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改进补贴资金管理方法-企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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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改进补贴资金管理方法/企业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补贴资金管理,发挥技术改进补贴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结合全区技术改进实际,特制定《区企业技术改进贷款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对重点技术改进项目实施补贴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围绕品种、质量、效益进行技术改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进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改进项目投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补贴资金是指财政补贴给企业技术改进贷款项目的资金。
二、补贴资金安排的原则
第四条区补贴资金主要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重点技术改进补贴导向目录,经国家、省、市批准或备案,并列入国家、省或市技术改进投资计划的重点技术改进项目。根据择优扶强原则,重点支持产品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对本区经济和产业升级作用大的项目;优先安排省或市、区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技术改进项目;优先安排经济效益好、经营者素质高、有良好信誉的利税大户企业的技术改进项目。
第五条坚持向省、市两级开发园区倾斜的原则。
第六条符合上述原则的企业技术改进项目,使用经核准的银行贷款,可以向区申请补贴。
三、补贴条件
第七条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以申请区补贴:
(一)企业在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并且其税收入区库;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经区经济贸易局登记备案;
(三)项目被列入市级以上技改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等补贴计划。
四、补贴的申请程序
第八条凡需申请补贴的项目均应逐级申报有关项目可行性报告,并经有关部门备案。项目被列入省、市补贴计划后,需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在办理省、市补贴的同时申报区配套补贴。
第九条凡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由有关单位按企业隶属关系向区经济贸易局、区财政局申报补贴。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于每年月份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
《技改项目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街办的项目由所在街办签署意见),《项目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银行贷款进帐单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各二份;
(二)由区经济贸易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后,并对照条件和标准提出补贴的初步方案,经集体讨论后确定补贴方案;
(三)方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四)区经济贸易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计划;
(五)由区财政局拨付项目补贴资金。
五、附则
第十条承担贷款补贴项目的单位要认真贯彻责任制,专人负责,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时竣工。列入年度补贴计划的项目,应在补贴计划下达之日起1年内办理补贴资金的申领手续,逾期取消补贴资格。
第十一条各开发区、街道经贸局和经管办要严格按本办法组织有关企业申报补贴计划,并按要求办理补贴资金的拨付手续,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项用于技术改进项目建设,并向区经贸局报告项目的执行情况。如在项目申报、实施和办理有关拨付手续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截留占用资金行为的,将取消该项目补贴资格,并追究当事者责任。企业技术改进补贴资金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