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的内容,以下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呢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
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
四、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
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12个法律要点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的12个法律要点本篇是天津法律知识免费普及的第110篇。
离婚时除了分割财产和债务,子女的抚养问题也随之出现。
孩子应该归谁?抚养费如何约定?多个子女家庭怎么办?今天我们针对不同情况,整理了关于子女抚养的15个法律要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子女不满两周岁《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
以上仅是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的规定,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子女已满两周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经常是由谁签字,家长会经常由谁去开,课外活动由谁缴费、签字、陪同等。
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理论上来讲,父母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更倾向于哪一方,法院会以孩子的成长、教育、性格培养等多方面考虑抚养权归属。
3.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这点主要表现为,外祖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帮助抚养,并且有能力提供帮助,假设外祖父母或者祖父母都已年事已高且没有任何收入,则不符合此条件。
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规定
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应支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而且必需要满足孩子的日常生活,以及还要符合支付方的生活条件即可。
抚养费纠纷是指:已经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后,双方对今后给孩子的抚养费出现了分歧,不能得到调解。
这种纠纷事件很复杂,则法律上对子女抚养纠纷也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来看下有哪些规定,下文小编将详细介绍。
▲法律对子女抚养费纠纷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子女抚养、赡养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父母子女抚养、赡养权的法律制度研究摘要:父母子女抚养、赡养权的法律制度是保障家庭和睦、维护亲情关系的重要法律基础。
本文通过对抚养权、赡养权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研究,探讨了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性质等问题,旨在帮助人们认识和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父母子女之间的和谐关系。
关键词:父母子女,抚养权,赡养权,法律制度正文:一、抚养权的法律基础抚养权是指父母在家庭关系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管理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和责任。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抚养、教育、监护权。
关于抚养权的行使,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及其行使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宗旨。
同时,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应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在法律和实际情况允许的范围内,听取和采纳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此外,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保护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并受到国家机关的保护。
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行使抚养权的,国家机关应当依法代行。
二、赡养权的法律基础赡养权是指子女依据法律规定对其父母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顾等方面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责任。
同时,我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有能力的应当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
针对赡养权的行使,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作出了规定。
该法第十五条规定,老年人的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老年人。
如果老年人的子女不能履行赡养义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解决老年人的生活问题。
三、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情况的逐渐加剧,一些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赡养权的法律实践。
甲先生是某地农村的老年人,有一儿一女,未婚。
他生活贫困,身体状况较差,需要经常看病,但由于儿女长期在外打工,无法提供经济支持和照顾。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权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关系的稳定以及社会和谐。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展开论述,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及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抚养权分为两种:一是法定抚养权,二是实际抚养权。
法定抚养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享有的抚养权;实际抚养权是指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享有的抚养权。
三、抚养权的归属1. 双亲抚养在一般情况下,双亲抚养是最理想的抚养权归属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单亲抚养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离婚、一方死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时,抚养权可能归一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因抚养子女需要,可以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第三人抚养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均无力抚养子女,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抚养权可能归第三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因特殊原因不能共同抚养的,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四、抚养权变更的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
2. 子女利益最大化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最大原则,充分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
3. 具备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1)原抚养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2)原抚养方有其他严重过错,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3)原抚养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4)其他原因,如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等。
娃娃抚养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抚养权分为直接抚养权和探望权。
其中,直接抚养权是指父母中的一方对子女的日常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探望权是指父母双方在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进行探望的权利。
本文将重点阐述娃娃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关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娃娃抚养权的规定如下:(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抚养权。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是哺乳的母亲丧失抚养能力的,可以由父亲抚养。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娃娃抚养权的规定如下:(1)未成年人享有受父母抚养的权利。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娃娃抚养权纠纷的处理规定如下:(1)当事人对抚养权问题发生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抚养权纠纷案件,应当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娃娃抚养权的具体规定1.抚养权的归属(1)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父母双方对抚养权有协议的,从其协议。
2.抚养费用的承担(1)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2)抚养费用的承担,由双方父母共同承担。
(3)抚养费用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负担能力合理确定。
2024现在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2024现在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2023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一、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1、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1)若父母是固定收入人员的,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若父母是非固定收入人员的,标准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法律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给谁1.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一般给更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2.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可以知道,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较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由此可见,对于孩子成长环境的考虑法院是十分注重的。
成长环境有很大的一个作用。
2023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2018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3篇)
第1篇一、引言婚姻是人生的重要阶段,而孩子则是婚姻的结晶。
在婚姻关系中,孩子抚养问题一直是一个敏感且复杂的话题。
我国《婚姻法》对婚姻关系中的孩子抚养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婚姻法》的角度,探讨孩子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为了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所支付的费用。
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法定义务的体现,也是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三、抚养费的法律依据1.《婚姻法》《婚姻法》是我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抚养费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第21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第2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制定的司法解释,对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抚养费的计算标准1. 生活费生活费是指子女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开支,包括饮食、衣物、居住等费用。
抚养费中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经济能力进行判决。
2. 教育费教育费是指子女接受教育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学费、课外辅导费、教材费等。
抚养费中教育费的计算标准一般参照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教育需求和家长的经济能力进行判决。
3. 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子女因疾病、受伤等原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抚养费中医疗费的计算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医疗部门的收费标准,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医疗需求和家长的经济能力进行判决。
有关子女抚养的全部法规法条和内容
有关子女抚养的全部法规法条和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子女抚养的法条二、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三、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四、抚养费的确定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子女抚养的法条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抚养权的归属问题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商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7)离婚时,服刑或者患病一方愿意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8)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9)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离婚两个男孩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的变化,离婚现象在我国日益普遍。
尤其是拥有两个男孩的家庭,在面临离婚时,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从离婚两个男孩的法律规定出发,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适用。
一、离婚两个男孩的抚养权1. 法定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父母协商确定抚养权。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父母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抚养意愿等因素判决。
2. 实际抚养权在实际抚养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生理特点;(2)双方父母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抚养意愿;(3)子女的生活习惯、教育背景等生活环境;(4)子女与父母的感情联系;(5)双方父母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经济条件。
3. 两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离婚后有两个男孩的家庭,人民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考虑以下情况:(1)两个男孩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生理特点;(2)双方父母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抚养意愿;(3)两个男孩的生活习惯、教育背景等生活环境;(4)两个男孩与父母的感情联系;(5)双方父母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经济条件。
在确定抚养权时,人民法院会尽量确保两个孩子的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方面的连续性,以减少对他们的心理和生活的影响。
二、离婚两个男孩的财产分割1. 婚后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离婚两个男孩的家庭,在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3)有利于生产、经营、生活原则。
2. 财产分割的具体操作(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2)评估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3)根据双方父母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抚养意愿等因素,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 孩子抚养费离婚后,父母应当负担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2022.1.1⽣效)、司法解释对⼦⼥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规定⽗母对⼦⼥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抚养⼦⼥的⼀⽅应承担⼦⼥必要的⽣活费和教育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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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权、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效)第⼆⼗六条【⽗母⼦⼥之间的法律义务】⽗母对未成年⼦⼥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对⽗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千零⼋⼗五条【离婚后⼦⼥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由⼀⽅直接抚养的,另⼀⽅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判决。
⼆、《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抚养问题的若⼲具体意见》(注意:由于这是⽐较⽼的法规,很多与上⾯所列法律法规冲突,冲突的⽆效!)1、两周岁以下的⼦⼥,⼀般随母⽅⽣活。
母⽅有下列情形之⼀的,可随⽗⽅⽣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其共同⽣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要求⼦⼥随其⽣活的;(3)因其他原因,⼦⼥确⽆法随母⽅⽣活的。
2、⽗母双⽅协议两周以下⼦⼥随⽗⽅⽣活,并对⼦⼥健康成长⽆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和母⽅均要求随其⽣活,⼀⽅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育能⼒的;(2)⼦⼥随其⽣活时间较长,改变⽣活环境对⼦⼥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其他⼦⼥,⽽另⼀⽅有其他⼦⼥的;(4)⼦⼥随其⽣活,对⼦⼥成长有利,⽽另⼀⽅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共同⽣活的。
4、⽗⽅与母⽅抚养⼦⼥的条件基本相同,双⽅均要求⼦⼥与其共同⽣活,但⼦⼥单独随祖⽗母或外祖⽗母共同⽣活多年,且祖⽗母或外祖⽗母要求并且有能⼒帮助⼦⼥照顾孙⼦⼥或外孙⼦⼥的,可作为⼦⼥随⽗或母⽣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共同抚养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重视孩子的共同抚养问题。
在我国,共同抚养是指离婚后,父母双方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共同参与子女的教育、生活等各方面。
本文将就共同抚养的法律后果进行详细解析。
一、共同抚养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共同抚养的法律后果1.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分担离婚后,共同抚养的子女,父母双方应按照各自的收入情况,合理分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判决。
2.子女的居住地共同抚养的子女,其居住地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若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年龄、生活习性、双方工作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3.子女的教育和医疗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和医疗费用。
在子女的教育方面,父母双方应尊重子女的意愿,共同参与子女的教育决策。
在子女的医疗方面,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医疗费用,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4.子女的监护权共同抚养的子女,父母双方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在子女的监护方面,父母双方应共同参与,共同决策。
在特殊情况下,如一方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另一方父母可代为行使监护权。
5.子女的财产权益共同抚养的子女,其财产权益由父母双方共同享有。
在子女的财产权益方面,父母双方应共同维护,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6.子女的人身安全父母双方应共同保障子女的人身安全,防止子女受到伤害。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指由离婚父母之一或双方负担的,用于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1.子女生活费离婚父母应当根据子女的年龄、居住环境、教育、医疗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子女生活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子女生活费一般不少于每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20%。
2.子女教育费离婚父母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学费、书费、校服费、课外辅导费等,合理确定子女教育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子女教育费一般不少于每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10%。
3.子女医疗费离婚父母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医疗费用,合理确定子女医疗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子女医疗费一般不少于每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10%。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离婚父母应当根据离婚合同或调解协议的规定,按月或按季度支付子女抚养费。
如果发生支付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调整离婚父母应当根据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子女抚养费标准。
如果发生调整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扣除离婚父母应当在每年4月1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子女抚养情况,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子女教育、子女扶养等相关扣除优惠政策。
总之,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离婚父母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子女抚养费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标准,并按期限、调整、扣除等规定进行支付和管理。
有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题要对于孩子抚养的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
众所周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利,并且抚养权利不会由于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消失。
作为父母,必须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
我国相关法律对于抚养权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如果父母违反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那么有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注意:由于这是比较老的法规,很多与上面所列法律法规冲突,冲突的无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决标准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决标准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决标准: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怎样的
1、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如下:
(1)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判给女方;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
1、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是协议变更的,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2、诉讼变更是指双方对变更抚养权没有达成协议,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父母抚养子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父母抚养子女是家庭的基本职能,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
在我国,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律规定、实施方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律规定1. 父母抚养子女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不得因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歧视子女。
(2)共同原则:父母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得推诿。
(3)子女利益优先原则: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2. 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律规定(1)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包括提供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
具体内容包括:①提供基本生活费用:父母应当保证子女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如衣、食、住、行等。
②提供教育费用:父母应当保障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
③提供医疗费用:父母应当为子女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2)探望权父母对子女有探望权,子女也有权与父母保持联系。
探望权包括:①定期探望:父母可以在子女的监护权人同意下,定期探望子女。
②临时探望:在特殊情况下,父母可以申请临时探望子女。
③紧急探望:在子女处于危险或者紧急情况下,父母可以随时探望子女。
(3)监护权父母对子女有监护权,包括:①法定监护: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负责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和保护。
②委托监护:父母可以将监护权委托给其他亲属或者监护人。
三、父母抚养子女的实施方式1. 家庭抚养家庭抚养是父母抚养子女的主要方式,包括:(1)提供基本生活费用:父母应当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
(2)教育子女:父母应当关注子女的教育,为其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3)关爱子女:父母应当关心子女的成长,关注其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德。
2. 社会抚养社会抚养是指在家庭抚养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力量共同关爱、帮助子女成长。
抚养孩子的责任与义务的相关规定
抚养孩子的责任与义务的相关规定在现代社会中,抚养孩子是每个家长必须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为了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许多相关规定和法律逐渐建立起来。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抚养孩子的责任与义务的相关规定。
一、监护责任作为父母,我们有监护孩子的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及其他权益承担保护责任。
1. 关于人身权益的保护监护人应当尽力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这包括提供适宜的饮食、住所和教育,并且必须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
同时,在社会互动和交往中,监护人有责任维护孩子的人身尊严和权益,防止孩子遭受欺凌或虐待。
2. 关于财产权益的保护监护人有义务妥善管理和保护孩子的财产,确保其正当权益。
监护人应当合理处理孩子的财产,妥善利用和管理,防止财产受到侵害。
二、经济责任除了监护责任外,父母还有承担孩子经济支持的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应当为未成年的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
1. 生活费用父母应当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孩子的需要,提供适当的生活费用。
这包括但不限于衣食住行、日常开销等方面的费用。
2. 教育费用父母应当为孩子提供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费、学习用品和课外活动费用等。
父母应当根据孩子的学习情况和学校要求,提供必要的教育支持。
3. 医疗费用父母应当为孩子提供医疗费用,包括日常的医疗保健和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支出。
父母应当保证孩子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三、教育责任孩子的教育是父母的一项重要责任与义务。
父母应当关注孩子的教育需求,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1. 学业和学习父母应当监督和参与孩子的学习过程,鼓励孩子努力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辅导支持。
父母还应当与学校保持沟通,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
2. 健康和兴趣发展父母应当鼓励孩子参与各种健康和有益的兴趣活动,帮助孩子发展兴趣爱好,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
3. 道德和社会责任父母应当教育孩子有良好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并引导他们尊重他人、关心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1.12.29•【文号】主席令第54号•【施行日期】1992.04.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收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4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拒绝抚养孩子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家庭伦理道德的体现。
然而,现实生活中,部分父母因个人原因或家庭矛盾,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给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严重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拒绝抚养孩子的法律后果,以警示社会各界关注儿童权益保护。
二、拒绝抚养孩子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放弃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和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应当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三、拒绝抚养孩子的法律后果1. 支付抚养费拒绝抚养孩子的父母,必须支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 违法责任拒绝抚养孩子的父母,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遗弃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3. 影响子女权益拒绝抚养孩子,将严重影响子女的合法权益。
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提供生活、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拒绝抚养的父母将使子女在成长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
4. 影响父母自身权益拒绝抚养孩子的父母,可能会失去子女的亲情。
在子女成年后,父母可能会面临子女不认、不赡养等问题。
5. 社会影响拒绝抚养孩子的行为,将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这不仅损害了子女的权益,也损害了父母自身的名誉。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李某与妻子离婚后,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
法院判决李某支付子女抚养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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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斯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丝、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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