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简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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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处施工作业指进行在空中高度超过2米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维修等作业活动。

第三条高处施工作业应依法依规组织,做到预防为主,防护措施到位,行业标准规范,落实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高处施工作业的管理责任单位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他们应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是指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工人,包括建筑工人、设备安装人员、维修人员等。

第六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规定的培训,熟悉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严禁违章操作。

第八条高处施工作业应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保障施工现场周围的安全,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高处施工作业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第十条高处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危险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管理责任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照管理责任单位的要求,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严禁个人行为不良的行为。

第十三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照管理责任单位制定的工作票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四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按照管理责任单位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

第十六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发现危险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责任单位报告,并停止作业。

第十八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参与事故调查和安全经验交流,分享安全经验和教训,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性。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活动及施工项目作业范围,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我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____米以上(含____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处作业高度在____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____米以上至____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____米以上至____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____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本公司只涉及一、二级高处作业,不存在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情况。

一旦遇到有三级以上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凡涉及一、二级高处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通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凡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登高证,未经培训和无登高作业证人员,严禁登高作业。

第七条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八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第九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固定物体上,要高挂低用,必须高于腰部,严禁使用任何代替物代替安全带。

第十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安全施工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高压线保持一定的距离。

如:高压线____千伏以下,线路距离为____米;高压线____千伏以上,线路距离为____米;遇有电力线在电信杆顶交越时,施工人员头部不得超过杆顶;在吊线周围70厘米以内有电力线或电灯线时,不得使用吊板。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减少高空作业危害,有效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公司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1、车间每一位职工在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2、作业前要检查好自己佩带的安全带状态是否良好,安全卡扣是否完好,安全装置是否牢固,对发现问题的应立即更换或维修。

3、高处作业时要先将佩带的安全带悬挂于安全可靠处,如无处悬挂要立即与车间沟通,在车间解决了安全隐患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4、防坠落安全装置的保养由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对存在问题的安全装置由维修班派人进行维修。

5、防坠落安全装置因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而造成非正常损坏,由设备员按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考核班组。

6、对存在问题的防坠落安全装置因维修滞后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生产的后果,均由维修班负责。

7、在作业中使用登高扶梯作业时,必须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防护,避免扶梯打滑溜放,使登高人员发生坠落事故。

8.车间调度、设备员在安排高空作业时,必须要求并监督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带,并及时提醒作业人员要重点防范的注意事项。

9、安全员及当日安全值勤检查人员要每日对车间范围内的登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违章情况应立即予以纠正,对高处作业未佩带安全带、安全带佩带未悬挂固定就开始作业的作业人员,将进行违章通报每人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被公司及车间通报违章的将落实责任人全部进行考核。

本办法于2021年9月1日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

⾼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办法 第⼀章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规范采油⼚⾼处作业安全管理,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条⾼处作业是指在坠落⾼度基准⾯2⽶以上(含2⽶)位置进⾏的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于采油⼚各单位的⾼处作业活动。

第⼆章职责 第⼆章 第四条⽣产单位职责 1、负责提供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和环境; 2、负责向施⼯单位明确和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源点,界定施⼯作业区域; 3、负责⾼处作业许可证的现场核查、书⾯审查和批准、延期、取消和关闭; 4、负责⾼处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执⾏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施⼯单位职责 1、负责识别作业风险,根据作业内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办理⾼处作业许可证; 2、负责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器材; 3、负责组织作业⼈员进⾏⾼处作业培训、教育,使作业⼈员熟悉、掌握和执⾏相关规定、要求; 4、根据风险识别,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作业⼈员进⾏演练,预防事故的发⽣。

第六条相关⼈员安全职责 ⼀、作业申请⼈ 1、是现场作业负责⼈,提出作业申请; 2、办理作业许可证; 3、识别作业风险,熟悉作业内容; 4、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5、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6、组织实施作业; 7、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作业批准⼈ 1、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2、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的条件变化; 3、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批准和取消作业。

三、作业⼈员 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处作业许可证进⾏⾼处作业; 2、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作业; 3、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并迅速撤离现场。

四、作业监护⼈ 1、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艺情况,处理异常情况; 2、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暂停作业; 3、制⽌作业⼈员的违章⾏为; 4、发⽣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总5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公司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高处坠落伤害,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包括承包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3 编制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4 术语和定义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最低坠落点: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点。

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5 组织与职责主管部门职责安监站是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作业票的管理及本办法的编写和修订,负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职责各部门、车间负责本管理区域内高处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监控管理。

6 管理要求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不小于米的安全距离。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

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身体必须健康,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禁忌症及不满十八岁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

应熟悉高处作业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操作技能。

熟悉作业内容,懂得如何使用各种防护用具,了解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

(如:安全带、安全帽以及其它防护具)高处作业应设立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如:安全警示牌、安全护栏等)距地面2米以上的作业处,要设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高处作业是指在高空环境进行的各类施工、维修、检测等作业活动。

由于高处作业具有难度大、风险高的特点,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来保障工人的安全。

以下是一份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风险,本办法适用于进行高处作业的所有人员和单位。

第二条高处作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三条高处作业应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第四条高处作业必须由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审批的人员严禁参与高处作业。

第二部分:操作规范第五条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高处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严禁临时决定和无计划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必须按照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密切配合协作,并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八条高处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的现场安全警示标示,以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第九条高处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并设立提示标志。

第十条高处作业现场应具备紧急救援装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以确保及时处置事故。

第三部分:安全防护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携带防护工具和设备,如防护带、扣具等。

第十三条高处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网、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并且心理素质稳定,不得患有高处作业不适宜的疾病。

第十五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高处作业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四部分:事故应急第十六条高处作业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高处作业发生较大事故时,必须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确保事故不扩大和不重复发生。

第十八条高处作业发生事故后,必须启动事故处理程序,逐级上报,追究事故责任。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规范高空作业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空作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悬挂作业,爬升作业,攀爬作业,吊装作业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取得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操作。

第四条高空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以确保其安全性能。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高空作业方案,并配备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周边人员安全。

第七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章高空作业方案第八条高空作业方案是高空作业的基本依据,必须明确具体的施工方案、疏散预案、应急措施等。

第九条高空作业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专业人员编制,经安全专家审核,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条高空作业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施工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主体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方案必须在作业开始前进行全体人员交底,以确保所有从事作业的人员都明确作业流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方案必须定期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章高空作业组织与管理第十三条确定高空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高空作业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管理资质,并对高空作业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充足,负责安排作业人员、监督作业过程,维持作业现场的安全秩序。

第十六条高空作业组织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供便于操作和交流的工作环境。

第十七条高空作业组织必须定期进行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并落实培训记录。

第四章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第十八条高空作业人员的选拔必须严格把关,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操作经验。

第十九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妨碍高空作业的疾病。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出现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照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编制、修订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负责对公司及其项目部的高处作业管理状况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高处作业相关技术资料,指导、编制作业指导书,并督促检查高处作业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验收高处作业现场各项措施、设施落实情况,负责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各项安全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落实,负责高处作业现场施工过程的组织与协调。

第七条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专业化)负责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及交底工作,参与验收高处作业现场各项措施、设施、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落实情况。

第三章高处作业的基本要求第八条项目部定期对从事高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贫血、心脏病、高血压、癫痫、恐高症、精神病、晕动症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

脚手架搭设、临近带电体作业等人员持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高处作业前首先要检查落实高处作业需要的脚手架、安全网、水平安全绳是否已经到位完好;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高处作业区周围的临边、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设足够的照明;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且不得阻塞通道,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

第十一条登高之前要检查自我安全防护用品是否佩戴整齐,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高处上下攀爬必须配备好速差保护器。

(标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标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目录1 目的 (2)2 适用范围 (2)3 定义 (2)3.1 高处作业 (2)3.2 吊绳(生命绳) (2)4 职责 (2)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2)4.2 PMT (2)4.3 监理单位 (3)4.4 承包商 (3)5 管理内容与要求 (3)5.1 高处作业类别 (3)5.2 基本要求 (3)5.3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4)5.4 检查与维护 (6)5.5 高处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 (6)6 参考文件 (7)7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7)8附录 (7)附件1:高处作业许可证 (9)附件2:高处作业许可管理流程图 (10)1 目的为规范高处作业,控制高处作业风险,明确高处作业的管理范围、职责和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所属区域。

3 定义3.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吊绳(生命绳)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其上面挂安全绳或安全带。

4 职责4.1 健康安全环保部1.负责制定与修订高处作业管理办法。

2.根据本办法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

4.2 PMT负责所属区域内高处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4.3 监理单位1.负责审查工作前安全分析(JSA)。

2.负责审查特殊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方案。

3.负责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签。

4.负责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本办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4.4 承包商1.严格执行本办法,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JSA)。

2.负责编制、审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方案,落实各项HSE措施和应急措施。

3.负责按办法申请和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

4.负责组织检查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高处作业类别5.1.1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

5.1.2 30m以下的高处作业为一般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清洁人员等。

第三条高处作业包括建筑工地的高空作业、电力设施的维护检修、设备设施的清洁与维护等在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四条高处作业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

第五条公司和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可控和风险可管理。

第六条公司和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所有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

第十条公司和单位应定期检查高处作业环境和设备的安全状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按照合理的作业顺序和步骤进行,确保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严禁在无证、无资质和无安全经验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

第十三条高处作业应优先考虑使用安全保护设施和工具,如安全绳、安全带、防护网等。

第十四条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确保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身体状态,避免因疲劳、病痛等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在高处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语,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安全防护。

第十六条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严禁违章操作和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在高处作业时,应确保作业人员之间有足够的通讯设备和紧急救援手段,以保证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八条高处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九条高处作业需要在不同的天候条件下进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和调整。

第三章高处作业的管理措施第二十条公司和单位应制定高处作业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增强高处作业进程中平安管理,保证员工和承包商施工人员生命平安,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中油销售江苏所属各单位及工程承包商在厂区内停止高处作业活动管理。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能够坠落的高处停止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第四条高处作业分普通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1、普通高处作业分为三个级别:a) 一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2~5米〔含5米〕高处的作业;b) 二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5~15米〔含15米〕高处的作业;c) 三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15~30米〔含30米〕高处的作业。

2、契合以下状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a) 特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30米以上高处的作业。

b) 雨雪天气;c) 夜间;d) 在有限空间内的高处作业;e) 接近或接触带电体;f) 突发灾祸的高处作业;g) 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停止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详细见«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

第三章高处作业的审批与管理第五条高处作业实行作业票管理,凡停止高处作业必需操持«高处作业票»〔见附件〕,否那么严禁停止高处作业。

第六条«高处作业票»的操持一级«高处作业票»操持:作业单位〔外来承包商及各单位维修等部门〕首先到工程项目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支付«高处作业票»,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由作业区域所在部门担任后续操持。

〔区分由作业人、监护人、作业单位现场担任人、工程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作业区域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工程项目所在单位平安环保管理部门审核,单位主管平安指导同意。

〕二级及以上«高处作业票»操持:按一级高处作业流程签字后,报公司工程设备管理部、平安环保部审核,由公司主管平安指导同意。

第七条«高处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工程项目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由作业人持执,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执。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包括外来承包商和临时工。

第三条高处作业指在高于1.5米的地方进行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搭建脚手架、安装设备、维修建筑物等。

第四条高处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作业过程中职工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第六条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当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培训,确保职工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指导、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工作。

第八条承接高处作业的外来承包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条件,并与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自觉参加安全培训,不得擅自变更作业工艺和操作方法。

第十条职工在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待安全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十一条在进行高处作业前,负责组织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第十二条作业前应当分析作业环境和特点,确定合理的作业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的设计。

第十三条在高处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作业范围和禁止区域。

第十四条进行高处作业的职工应当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并进行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作业执行第十五条执行高处作业的职工应当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超越作业范围,不得进行未经许可的操作。

第十六条在高处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作业岗位,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不得与他人开玩笑或打闹。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高空作业是指在离地面一定高度以上的作业环境中进行的工作。

这类作业往往存在较高的风险,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可能会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制定和实施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对于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一套完整的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一、管理责任制度1. 设立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领导班子和相关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高空作业安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 所有高空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二、作业前准备1. 在进行高空作业前,要进行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2. 确定高空作业执行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准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并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4. 确保高空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对可能产生危险的部位进行警示和隔离。

三、高空作业操作要求1. 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其了解作业流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2.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安全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3. 高空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绳、护眼镜等,并严禁擅自更改或拆卸。

4. 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其健康状况适合进行高空工作。

四、高空作业安全监管1. 强化对高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2. 建立健全高空作业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加强对高空作业安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工艺,提高高空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

五、应急措施1. 建立和完善高空作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各级人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素质。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一、简介高处作业是指在一定高度地面以上进行的作业,包括搭设、拆除和维修各类高架设备、建筑工程施工、装配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因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此,本文将介绍一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人员安全培训在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必须进行人员安全培训,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风险的认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培训应以多媒体教学为主,通过图文并茂的案例、图片和视频等方式进行,使作业人员能够深刻理解高处作业的危险性,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

三、现场安全检查在高处作业进行的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现场安全检查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具是否正确佩戴、设备是否合格、安全标识是否齐全等。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经验,并及时向作业人员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严格的高处作业许可制度为了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管理,必须建立严格的高处作业许可制度。

所有参与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在许可证上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和获得许可证。

许可证上应详细记录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所需的防护措施和作业计划等,以确保高处作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个人防护措施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具,以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个人防护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安全帽、护目镜、耳塞、防滑鞋等。

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必须检查防护具的完好性和正确使用,确保防护具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安全疏散和救援措施为了确保高处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疏散和救援,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疏散和救援措施。

首先,必须规划和划定疏散通道,并在通道上设置指示标志,以便作业人员能够迅速撤离现场。

其次,必须配置相应的救援设备和器材,如救生绳、救生船等,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展开救援行动。

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办法(2篇)

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办法(2篇)

登高作业的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风电工程事业部工程建设高处作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高处施工作业安全,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工程事业部项目建设期间的登高作业。

第二章登高作业的基本要求第三条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需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行现场作业。

第四条担任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第五条根据当时的天气情况,如果有迷雾、大雪、雷电或者超过规定的风速时,禁止登高作业。

第六条夜间没有足够的照明条件,禁止登高作业。

第七条参加登高作业,必需两个人一组。

第八条登高作业按照规定必需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

第九条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果有破损,严禁使用,并定期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第十条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物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第十一条同一节塔筒的爬梯不允许两个人同时攀爬,一个人进入塔筒平台,盖好盖板,另外一个人再进行攀爬。

第十二条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以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作业平台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第十三条在进行登高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过或逗留。

第十四条现场工作的车辆应停在迎风面,与塔筒保持100m的距离。

第十五条使用塔筒内吊车时,严禁超载吊物体,承载物的重量不得超过吊车所承受的额定重量,吊钩与物品袋捆绑结实,并且吊物时底下不准站人。

第十六条严禁在风力机塔筒内吸烟。

第十七条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联络工具,保持手机通畅,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必须穿袖口、裤脚、下摆收紧的棉质工作服,不准穿长衣服,不准披着散发工作。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
本办法所称的高处作业是指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及以上进行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 管理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制、修订,以及对各单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抽查。

3.2 各单位HSE主管部门负责对高处作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对本单位科级及以下作业许可审批人员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科级及以下作业许可审批人员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评估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按作业许可项目清单要求,开展作业许可审批和作业过程监督检查。

3.3 各基层单位负责高处作业前安全分析,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并组织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要求。

4 管理内容
4.1 高处作业许可管理
4.1.1高处作业实行许可管理,高处作业许可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

各单位根据作业的高度、风险、事故后果,识别高处作业许可项目,纳入作业许可项目清单,明确作业项目审批权限,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2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2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 范围为规范大港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根据中油集团公司Q/SY1236-xx《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高处作业项目安全许可审批管理、坠落预防、坠落控制及相关安全要求等内容,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和GY01/F7.28.20《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外部承包商实施高处作业许可管理。

2 术语和简略语2.1本办法采用GB/T19001-xx、GB/T24001-xx、GB/T28001-xx和Q/SY1002.1-xx标准规定的术语。

2.2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且具有坠落风险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4吊绳: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其上面挂安全绳或安全带。

2.5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坠落的一种系统。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缓冲器、吊绳或它们的组合。

2.6锚固点:用于其上固定吊绳、引入线或安全绳的固定点。

2.7安全绳:安全带上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用于将安全带和锚固点或吊绳相连接。

2.8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9缓冲器:当人体坠落时,能减少人体受力,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部分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安全绳等。

2.10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吊绳上的两根安全绳。

2.11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

3 职责3.1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两级HSE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办法的培训教育,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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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订:XXXXXXXX20XX年XX月XX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简易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简易版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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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为规范大港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根据中油集团公司Q/SY1236-200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高处作业项目安全许可审批管理、坠落预防、坠落控制及相关安全要求等内容,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和GY01/F7.28.20《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外部承包商实施高处作业许可管理。

2 术语和简略语2.1 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 28001-2001和Q/SY 1002.1-2007 标准规定的术语。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高处作业: 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且具有坠落风险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4 吊绳: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其上面挂安全绳或安全带。

2.5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坠落的一种系统。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缓冲器、吊绳或它们的组合。

2.6 锚固点:用于其上固定吊绳、引入线或安全绳的固定点。

2.7 安全绳:安全带上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用于将安全带和锚固点或吊绳相连接。

2.8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9 缓冲器:当人体坠落时,能减少人体受力,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部分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安全绳等。

2.10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吊绳上的两根安全绳。

2.11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

3 职责3.1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两级HSE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办法的培训教育,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3.2 油田公司各单位组织实施本办法,并按照直线领导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落实高处作业许可审批和作业。

3.3 作业许可管理涉及的工作职责执行GY01/F7.28.20《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4 管理内容4.1 作业许可审批管理4.1.1 高处作业安全许可审批实行第二、第三级管理。

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GY01JL7.28.22-01)。

4.1.2各二级单位应按照风险程度、资源掌控和审批权限等条件,具体划分属于二级和三级许可审批的高处作业项目,并经过有效审批和发布。

4.1.3许可管理涉及的风险评估、作业许可申请、书面审查、现场核查、许可审批、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取消、许可证延期和关闭及监督等管理环节,均应执行GY01/F7.28.20《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4.2 坠落预防4.2.1 如果存在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

4.2.2 应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

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4.2.3 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

4.2.4 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

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应设置作业平台。

4.2.5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操作平台和升降机应进行有效的检查、检测与维护,确保安全性能良好。

4.2.6 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

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4.2.7 梯子使用要求a) 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 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

b) 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mm。

c) 禁止踏在梯子顶端工作。

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两步。

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m,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

d) 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

e) 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

f) 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

g) 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如在悬空的板上架设梯子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h) 必须设专人监护,禁止两人及以上在同一架梯上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

坠落控制4.3.1 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预防坠落危害,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坠落危害,选择、安装、使用坠落保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抓绳器、吊绳、锚固点、安全网等。

4.3.2 个人坠落保护装备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吊绳、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抓绳器、缓冲器、缓冲安全绳或其组合。

使用前,应对坠落保护装备的所有附件进行检查。

4.3.3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D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

4.3.4 在屋顶、脚手架、贮罐、塔、容器、人孔等处作业时,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动式梯子及升降平台等设施时,也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4.3.5 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

水平吊绳可以充当机动固定点,能够在水平移动的同时提供防坠落保护。

垂直吊绳从顶部独立的锚固点上延伸出来,使用期间应该保持垂直状态。

安全绳应通过抓绳器装置固定到垂直吊绳上。

4.3.6 全身式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

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4.3.7 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最后措施。

使用时应按GB5725-1997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网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

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

4.4其它要求4.4.1 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4.4.2 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4.4.3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4.4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

4.4.5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4.4.6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4.4.7 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

4.4.8 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GB/T4200-2008的要求轮换作业。

4.4.9 工作内容复杂、高处作业周期长、坠落点多等风险程度高的高处作业项目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具体格式执行“安全工作方案”(GY01JL7.28.20-02)。

4.5 作业过程中险情应急处置执行有关应急预案。

4.6 培训和沟通本标准由公司两级HSE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培训,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5 更改本办法的更改执行GY01/F4.1《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6 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6.1 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GY01/F7.28 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GY01/F7.28.20 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6.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Q/SY1236-2009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6.3 相关技术文件附录A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大港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网络办公系统6.4 实施证据和表单GY01JL7.28.20-02 安全工作方案GY01JL7.28.22-01 高处作业许可证附录 A(资料性附录)坠落预防计划指南坠落预防计划B.1 为了作业人员能够确定工作中所存在的坠落危险,并采取有效的坠落预防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生,应在作业前制定坠落预防计划。

B.2 坠落预防计划应由作业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在作业中负责执行。

计划中应针对现存及潜在的危害,制定坠落预防措施。

B.3 坠落预防计划一旦制定,所有作业人员应得到充分培训,并在作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

员工有责任向作业负责人反映所有可能造成伤害的不安全行为或状况。

B.4 坠落预防计划的任何变更都应经过批准。

坠落预防计划(示例):作业单位:作业项目:1 工作区域的坠落危险有以下类型:·高空升降机;·脚手架、梯子;·高空平台;·深坑、洞口边缘;·建筑物、设备边缘;·其他。

2 防坠落装备至少应包括下列物品:·全身式安全带,配有背上定位的D形环;·单个或两个带有自锁铆钉挂钩的缓冲减震安全绳;·挂钩;·尼龙绳;·抓绳器。

3 检查所有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一旦发现有缺陷的坠落防护装备,应停止使用,并立即销毁。

4 头部保护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所有可能伤害头部的危险突出物,均应设置警告标识。

5 急救和救援5.1 应根据现场需要,制定急救和救援措施,并事先与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联络,做好救援准备。

如果现场发生坠落事故,应根据伤情选择由兼职医疗救护人员或预定的医疗机构实施救援。

5.2 作业单位应备有急救箱,急救箱位于作业人员方便获取的地方,并在作业前上告知所有的作业人员。

6 援救人员注意事项如果发生坠落事故,作业人员应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或者进行自救,以防止悬空时间过长造成窒息伤害。

应对援救人员、梯子、高空升降机或其他援救设备的可用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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