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民主推荐、考察程序
有责任有担当的干部推选流程
有责任有担当的干部推选流程有责任、有担当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为:民主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
一、民主推荐
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二、提名
根据推荐情况,组织人事部开会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工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预告。
三、考察
考察由组织人事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四、酝酿
酝酿应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
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士的意见。
五、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工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六、任职
1、经工委讨论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
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工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后,办
理任职手续。
干部选拔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第一阶段民主推荐干部阶段I、书记办公会议首先书记办公会提出拟任职干部意见(明确定职推荐还是定岗推荐。
定职推荐:只推荐级别人选;定岗推荐:明确岗位、职务)。
2、预先沟通书记办公会之后,起草《拟提拔干部的请示》、填写《干部调整预先沟通简表》,向总局党委组织部汇报。
3、党委会议总局组织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之后,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民主推荐岗位、职务、参加推荐人员范围以及组织部工作人员。
会后,党委组织部进行工作准备,其内容:⑴ 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⑵ 推荐岗位、职务公告;⑶ 民主推荐票;⑷推荐干部要求;⑸ 推荐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4、民主推荐预告在进行民主推荐干部的单位张贴公告进行预告(当天)。
5、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推荐职能部门领导人选,由部门全体人员参加推荐。
)民主推荐会议程序:⑴ 提出相关要求;⑵ 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⑶ 隔座位进行发放推荐票;⑷ 进行填写选票;⑸ 进行无记名投票;⑹ 按照党委委员、其他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职工代表分别收票、分别计票、综合分析;⑺选择地点进行计票并得出计票结果。
6、书记办公会议民主推荐工作结束后,党委组织部要向书记和书记办公会汇报推荐情况。
由书记办公会集体酝酿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7、公布民主推荐结果经总局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向群众公布民主推荐结果。
第二阶段干部考察准备及考察阶段&考察准备:⑴成立考察组;⑵ 制定考察方案,内容:考察任务、时间、方法、程序、纪律;⑶ 进行必要的培训,研究好《条例》中的有关政策等;⑷明确考察内容。
9、考察预告在考察对象单位公布考察预告。
预告内容: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名单及职务、考察组驻地、考察组联系电话及向考察组反映情况的有关要求。
10、素质测评:测评内容: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原则性,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其各方面。
测评方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干部考察工作流程图
进入任免程序
。 梳理汇总考 察情
况,并汇报
组织民主评议和个 别谈话征求意见
征求执法执纪和计 生部门意见
张贴干部考察预告
同
进行干部档案任前
审核 时
前期准备
认论决定
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图
任(免)职公布
查阅考察对象档 案,确保《干部任 免审批表》准确无 误
审查考察对象考察 材料,将考察材料 进行对比分析
听取和受理人民来 信、来访反映情况, 需调查核实的形成 书面材料
征求协管方意见:对有关部门协管的干部职务的 任免,县委研究前,干部一室起草征求市有关部 门单位意见的函,附调整干部《干部任免审批表》 (提拔任职的要同时附干部考察材料),经分管部长 签发后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对方复函都应有 正式的书面意见。 县委对干部调整研究同意后,干部一室列出谈话 人员名单,经部长或分管部长同意后安排谈话, 同时,按照职能划分,分别办理任前公示、离任 审计、干部调劢关系结转手续。
文件印发: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由干 部一室代为起草任免通知,县委任免通知 由分管部长审核,部长审签,县委书记审 定,然后转县委办公室办理。县委办公室
负进责行将 任核免 通对知,不 县确委 常定委无会 会误议 记后录 印发。
对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 属群众团体组织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政协 履行任免手续的,干部一室及时提供县委 任免文件并负责催办任免结果。
一般按照 1:3 或 多于拟任职位 2 名进行提名。需要 时增加全县领导 干部大会提名和 个别座谈提名。
汇总民主推荐结果, 向部领导进行汇报
汇总提名情况,确定 初始提名人选
组织民主推荐
一般按拟选任职位 不提名人选 1:3 的比 例初始提名,对一次 提拔或重用超过 2 名的,按比拟提拔人 选多 2-3 名进行提 名。镇街党政正职初
干部考察工作基本程序和要求
干部考察工作基本程序和要求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科级非领导职务人选请示上报材料要求一、请示主件由干部所在单位以党委(党组)的名义向区委上报请示。
请示中应写明本单位非领导职务核定职数和使用情况(有无空缺),所要推荐任职的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是否占用本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是否经过单位集体研究。
二、请示附件附件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1、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干部任职事项的会议记录或纪要。
2、干部任免审批表3、干部德才表现材料,对干部德、能、勤、绩、廉和不足等方面给予客观的评价。
干部所在单位受干部主管部门委托,按程序开展了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的,附件3应为干部考察材料。
(主件基本格式)中共×××党委(党组)关于×××同志任(副)主任科员的请示区委:我单位核定的(副)主任科员职数为×个,目前已占用×个,空缺×个。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阳市旌阳区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三届区委第15次常委会议精神),经研究(民主推荐、考察和单位集体研究),建议:×××同志(女,汉族,××岁,中共党员,××文化,现任×××)任×××局(副)主任科员(,不占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
妥否,请审批。
附:1、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纪要)2、干部任免审批表3、×××同志德才表现(×××同志考察材料)××××年××月××日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基本程序及要求一、准备工作单位指派两名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原则性强的干部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的实施。
干部民主推荐 、考察程序
民主推荐、考察工作程序一、考察的两种情形(一)提拔考察:级别的晋升(科员→副科,副科→正科)职务的提拔(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非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二)一般考察:职务重用(例如镇长→镇委书记,局长→镇长、镇委书记)二、提拔考察的程序组成考察组↓准备好有关材料(组织部):组长讲话稿(注明推荐职位、人选条件、要求等),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及德的专项考察测评表,考察公告,民主推荐、测评等各类考察汇总表,干部任免审批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等;征求纪委、计生部门意见的函。
准备好有关材料(各单位)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名册。
↓和单位主要领导充分沟通↓进入单位进行考察:召开大会进行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合个人谈话进行)→汇总推荐得票(向部领导汇报并确定考察对象/异常情况则暂停考察工作)→张贴考察公告、进行民主测评(可以委托单位组织后报送材料/也可以另行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另外,如在本单位工作不满2年,则延伸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与考察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其个人情况(工作、生活、纪律、计生等有关事项),要求其撰写工作总结、填写干部任免审批及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对其提出要求。
↓考察结束后:要求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并上报推荐文件。
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明确考察材料撰写主要内容等。
考察组向部领导汇报考察情况。
三、一般考察的程序与提拔考察的程序大体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点:可以直接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
四、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单位班子领导成员、内设机构科级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如单位干部职工总人数在30人以内的,则要求全部人员参加会议推荐)。
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单位班子领导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干部代表(单位干部职工总人数在30人以内的,要求一般干部代表2-3人也参加个别谈话推荐)。
五、考察材料的撰写主要的内容(五段论):第一段:总体评价(思想政治素质);第二、三段:突出工作表现、突出优点、特点;第四段:其他(前面没有概况完整的有效补充,如个人为人、性格、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第五段:不足之处;第六段:推荐、测评得票情况。
干部选拔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第一阶段民主推荐干部阶段1、书记办公会议首先书记办公会提出拟任职干部意见(明确定职推荐还是定岗推荐。
定职推荐:只推荐级别人选;定岗推荐:明确岗位、职务)。
2、预先沟通书记办公会之后,起草《拟提拔干部的请示》、填写《干部调整预先沟通简表》,向总局党委组织部汇报。
3、党委会议总局组织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之后,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民主推荐岗位、职务、参加推荐人员范围以及组织部工作人员。
会后,党委组织部进行工作准备,其内容:⑴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⑵推荐岗位、职务公告;⑶民主推荐票;⑷推荐干部要求;⑸推荐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
4、民主推荐预告在进行民主推荐干部的单位张贴公告进行预告(当天)。
5、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推荐职能部门领导人选,由部门全体人员参加推荐。
)民主推荐会议程序:⑴提出相关要求;⑵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⑶隔座位进行发放推荐票;⑷进行填写选票;⑸进行无记名投票;⑹按照党委委员、其他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职工代表分别收票、分别计票、综合分析;⑺选择地点进行计票并得出计票结果。
6、书记办公会议民主推荐工作结束后,党委组织部要向书记和书记办公会汇报推荐情况。
由书记办公会集体酝酿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7、公布民主推荐结果经总局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向群众公布民主推荐结果。
第二阶段干部考察准备及考察阶段8、考察准备:⑴成立考察组;⑵制定考察方案,内容:考察任务、时间、方法、程序、纪律;⑶进行必要的培训,研究好《条例》中的有关政策等;⑷明确考察内容。
9、考察预告在考察对象单位公布考察预告。
预告内容: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名单及职务、考察组驻地、考察组联系电话及向考察组反映情况的有关要求。
10、素质测评:测评内容: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原则性,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其各方面。
测评方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对测评结果采取计分方法进行定量分析。
民主推荐应当采取以下程序
惠州港务集团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步骤为严格干部日常选拔任用程序,有效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确保选准用好干部,结合我司干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我司干部日常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参照惠州市委组织部发布的《惠州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具体采用以下操作程序:一、职位申请当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或因特殊情况需增配职位时,组织(人事)部门应向集团党委提出要求配备相应职位的书面请示,集团党委对呈报单位职位空缺情况、职位配备要求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是否同意配备。
书面请示中不得直接呈报拟任具体人选。
二、民主推荐(参考文件《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粤组字[2003]12号))。
对有关职位经集团党委研究确定同意配备后,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普遍采用民主推荐形式。
(一)民主推荐会应当采取以下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符合推荐范围的干部名册;(2)按A票、B票清点到场人数,说明请假人员;(3)填写推荐票,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填写(中层以上A票,主管及以下B票);(4)设置计票人、监票人(监票人必须为纪委小组成员),推荐投票结束后无须现场唱票;(5)推荐会后进行统一计票,需要有最少三人(填表、审核、监督人)并最终由集团公司纪委组组长在监督人一栏签字确认,然后将汇总情况向集团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三、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民主推荐的结果是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
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再确定其是否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对不是得票数多者列为考察对象的,须做出专门的说明。
四、资格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对民主推荐得票靠前的人选应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人选任职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确定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干部考察工作方案
干部考察工作方案一、背景干部考察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通过考察干部的实际表现和表现出的素质能力等方面,为干部选拔提供科学依据。
制定一份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着眼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选拔任用不断优化,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的1. 明确干部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确保考察工作正确、科学、规范、同步。
2. 明确考察工作的组织体系和考核标准,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培养提供有力的保障。
3. 规范干部考察工作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从而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实施步骤1. 明确考察对象(1)干部考察应以拟任领导干部为主体。
(2)包括重点公务员考察对象、基层工作干部、专业技术干部、领导干部领导自评体系考虑的应任职干部等。
(3)在考察过程中可通过对被考察人本人的考察、了解被考察人的依法守纪等方面的情况,逐步确定其适应岗位、服务群众等工作能力和素质特点。
2. 明确考察内容和方式(1)考查干部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观念、工作态度和作风、道德品质和纪律观念、业务能力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方式包括书面材料审查、面试、实地考察等,采用相应的考察方式,将被考察人的表现情况、特点和因素充分评估。
3. 明确考察标准(1)政治标准: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意识,是否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各项政治方针和决策。
(2)业务能力标准:考察被考察对象的业务水平和应变能力,是否具备突破人才的要求。
(3)团结领导标准: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协作能力和领导能力,是否能够很好地发挥团队作用。
(4)品德标准:考察被考察对象的诚实正直、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品质。
4. 明确考察条线和方式(1)重点公务员考察途径:考察前,应当进行过公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程序后,确定考察名单。
(2)基层工作干部考察途径:优先考虑民主推荐、自荐推荐、单位申报等途径。
民主推荐应当采取以下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步骤为严格干部日常选拔任用程序,有效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确保选准用好干部,结合我司干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我司干部日常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参照X市委组织部发布的《XX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具体采用以下操作程序:一、职位申请当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或因特殊情况需增配职位时,组织(人事)部门应向集团党委提出要求配备相应职位的书面请示,集团党委对呈报单位职位空缺情况、职位配备要求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是否同意配备。
书面请示中不得直接呈报拟任具体人选。
二、民主推荐(参考文件《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粤组字[2003]12号))。
对有关职位经集团党委研究确定同意配备后,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普遍采用民主推荐形式。
(一)民主推荐会应当采取以下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符合推荐范围的干部名册;(2)按A票、B票清点到场人数,说明请假人员;(3)填写推荐票,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填写(中层以上A票,主管及以下B票);(4)设置计票人、监票人(监票人必须为纪委小组成员),推荐投票结束后无须现场唱票;(5)推荐会后进行统一计票,需要有最少三人(填表、审核、监督人)并最终由集团公司纪委组组长在监督人一栏签字确认,然后将汇总情况向集团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三、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民主推荐的结果是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
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再确定其是否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对不是得票数多者列为考察对象的,须做出专门的说明。
四、资格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对民主推荐得票靠前的人选应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人选任职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确定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资格审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应当采取以下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步骤为严格干部日常选拔任用程序,有效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确保选准用好干部,结合我司干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我司干部日常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参照X市委组织部发布的《XX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具体采用以下操作程序:一、职位申请当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或因特殊情况需增配职位时,组织(人事)部门应向集团党委提出要求配备相应职位的书面请示,集团党委对呈报单位职位空缺情况、职位配备要求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是否同意配备。
书面请示中不得直接呈报拟任具体人选。
二、民主推荐(参考文件《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粤组字[2003]12号))。
对有关职位经集团党委研究确定同意配备后,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普遍采用民主推荐形式。
(一)民主推荐会应当采取以下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符合推荐范围的干部名册;(2)按A票、B票清点到场人数,说明请假人员;(3)填写推荐票,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填写(中层以上A票,主管及以下B票);(4)设置计票人、监票人(监票人必须为纪委小组成员),推荐投票结束后无须现场唱票;(5)推荐会后进行统一计票,需要有最少三人(填表、审核、监督人)并最终由集团公司纪委组组长在监督人一栏签字确认,然后将汇总情况向集团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三、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民主推荐的结果是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
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再确定其是否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对不是得票数多者列为考察对象的,须做出专门的说明。
四、资格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对民主推荐得票靠前的人选应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人选任职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确定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资格审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干部考察程序_
干部考察程序_干部考察程序《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六项具体程序:(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中组部制定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制度化“考”官新模式即将启动。
以科学用人保证科学发展考核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管理监督干部的必要手段。
有关权威专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积累了重要经验。
但也应当看到,目前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经常性考核制度还不够健全,考核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充分,考核对干部的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够明显,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
考核方式、内容进一步完善“强调建立严格的推荐提名程序,是改进任职考察的一个亮点”,孙柏瑛指出,中央明确要求,坚持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掌握了解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把组织意见和群众意见有机结合起来。
其目的就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的滋生。
在已有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考核内容也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将不断增强。
民意贯穿考核过程扩大考核民主是推动干部实践“以人为本”的重要抓手。
干部考察推荐工作流程图
按照校党委要求,制定并公布学院推荐科级干部工作方案 组织召开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民主推荐
个别谈话推荐,对被推荐人做出评价及看法 召开党政联系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公示情况
有反馈情况 领导小组调查、分析
无反馈情况
员
和时间 结期限 话和地址
计信院办公
彭泰中
楼
7 工作日
上班工作日
83828023 院党委
周阳
计信院办公
83828009
楼 3 工作日 校监察室
上班工作日
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考察后确定名单 在学院公示确定的考察对象名单
校党委组织部做出任命决定
干部考察推荐职权流程岗位说明
序 岗位 号 名称
岗位职能
审查材料完整性、
1
副书 记
准确性,根据相关 文件规定,作出受 理决定并提出是否
准予许可的意见
2 书记 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办理人 办理地点 承诺办 投诉举报电
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操作流程
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操作流程就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一些具体操作程序、需要把握和注意的环节等内容,一起探讨、学习和交流。
有讲得不妥或者不对的地方,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5大程序--动议(理由)--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合职位需求、任职资格条件,全面了解确定的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上会研究)--任职★与原来程序相比,修订后的《条例》在章节上新增了“动议”一章,拆分了“酝酿”章节,使酝酿贯穿于各个环节的始终。
二、每个程序的具体操作每个程序中,都有一些具体要求和需要我们把握的问题。
下面,就每个程序分别进行交流、探讨。
(一)动议就是一个谁来议、议什么、怎样议的问题。
新修订的《条例》在程序设置上落实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议”的方式、范围,都作了原则规定。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来“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工作规矩来“议”,“议”的内容是选拔任用的职位、具体条件、方式方法、程序时间、工作需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等。
1、动议的提出,通常有5个方面的原由。
(1)领导班子换届或机构改革;(乡镇班子换届,残联、红会等部门换届,党组织换届;党政机关机构撤并或分设合并,机构更名或领导职位更名等)(2)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因领导干部调离、退休、辞职、去世等)(3)班子或干部出现问题时;(班子协调配合不力,领导干部出现不胜任现职或违法违纪问题等需要进行调整的)(4)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班子和干部考核情况,需对一些班子和干部进行调整)(5)按照其他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调整时(干部交流、回避等规定)2、动议环节的基本程序有3个方面:(1)启动动议;(2)提出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初步建议;(3)酝酿并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3、动议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1、启动选拔任用工作(1)前提: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等。
(2)主体:既可以是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可以是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领导集体。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部选拔任⽤程序》《⼲部选拔任⽤程序》⼀、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部选拔任⽤⼯作中的基础环节。
《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党政领导⼲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的两种情况:领导班⼦换届推荐、班⼦缺额推荐(⼆)民主推荐的⼀般形式。
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荐等⽅式,是按推荐主体分类的。
《⼲部任⽤条例》中所规定的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是按推荐⽅式分类的。
⼆者并不⽭盾。
1、基本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条件、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单位⼲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2)填写推荐票,进⾏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2、参加对象。
⼀般为本单位全体领导班⼦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以及根据各⾃情况需要参加的其他⼈员。
如本单位⼈员较少的可以由全体⼈员参加。
3、结果的使⽤。
推荐⼈选必须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可列⼊考察对象,并在⼀定范围内进⾏公⽰。
(三)民主推荐中要注意的问题:1、确定的考察对象⼈数⼀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数。
2、个⼈向党组织推荐领导⼲部⼈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3、民主推荐结果在⼀年内有效。
⼆、考察。
考察是选拔任⽤⼲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只有考察准确,才能⽤⼈准确。
(⼀)考察形式:等额考察、差额考察(⼆)考察内容。
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的情况,注重考察其⼯作实绩。
对于需要进⾏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审计。
(三)⼀般程序:1、组成2⼈以上的考察组,制定考察⼯作⽅案;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就考察⼯作⽅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式在⼀定范围内发布⼲部考察预告;4、采取多种⽅法,⼴泛深⼊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调整的初步⽅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建议⽅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民主推荐应当采取以下程序
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步骤为严格干部日常选拔任用程序,有效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确保选准用好干部,结合我司干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我司干部日常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参照X市委组织部发布的《XX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具体采用以下操作程序:一、职位申请当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或因特殊情况需增配职位时,组织(人事)部门应向集团党委提出要求配备相应职位的书面请示,集团党委对呈报单位职位空缺情况、职位配备要求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是否同意配备。
书面请示中不得直接呈报拟任具体人选。
二、民主推荐(参考文件《民主推荐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粤组字[2003]12号))。
对有关职位经集团党委研究确定同意配备后,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普遍采用民主推荐形式。
(一)民主推荐会应当采取以下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符合推荐范围的干部名册;(2)按A票、B票清点到场人数,说明请假人员;(3)填写推荐票,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填写(中层以上A票,主管及以下B票);(4)设置计票人、监票人(监票人必须为纪委小组成员),推荐投票结束后无须现场唱票;(5)推荐会后进行统一计票,需要有最少三人(填表、审核、监督人)并最终由集团公司纪委组组长在监督人一栏签字确认,然后将汇总情况向集团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三、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民主推荐的结果是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
得票数多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少者,一般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得票数相近者,需参考平时掌握的其他情况及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再确定其是否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对不是得票数多者列为考察对象的,须做出专门的说明。
四、资格审核组织(人事)部门对民主推荐得票靠前的人选应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人选任职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确定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资格审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纪检干部选拔流程
纪检干部选拔流程
纪检干部的选拔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调整配备建议。
根据班子建设的需要和有关规定,提出调整配备的初步意见,填写《请示报告卡》,报部领导审定。
2. 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部领导批示精神,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材料和表格。
3. 进行民主推荐。
按《干部任用条例》和工作方案的规定,开展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工作。
4.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结合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填写《请示呈报卡》,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报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5. 组织考察。
抽调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考察组,赴工作地开展考察工作。
6. 提出任免建议。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班子建设的实际,填写《请示呈报卡》,提出有关人选的任免建议。
经分管副部长、部长审定后,提交部务会议集体讨论。
7. 讨论决定。
根据部务会议讨论精神,进行最后的讨论和决定。
通过上述流程,纪检干部的选拔将更加科学、透明和公正,能够确保选出具备优秀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纪检干部,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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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考察工作程序
一、考察的两种情形
(一)提拔考察:级别的晋升(科员→副科,副科→正科)职务的提拔(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非班子成
员→班子成员)
(二)一般考察:职务重用(例如镇长→镇委书记,局长
→镇长、镇委书记)
二、提拔考察的程序
组成考察组
↓
准备好有关材料(组织部):组长讲话稿(注明推荐职位、人选条件、要求等),民主推荐表,民主测评表及德的专项考察测评表,考察公告,民主推荐、测评等各类考察汇总表,干部任免审批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等;征求纪委、计生部门意见的函。
准备好有关材料(各单位)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名册。
↓
和单位主要领导充分沟通
↓
进入单位进行考察:召开大会进行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合个人谈话进行)→汇总推荐得票(向部领导汇报
并确定考察对象/异常情况则暂停考察工作)→张贴考察公告、进行民主测评(可以委托单位组织后报送材料/也可以另行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另外,如在本单位工作不满2年,则延伸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
与考察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其个人情况(工作、生活、纪律、计生等有关事项),要求其撰写工作总结、填写干部任免审批及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对其提出要求。
↓
考察结束后:要求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并上报推荐文件。
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明确考察材料撰写主要内容等。
考察组向部领导汇报考察情况。
三、一般考察的程序
与提拔考察的程序大体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可以直接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
四、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人员范围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单位班子领导成员、内设机构科级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如单位干部职工总人数在30人以内的,则要求全部人员参加会议推荐)。
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单位班子领导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干部代表(单位干部职工总人数在30人以内的,要求一般干部代表2-3人也参加个别谈话推荐)。
五、考察材料的撰写
主要的内容(五段论):
第一段:总体评价(思想政治素质);
第二、三段:突出工作表现、突出优点、特点;
第四段:其他(前面没有概况完整的有效补充,如个人为人、性格、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五段:不足之处;
第六段:推荐、测评得票情况。
考察组签名、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