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价值转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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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价值转化理论探究

摘要:马克思关于转化问题的真实意图是说明价值和价格之间,尤其是剩余价值和利润之间的本质联系。马克思的转化分析表明,个别生产部门在为社会总剩余价值做出贡献的同时,又根据资本主义社会流行的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要求,从总社会剩余价值中获取一定的份额。生产至关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劳动,必须把利润、利息和地租归因于劳动。剩余价值总量等于由劳动生产的价值总量减去劳动者自己消费的量。竞争的过程,似乎表明土地是地租的来源、资本是利润和利息的来源,但这仅仅是一个分配的现象,掩盖了剩余劳动是利润惟一重要的社会来源的事实。

一、马克思对转化问题的解释

鲍莫尔指出,在李嘉图那里,劳动价值论是作为对充分解释价格决定的一个近似的手段;

而马克思则可能从来没打算产生这样一种近似,而且在他描写关于转化问题的时候,也确实没有这个意图。然而在这个问题上,或者在同这个问题接近的某些情况下,却常常把马克思混同于李嘉图。鲍莫尔证明,马克思并没打算以其转化分析来表明价格是如何从价值演绎出来的。马克思充分认识到,市场价格并不必须从价值演绎出来,毋宁说,所推演的两个数量系列或多

或少同马克思所认识的在本质上的和系统方式上的区别是不相干的。转化计算的一个次要目的是确定价格同价值偏离的性质。但是,这个目标,对于马克思来说,只有微不足道的结果,因为基本的转化并不是从价值转化为价格,而是像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复强调的,是从剩余价值转化为“庸俗经济学家”所说的各种非劳动的收入范畴,即利润、利息和地租。这样,我们就必须重新考察萨缪尔森结论的含义。“现在,真相已经赤裸裸地呈现出来了。剥去逻辑的复杂和混淆,人们看到任何人解决著名的转化问题的方法都包含避免《资本论》所采取的不必要的弯路⋯⋯这样一个‘转化’类似于使用橡皮擦子擦去先前的项目,然后着手进行新的并最终完成适当计算的项目。”[1 ]

鲍莫尔认为,这个结论所阐述的矛盾同马克思的真实意图是不相干的。马克思完全知道,可以按照竞争过程本身来解释价格决定,正如古典经济学家所做过的那样。就是说,如果目标是定价分析的话《, 资本论》第1卷的确就代表一个“不必要的弯路”, 而且像我将表明的, 他已经充分认识到竞争价格无需预先求助于《资本论》第1 卷的价值分析便能够演绎出来。

鲍莫尔的论点是, 马克思的兴趣在于把转化分析作为他价值理论的后续, 而不是定价问题。毋宁说转化分析寻求描述非工资收入如何产生的,然后, 这个总量又是如何分配的。其中, 在马克思看来, 前者是实质性的问题, 是他在《资本论》第1 卷所讨论的一个问题, 而后者则是为一切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知晓的表面的问题, 马克思只打算在《资本论》第3 卷方才予以考虑的问题。鲍莫尔指出, 马克思分析的实质, 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概括。依据这个比喻, 经济被描述为各产业的一个集合体, 其中每个产业都对容纳剩余价值总量的仓库做出贡献。每个产业的贡献是它的总产量减去该产业的劳动力的消耗。如果我们应用劳动单位来计量这些数量, 每个产业的贡献同其所应用的劳动量成比例。这就是社会的剩余价值如何生产的。

鲍莫尔指出, 来自中心仓库的社会剩余价值的分配现在则是经由竞争而发生的, 竞争过程分配给每个产业的利润、利息支付和租金数量是严格地同其资本投资成比例的。这是转形问题的核心, 即把剩余价值转变成为利润、利息和租金。它按照其工作力量从每个产业索取, 又按照其总投资向每个产业回报。这样, 对剩余价值转变为总利润的讨论的目标是直接的。给定某一产业对社会剩余价值的贡献(像价值分析所表述的) , 并且同一产业以利润、利息支付和租金的形式抽取的收入基本是独立决定的, 问题是如何比较二者。换言之, 问题

是, 在什么环境下一个给定的产业抽取的多于它所贡献的? 什么时候又将出现相反的情况?鲍莫尔认为, 这不是借助于一块橡皮就能回答的问题。马克思提出了部分答案, 但是甚至对

于这部分答案的论点也是不完全的。森岛通夫在他的杰出著作中第一次提供了一个周密的答案。[2 ]

二、对马克思价值理论的再认识

在《资本论》第1 卷中, 马克思在谈论价值时, 似乎偶然说到它们同价格近似。例如, 他断言“事实是, 商品可能按偏离价值的价格出售,但可以把这种偏离看作是对商品交换规律的违反⋯⋯。”他继续把这些偏离表述为一种“暂时的”把它们归因于“市场的扰动”。但是, 鲍莫尔指出, 必须把他的论点按这样的线索来解释: 在这一点上, 马克思也仅仅认识到不能把利润和剩余价值归因于价格超过价值的通货膨胀过程, 因为在这样一种普遍的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没有人会获取好处的。马克思在这方面所说的话一般说来似乎基本上可以按照其揭露的目的来解释。当然,当我们回到《资本论》第3 卷的时候, 价值和价格是清晰地区分开了, 并且基于不同产业投资回报率的等同性而论及了“成本价格”。

鲍莫尔指出, 在两卷《资本论》(第1 卷和第3 卷) 中似乎存在三种可行的区分价值作用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是, 马克思最初打算把他的价值作为均衡的相对价格, 当他开始认识到这是不可能的时候, 他仅仅从他原来的命题后退了, 所做的最好的解释是回避他的后退, 把它说成是他的力量的一个有计划的重新部署。[3 ] 第二种方式是马克思打算把他的价值理论作为对正确的价格分析的一个简单的近似, 而且《资本论》第3 卷的转化程序是他进行适当纠正的方法。第三种方式(鲍莫尔认为这种方式是一种正确的方式) 是, 从来没有打算把价值理论作为一种价格理论, 价格作为资产阶级社会的表面现象, 马克思认为不值得太注意, 他要解释远为更基本的问题: 生产过程, 即不同的经济部门对剩余价值的榨取。回到第一个假说, 我们不能希望证明马克思从来没有改变他对价值和价格关系的思考。但我们知道至少在他完成《资本论》第1 卷之前的5年, 他的转化问题的观点便已经相当充分地形成了。另外, 恩格斯告诉我们,“《资本论》第3 卷较大部分是在1864 年和1865 年写成的”,[4 ] 即在《资本论》第1 卷问世以前的两年写成的。事实上, 在同一个地方, 恩格斯说马克思甚至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在19 世纪50 年代完成的) 草稿中就已经获得了他的答案。

鲍莫尔指出, 马克思已经表明他在《资本论》第3 卷的价格分析没有他在《资本论》第1 卷的价值分析重要。从马克思的这个观点上看,《资本论》第3 卷的价格分析处理是他讨论的主题所假设的“外部假象”。只有分析利润和剩余价值的关系, 才能首次把事情的真实情形揭示出来。这样,马克思便告诉我们在他的头脑中已经有了较多的东西, 而不仅仅是根据竞争的均衡力量对价值理论的修改。

人们可能反对马克思所思考的价格必然是从价值经由其转化的计算而演绎出来的假设。马克思完全知道, 他的生产价格和古典经济学的“自然价格”是一样的。在其论转化问题的第一封信中, 马克思相当明确地表明他的价格同基于生产成本的古典学派的价格是相同的: “按这个方式(经由转化过程) 调节的价格= 资本支出+ 平均利润⋯⋯就是斯密所说的自然价格,

成本价格等等。”这样, 他并没有指责古典经济学家在这个过程中没应用马克思的价值而演绎其价格关系。毋宁说, 所做的重复评价是他们仅仅处理这个表面现象的形式。价格和价值, 简言之, 并不是一回事。价值不是价格的近似, 也不是价格计算的一个必要的步骤。毋宁说, 一个是表面现象, 一个是本质,即后者(价值) 被用来揭示一种暗含的本质。

三、转化问题的本质方面: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

鲍莫尔强调,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 是马克思转化问题的本质方面。他正确地指出, 马克思主要关心利润和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 仅仅偶然地关心(作为证明前者的手段) 价格和价值之间的关系。作为佐证, 鲍莫尔原原本本重述了恩格斯在《资本论》第2 卷序言中的著名的挑战, 在这个序言中恩格斯首次公布了转化问题的论述。“价格”一词在那里甚至一次都没有出现过。回到马克思自己的论述, 我们可以看到, 他把《资本论》第3 卷的两篇的标题确定为: 第1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 第2 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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