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范本(doc 7页)
(管理制度)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讨论稿)
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标准Jiangsu Rongsheng Heavy Industries Co., Ltd.Q/RS.3.HR.xxx—2010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版本1/修改1]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编制:方青校对:审核:编制单位:人力资源部会签:审定:批准:1 范围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引用标准《人力资源控制程序》……………………………………………………………Q/RS.2.073术语和定义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与资格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
5职责5.1人力资源部职责5.1.1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5.1.2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5.1.3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5.2财务管理部职责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5.3.2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
6工作程序6.1学历教育计划制定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1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6.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实际情况,于12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2.毕业后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档案等资料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学历(学位)审核登记,并将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3.审核通过后以工资的形式发放学历奖励补贴。
第六条费用管理及奖励
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在职教育,并给予相应的激励。
员工
制度名称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编 号
HR-XX-00x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员工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提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发展需要,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在职学历教育含义及内容
1.在职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主要指员工根据本人需要,自主参加不脱产的学历教育学习。
2.自主参加脱产学历教育学习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取得学历(学位)后,参加公司外部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如员工在补贴发放期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剩余未发放完的补,不再发放。
4.员工在任职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对其的学历奖励补贴。
5.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取消对其的学历奖励补贴。
2.在职学历教育为员工自费教育学习,学杂费、教材费等均由员工个人承担。学历获得后公司根据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补贴。
3.奖励补贴标准:
学历
奖励标准
发放规定
大专
800元
分2次发放,每次发放400元,每6个月发放一次。
本科
1200元
分3次发放,每次发放400元,每6个月发放一次。
第七条管理规定
员工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办法员工在职学历提升管理办法1目的1.1彭励并支持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提升学历及专业知识水平,促进个人价值增值。
1.2吸引并保留优秀人才,在公司营造学习型文化氛围,持续优化员工学历层次及专业结构。
1.3规范公司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提升活动的管理。
2范围2.1员工参加在职“本升研”及“硕升博”学历提升教育活动的补贴申办适用于本办法。
2.2公司派送员工参加与员工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提升相关的外部培训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3原则3.1择优支持原则公司择优给予员工学历提升补贴,择优派送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活动。
3.2专业对口原则员工享受补贴的学历提升专业原则上应与本职岗位工作对口或强相关,外派参加培训活动应于本职工作所需知识技能提升相关。
3.3就近参与原则为保障岗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工作与学习的平衡,员工进行在职学历提升应就近选择就读学校,公司派送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原则上应就近选择培训机构。
4学历提升补贴相关规定4.1补贴条件及名额4.1.1申请学历提升补贴的员工需入职满12个月,且近6个月绩效考评应达到B级及以上级别。
4.1.2公司每年学历提升补贴名额应按择优支持的原则控制在员工总人数的5%以内。
4.1.3重复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提升进修的,只享受一次补贴。
4.2补贴申请流程4.2.1各部门/中心负责人结合员工个人意愿,推选出初步人选并填写《员工学历提升补贴推选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
(各部门及中心负责人由分管副总进行推选。
)4.2.2人力资源部结合4.1.1的规定对各部门及各业务线推选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选报总裁审批。
4.2.3经总裁审批通过的人选获得当年度学历提升补贴资格。
4.2.4由总裁特批的员工可直接获得当年度学历提升补贴资格。
4.2.5人力资源部将获得学历提升补贴资格的员工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录入个人培训档案。
4.3补贴额度及补贴方式4.3.1考取985院校研究生或国内知名商学院MBA/EMBA等项目的员工,一次性补贴学费30000元。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2011-10-20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职员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的治理,进一步调动职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职员队伍的整体素养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方法。
2 范畴本治理方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职员。
3定义本方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是指职员在职参加的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等项目。
4申报条件4.1. 学历教育4.1.1年龄40周岁以下,工龄满2年以上治理或专业技术人员;4.1.2职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4.1.3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4.1.4距上一次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培训毕业时刻满2年;4.1.5须参加比现有学历高一层次的教育培训;4.1.6充分考虑优化部门专业结构的特点;4.1.7满足在职学历招生简章中的其他要求;4.1.8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杰出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职员;4.1.9同等条件下,申请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的职工,公司予以优先考虑/举荐;4.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4.2.1所申报职称与从事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4.2.2 职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4.2.3满足职称申报通知中的其他要求;5、申报程序5.1学历教育5.1.1公司每年依照人才培养打算确定并公布学历教育数量及专业要求,原则上每年参加学历教育人员不超过职员总数的3%。
5.1.2申请人填写《职员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交行政治理部。
5.1.3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职员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行政治理部。
5.1.4行政治理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核实无误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报考人员名单,总经理签字后由行政治理部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完整版)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人才工程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1、在职学历升级继续教育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二年(签订劳动合同满两年);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转正后。
2、员工申请在职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学、用一致,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需申报备案后学习。
在职学历教育必须提高一个档次申报,原则上以本升研为主。
二、申请流程: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的个人发展潜力,由个人提出申请,各部门筛选确定培养人选名单,人力资源部制定送培计划并组织安排。
2、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申请表,填好表内相关内容后按“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的流程进行审批。
3、对获准员工的学习申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录入个人培训档案。
三、费用报销:1、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自行垫付,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后,学费按以下标准报销:本科毕业报销60%的学费,硕士毕业报销80%的学费,硕士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报销100%的学费;取得毕业证书者或学位证书,学费按以上标准报销。
2、对未列入送培计划的并审批未通过的人员,学费自理。
3、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经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签订培训协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参加国家组织的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的人员,培训考试费用自行垫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考试费;未获得证书者,考试费不予报销。
5、公司业务需要,组织参加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的人员,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全部培训考试费用。
四、培训协议签定:1、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后,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员工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五年。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职期间参加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审申报的管理工作。
1.3 学历教育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和各类进修等教育形式。
1.4 职称评审包括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职称评审。
二、学历教育2.1 学历教育原则上经员工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后使用公司规定的教育经费,公司予以一定比例的资助。
2.2 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公司的业务需要相结合,原则上应以本职工作为主,兼顾企业发展需要;其次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规划选择,但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录取条件和学习要求。
2.3 员工因学历教育原因请假的,须事先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请假手续,与部门领导和前线主管商定安排,确保在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
2.4 完成学历教育各阶段下达目标后,员工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学位证书、毕业证明等相关证件,公司予以公示和备档。
三、职称评审3.1 职称评审原则上经过员工本人申请、公司推荐和上级部门、职称评审组的评审通过后才予以确认。
3.2 员工职称申报优先考虑与岗位要求和企业发展相结合的职称。
3.3 员工职称评审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评审通过的员工,公司予以相应的奖励。
3.4 完成职称评审后,员工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职称证书和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公司予以公示和备档。
四、管理4.1 公司应制定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审的推荐与申报管理制度,加强申报信息的汇总和管理。
4.2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定期组织员工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审的培训和过程管理,确保推荐申报符合政策要求。
4.3 公司应加强对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申报及评审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制定奖惩措施,及时纠正不合规范的行为。
五、奖惩措施5.1 员工职称评审通过的,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5.2 员工未能通过职称评审,公司应当组织对其予以必要和及时的指导和帮助,鼓励员工在今后工作中不断进步,再次评审。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XXXXXXXXXXXXXXXXXX X限公司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加快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调动职工在职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指申请参加受企业管理的各类学历教育的在职职工。
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程序而参加的专科、本科学历教育者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申请条件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入职满一年,报销工龄可后补)的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满三年),可申请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三、申请流程1、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未具有大专学历报考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报考。
2、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具有大专学历报考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择优筛选批准后可报考。
四、报销管理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先行垫付学习费用,保留学费发票。
(本科学历教育副部长以上职务人员全额报销、副部长以下职务人员报销一半)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后并工作满一年,凭学费发票和毕业证书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报销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学专业须与工作岗位对口相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全额报销。
五、培养协议签订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须签订培养协议(附录二)。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学费报销约定服务期为学费报销日起三年。
3、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剩余服务期/约定服务期(学费报销日起三年)}X培养费用总额。
员工报考职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报考职称工作,鼓励员工提升自身专业技能,提高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员工提供报考职称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报考条件与程序第四条报考条件1. 公司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符合报考相应职称的条件。
第五条报考程序1.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职称进行报考;2. 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报考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报考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4. 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审核意见,统一安排报考工作;5. 员工参加相应职称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职称证书。
第三章支持与保障第六条公司将为员工报考职称提供以下支持:1. 提供报考信息,帮助员工了解职称报考的相关政策和要求;2. 组织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3. 协助员工准备考试资料,如提供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等;4. 对取得职称证书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公司将为员工报考职称提供以下保障:1. 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给予员工必要的备考时间;2. 对因报考职称而请假、离职的员工,公司予以理解和支持;3. 对因报考职称而产生的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报销。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八条员工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后,公司将给予以下奖励:1. 对取得初级职称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2. 对取得中级职称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3. 对取得高级职称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员工未按规定参加报考、弄虚作假或未通过考试,公司将给予以下惩罚:1. 对未按规定参加报考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2. 对弄虚作假的员工,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3. 对未通过考试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在职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优化公司员工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系统地提升综合素质和整体竞争力, 鼓励骨干员工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职学历教育管理遵循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注重实效、费用分担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和方式第三条员工在职学历教育是指经公司审批同意的各类国家、省部委行政部门批准的国民系统教育。
公司支持员工参加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主要采取不脱产方式进行。
第三章申报在职学历教育的条件第四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第五条具有普通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六条公司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工作能力较强。
要求职位等级在专业高级及以上。
第七条员工需在公司工作年满5年及以上,并且近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A级或“优秀”及以上。
(整建制划转、公司并购、行政性调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视为公司工作年限)第八条员工在职学历教育所选专业需与目前所从事岗位性质、业务内容相关。
第九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员工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第十条事业心强、善于合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四章在职学历教育审批流程第十一条由公司依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每年下达年度在职学历教育控制指标。
第十二条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分个人申报和组织提名推荐两种,其中组织提名推荐需事先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第十三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均需要填写《员工学历教育申批表》(详见附件1),严格按以下顺序逐级申批。
(一)员工申请;(二)部门经理审核;(三)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四)人力资源部审查;(五)培训中心审批;(六)人力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在职学历教育审批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培训中心归档、财务报销各1份。
第十五条《凯达员工培训协议》纸质文档一式3份,员工本人、培训中心、财务报销各1份。
第十六条学员毕业后,需要向公司培训出示学历教育证书原件。
第十七条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 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管理制度
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管理制度
本办法依据《铁路局职工学历教育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旨在通过加强职工学历教育管理,规范职工参加学历教育行为。
1.凡参加学历教育的职工,必须经所在车间的车间主任同意;上报职教科登记备案,并经段教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学习和考试。
2.凡参加学历教育的职工,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工作岗位需要。
3.所报考院校,必须是局职工教育处统一计划招生的院校。
4.学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段、车间、工区结合生产实际,提供学习时间,办理往返乘车票证。
5.对经局职工教育处同意按文件规定报销学费的,在入学之初,须由本人填写《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审批表》,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毕业证书后,可凭本人学费票据按比例报销。
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三篇
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三篇篇一: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为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规范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加学习、培训条件(一)参加学历教育、职称(包括执业、注册、认证资格,下同)考试(包括考前培训,下同)和各类业务(包括政治理论,下同)培训的员工,一般应是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名(考)条件。
(二)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参加学历教育,可不受职务和工龄限制。
(三)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并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基本对口。
二、报考、报名办法采取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申报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经所在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部室负责人经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三、费用报销凡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对考试、考核通过者,根据承办学校(单位)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收费票据进行奖励,奖励的标准是按比例进行报销(补考费用及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列入报销)。
具体规定如下:(一)学历教育、职称考试的费用,必须在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下同)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并签字后,报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凭收费收据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其中学历教育报考时的报名费、报考复习培训费及复习资料费不予报销。
(二)职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一般只能享受一次学历教育学费报销。
调入本公司前参加学历教育和职称考试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为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规范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加学习、培训条件(一)参加学历教育、职称(包括执业、注册、认证资格,下同)考试(包括考前培训,下同)和各类业务(包括政治理论,下同)培训的员工,一般应是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名 (考)条件。
(二)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参加学历教育,可不受职务和工龄限制。
(三)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并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基本对口。
二、报考、报名办法采取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申报表》,并附承办学校 (单位) 招生通知 (简章) 、收费标准,经所在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部室负责人经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三、费用报销凡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对考试、考核通过者,根据承办学校 (单位)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收费票据进行奖励,奖励的标准是按比例进行报销(补考费用及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列入报销)。
具体规定如下:(一)学历教育、职称考试的费用,必须在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下同)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并签字后,报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凭收费收据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其中学历教育报考时的报名费、报考复习培训费及复习资料费不予报销。
(二)职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一般只能享受一次学历教育学费报销。
调入本公司前参加学历教育和职称考试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在学习期间调离公司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享受学历教育和职称考试费用的报销。
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三篇
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三篇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三篇篇一: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奖励暂行办法为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规范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加学习、培训条件(一)参加学历教育、职称(包括执业、注册、认证资格,下同)考试(包括考前培训,下同)和各类业务(包括政治理论,下同)培训的员工,一般应是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名(考)条件。
(二)因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参加学历教育,可不受职务和工龄限制。
(三)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并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基本对口。
二、报考、报名办法采取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申报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经所在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部室负责人经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三、费用报销凡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试和各类业务培训的,对考试、考核通过者,根据承办学校(单位)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收费票据进行奖励,奖励的标准是按比例进行报销(补考费用及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列入报销)。
具体规定如下:(一)学历教育、职称考试的费用,必须在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下同)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并签字后,报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凭收费收据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其中学历教育报考时的报名费、报考复习培训费及复习资料费不予报销。
(二)职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一般只能享受一次学历教育学费报销。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版本1/修改1]1 范围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引用标准《人力资源控制程序》……………………………………………………………Q/RS.2.073术语和定义学历教育:员工在工作期间,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合学位证书。
4培训与资格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学习,掌握并运用本方法。
5职责5.1人力资源部职责5.1.1负责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办法的制定;5.1.2负责最终审核部门提交的员工学历教育申请材料,并落实签订培养协议书;5.1.3负责归口管理员工申请学历教育的相关材料,通过学历教育考试后所取得的各项资质证书及所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等;5.2财务管理部职责负责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所约定内容支付或扣除相关费用。
5.3 用人部门职责5.3.1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审核与汇总等工作;5.3.2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跟踪员工在学历教育期间的表现与考核工作。
6工作程序6.1学历教育计划制定6.1.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并于每年11月初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员工学历教育培养计划,报人力资源部;6.1.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员工进修培养的实际情况,于12月中旬将审批意见反馈各部门;6.1.3 为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原则上各部门当年脱产参加各类形式学历教育的员工应控制在员工总数的5%以内。
6.2 申报条件6.2.1基本条件6.2.1.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6.2.1.2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符合;6.2.1.3提出申请时,应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如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须连续工作满二年及以上;6.2.1.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6.2.1.5报考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院校的有关规定。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范本(doc 7页)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范本(doc 7页)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2011-10-201 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等项目。
4申报条件4.1. 学历教育4.1.1年龄40周岁以下,工龄满2年以上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4.1.2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4.1.3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4.1.4距上一次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培训毕业时间满2年;4.1.5须参加比现有学历高一层次的教育培训;4.1.6充分考虑优化部门专业结构的特点;4.1.7满足在职学历招生简章中的其他要求;4.1.8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4.1.9同等条件下,申请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的职工,公司予以优先考虑/推荐;4.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4.2.1所申报职称与从事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4.2.2 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4.2.3满足职称申报通知中的其他要求;5、申报程序5.1学历教育5.1.1公司每年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确定并公布学历教育数量及专业要求,原则上每年参加学历教育人员不超过员工总数的3%。
5.1.2申请人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交行政管理部。
5.1.3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行政管理部。
5.1.4行政管理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核实无误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报考人员名单,总经理签字后由行政管理部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职工学历与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职工学历与职称评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订立依据本《职工学历与职称评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旨在规范职工学历和职称的评定管理,提升公司职工的综合素养,激励职工乐观发展个人职业本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职工的学历和职称评定管理,包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等。
第三条学历和职称评定的目标学历和职称评定的目标是依据职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专业技能水平,确保学历和职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促进职工个人的发展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第二章学历评定管理第四条学历认定要求职工所取得的学历必需在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公示的正规高等院校或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名单中,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历认证料子职工申请学历认证时需供应以下料子: 1.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 入学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 所在学校教育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条学历认证流程1.职工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及相关料子;2.人力资源部对料子进行初步审核;3.人力资源部将料子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学历认证;4.相关部门负责对学历进行认证,并出具认证看法;5.人力资源部依据认证看法进行最终审核;6.审核通过的职工,学历认证结果将记录在职工档案中。
第七条学历认证结果的影响1.学历认证结果作为职工绩效考核的一项紧要指标;2.学历认证结果作为职工晋升和职称评定的紧要依据;3.学历认证结果将作为公司内外部人才沟通的依据。
第三章职称评定管理第八条职称级别划分依据公司内部职位体系和职业本领要求,将职称级别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级别。
第九条职称评定条件职工申请职称评定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2. 所在部门评定委员会介绍;3. 持有该职称级别要求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职称评定程序1.职工向所在部门评定委员会递交职称评定申请;2.部门评定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指派成员构成,对职工的申请进行评估;3.部门评定委员会依据评估结果提出职称评定看法;4.职称评定看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最终评审;5.人力资源部依据评审结果确定职称评定等级;6.职称评定结果将记录在职工档案中。
公司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暂行规定
员工在职参加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为创建学习型企业,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规范公司员工在职参加继续教育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加学习、培训条件
(一)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一般应是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业务骨干、管理人员,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报名(考)条件。
(二)因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可不受职务和工龄限制。
(三)参加继续教育一般应根据工作需要并与本职工作对口或基本对口。
二、报考、报名办法
采取本人自愿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本部门统计汇总后,交公司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领导审定。
三、费用报销
凡经领导同意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考试通过者,根据承办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提供符合财税规定的收费票据进行奖励。
具体规定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费用,必须在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后,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公司行政部审核登记并签
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凭收费收据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其中报考时的网上报名费、报考复习培训费及复习资料费不予报销。
(二)进入本公司前参加继续教育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在学习期间调离公司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享受继续教育费用的报销。
四、其他规定
(一)参加继续教育必须以业余时间为主。
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必须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二)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三)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行政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员工参加学历(学位)学习及专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1.doc
员工参加学历(学位)学习及专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参加学历(学位)学习及专业资格考试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总公司批准,在职参加学历(学位)学习或专业资格认证考试的内勤员工。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历(学位)学习是指员工参加国家教育部或当地政府教育机构承认的、由高等院校组织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学习。
第四条资格考试是指员工参加与公司及岗位专业领域相关的国际、国内通用的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五条参加学历(学位)学习,由公司报销学费的,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总分公司高管人员;2、司龄满三年;3、个人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含)以上;4、参加学历(学位)学习的专业,须符合公司发展和岗位工作需要。
第六条参加专业资格考试的员工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司龄满一年;2、个人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属于“良好”等级(含)以上;3、所选择考取的专业资格,须符合公司发展和岗位工作需要。
第三章申报与审核第七条参加学历(学位)学习、资格考试,由公司报销相关学习费用的员工,本人应于报名前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学历(学位)学习申请表》或《员工资格考试申请表》,并附招生简章或资格考试有关介绍等材料,按申请表上指示流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八条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或考试资料、岗位说明书、绩效考核等综合因素进行审批后,报送人事培训部。
第九条人事培训部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或考试资料、教育背景,结合其岗位说明书、绩效考核情况及其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进行审核,上报总经理室领导审批。
第十条未经事先审批或审批未通过者不得申请相关学习费用的报销。
第四章享受待遇第十一条学历(学位)的学习费用包括:报名费、学费、论文答辩费;专业资格的学习费用包括:报名费、考试费、注册费等。
第十二条经公司批准参加学历(学位)学习的员工,本人先行垫付所有学习费用,待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及论文答辩,并取得相关证书后,公司将补贴50 %费用,最高报销金额不超过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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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2011-10-20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等项目。
4申报条件
4.1. 学历教育
4.1.1年龄40周岁以下,工龄满2年以上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
4.1.2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
4.1.3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4.1.4距上一次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培训毕业时间满2年;
4.1.5须参加比现有学历高一层次的教育培训;
4.1.6充分考虑优化部门专业结构的特点;
4.1.7满足在职学历招生简章中的其他要求;
4.1.8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1.9同等条件下,申请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的职工,公司予以优先考虑/推荐;
4.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
4.2.1所申报职称与从事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
4.2.2 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
4.2.3满足职称申报通知中的其他要求;
5、申报程序
5.1学历教育
5.1.1公司每年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确定并公布学历教育数量及专业要求,原则上每年参加学历教育人员不超过员工总数的3%。
5.1.2申请人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交行政管理部。
5.1.3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行政管理部。
5.1.4行政管理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核实无误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报考人员名单,总经理签字后由行政管理部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5.1.5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5.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
5.2.1申请人接公司发布的职称/职业资格申报通知后,填写《申报职称/职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逐级审批。
5.2.2申请人将被批准的申请表及职称/职业资格申报材料交行政管理部。
5.2.3 行政管理部审核申报材料,经发文公示后一并提交人社部门。
6管理与考核
6.1参加学历教育及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的员工必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禁止利用上班时间复习考试内容。
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中止学历教育培养并停止费用资助。
6.4.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6.4.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行政管理部批准。
6.4.4员工申请被批准后,需根据《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服务年限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6.4.5员工在学历教育、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期间,占用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在岗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7、费用管理
对经公司审批同意参加在职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申报费用,统一由员工个人先垫付,在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单据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报销。
在费用承担上,公司与员工各承担比例如下:
8其他
8.1员工未能取得相应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司不予报销关于学历教育、职称申报任何费用。
8.2员工在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如因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承担违约金。
8.3员工取得相应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后应回公司工作,履行规定的服务期。
员工若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均须按照《培训协议》承担违约金。
8.4未经批准报考/申报或未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的员工不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对其所获得的学历/职称不予承认。
员工因参加学习/考试而擅自而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9.记录
质量记录一览表
附件1: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申请表
附件2:
员工申报职称/职业资格申请表
培训协议
甲方: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电话:。
甲方因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个人申请,同意乙方参加培训。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就培训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6、培训期间待遇:
(1)受训员工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2)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支付;享受公司的相应的福利待遇。
(3)受训员工脱产培训年度内累计超过1个月休假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7、乙方在培训期间应自觉遵守培训或教育机构的有关培训纪律。
8、乙方通过培训后,未取得合格成绩者,参加培训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