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_兼与王曾瑜先生商榷_何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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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 5系年要录6 卷 84 绍兴五年正月己酉条; 另参见同书卷 87 绍 兴五年三月癸卯条。 º 5中兴小纪6 卷 17 绍兴四年十一月己未条小注。 » 5中兴小纪6 卷 24 绍兴八年六月甲申条小注。 ¼ 5宋史6 卷 362 5朱胜 非传6 。 ½ 5三朝北盟会编6 卷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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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
在宋人记载秦桧南归的各种著作中, 陆游 5老学庵笔记6 卷 1 所载颇值得引起重视: 秦会之在山东欲逃归, 舟楫已具, 独惧虏有告者, 未敢决。适遇有相识稍厚者, 以情
告之。虏曰: / 何不告监军?0 会之对以不敢。虏曰: / 不然, 吾国人若一诺公, 则身任其 责, 虽死无憾。若逃而获, 虽欲贷, 不敢矣。0 遂用其言, 告监军, 监军曰: / 中丞果欲归 耶? 吾契丹亦有逃归者, 多更被疑, 安知公归而南人以为忠也。公若果去, 固不必顾我。0 会之谢曰: / 公若见诺, 亦不必问某归后祸福也。0 监军遂许之。 我们认为, 这条史料所以重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 就生活年代而言, 陆游与秦 桧的并世时间长达 30 年, 在秦桧独相的后期, 他已步入中青年, 作为一个见多识广、交游甚广 的士大夫, 他对当时社会上流传的有关秦桧南归的各种议论不会不闻。何况其父陆宰, 卒于绍 兴十八年 ( 1148) , 终官知临安府、直秘阁, 与一般人相比, 当更容易知道秦桧的底细。其次, 陆游是南宋著名的抗战派人物, 政见与秦桧截然对立, 兼之绍兴二十四年 ( 1154) 时, 陆游应 礼部试, 擢在首选, 名列秦桧孙埙之前, 结果招致秦桧嫉恨, 遭到黜落 º, 可知若秦桧真是金人 纵归的内奸, 于理于情, 陆游都决不至于为其护短。复次, 从历史背景看, 绍兴年间, 秦桧把 持朝政近 20 年, 文禁甚密, 钳制舆论, 他人很难对其南归一事做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而 5 老学 庵笔记6 成书于秦桧死后 40 年, 此时宋高宗赵构也已死去近十年, 桧之冰山已倒, 凶焰早熄, 揭露其生前的种种丑恶罪行已经无所顾忌, 更没有必要为他的 / 纵归0 讳饰。由此可见, 陆游 所以在书中言秦桧是逃归, 反映了当时朝野舆论之所向。故 5史稿6 以为: / 与 5秀水闲居录6 相比较, 5老学庵笔记6、5中兴遗史6 所载由金方逃归事, 其可信度确实要高一些。0 可是, 5讨论6 却以 5老学庵笔记6、5中兴遗史6 / 两书出现较晚, 绝非两个作者亲历现场, 了解秦桧归宋的底细, 无非是得之道听途说0 为由, 轻轻一笔加以否定。这样的驳难颇令人费 解, 要知道秦桧不论纵归还是逃归, 其行为都必然极为隐秘, 王曾瑜先生指责赵 之、陆游未 曾 / 亲历现场0, 他们的说法都是 / 道听途说0, 难道朱胜非就是身临其境的当事人、亲历现场 的目击者不成? 显然, 笔者不用对此做更多的解释。 王曾瑜先生以陆游之言为 / 孤证0, 自言要遵循胡适之先生 / 大胆的假设, 小心的求证0 的 科学方法, 先给秦桧定下 / 奸细0 身份, 然后搜集各种材料加以证实。可是在秦桧死后的一百 余年间, 尽管人们对他十分痛恨, 对他的南归有所怀疑, 且并无一人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 秦桧是金人纵归的 / 奸细0, 甚至也没有一个南宋人对 5老学庵笔记6 中的这条记载提出不同看 法。如南宋永嘉事功学派的著名代表、力主抗金的叶适 ( 1150 ) 1223) , 在他的文集中尽管对秦 桧的投降行径深恶痛疾, 屡有严辞斥责, 但在说到秦桧所以要与金人签订 / 绍兴和议0 时, 也
至于被王曾瑜先生十分看重的 5 中兴姓氏录6 的记载, 更是矛盾百出, 不可凭信。这段记 载是:
( 秦桧) 在大金时, 为徽宗作书上粘罕, 以结和 ( 义) [ 议] 。粘罕喜之, 赐钱万贯、绢 万匹。建炎四年, 大金攻楚州, 乃使乘船舰全家厚载而还, 俾结和议为内助。桧至涟水军 贼丁 寨。诸将度曰: / 两军相拒, 岂有全家厚载逃归者? 必大金使来阴坏朝廷, 宜速追 之, 以绝后患。0 贼军参议王安道、机宜冯由义力保护之, 曰: / 此是宋渊圣朝中丞, 万一 事平, 朝廷寻之, 我军诛矣, 宜送之朝。0 乃令安道、由义送至镇江府。桧见刘光世, 首 言讲和为便, 光世送之朝。½ 以上所载, 几乎没有可信之处。按南宋急欲与金人议和, 早在秦桧南归以前就已经开始, 只是 屡遭金人拒绝而未成, 秦桧为已经成了金人奴隶的宋徽宗上书粘罕, / 以结和议0, 粘罕怎会高 兴得赐他以巨额钱、绢? 仿佛当时急欲求和的不是宋朝而是金人。如果真是这样, 宋高宗也不 会一次次派人赴金营乞和 ( 详见后述) , 此为其一。秦桧既然做了金人奸细, 为何要以船舰 / 厚 载0 钱、绢而归, 自暴其行踪? 此 为其二。文中称南宋水师官 兵为 / 贼0, 而称金为 / 大金0,

5讨论6 一文批评的核心是说笔者言秦桧是逃归的证据, 只是引用了陆游 ( 1125 ) 1210) 在 5老学庵笔记6 中的那条史料, 而回避了与自己论点相悖的其他史料, 因而是孤证, 不可相信。 这令我们甚为不解, 因为无论在 5 3老学庵笔记4 中所见的秦桧6 一文中, 还是在 5史稿6 一书 中, 都十分明确地将正反两方面的史料一一摆出, 并尽可能地作了比较和分析, 王曾瑜先生怎 么能视而不见呢? 既然这样, 那么就让我们再次将有关记载简述于下。
用词之颠倒乖异如此, 令人生疑, 此为其三。秦桧登陆涟水军 ( 治今江苏涟水) 寨, 尚未表明 自己的政治态度, 诸将就断定他是 / 全家厚载逃归者, 必大金使来阴坏朝廷0, 要将其追杀, 而 不是把这位前御史中丞送给朝廷处置, 于情理也颇不相合, 此为其四。后来丁 派王安道等护 送秦桧由海道往行在越州 ( 治今浙江绍兴) , 并未途经镇江府, 他何以能在那里见到刘光世, 从 而说出一番 / 讲和为便0 的话? 此为其五。实际上, 5中兴姓氏录6 记事之不可信更胜于 5 秀水 闲居录6, 如言张邦昌在徽宗朝时, 曾以工部尚书出使高丽, / 适高丽国王死, 国人重中国之使, 权立邦昌为国王, 后诏还之0 ¹ 云云, 真是荒唐可笑。
细考上述宋人所载, 可知朱胜非在 5秀水闲居录6 中的记载, 是指认秦桧为金人纵归的最 早出处, 因而最值得引起重视: / 秦桧自京城随金北去, 已被金人达兰郎君任用。金骑渡江, 与 之俱来, 回至楚州, 金遣舟送归。桧, 王仲山婿也, 别业在济南, 金为取千缗赆其行。桧之初 归, 自言杀金人之监己者, 夺舟来归, 然全家同舟, 婢仆亦无故, 人皆知其非逃归也。0 可是我 们认为, 5秀水闲居录6 所载的真实性存在着许多疑问, 并不足信。按朱胜非 ( 1082 ) 1144) 虽 是南宋初年大臣, 但早年追随黄潜善, 极力诋毁李纲, 升任宰相后, 排斥另一宰相赵鼎, 故为 时论所轻。他与秦桧的积怨也甚深, 绍兴二年 ( 1132) 八月, 秦桧第一次罢相, 即由吕颐浩联 合朱胜非、黄龟年等人排挤弹劾所致。及秦桧复相, 就对朱胜非实施报复, 被废居湖州八年而 卒。5秀水闲居录6 就撰成于他致仕后的几年时间里。然经笔者考证, 朱胜非言秦桧 / 纵归0 的 这段话, 攻讦的成分远多于事实, 并不可信 º。但此说对后人影响很大, 5林泉野记6、5中兴姓 氏录6 等所持看法, 基本上就是沿袭朱胜非的话而来, 即使是著名史学家李心传, 为 / 胪采异 同0, 也在小注中对这段话加以收录。这样便给秦桧的南归造成更加扑朔迷离的印象。
关键词: 南宋 秦桧 朱胜非 陆游 奸细
宋高宗建炎四年 ( 1130) 十月, 秦桧携带家眷, 自金人占领区楚州 孙村进入涟水军水寨, 回到南宋。秦桧归宋究竟是自行逃归抑或金人纵归, 这是判断他是否受金人派遣的关键所在, 也是判断他是否为金人奸细的重要证据。对于这一问题, 八百多年来一直众说纷纭, 未有定论。 笔者曾经对宋金时人的有关记载作过一番比较深入的研究, 认为尽管秦桧南归以后的所作所为, 确实很像是一个金人打入南宋内部的奸细, 但仅从现存的史料来看, 言秦桧逃归可能更符合历 史事实¹ 。5历史研究6 2002 年第 3 期上发表了王曾瑜先生 5关于秦桧南归问题的讨论6 ( 以下 简称 5讨论6) 一文, 对 5南宋史稿6 ( 以下简称 5史稿6) 和笔者在其他文章中提出这一看法提 出反对意见, 肯定秦桧是金人派往南宋的奸细。我们在仔细拜读该文之后, 觉得有必要就这一 问题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 与王曾瑜先生商榷, 也希望得到史学界其他同仁的指导。
#讨论与批评#
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
) ) ) 兼与王曾瑜先生商榷
何忠礼 何兆泉
提 要: 有关秦桧是从金国自行逃归, 抑或金人有意纵归的问题, 由于各种 史料记载不同, 一直没 有定论。近 有学者认定秦桧 就是金人纵归 的 / 奸细0。然 而, 通过对现存史料的客观分析, 具体考察当时的宋金局势和朝野舆论, 言秦桧 逃归可能更符合历史事实。
¹ 5四库全书总目6 卷 52 5 南迁录6 , 中华书局影印本, 1965 年, 第 473 页。 º 参见 5 3老学庵笔记4 中所见的秦桧6。 » 5系年要录6 卷 80 绍兴四年九月癸丑条; 5四库全书 总目6 卷 52 5 绍兴甲寅通和录6, 第 470 页。 ¼ 熊克: 5中兴小纪6 卷 19 绍兴五年九月壬午条。
朱胜非在 5秀水闲居录6 中, 除了言秦桧是金人所纵归以外, 还诬陷与他政见不同或有龃 龉的其他官员, 包括赵鼎、张浚、胡寅、向子 等人。如言宰相赵鼎 / 尝失身于伪楚, 初无敢 荐者, 而浚独荐为言事官, 鼎德之0 º。此言与事实大相径庭, 据 5宋史#赵鼎传6 载: / 金人陷 太原, 朝廷议割三镇地, 鼎曰: -祖宗之地不可以与人, 何庸议?. 已而京师失守, 二帝北行。 金人议立张邦昌, 鼎与胡寅、张浚逃太学中, 不书议状。高宗即位, 除权户部员外郎, 知枢密 院张浚荐之, 除司勋郎官。0 再如言向子 : / 进不以道, 交结北司, 颇事贡献。0 » 可是, 据 5宋史#向子 传6 载: / 金使议和将入境, 子 不肯拜金诏 ,,忤秦桧意, 乃致仕 , ,子 相家 子, 能修饰自见于时。友爱诸弟, 置义庄, 赡宗族贫者。0 足见向子 不仅气节凛然, 而且人品 亦高。这类例子, 在 5秀水闲居录6 中还可以举出不少。按朱胜非与赵鼎、向子 皆同朝为官, 年龄也几相仿, 如果不是肆意诬人, 不应错谬如此。难怪时人认为此书 / 多其私说0 ¼ 。既然如 此, 书中言及秦桧为金人所纵归事, 其真实性当然也值得怀疑。如果朱胜非真的掌握了秦桧为 金人纵归的确凿证据, 此事关系到南宋政权的安危, 更是他扳倒政敌秦桧、邀功取宠的极好机 会, 他怎么会仅仅写于私记而不向朝廷报告呢? 由此可见, 朱胜非之言, 很可能来自于道听途 说, 或者是个人的臆测。
宋人对秦桧南归的原因有两种迥然不同的说法: 一种以为是秦桧自己设法逃归的, 除秦桧 所撰 5北征纪实6 以外, 尚有李心传 5建炎以来系年要录6 ( 以下简称 5系年要录6) 卷 38 建炎
¹ 参见 5 3老学庵笔记4 中所见的秦桧6, 载 5 岳飞研究6 第 4 辑, 中华书局, 1996 年; 5 南 宋史稿6 , 杭 州大学来自百度文库版社, 1999 年, 第 81) 83 页。
这里有必要提及朱胜非力主向金人妥协屈服的政治立场。 5宋史6 本传云: / 胜非, 张邦昌 友婿也。始, 邦昌 立, 胜非尝械其使, 及金人过江, 胜非请尊礼邦昌, 录其后以谢敌。0 绍兴 初年, 朝臣中有人 / 请营宗庙, 议者非之, 以为国家期于恢复, 不常厥居, 胜非力主和议, 遂 白上营宗庙于临安0。绍兴四年 ( 1134) 九月, 金军大兵压境、战争一触即发, 通问使魏良臣、 王绘等人都清楚南宋朝廷若再遣使前往, 无异于以羊委虎, 徒然受辱, 惟独朱胜非仍然紧抱着 议和的企图不放, 要他们冒险而行 » 。不久, 赵鼎代替朱胜非为相, 宋高宗在赵鼎、张浚等大臣 的劝说下, 被迫进行 / 亲征0, 前往平江府 ( 治今江苏苏州) , 金兵见南宋有备, 也随之退兵。 甚至一味主张向金人妥协投降的宋高宗也对朱胜非的逃跑行径表示不满, 绍兴五年他结束 / 亲 征0 返回临安后, 与宰相赵鼎、张浚等人说起上年战事时说: / 向使朱胜非尚为相, 必劝朕退 避, 今已无江浙矣。0 ¼ 由此可见, 朱胜非实为南宋大臣中最早主张与金人和议以及偏安江南的 人之一, 其 / 政见本与秦桧一样0。可是, 对于 5史稿6 的这一结论, 王曾瑜先生却觉得大谬不 然, 从而在 5讨论6 中为他叫屈道: / 如果硬要将朱胜非归之于投降派, 岂非太冤枉。0
# 161 #
历史研究
2003 年第 5 期
桧和汪伯彦0。殊不知, 朱胜非这道 / 慷慨激昂0 的奏折乃是 / 奉诏0 而作。当其时, 宋朝军队 在四川、两淮战场几次击退金与伪齐联军, 接连获得仙人关、大仪镇等大捷, 形势向着有利于 南宋方面转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宋高宗依赵鼎提议, 于绍兴五年 ( 1135) 正月诏赐吕颐 浩、朱胜非、李纲、范宗尹、汪伯彦、秦桧等前任宰执, / 访以攻战之利, 备御之宜, 措置之 方, 绥怀之略, 令悉条上焉0 ¹ 。既然皇帝下诏征求抗敌对策, 已经因逃跑过甚而遭到宋高宗不 满的朱胜非, 在奏章中发一通豪言壮语, 以改变自己形象, 也就丝毫不足为怪。王曾瑜先生在 5讨论6 中反复强调 / 研究历史忌讳孤证, 尤其不能回避与自己论点相悖的史料0, 可是他仅仅 依据朱胜非的这道奏折, 就宣称他是抗战派, 恰恰使自己堕入 / 孤证0 的陷阱之中。
王曾瑜先生为了论证朱胜非为 / 抗战派0, 避开上述事实不论, 援引 5三朝北盟会 编6 卷 176 所载朱胜非在绍兴五年所上的一道奏折, 为其进行辩解, 奏折称:
今内外劲兵无虑三十万众。兵既众矣, 患无可作之气, 今则勇气可作。气既作矣, 患 无可乘之机, 今则机会可乘。不于此时速谋进取, 使既作之气复堕, 当乘之机复失, 以数 年尝胆之勤, 为一旦噬脐之悔, 可胜惜哉! 据此, 王曾瑜先生便断定朱胜非的 / 主张与李纲、吕颐浩等人相似, 而与他们相对立的正是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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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桧归宋问题的再讨论
四年十月辛未条、徐梦莘 5三朝北盟会编6 卷 142 引赵 之 5中兴遗史6 和陆游 5老学庵笔记6 卷 1 等记载; 另一种则以为是金人故意将秦桧纵归的, 主要有朱胜非 5秀水闲居录6、无名氏 5林泉野记6、5中兴姓氏录6 等数种记载。此外, 还有署名金通直郎、秘书省著作骑都尉张师颜 的 5南迁录6, 其中也言及秦桧南归事, 罗大经 5鹤林玉露6 甲编卷 5 5格天阁6 就据此认为金 人 / 遣桧间我, 以就和好0。但 5南迁录6 一书 / 舛错谬妄, 不可胜举0 ¹ , 南宋陈振孙等人已断 定其为伪作, 记事不足凭信, 故可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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