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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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新)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新)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从事起重机械监督检验的技术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并按授权项目范围开展监督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起重机械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以下统称起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起重机,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1983)和各类起重机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起重机,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从事起重机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起重机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附录1,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标准(一)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标准(一)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标准(一)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标准简介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是一种常用的工业起重设备,为保证其安全性和使用效果,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

国际标准ISO 12480该标准规定了门式起重机的设计和制造要求,包括荷载要求、安全要求、机械要求和电气要求等等。

ISO 12482该标准规定了门式起重机的安装和验收要求,包括搭设、连接、校平和测试等等。

国内标准GB/T 3811-2008该标准规定了门式起重机的术语、分类、结构、原理、造型及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安全规则、标志、使用与维护等等。

JB/T 5663-2008该标准规定了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与维护等等。

结语遵循门式起重机标准,可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同时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主要优点适应性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可根据用户不同的需要进行定制,能适应不同的场地和工艺要求,比如可进行桥架跨度的调整,支架的安装位置也可以根据要求进行调整。

安全可靠采用电动起重机,对于重物的吊装和移动更加稳定和安全,且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能够自动检测并避免过载、超载等情况。

维护简单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零部件相对简单,更换和维护方便,不需要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提高效率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能够高效地完成吊装和移动作业,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节省了时间和人力物力成本。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应用范围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仓储物流、车间、码头、车间等场所,可用于吊装重量较大的物品,如钢材、钢管、水泥、砖块、木材等等。

结语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是一种常用的工业起重设备,其标准能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定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架桥机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装卸桥
备注 — — — — — — — — — —
指采用非整机 滚装形式出厂
的(注A-1)
序号
类别
品种
备注
15
塔式起重机
普通塔式起重机 —
16
电站塔式起重机 —
17
门座起重机


门座式起重机
18
固定式起重机

19 升降机
20
施工升降机
• 整机船运证明、照片等资料(以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起重 机械)
产权单位
《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申请表》
(见 附件D)
• 资料凡提供复印件的, 应当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 齐的资料
• 提交起重机械上次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证,上次检验周期内的维保、修理 (如有)和自检 记录,以及检验工作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序号
类别
品种
1
桥式起重机
通用桥式起重机
2
通用门式起重机
3 4
门式起重机
造船门式起重机 架桥机
5
普通塔式起重机
6
塔式起重机
电站塔式起重机
7
8
流动式起重机
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
9
门座式起重机
10 缆索式起重机
11 桅杆式起重机
门座起重机 — 一
参数 200t以上 50t~75t (不含75t) 100t以上 参数不限 参数不限 315t m以上

简易升降机

21
机械式停车设备(注A2)


注A-1: 整机滚装形式出厂的起重机械是指在厂内通电调试后不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要求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要求

起重机械型式实验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机械型式实验,提高实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实验,具体见《起重机械型式实验目录》(附件1)。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型式实验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实验:(一)首台投入生产的;(二)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三)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四)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实验要求的。

第五条型式实验以产品型号规格为基本单位进行,型式实验实验原则如下:(一)不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分别进行型式实验;(二)同一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主要参数系列值)从高向低覆盖;(三)超大型起重机械(即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逐台进行型式实验。

第六条型式实验程序如下:(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实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实验、审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实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实验、备案、公告。

第七条制造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型式实验申请。

申请时按如下2种情况进行:(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实验同制造许可一并申请,随同制造许可申请报相应许可受理机构。

(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实验应单独提出申请,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3.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三)企业集团所属制造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申请型式实验:1.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分别单独申请型式实验;2.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应该由集团公司申请型式实验。

电动葫芦检验标准

电动葫芦检验标准
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 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应采用 TN或TT接地系统。零线重复非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采用TT接地系统时, 起重机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应不大于50V。
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应采用 TN或TT接地系统。零线重复非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应不大于50V。
线路
绝缘
额定电压不大于 500V时, 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 一般环境中不低于0.8MΩ, 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断电, 人为使起重机上的接触器、开关全部处于闭合状态, 使起重机电气线路全部导通, 将 500V兆欧表L端接于电气线路, E端接于起重机金属结构或接地极上, 测量绝缘电阻值。上述方法有困难时, 可采用分段测量的方法。测量时应将容易击穿的电子元件短接。
起吊额定载荷, 进行起升、运行联动试验。
7.3
静载
试验
新安装、大修、改造后的电动葫芦(起重机)应进行此项试验。起吊额定载荷, 离地面 100~200mm, 逐渐加载至1.25倍的额定载荷, 悬空不少于10min, 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起升机构按 1.25倍额定载荷加载, 按检验内容与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检验后必须恢复起重量限制器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1 .目测法检查起重机的接地型式;
2.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测量重复接地电阻时, 应把零线从接地装置上断开。
2.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接地电阻。测量重复接地电阻时,应把零线从接地装置上断开。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查要点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查要点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查要点
1. 看看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钢丝绳,这可不是小事情啊!就好比咱的鞋带,要是有磨损或者断股,那可不得了!比如说上次我就看到一台起重机,那钢丝绳都毛毛糙糙的了,还在工作呢,多危险呀!
2. 检查一下起重机的吊钩啊!这吊钩就像是我们的手去抓东西,要是它有问题,怎么能稳稳地吊起货物呢?我邻居厂里的起重机吊钩都变形了还在用,这不是瞎搞嘛!
3. 别忘了检查电气系统呢!这电气系统就跟人的神经系统似的,要是出了毛病,起重机还能正常工作吗?我之前见过有的起重机,电气系统老是出故障,时不时就罢工,太耽误事儿了!
4. 注意下起重机的运行轨道呀!轨道要是不平整,那起重机跑起来不就跟喝醉了一样摇摇晃晃的?想象一下,火车要是在歪歪扭扭的轨道上跑,那得啥样啊!
5. 别忘了检查起重机的刹车系统哦!刹车就好比汽车的刹车,要是刹不住,那得多吓人!我听说过有个地方的起重机就是刹车失灵,结果撞坏了好多东西呢!
6. 好好瞅瞅起重机的限位装置,这可是保障安全的重要一环呀!就像给起重机安装了个保险杠,没有它怎么行?上次看到有个没限位装置的起重机,差点就出大事了!
7. 还有起重机的主梁和支腿,这可都是关键部位啊!主梁要是不结实,支腿要是摇摇晃晃,起重机还能稳定工作吗?这就跟人的脊梁骨和腿一样重要呀!
总之,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检查可不能马虎,每一个要点都得认真对待,这样才能保证它安全可靠地工作呀!。

电动葫芦怎么检验?电动葫芦检验方法与标准指南

电动葫芦怎么检验?电动葫芦检验方法与标准指南

电动葫芦怎么检验?电动葫芦检验方法与标准指南来源:互联网·作者:测库头条君· 2017-12-28 14:05:58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在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电动葫芦结构紧凑,电机轴线垂直于卷筒轴线的电动葫芦采用蜗轮传动装置。

其缺点为:长度尺寸大,宽度方面尺寸大,结构粗笨,机械效率低,加工较难等。

液压系统为双重控制,溢流调节阀、磁接点压力表均可对压力进行精确的控制。

电器控制部门采用了低电压控制,增加了支配系统的安全性。

电动葫芦的质量,是通过检验来确定的。

那么电动葫芦怎么检验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电动葫芦检验方法与标准,希望大家学有所成。

一、电动葫芦的基础知识1、主要特点钢丝绳电动葫芦的结构及特点:该机采用了机电一体化设计,更换不同的模具,即可压制不同规格的钢丝绳,支配简便、平安;检查、装置、维护电机方便。

其主要缺点为电机散热前提差,分组性差,供电装置、制造与装配复杂。

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分类及叙述钢丝绳电动葫芦的组成部门有:电机、传念头构、卷筒和链轮。

以电机和卷筒相互位置不同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压制的钢丝绳拉力大、美观、快速,压接一套钢丝绳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升了工作效率。

电机装在卷筒外面的电动葫芦,其优点为为分组性好、通用化程度高、改变起升高度轻易、装置检验利便。

电动葫芦的使用非常广泛,但能正确操作电动葫芦的专业人员较少,建议大家多了解电动葫芦的相关知识,进而在各个领域更好地利用各种电动葫芦。

2、主要分类电动葫芦主要分为: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葫芦)、防腐电动葫芦、双卷筒电动葫芦、卷扬机、微型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多功能提升机。

3、应用领域应用领域:提升、牵移、装卸重物,油罐倒装焊接,如各种大中型砼、钢结构及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移动,适用于建筑安装公司、厂矿的土木建筑工程及桥梁施工、电力、船舶、汽车制造、建筑、公路、桥梁、冶金、矿山、边坡隧道、井道治理防护等基础建设工程的机械设备。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一、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交接班时,交班司机应将本班出现的问题详细地向接班司机交待,然后交接班司机共同检查起重机。

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顺序为:1.1首先检查配电盘上总闸刀开关是否断开,不允许带电进行检查;1.2检查钢丝绳,查看其断丝、磨损情况,卷筒上是否有窜槽或叠压现象,固定压板是否牢固可靠;1.3制动器的工作弹簧、销轴、连接板和开口销应完好,制动器不得有反卡现象;1.4各安全装置,制动器、限位器动作应灵敏可靠;1.5中心集电环转动,接触良好,电缆卷筒的电缆收放应与大车行走速度协调;1.6吊钩应灵活转动,钩尾固定螺母不得有松动现象。

1.7应定期对钢丝绳进行维护保养,并正确使用钢丝绳。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起吊重物:1.7.1钢丝绳打结或扭曲时;1.7.2钢丝绳与物体的棱角接触;1.7.3千斤绳夹角过大;1.7.4穿过滑轮的钢丝绳有接头。

二、作业中安全守则和安全技术1.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悉本机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才允许开车。

2.严禁非司机开车。

3.司机只听从指挥人员的指令,但无论什么人发出停车信号时,均应停车,待查明情况后再开车。

4.司机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鸣铃);(1)起升、落下货物,开动大小车时;(2)龙门吊从视界不清处通过时,要连续鸣铃;(3)龙门吊在接近周围障碍物时;(4)吊运货物接近人员时;(5)在其他紧急情况时。

5.作业前,应当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6.当吊运接近额定负荷的物品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0.2m—0.3m后,停止起吊。

确认各系统正常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7.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当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档位,防止空中任意摆动。

8.被吊物体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起吊时要平稳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9.吊运物品时,应鸣铃让人躲开或绕开,禁止从人头顶通过,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警告信号。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__TSG_Q7001-2006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__TSG_Q7001-2006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前言2004年8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起草意向,2004年10月,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起草组,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草案。

2004年11月,中国特检中心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2004年11月22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凼[2004]60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5年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在武汉市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5年3月,特利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特种设备局对报批稿多次、广泛的征求各方面意见。

2006年6月2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方式方法、工作内容、程序和要求,规定了对监督检验机构、监督检验人员和起重机械制造单位的职责要求,并根据现实情况适当高速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项目,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管理,规范监督检验行为,保证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制造监检),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在起重机械制造现场对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的制造过程,在制造单位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产品安全性能的监督验证。

制造监检不能代替制造单位的自检。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一般环境中工作的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起重量范围为3.2~80吨,跨度范围为为10.5~25.5米,起升高度不大于25米,工作级别为A3~A5。

二、试验依据:1、《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JB/T3695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GB5226.23、《起重机设计规范》 GB381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60675、《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05号三、试验条件(环境条件、所需提供的样机及所覆盖产品的图样等技术文件)试验现场应符合下列条件:1、试验现场的环境应符合JB/T3695的要求,起重机的电源为三相交流,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V(允差为 -10%~10%),试验现场的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环境温度应在-25℃~40℃范围内,在40℃时的相对湿度不超过50%,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应符合GB10183的要求(受检单位应对此给予确认);测量桥架等尺寸时,应在室内或在无日光和温差的影响下进行,如需进行应力测试,试验现场的温度应在0℃以上;2、试验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应有影响起重机试验的物品、设施,保证起重机起升、运行等各种试验能正常进行;3、受检单位应提供全套受检样机的图样及覆盖产品的有关图样(总图和部件图)和相关技术文件;4、型式试验分三个阶段(分别以(A)(B)(C)表示)进行,主梁受拉区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探伤检验(A)、桥架检验(B)和安装完成后的动作试验及应力测试(C)。

必要时在厂内制造过程中也可进行个别项目的检查和试验。

四、试验的主要仪器设备:检测用仪器和量具应是经鉴定合格且在检定合格期内。

主要仪器设备见表1表1续表1五、检查项目、要求及方法:检查项目、要求及方法见表2表2续表2续表2续表2续表2续表2(完)六、判定规则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的判定规则为:检验细则规定的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必须全部合格,才能判定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为合格。

门式起重机实验细则

门式起重机实验细则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工作,提高型式试验工作的质量,根据《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一般环境中工作的通用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造船门式起重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水电站门式起重机、万能杆件拼装式龙门起重机和装卸桥等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

特殊环境中工作的门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细则另行制订。

第三条本细则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GB/T3811-1983《起重机设计规范》和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以及有关门式起重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果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当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样机投入试验前,制造单位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

第五条门式起重机进行型式试验时,制造单位应当在现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一)样机总图及重要部件图;(二)样机相关的计算资料;(三)样机的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四)样机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五)样机制造过程中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六条门式起重机进行型式试验时,试验条件应当满足产品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一)试验现场的试验动力源应当与设计一致, 工作电压一般为380V(允差为 -10%~10%);(二)选择无雨、无雪天气进行试验,对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岸边抓斗卸船机,可有凝露、盐雾,环境温度一般为–5℃ ~40℃,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海拔高度一般不超过1000m,风速不超过8.3m/s,速度测试时的风速不超过3m/s,测量结构等尺寸时,应当在室内或者在无日光和温差的影响下进行;(三)制造单位应当提供试验所需的试验载荷,试验载荷的精度为±1%;(四)试验现场的环境不得有易燃、易爆及腐蚀性气体,场地周围应当设置安全警戒线,试验场内应当有安全管理措施;(五)参加试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特种设备作业的有关规定;(六)起重机运行轨道的安装应当符合GB10183《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的要求(制造单位应对此给予确认),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岸边抓斗卸船机的运行轨道安装符合JT5022《港口起重机轨道安装技术条件》的要求(制造单位应当对此给予确认);第七条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用仪器和量具应当经过检定合格,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1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1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序号
设备类别(类型)
设备品种(型式)
设备基本代码
30
防爆叉车
4CA0
31
钢丝绳电动葫芦
4CB0
32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4CC0
33
轻小型起重设备
环链电动葫芦
4CD0
34
气动葫芦
4CE0
35
防爆气动葫芦
4CF0
36
带式电动葫芦
4CG0
• 注: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下列起重机械 实施首检: • (1)固定式,指无运行机构,固定使用的; • (2)单轨小车式,指主梁固定,具有运行机构, 以单轨下翼缘作为运行轨道的; • (3)双梁小车式,指主梁固定,由一台固定式电 动葫芦和一双轨型电动小车架组成,该葫芦小 车沿双梁桥架上两条轨道运行的; • (4)单主梁角形小车式,指主梁固定,由一台固 定式电动葫芦和一角形电动小车架组成的,该 小车沿安装在单主梁桥架上两条轨道运行。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设备类别(类型)
设备品种(型式)
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 全路面起重机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设备基本代码
4410 4420 4430 4440 4450 4460 4470 4480 4490 4610 4620 4630 4750 477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第十六条 检验用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 检测工具,纳入计量检定范围的,应当依 法检定合格,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 在易燃、易爆、绝缘等场所检验,使用的 设备仪器、计量器具和检测工具应当符合 现场环境的要求。
• 第十七条 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记录。 有具体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记录实际测量数 据;无量值要求的定性项目,用文字描述检验 结果;需要另列表格或者附图的,另列表或者 附图;对于无损检测和应力测试,应当在记录 上进行准确定位。检验记录必须具有可追溯性。 • 注:检验记录应当按照实际检验的起重机械进 行编制,如果记录上的编制项目,在实际检验 中不存在,必须在记录中填写为“无此项”表 示。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报告编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使用单位名称:设备类别:设备品种:设备型号规格:设备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检验类别:检验日期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特种设备检验某某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附页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结论备注11技术资料审查定期检验报告及使用登记证、使用记录2 2作业环境和外观检查2.1起重量或者起重力矩标志3 2.2安全距离4 2.3起重机运行轨道53金属结构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64主要零部件检查4.1一般要求(磨损、变形、缺损、证明文件等)74.2吊具(1)吊具的悬挂8(2)吊钩的防脱钩装置9(3)吊钩焊补、铸造起重机钩口防磨保护鞍座104.3钢丝绳4.3.1钢丝绳配置11 4.3.2钢丝绳固定124.3.3用于特殊场合的钢丝绳的报废(1)吊运炽热金属、熔融金属或者危险品的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断丝数13(2)防爆型起重机钢丝绳断丝情况144.3.4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电动葫芦除外)钢丝绳系统4.3.4.1主起升机构钢丝绳缠绕系统154.3.4.2主起升机构钢丝绳16 4.4导绳器 175 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5.1制动器5.1.1制动器设置与控制18 5.1.2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制动器设置专项要求195.1.3制动器零件检查(1)制动器的零件无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液压制动器漏油现象20(2)制动轮与摩擦片摩擦、缺陷和油污情况21(3)制动器推动器无漏油现象22 5.2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23 5.3运行行程限位器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结论备注245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5.4起重量限制器5.4.1设置25 5.4.3定期检验专项要求265.6抗风防滑装置(1)抗风防滑装置设置27(2)动作试验 28(3)零件无缺损29 5.7防碰撞装置30 5.8报警装置31 5.9缓冲器和端部止挡32 5.10紧(应)急停止开关33 5.11轨道清扫器34 5.12联锁保护装置35 5.13风速仪36 5.14防护罩、防护栏、隔热装置37 5.16电缆卷筒终端限位装置38 5.22集装箱吊具专项保护装置39 5.23桥、门式起重机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5.23.1防倾翻安全钩40 5.23.2偏斜显示(限制)装置41 5.23.3导电滑触线的安全防护42 6液压系统检查(1)平衡阀和液压锁与执行机构连接43(2)液压回路无漏油现象44(3)液压缸安全限位装置、防爆阀(截止阀)457司机室检查(1)灭火器、地板覆盖材料、标志46(2)固定牢固,无明显缺陷,露天工作的司机室有防护装置478电气检查8.1电气设备(1)电气设备功能有效48(2)防爆型、绝缘型、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元器件498.2电动机的保护508.3线路保护518.4错相和缺相保护528.5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自动复位按钮控制的除外)538.6失压保护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结论备注548电气检查8.7电动机定子异常失电保护558.8超速保护装置568.9起重机械接地8.9.1电气设备接地(1)电气设备接地57(2)外壳、金属导线管、金属支架及金属线槽接地588.9.2金属结构接地8.9.2.1接地线598.9.2.2接地电阻608.10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1)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的绝缘电阻(或者防爆起重机的绝缘电阻,MΩ)61(2)绝缘型起重机械的绝缘电阻(MΩ)628.11照明(1)可移动式照明安全电压(V)63(2)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648.12信号指示(1)总电源开关状态的信号指示65(2)警示音响信号66(3)集装箱专用吊具开闭锁指示信号灯679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查9.1安全监控管理功能要求的硬件配置689.2管理权限的设定 699.3故障自诊断709.4报警装置719.5文字表达形式729.6通信协议的开放性 739.7显示信息的清晰度 749.8系统信息采集源759.9监控参数验证9.9.1起重量769.9.2起重力矩779.9.3起升高度(下降深度) 789.9.4运行行程799.9.5风速809.9.6回转角度819.9.7幅度829.9.8大车运行偏斜839.9.9水平度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结论备注 849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检查9.9监控参数验证9.9.10同一或者不同一轨道运行机构安全距离859.9.11操作指令869.9.12支腿垂直度 879.9.13工作时间889.9.14累计工作时间 899.9.15每次工作循环909.10监控状态验证9.10.1起升机构的制动状态919.10.2抗风防滑状态929.10.3联锁保护(门联锁和机构之间的运行联锁)939.10.4工况设置状态949.10.5供电电缆卷筒状态 959.10.7视频系统969.11系统综合误差试验9.11.1起重量综合误差979.11.2幅度综合误差989.11.3起重力矩综合误差 999.12连续作业试验1009.13信息采集和储存验证9.13.1实时性1019.13.2扫描周期1029.13.3存储时间1039.13.4断电后信息的保存 1049.13.5历史追溯性10510 性能试验10.1空载试验(1)运转、制动情况106(2)操纵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工作情况 107(3)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108(4)各种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工作情况共5页第5页。

门式、桥式起重机与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门式、桥式起重机与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门式、桥式起重机与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2. 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 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 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 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5.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5.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5.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 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 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 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 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

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 以上。

11. 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

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

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 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 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 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 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 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 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

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TSG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 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Lifting Appliances Installation, Modernization & General Overhaul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6年3月23日前言2008年8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

2012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起草任务书。

2013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省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规则的修订原则、结构框架、主要容等,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确定了时间进度要求。

2013年3 月,起草组在省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对规则草案进行了研讨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13年3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16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起重机械分委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审议。

2013年5 月,起草组在省市召开了起草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安委会专家审议意见进行了研讨和处理,并相应地调整了规则有关容,形成了报批稿。

2013年6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将规则修订容中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检验项目、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质检特函〔2013〕34号文的形式予以发布。

2014年9月,根据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特种设备目录》调整情况,起草组又对本规则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会审议。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依据本规则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全部实施定期检验。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没有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以及整机形式出厂,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在办理使用登记前由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本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即设备投入使用前检验,简称首检),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

实施首检的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A。

第四条本规则的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是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第五条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检验过程中,对确实存在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如作业环境特殊、事故频发等),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六条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首检的项目和要求,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见附件B)、《叉车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见附件C)进行。

TSG Q7015-200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第七条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执行本规则。

起重机常规检查制度模版

起重机常规检查制度模版

起重机常规检查制度模版一、目的及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起重机常规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确保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本制度依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使用的各类起重机设备。

三、检查内容及方法1. 起重机外观检查1.1 检查起重机外观是否有明显的损坏、变形或裂纹。

1.2 检查起重机的标志标牌是否完整清晰。

1.3 检查起重机表面是否有积尘或其他杂物。

2. 起重机电气系统检查2.1 检查电缆是否良好固定,无裸露的导线或破损的绝缘。

2.2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限位器、报警器、安全继电器等。

2.3 检查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

3. 起重机机械部分检查3.1 检查起重机钢丝绳是否有损伤、磨损或断丝现象。

3.2 检查起重机滑轮、滚轮和齿轮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松动。

3.3 检查起重机制动器是否可靠,制动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3.4 检查起重机润滑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润滑部位是否充油。

3.5 检查起重机行走轮、导轨和传动装置是否有裂纹或变形。

4. 起重机安全装置检查4.1 检查起重机的重载保护装置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4.2 检查起重机的高度限位器是否可靠。

4.3 检查起重机的变幅限位器和行走限位器是否准确可靠。

五、检查记录和处理1. 检查记录每次进行起重机常规检查时,应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表,记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等信息。

2. 异常情况处理若发现起重机存在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或更换有问题的部件,并上报相关部门。

六、检查周期和频率1. 检查周期根据起重机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环境,制定起重机的检查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

2. 检查频率在每次使用起重机前,应进行简要的目测检查,确保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七、检查结果的记录与保存所有的起重机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保存在相应的档案中,以备日后查阅和参考。

八、相关责任1. 设备责任人负责起重机的常规检查工作,并确保检查记录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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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尺
钢丝
平尺
12
支腿高度差
mm
从起重机踏面算起到电动葫芦小车运行轨道平面的高度H2的相对差,在跨度方向不大于10mm(S≤26m)或15mm(S>26m时)
用带弹簧称的钢卷尺分别测量四支腿的高度,卷尺拉力值为150N,四支腿的实测值之差即为高度差值
弹簧称
钢卷尺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代号
序号
考核项目
代号
序号
考核项目
计量单位
质量指标
检测方法
检测器具
备注
(对应标准条款)
A
23
滑触线或电缆
推荐采用符合JB/T6391.1的滑接输电装置。
4.8.3
B
24
移动电缆用
附件
钢丝绳、滑车、滑车轨道应除锈涂漆或镀锌处理。
4.8.4
25
各种线管
应牢固地固定在桥架上,管口应装护线嘴,护线管内敷设的导线不得有接头。
4.8.5
用漆膜测厚仪在主梁、端梁上任取十点,测得的平均值定为实测值。按9286中规定的刀具、用划格方法在主梁取六处,端梁取四处进行测量,划格时刀具与被测面垂直,用力均匀,划格后用软毛刷沿对角线方向轻轻地顺逆各刷三次,然后检查漆层剥落面积,若八处以上符合GB 9282中一级质量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漆膜测厚仪
钢直尺
塞尺
4.7.18
20
电控设备
应符合GB5226.2的规定
4.8
21
电动葫芦配用的电控设备、限位器
应符合JB/T9008.1或JB/T5317相应要求
4.8.1
22
电控设备的防护等级
司机室内不低于GB4208中的IP33,电阻器不低于IP22,其他部位不低于IP33
4.8.2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目测
4.6.1
2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波检测符合JB/T10559中规定Ⅰ级,射线检测时不低于GB/T3323中规定的透照等级AB,质量等级Ⅱ。
外协应提供射线探伤照片或检测报告
X射线探伤仪超声波探伤仪
4.6.2
3
主梁腹板
平面度
mm
受压区≤3.5,受拉区≤5.5(500范围内,腹板高度≤700);受压区≤5.5,受拉区≤8(1000范围内,腹板高度>700)
苏州中超起重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编号:ZC/ZD20.3-2011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本号:第A版
分发号:
2011年01月03日发布2011年01月03日实施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代号
序号
考核项目
计量单位
质量指标
检测方法
检测器具
备注
(对应标准条款)
A
1
焊缝外观
无裂纹、孔穴、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
水准仪
钢直尺
4.7.4
7
主梁工字钢下翼缘轨道
水平偏斜
mm
C1≤B1/100
安装后用经纬仪测工字钢下翼缘水平偏斜
经纬仪
4.7.5
8
箱形梁腹板
垂直偏斜
mm
h≤H/200
在长筋板或节点处测量。吊一铅垂线,测量h值,见JB/T5663-2008图6
钢直尺
线锤
4.7.6
9
桁架梁弦杆和胶杆件直线度
mm
△q≤0.0015a
mm
≤l/1000,且同一轴线上一对车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l为测量长度
在同一地梁两个车轮外端面下部贴紧轮缘用φ0.5-0.8的尼龙线拉紧直线,用塞尺分别测量两轮端面与拉线间间隙,并测出尼龙线在车轮端面范围的长度l,计算出偏斜值
水平偏斜
测量仪
4.7.16
18
起重机左(右)端车轮的垂直偏斜
mm
≤l1/400,l1为测量长度
计量单位
质量指标
检测方法
检测器具
备注
(对应标准条款)
B
13
法兰垂直倾斜
mm
≤5
用水准仪将支腿中心线校水平,从法兰上端距法兰平面一定距离吊尼龙垂线,测量法兰上、下部平面与垂线之间的距离,每一座板上、下部的实测距离值之差的绝对值即为该座板平面与支腿中心线的垂直偏差
水准仪
尼龙绳
14
法兰水平夹角
mm
≤5
支腿、地梁绘装时,用水准仪将支腿中心线校水平,在两主梁联拉法兰外端加垫等高块用尼龙线和钢直尺进行测量
用直尺测量
直尺
4.7.7
10
主梁支腿工字钢跨度偏差
mm
S≤10m,±6;
S≤26m,±8;
S>26m,±10
用钢卷尺测量两支腿工字钢实际中心线的距离尺寸A1,则|A1-A|即为误差值(A-跨度名义尺寸值)
钢卷尺
11
刚性支腿与主梁在跨度方向的垂直度偏差
mm
H0/2000(H0-座板高度)
以主梁支腿座板为基准,测量支腿两端座板中心线在跨度方向的水平偏斜,偏斜值即为垂直度偏差值(如用其他方法能保证跨度时,此项可不作考查项目)
用500㎜、1000㎜平尺在任意方向测量平尺与腹板的间隙
500㎜、100㎜钢直尺
4.7.1
4
主梁上拱度
悬臂上翘度
mm
跨中上拱F = (0.9~1.4)S/1000,且最大上拱度控制在S/10范围内,悬臂端上翘度Fo=(0.9/350~1.4/350)L1(或L2)
用水准仪测量主梁连接板座为基准点,校正水平、测小车运行主轨道表面处
划刀
毛刷
4.9.2
29
空运转实验
各运转机构运转平稳无异常、鸣声连接处、紧固件无松动、减速器不漏油、控制系统、安全装置应灵敏正确、时间不少于5分钟。
6.1.2
A
26
导线
护线管内敷设的导线应全部采用铜心多股导线,主回路导线截面积按被控功率选取,且不得小于1.5mm2
4.8.6
27
钢材表面
除锈处理
表面除锈质量等级不应低于GB/T8923中的Sa2 1/2级或St3级,其余部分应达到Sa2或St2级。
目测
4.9.1
28
漆膜厚度
漆膜附着力
75μm~105μm
≤5
钢直尺
15
支腿
对角线差
mm
≤6
支腿、地梁绘装时,取支腿两端法兰同部位中心点,测其对角线,其差即为支腿对角线差
钢尺
钢丝
16
支腿
中心高低差
mm
≤6
支腿、地梁绘装时,用水准仪和钢直尺分别测量两支腿端部法兰竖直方向中心点、及同侧车轮的高度(计算时应考虑车轮厚度),其数值差即为中心高低差
钢尺
钢丝
平尺
A
17
起重机左(右)端车轮的水平偏斜
在车轮基准面侧吊锤线,用塞尺测量线与轮面间上、下部的距离及测量长度,计算偏斜值。
将框式水平仪垂直面紧靠在车轮外基准端面上,下部垫塞尺使水平仪达水平,所垫塞尺总厚度即为偏斜值
长度
19
车轮同位差
mm
同一下横梁下两车轮同位差≤2 mm
用φ0.49-0.52的钢丝拉一测量基准线,测出各车轮端面与基准线之间的距离,距离差即为同位差
水准仪
钢直尺
4.7.2
5
主梁水平弯曲
mm
≤(L1+L2+S)/2000
对轨道居中的正轨箱形梁及半偏轨箱形梁不大于L1/2000,在离上翼缘板约100mm的大筋板处,用等高块和拉尼龙绳办法测量
等高块
钢直尺
钢丝
4.7.3
6
主梁上翼板
水平偏斜
mm
C≤B/200
用水准仪和钢直尺在长筋板或节点处测量,见JB/T5663-2008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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