、工资花名册。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原始证件备查)。

(三)教练员培训1、教练员培训指体育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岗位培训、短期培训、各类讲座等继续教育类培训。

2、市级体校教练员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或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I;县级体校教练员参加县级及以上体育或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且资料齐全的,方可予以统计。

3、学校须有教练员总体培训规划、培训总结及相关资料。

4、教练员培训资料包括:含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的培训通知,以及教练员的听课笔记、学习总结及考核结果等能够证明参加培训的原始资料。

《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

《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

《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摘要:1.体育法对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视2.后备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3.后备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4.后备人才培养的成果与展望正文:【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在我国,《体育法》对后备人才培养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作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备人才培养关乎着我国体育事业的未来发展。

本文将从后备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保障措施以及成果与展望三个方面,对《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后备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根据《体育法》的规定,后备人才培养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选拔与培训相结合:选拔优秀运动员的同时,注重培养他们的竞技水平和综合素质。

2.科学训练:采用科学的训练方法和手段,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防止过度训练和运动损伤。

3.全面发展:注重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

二、后备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为确保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体育法》规定了以下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院校、运动队等培养机构,形成后备人才培养的组织网络。

2.制度保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选拔、培训、考核等,确保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3.经费保障:加大对后备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确保培养工作的正常运行。

4.政策保障: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奖学金、免费培训等,鼓励和支持优秀运动员参加后备人才培养。

三、后备人才培养的成果与展望《体育法》对后备人才培养的规定,为我国培养了大量优秀的运动员。

他们在国际赛场上屡创佳绩,为国家赢得了荣誉。

同时,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还将继续加强,以更好地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总之,《体育法》中有关后备人才培养的内容,为培养优秀运动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体育后备人才选拔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实施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应该注重全面素质的培养。

选拔工作不仅仅应该注重选手的身体素质,更应该注重其综合素质的培养。

因此,选拔实施方案中应该包括对选手的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心理素质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察和评估,确保选拔出的后备人才具备全面的素质。

其次,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应该注重公平公正。

在选拔工作中,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和评价体系,确保每一位参与选拔的选手都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展现自己的实力。

同时,选拔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一切形式的舞弊行为,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再次,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应该注重长期持续的培养。

选拔出优秀的后备人才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对其进行长期持续的培养。

因此,选拔实施方案中应该包括对后备人才的长期培训计划和发展规划,确保其在体育事业中能够持续成长和进步。

最后,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应该注重与学校、俱乐部等机构的合作。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需要学校、俱乐部等机构的支持和配合。

因此,在制定选拔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与学校、俱乐部等机构的合作机制,确保选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综上所述,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应该注重全面素质的培养、公平公正、长期持续的培养以及与学校、俱乐部等机构的合作。

只有在科学合理的选拔实施方案的指导下,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工作才能够取得良好的成效,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0.14•【字号】浙体青〔2015〕300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的通知浙体青〔2015〕300号各市、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为进一步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和发掘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修订了《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2015年10月14日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命名第三章年检与撤销第四章建设与发展第五章保障与服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体传校阳光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体传校阳光基地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和发掘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为我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体传校阳光基地是指严格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学生体育活动具有鲜明特色,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

体传校阳光基地要在两个以上体育运动项目上形成传统,其中至少有一个奥运会或全运会青少年(学生)训练及比赛的运动项目,该运动项目的校运动队代表所在地区参加上级青少年(学生)比赛获得优异成绩,并且能够积极培养并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经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的省级、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的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育机制研究

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共育机制研究

0 前

入使政府不堪 负重 等[ 。这些 缺点致使 目前我 国竞技后备 1 ]
Ab ta t Th sp p ru e e e r h me h d f i r t ec n u t t n me h d,n e v e me h d, u s in ar t o sr c : i a e s d r s a c t o so t au— o s la i t o i tr iw t o q e t n i meh d, le o o e c s-t d p r a h a e s u y a p o c ,b s d o e o r e fs o t e e v a e t d n d n a ay i f r t an n d n h a e n r : u c s o p r s r s r e t ln e ,a d ma e a n l ss o r i ig mo e a d t e s
meh ns o hj n rv c p r eev l td ca i m f e agpo i esot rsre ae e.Th dl a esmmaie s o rtp s cmbn p rs Z i n s t n e mo e cnb u r da u e: o ie ot z f y s
刘 海 洋 曾楠 楠 ,
(. 1 宁波工程 学院, 浙江 宁波 35 1;. 1212宁波天一职业技 术学院, 浙江 宁波 350) 110
摘要 : 用文献资料法 、 采 访谈法 、 问卷调查 法、 个案研 究法, 以浙 省竞技体 育后 备人 才培养的资 源条件 天基 础 , 竞 t 对பைடு நூலகம்
技 体育后备人 才培 养模式 、 机制进行 分析整理 , 将其模 式主要 归纳为 四种 : 体结合模 式 , 三位 一体” 教 “ 模式 , 职业化 模 式 和社 会化 模 式 , 在 此 基 础 上 , 合 个人 家庭 模 式 设 计 出浙 江省 竞技 体 育后 备 人 才 共 育模 式 的框 架 。 并 结

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

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

附件1:杭州市“市队联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快建立适应杭州市竞技体育发展需要的少年儿童业余训练体系,实施选拔和培养奥运体育后备人才工作的“十年强基育苗”工程,促进市属运动队与县区、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有机结合(以下简称“市队联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队联办”基地是指杭州市、县区体育局与中、小学校和社会团体分别出资运动训练经费,共同管理及指导训练工作的市级单项运动队。

实施“三带一联”[带经费、带任务、带教练(根据实际需要而定)、联合办队]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条“市队联办”基地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承担代表杭州市参加各级体育竞赛和向上级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任务。

第四条“市队联办”基地应当从实际出发(符合条件的区县遵循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与区县体校或依附体育场馆、普通中小学和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等形式。

条件与审批第五条“市队联办”基地应当根据本地区的体育传统和运动项目体育后备人才的布局设立训练项目。

第六条“市队联办”的单位,必须具备与所设置运动项目相适应的训练场馆、器材设施、师资力量。

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具有学生文化教学的条件。

第七条“市队联办”基地必须由申请举办的单位、个人经当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向杭州市体育局提出申请。

由杭州市体育局和县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命名,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申请举办“市队联办”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市队联办”基地,按浙江省运动会的周期,根据当地条件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每二年调整一次。

招生与学籍第十条“市队联办”基地的运动队,招生应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

招生时必须严格进行体检、选材测试(包括身体形态和机能评定。

身体素质测验)。

招生时,应当同时将不适宜在队继续进行专项运动训练的学生调整。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2.03.21•【文号】•【施行日期】2012.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国家体育总局以奥运会为周期,在全国开展了“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

经过04、08两个周期,“基地”认定已经成为业余训练工作的重要抓手,有效激励和调动了各省市抓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体校在办学、管理、训练、教学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业余训练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发展,达到了更好地服务奥运、为国争光的目的。

2012年伦敦奥运会结束后,新一轮的“基地”认定工作将开始启动。

现将《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2、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3、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4、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申报表国家体育总局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附件1:“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促进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实行申报、认定制度,每4年认定1次。

认定条件是认定工作的唯一标准,认定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为奥运项目。

第三条认定分数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第四条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学校、单项运动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中学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

浙江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培养现状、发展困境与路径优化

浙江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培养现状、发展困境与路径优化

浙江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培养现状、发展困境与路
径优化
朱贺
【期刊名称】《青少年体育》
【年(卷),期】2022()12
【摘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是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精英阵地,起到巩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数量、向上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作用。

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效益突出,本文主要探讨浙江省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培养现状、发展困境与路径优化。

【总页数】3页(P68-69)
【作者】朱贺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812.0
【相关文献】
1.温州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人才建设现状研究——以温州体育运动学校为例
2.温州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训练与教学建设现状研究——以温州体育运动学校为例
3.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男篮教练员现状与培养策略——以河南省6个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例
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命名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等335所体校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13-
2016)"的决定5.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系列展示--浙江省杭州市陈经纶体育学校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和业余训练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浙江省体育局修订了《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现对修订的《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进行解读。

一、文件修订背景
《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是2015年修订下发的,是我省各级各类体育学校进行建设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体校的管理要求和标准有所调整。

一是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进行修订,我省“认定办法”是依据总局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进行修订的;二是“认定办法”结合2017年省体育局、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县级体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三是“认定办法”结合《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文件精神进行修订;四是浙江省是全国社会力量办体育的试点省份,新修订的“认定办法”充分体现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五是以四年奥运周期修订一次。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认定办法
1、申报认定对象增加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形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单位”,目的是加大鼓励社会力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政策力度。

2、县级体校开设的项目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5个,人数由120人增加到150人,依据《浙江省县级体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浙体青〔2017〕313号)。

3、增加对开设三大球项目的体育学校和单位给予适当加分,鼓励开展社会影响力大的三大球项目。

(二)认定工作评分条目
1、认定工作评分表有:基本条件10分、科医服务保障10分、训练过程20分、教育教学15分、人才质量(运动员输送)25分、人才效益(大赛成绩)20分,共有6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其中有文化教学的体育学校和单位23个二级指标,没有文化教学的体育学校和单位20个二级指标)。

对比上一周期5个一级指标(增加了1个,即:科医服务保障)和有文化教学的体育学校和单位17个二级指标(增加了8个),没有文化教学的体育学校和单位11个二级指标(增加了9个)。

2、人才质量(大赛成绩)中增加了冬季项目奥运会、青奥会、亚运会、全运会比赛的成绩计分。

更加突出田径、游泳和三大球等基础大项和影响力大的项目得分权重。

3、指标条目增加主要是:现代竞技体育更加重视科研医务保障的作用,因此,增加一个
1级指标(科研医务服务保障)和有关的二级指标;同时增加的二级指标有梯队建设和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等二级指标。

(三)认定工作评分细则
总结上周期认定工作的经验,使认定工作评分细则更加切合实际,更加规范合理,更易操作实施。

三、施行时间
本“认定办法”自2019年年12月3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浙江省体育局体育训练处,汤宝春
电话(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