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门学校县管校聘工作实施办法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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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门学校“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供参考)
为顺利推进我校教职工“县管校聘”工作,根据《关于推进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普教发〔2017〕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实施时间:2017年7月起。
三、实施程序:
(一)成立机构
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
组员:***(副校长)、***(副校长)、***(教师代表)、***(教师代表)、***(教师代表)。
人事争议仲裁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初中部教务主任)、***(小学部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德育主任)、***(女职委主任)。
(二)岗位核定
每学年竞聘工作实施前,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和学校实际,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布竞聘学科岗位数。
(三)组织竞聘
1.个人申请
教师填写《普陀区教职工工作岗位竞聘申请表》,填写时必须写明申请类别。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个人申请的教师,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2.首轮竞聘
按照学校公布的学科岗位数,结合区教育局学科岗位聘任比例,首先进行直接聘用,直接聘用对象为:
①学校中层及以上人员;
②当学年考核良好及以上人员;
③愿意担任班主任且学校认可的人员;
④能胜任一门及以上拓展性课程建设的人员;
⑤新分配教师;
⑥上挂或交流期满当年返回人员;
⑦三年内退休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由于身体原因,需要照顾人员;
⑧经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认定为学校关键岗位的人员。
……
直接聘用申请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直接聘任后不足比例的再进行竞聘。竞聘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二轮竞聘
首轮竞聘结束后,学校将落聘人员名单和空缺岗位数报区教育局,按照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和要求,组织二轮竞聘。二轮竞聘落聘人员按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学校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校不同岗位的分类评价和考核办法。
(三)实行争议调解仲裁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处理,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调解。
五、时间安排
㈠七月上旬,完成第一轮竞聘。
㈡八月上旬,进行第二轮竞聘。
㈢八月下旬,确定聘任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台门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如果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遵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台门学校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