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门座起重机制作工艺与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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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门座起重机制作工艺要求与检验规程
第一部分结构件制作
本制作工艺是参照国标制定的公司内部标准,作为港口门座起重机焊接结构制作及检验的依据。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手工电弧焊,自动焊和半自动焊,适应于普通碳素钢结构和普通低合金结构钢制造的港口起重机焊接结构件制作。
2、引用的标准
GB/T17495-2009 港口门座起重机
Q/DQ104-96 焊接结构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69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ISO630:1995,NEQ) GB1591-2008 低合金高强调度结构钢
GB5117-1995 碳钢焊条
GB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
GB8110-2008 气体保护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JB2736-80 焊丝性能和用途
JB2737-89 焊丝性能和用途
GB5118-85 低合金钢焊条
GB985-88 碳钢低合金钢焊缝坡口基本型式与尺寸
JB1152-81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GB/T5117-1995 焊接材料
GB/T5293-1999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B/T14957-1994 熔化焊用钢丝
3、焊前准备
3.1、材料
3.1.1、制作结构用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要求符合图样和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3.1.2、起重机金属结构件的材质,碳素结构钢按GB700-2006,低合金钢按GB1591-2008。
3.1.3、钢材和焊接材料必须备有合格证明书。对于无牌号、无合格证明书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必须补做试验,严禁使用牌号不明、未经技术检查部门验收的各种材料。
3.1.4、焊接坡口应符合GB/T985.1和GB/T985.2的规定。特殊需要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并在图样上注明。所有焊缝均不应有漏焊、烧穿、裂纹、气孔、未熔合、严重咬边、夹渣、熔瘤、凹坑等影响性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重要焊缝应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3.1.5、重要焊缝在外观检查后应进行无损检测,焊缝质量射线探伤不低于GB/T3323中Ⅱ级要求,超声波探伤不低于GB/T11345中Ⅰ级质量要求。
3.1.6、未注焊缝高度的角焊缝,其焊缝GB/T11345高度宜不小于被焊接件中较薄件板厚的80%。
3.1.7、焊接用焊条、焊丝与焊剂应符合GB/T5117、 GB/T5118、 GB/T5293、 GB/T8110、GB/T12470、GB/T14957的规定,焊条与焊丝的选择应与主体材料强度以及焊缝所受载荷类型相适应。常用焊条、焊丝的选择见下表:
3.2、钢材下料前矫正标准要求
3.2.1、各种钢材在划线前其形状偏差不符合本标准3.2.2、3.2.3的规定者,应进行校正。
3.2.2、钢材的最大波浪和局部凹凸不平差,用1m平尺检查时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a、板厚δ<8mm时不大于2mm
b、板厚δ>8mm时不大于1.5mm
c、走台板不大于5mm。
3.2.3、型钢变形的最大波浪和局部凹凸不平差,用1m平尺检查时不得超过1mm,最大弯曲值不得超过L/1000(L-可测的最大长度)。
3.2.4、钢材的矫正,一般在冷态下用辊式矫正机或压力机进行。若在平台上用手矫正时锤痕深度不超过以下规定:对钢板在平面上为0.5mm,在立面上为1mm,对型钢在平面上
为1mm,在立面上为1.5mm。
3.2.5、弯曲度较大的钢材在热态下矫正时应加热至900~1100。C,低合金钢用较低温度,矫正后的钢材表面凹凸伤痕及锤痕,按第3.2.4条规定。
3.3、号料、切料及刨边
3.3.1、制作样板及号料时,应考虑焊接结构件的收缩量及装配间隙。其数值按有关工艺规定。
3.3.2、对于需要刨边或机械加工的钢材(根据图样、工艺文件规定),号料时应按工艺文件及以下标准规定留余量。(1)剪床前切的钢材,δ≤16mm时应不小于2mm,δ>16mm 时应不少于3mm。(2)气割的钢材应不少于3mm。
3.3.3、剪切后、剪切面与轧制面应垂直,其斜度允差不得大于1:10,边棱上的堆积物,毛刺和凹凸不平应铲除,毛刺高度不得大于0.5mm,刻痕不得大于1mm(剪后需机械加工者不在此限)。
3.3.4、气割后的质量应达到如下指标:
a、在厚度方向的偏斜差,板厚δ≤24mm时不超过1mm,δ>24mm时不超过1.5mm;
b、平面度,δ≤24mm时不超过1mm,δ>24mm时不超过1.5mm;(用1m的钢板尺测量)
c、局部咬边深度不超过1.5mm,咬边长度不超过60mm,且总计咬边长度不得超过切割长度的10%。
3.3.5、焊缝坡口可刨出、铲出、砂轮磨出、炭弧刨或气体切割。坡口制出后应清除毛刺、裂纹、熔渣及不平,坡口样板检查,应符合GB985、GB986的标准规定。
4、钢材的成型弯曲
4.1、金属结构的主要计算构件,当弯曲应力与承载应力一致时(如起重机主梁下盖板),只有当弯曲半径大于下列数值时才允许冷弯:钢板R≥25δ;I字钢R≥25b或R≥25h,槽钢R≥45b或≥25h;角钢R≥45b。
注:δ—钢板厚度,b—型钢的腿宽或边宽,h—型钢的高度,R—弯曲半径。4.2、热弯时应加热至900~1100°C弯曲完成时温度不低于700°C。对低合金钢应注意缓冷。
4.3、管子的弯曲半径必须大于管子外径的3倍。对有要求的管子弯曲,用样板检查时,间隙不大于3mm。
5、钢材的拼接
5.1、起重机主受力箱型梁,上下盖板及腹板拼接的最短节不宜低于10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