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年度科研创新贡献奖设置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华南理工高校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嘉奖方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我校广阔教学科研人员的乐观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争取重大科研项目,培育标志性教育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全面推动教学、科研创新和高水平学科建设,制订本方法。
其次条嘉奖类别和范围(一)教学类嘉奖1.教学成果奖;2.精品课程奖;3.名牌专业奖;4.教学名师奖;5.教材奖;(二)自然科学类科研嘉奖1.重大科研成果奖;2.重大科研项目奖;3,科研论文奖;4.学问产权奖;5.科研基地奖;(三)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嘉奖1.重大科研成果奖;2.重大科研项目奖;3,科研论文奖;4,科研基地奖;(四)学科建设及学位与争论生教育类嘉奖1.学科建设奖;2.争论生教育奖;(五)其他类嘉奖第三条本方法中设立的奖项及奖金只适用于我校单位和人员。
二、教学类嘉奖第四条获得我国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学校按下列标准予以嘉奖。
1.获得我国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一等奖发奖金50万元(其中40万元以课题经费下达),二等奖发奖金30万元(其中25万元以课题经费下达);2.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一等奖发奖金2万元,二等奖发奖金0.5万元。
第五条获得我国级精品课程的单位,发奖金 5 万元;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的单位,发奖金2万元。
第六条获得省级名牌专业的单位,发奖金1万J L o第七条获得我国级教学名师称号的老师,发奖金10万元(其中7万元以课题经费下达);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老师,发奖金1万元。
第八条获得我国级教材奖的编(著)者,发奖金3万元;获得省级教材奖的编(著)者,发奖金1万元。
三、自然科学类科研嘉奖第九条对获得自然科学类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嘉奖的科研成果,授予“华南理工高校自然科学类重大科研成果奖”,按下列标准发给奖金。
1.获“我国最高科学技术奖”者,发奖金400万元;2.获“我国自然科学奖”、“我国技术创造奖”者,一等奖发奖金150万元,二等奖发奖金50万元;3.获“我国科技进步奖”者,一等奖发奖金120万元,二等奖发奖金50万元;4.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者,一等奖发奖金12万元,二等奖发奖金4万元;5.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者,特等奖发奖金20万元,一等奖发奖金10万元,二等奖发奖金3万元;6.获“广州市科学技术奖”者,突出贡献奖发奖金5万元,一等奖发奖金3万元。
AA大学科研项目突出贡献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AA大学科研项目突出贡献奖评选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科学研究激励机制,更广泛地调动广大教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广大教研人员承担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学校设立AA大学科研项目突出贡献奖。
第二条AA大学科研项目突出贡献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AA大学科研项目突出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核定的指标为上两个自然年度的纵向立项科研项目、横向项目到校经费。
两年内获奖人员不得重复。
第四条学校对获得科研项目突出贡献奖励的教研人员进行宣传、表彰,并给予1万元奖金。
第二章基本条件及评选程序第五条我校在职在岗教研人员,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和科学发展观,遵守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和道德准则,积极参与并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在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有一定贡献,并在评选期间内以本校名义、第一项目负责人达到如下条件之一者方具有参评资格:(一)以第一项目负责人至少获批1项省部级项目。
(二)两年内到校经费50万元及以上。
第六条评选程序:(一)依据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具备参评资格者的科研成果进行计分,将候选人名单报校长办公会。
(二)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在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科研处反映。
异议属实者撤销其入选资格。
(四)学校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三章计分办法第七条按教研人员承担纵向立项科研项目的级别、横向项目到校经费数额及结项情况赋予相应分数。
(一)纵向项目按项目级别计分,详见表1、表2。
表1.纵向项目立项按级别赋分标准表2.纵向项目结项按级别赋分标准(二)横向项目计分办法社科类横向项目到校经费2万元计1分;科技类横向项目到校经费3万元计1分。
(三)延期结项的项目超过计划结项时间12个月(含)以上的,在评选时不计分。
第八条教研人员参与的纵向与横向项目得分之和不得超过其主持的项目得分之和。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对于剽窃、弄虚作假的获奖人员,不受异议期限制,一经查实,即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奖励证书和奖金,五年内不得参评项目突出贡献奖,并给予相应处罚。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南方医科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一、论文业绩计算办法注:1通讯作者优先于第一作者,二者只统计其一。
2、作者系数计算:①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均为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单位(下称“我校”)的全额计算业绩;②若通讯作者单位为我校,而第一作者单位非我校的,按60%计算;③若第一作者单位为我校,而通讯作者单位非我校的,按20%计算;④若存在共同通讯作者单位和共同第一作者单位的,按60%*1/N+40%*1/n(N:通讯作者人数,n:第一作者人数)计算;⑤若存在共同通讯作者单位,如第一作者单位是我校的,按40%+60%*1/N 计算,如第一作者单位非我校的,按60%*1/N计算;⑥若存在共同第一作者单位,如通讯作者单位是我校的,按60%+40%*1/n计算,如通讯作者单位非我校的,按20%*1/n计算;⑦若作者标记了多个单位,只计算我校在前三位的论文,分别以100%、50%、25%核定业绩。
3、SCI收录期刊的所有数据以上一年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数据为准,核心期刊目录以统计时间最近的北大图书馆公布的数据为准。
予计算。
注:1、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者,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算;2、只奖励国家、省科技奖和优秀成果奖,社会力量设奖不列入统计;3、只奖励南方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
四、专利业绩计算办法国际专利30000 t元/项,发明专利10000 t元/项(以专利授权为准,且专利权人仅为南方医科大学)。
如成功转让进入市场实施,则按照学校有关科技开发政策再进行奖励。
五、教材业绩计算办法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20000t元,副主编10000t元。
部委规划教材主编10000t元。
六、附则1、调节系数t根据全校科研业绩总量和经费预算额度确定;2、科研业绩津贴由业绩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并报经学校同意后确定。
专项奖励办法对在学科建设、教学及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理工大学科研贡献奖评审及奖励办法
重庆理工大学科研贡献奖评审及奖励办法重理工【2009】123号第一条为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科研发展做贡献,推动和促进学校科研工作上规模、上层次,进一步提高学校科研整体水平,特设立科研贡献奖。
第二条科研贡献奖用于表彰为学校科研工作做出重大贡献、在科学研究、成果应用和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科研贡献奖分为科研贡献集体奖、科研贡献个人奖。
集体奖以二级单位为主体,个人奖以科研团队、课题组及独立个人为主体。
第四条除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外,其他科研成果必须是以“重庆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承担、完成单位。
第五条评选条件(一)科研贡献集体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均可申报科研贡献集体奖:1.为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等科学研究机构做出贡献。
2.科研基地建设成绩突出,在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优异的成绩。
3.科研组织管理工作基础扎实、管理先进、成绩突出,满足以下三方面要求。
(1)完成当年科研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中项目申报数、结题率指标要求。
(2)在人事处牵头实施的二级单位考核中当年科研工作考核指标总得分排名分别位于工科类、非工科类前两位。
(3)超额完成以下科研指标中的两项:A、获批国家级项目数完成预定目标的2倍。
B、获科研成果奖励数完成预定目标的2倍。
C、当年到款科研经费额完成预定目标的1.5倍。
D、重要核刊论文数完成预定目标的2倍。
(二)科研贡献个人奖所取得科研成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科研贡献个人奖:1.获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军工重大项目,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提高。
2.获国家级(排名不限)或省部级一等奖科研成果奖励,提高学校社会影响力。
3.取得突破性项目和成果,填补学校科研空白。
4.成果转化或产业化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校从转化值中获得较大收益。
第六条评审程序及时间(一)申报者应填写重庆理工大学科技贡献奖申报表和提供证明材料,由各单位审核后推荐报科研处。
广东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广东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升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产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促进学校科技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鼓励学院依据各自的发展要求实施分层分类奖励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奖励的范围包括重大科技获奖成果、重大科研平台团队、专利成果、学术论文著作类、重大科研项目和学院科技发展基金六部分,奖励经费在学校绩效工资预算中统筹安排,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二章获奖科技成果奖励第三条理工类(一)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成果,一次性奖励150万元;二等奖的成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成果一次性奖励120万元;二等奖的成果一次性奖励80万元。
(二)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成果;或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依据我校完成人在完成人员中的前五位排名,分别按我校第一完成人单位奖金标准的1/6、1/7、1/8、1/9、1/10予以奖励。
(三)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成果,学校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获广东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人员,学校按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奖金标准予以奖励。
(四)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防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二等奖,获具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资格的社会力量奖一、二等奖的成果,学校按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奖金标准予以奖励。
(五)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中国专利奖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项目,学校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以及获广东省专利奖金奖的项目,学校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四条人文社科类(一)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的成果,学校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依据我校完成人在完成人员中的前三位排名,分别按我校第一完成单位奖金标准的1/4、1/6和1/8予以奖励。
广东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升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产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促进学校科技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鼓励学院依据各自的发展要施分层分类奖励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奖励的围包括重大科技获奖成果、重大科研平台团队、专利成果、学术论文著作类、重大科研项目和学院科技发展基金六部分,奖励经费在学校绩效工资预算中统筹安排,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二章获奖科技成果奖励第三条理工类(一)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成果,一次性奖励150万元;二等奖的成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成果一次性奖励120万元;二等奖的成果一次性奖励80万元。
(二)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成果;或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依据我校完成人在完成人员中的前五位排名,分别按我校第一完成人单位奖金标准的1/6、1/7、1/8、1/9、1/10予以奖励。
(三)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省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成果,学校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人员,学校按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奖金标准予以奖励。
(四)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防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二等奖,获具有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资格的社会力量奖一、二等奖的成果,学校按省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奖金标准予以奖励。
(五)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获中国专利奖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项目,学校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以及获省专利奖金奖的项目,学校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四条人文社科类(一)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的成果,学校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依据我校完成人在完成人员中的前三位排名,分别按我校第一完成单位奖金标准的1/4、1/6和1/8予以奖励。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学校在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方面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
科研成果的奖励既可以激励教师和学生积极投入到科研工作中,提高学校科研水平,也可以增加学校科研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本文将就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展开论述,包括奖励机制、评选标准、奖励形式等方面。
1. 奖励机制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的机制需要科学合理,能够公平激励。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科研专家和教授等人组成。
委员会既可以负责制定奖励办法,也可以评选和审查奖励申请。
其次,学校可以建立奖励金等物质奖励机制,通过财政资金来激励科研人员。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荣誉称号和学术称谓等非物质奖励,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广泛的激励方式。
2. 评选标准科研成果的评选标准是科研奖励办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使评选标准公平、公正,学校可以将其分为两个维度。
一是成果的学术价值,即成果在该领域的重要性、创新性和影响力等方面的评估。
二是成果的实际应用和贡献,即成果在产业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价。
这样的评选标准既能够鼓励基础科研,也能够促进应用科技与产业的结合。
3. 奖励形式科研成果奖励的形式多种多样。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科研成果奖金,作为对科研人员的物质激励,可以用于进一步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
其次,学校可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状,作为对科研人员的荣誉称号和学术称谓的认可和鼓励。
此外,学校还可以提供项目资助和优秀论文发表的支持,帮助科研人员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
4. 奖励范围科研成果奖励应该覆盖广泛的范围,既包括基础研究领域的成果,也包括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领域的成果。
学校可以设立多个奖项,如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社会科学奖等,以此来覆盖不同科研领域和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
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特殊奖项,用于奖励某些特定类型的成果,如青年科研奖、创新项目奖等。
5. 评审流程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审流程需要明确和透明,以确保公正公平。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申请和初审环节,科研人员根据奖励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
湖南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湖南大学科研奖励办法Measures of Hunan University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Awards第一条为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从事高水平、原创性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科技竞争能力,对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及科研管理工作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我校为首完成的科技成果,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之后,可在规定期限内,由项目完成人申请,学校推荐申报湖南省或相关部门的科技成果奖励,经相应部门推荐还可以申报国家科技成果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技成果奖励、社会科学奖励及科技部登记认可的社会力量奖励(包括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的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如下:说明:1. 科研奖励是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的国家及省政府颁发的国家及省政府最高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国际合作奖、科技进步奖和经科技部批准正式登记的社会力量奖及国家和省、部设立的社会科学奖(人文社科类社会力量奖以教育部年报统计确定的为准)。
影响重大的专项奖(如何梁何利、当代发明家、优秀设计、建筑、艺术奖等)根据相应奖励级别给予奖励。
2.我校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获奖项目,按相应等级奖金的1/N 计算。
(N 为我校在获奖单位排序中的序号)。
第四条 学校鼓励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批准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0.3万元;批准授权的实用新型每项奖励0.1万元。
实施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获得国家专利局优秀专利奖的按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给予奖励;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金奖的按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给予奖励。
第五条 学校鼓励基础性研究,对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以第一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注:同一篇论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第六条学校鼓励技术成果转让,对转让后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转让费在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成果,学校与学院将提成部分的30 % 奖给课题组作为研究发展经费;在校内转化的科技成果同等对待。
高校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最新
高校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最新高校科研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从事原创性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竞争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效能。
根据《高校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研究型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奖励指对以我校为主要完成(承担)单位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和科研组织活动等进行不同形式的奖励和表彰。
第三条奖励标准依据贡献大小确定。
为鼓励医学和人文社科科研工作,奖励工作实行分类指导,若医学类或人文社科类科研业绩与理工农类有关标准相当者,则按较高标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教职工、兼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校学生以及组织单位。
第二章科研获奖奖励第五条奖励原则。
科研获奖奖励主要奖励以高校为主要完成(承担)单位获得的国家科技奖和以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省部级科技奖。
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奖励,奖金总额的80%用于奖励个人,奖金总额的20%用于奖励组织单位(学院或重点研究基地)。
第六条国家科技奖。
以高校为完成单位(包括我校作为主持单位和参与单位)获得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下同),学校给予奖励。
标准如下: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励奖金200万元。
2. 国家三大奖一等奖:奖励奖金100万元。
3. 国家三大奖二等奖:奖励奖金40万元。
奖金核算办法: 奖励金额=奖励标准×(1/我校排名序号)×(1/我校完成人最先排名序号)。
分配原则: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奖励,个人奖金由第一完成人负责分配;作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奖励,学校对我校所有参加人员按先后次序重新进行排序,每位参加人员的个人奖金依照下列公式进行分配:应获奖金额=学校给予的奖励总额×(我校获奖人员数+1-本人排名序号)/我校获奖人员序号总和)。
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奖励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奖励办法1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试行)(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稳定科技队伍,提升科技竞争力,建设高水平的创新型大学,促进学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特设立“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奖”(以下简称“校科技奖” ),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科技奖” 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职职工。
学校只对课题组进行奖励,课题负责人必须根据贡献大小将所获得的奖金分配给课题组成员。
第三条“校科技奖”共分三个奖项,即“项目立项奖” 、“科技成果奖” 、和“科技推广应用奖” 。
第四条“校科技奖” 每年评选一次。
第五条“校科技奖”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由校科研处负责。
第二章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第六条项目立项奖评选条件和奖励办法项目立项奖的奖励标准以到位经费(扣除外拨经费)乘以不同的比例来计算,并设置了不同的封顶金额(按项目封顶)。
项目经费分年度到位的,奖金也按每年到位的经费分年度计算。
每个项目的奖金总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封顶金额。
具体的评选条件和奖励标准如下2奖励标准条件到位经费的比例()封顶(万元)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15 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5 10其它国家部委项目10 15省科技厅项目到位经费 3 万元以上含的其它省厅级项目8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 8国家部委社会科学、软科学项目15 8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软科学项目12 3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5 5横向项目(含地方政府、企事业委托及未列入省厅级以上科技计划但在校内按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的项目,不含科技咨询与科技服务项目)8 8纵向合作项目以实际到位经费计,奖励条件、比例和封顶参照上述各类项目注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是指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发基地、公共研究平台等以基建和仪器设备采购为主的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不包括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南华大学科技奖励办法
关于印发《南华大学科技奖励办法》的通知校属各部门、各单位:经学校2011年第3次校务会讨论通过,现将《南华大学科技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南华大学科技奖励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南华大学广大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科研项目数量和质量,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加快科研平台建设步伐,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奖励范围包括:(一)科研立项奖(二)科研平台建设奖(三)科技成果奖(四)专利奖(五)学术专著奖(六)学术论文奖(七)科技管理奖第三条学校设立科技奖励基金,用于奖励科技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基金从校长奖励基金中支出。
第四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处(以下简称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技奖励工作。
第一章奖励标准第五条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奖励标准:第六条以南华大学名义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研究基地、科技创新团队等)奖励标准:第七条南华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政府科技成果奖励者,除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奖励外,学校给予配套奖励。
1.自然科学类成果配套奖励标准:注明:所获国家级成果奖金的50%用于津贴一次性发放;50%用于科学研究,按国家级课题配套经费使用。
2.人文社科类成果配套奖励标准:第八条以南华大学为合作单位所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制度者,奖金按南华大学的排名顺序发放,即在上表国家级科技成果奖金基础上乘以1/N系数(N为南华大学的排名)。
同一项目不予以重复计奖,按最高标准奖励。
第九条专利奖励:南华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单位所获得的职务专利,学校奖励标准:第十条专著奖励: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查认定的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且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南华大学的,每万字奖励200元,最高奖金额度不超过2万元。
第十一条南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标准:说明:①论文收录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分析中心检索的版本为审核依据。
湖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文件湖师院校办发…2015‟52号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湖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2015年12月31日湖州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深入实施学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强化科研精品意识,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全面深化学校内涵建设,着力打造有特色、高水平的区域性大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一)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等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以后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一等奖 200.0 万元 100.0万元 80.0万元 50.0万元二等奖 100.0万元 50.0万元 40.0万元 25.0万元(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等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以后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一等奖 40.0万元 16.0万元 12.0 万元 8.0万元二等奖 20.0万元 8.0万元 6.0万元 4.0万元三等奖 8.0万元 4.0万元 3.0万元 2.0万元(三)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 60.0万元获奖等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以后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一等奖 30.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5.0万元二等奖 15.0万元 5.0万元 4.0万元 2.0万元三等奖 5.0万元 2.0万元 1.5万元 1.0万元(四)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等级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以后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单位一等奖 20.0万元 6.0万元 4.0万元 2.0万元二等奖 10.0万元 3.0万元 1.5万元 1.0万元三等奖 5.0万元 2.0万元 1.0万元 0.5万元学术进步奖 0.5万元(五)湖州市科学技术奖获奖等级第一完成单位一等奖 2.0万元二等奖 1.0万元三等奖 0.5万元(六)湖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浙江省社科联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浙江省社科联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等级第一完成单位一等奖 0.6万元二等奖 0.3万元三等奖 0.1万元(七)关于奖项的说明:1.国家科学技术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某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
某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某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一、前言科技创新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使命之一,大学研究生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为了激励研究生积极投入科研工作,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某大学制定了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制度。
二、奖励标准1. 科技成果类别分为以下五个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和团队级。
2.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独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以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并通过国家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3. 省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以在省级期刊发表,并通过省级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4. 校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以在学校内部的期刊发表,并通过学校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5. 院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可以在院内部的期刊发表,并通过院内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6. 团队级科技成果奖励:要求成果具有团队协作性,可以在学校或省级期刊发表,并通过学校或省级专利局的审查获得专利。
三、奖励办法1. 奖励金额: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
省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
校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
院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团队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2. 奖励证书:获奖个人或团队将获得相应级别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
证书将加盖学校、院系和科技创新管理中心公章,并由校长或院系首长签署。
3. 奖励资金的使用:获奖个人或团队可以自主决定奖金的使用途径,可用于购买科研设备、参加学术会议和完成科研项目等。
4. 奖励公示:通过学校或院系网站、科技创新管理中心的公告栏等平台对获奖个人或团队进行公示,以便广大师生了解和表彰。
四、奖励评选1. 评选流程:(1)申请和报送:研究生完成科技成果后,填写申请材料,包括创新性说明、实施方案和成果陈述。
年度科研创新贡献奖设置办法-精品
年度科研创新贡献奖设置办法为了引导和鼓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及评定条件年度科研创新贡献奖(理工类)共设年度最佳论文奖、年度科研项目奖、年度科技成果奖、年度科研基地建设奖四类,每类奖项下设若干等第。
(一)年度最佳论文奖年度论文奖所发论文需以某某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具体要求如下:特等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Cell和PNAS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等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JournaloftheAmericanChemicalSocietys ChemicalReviewssChemicalSocietyreviewsxPhysicalReviewLetters%AdvancedMaterials和Nature子刊期刊上发表论文;二等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被ESI收录为hotpaper,或发表 2 篇ESI高被引论文,或发表3篇SCI一区论文(以上涉及到的论文单篇仅限使用一次)。
(二)年度科研项目奖年度科研项目奖所涉及项目均需以某某大学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特等奖:以首席科学家身份获批主持国家科技部”973项目”、国家科技部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和重大重点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创新团队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一等奖: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合作项目、重大(重点)仪器研制项目、国家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部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和重大重点科技专项课题、国家科技部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二等奖: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批某某市科委重大科研项目等各类重大科研项目;(三)年度科研成果奖年度科研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特等奖:以某某大学为第一完成、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第一完成人;一等奖:以某某大学为第一完成、申报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包括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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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年度科研创新贡献奖设置办法
为了引导和鼓励广大科研人员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及评定条件
年度科研创新贡献奖(理工类)共设年度最佳论文奖、年度科研项目奖、年度科技成果奖、年度科研基地建设奖四类,每类奖项下设若干等第。
(一)年度最佳论文奖
年度论文奖所发论文需以XX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特等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Cell和PNAS期刊上发表论文;
一等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Chemical Reviews、Chemical Society reviews、Physical Review Letters、Advanced Materials和Nature子刊期刊上发表论文;
二等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被ESI收录为hot paper,或发表2篇ESI高被引论文,或发表3篇SCI一区论文(以上涉及到的论文单篇仅限使用一次)。
(二)年度科研项目奖
年度科研项目奖所涉及项目均需以XX大学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特等奖:以首席科学家身份获批主持国家科技部“973项目”、国家科技部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和重大重点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创新团队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一等奖: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合作项目、重大(重点)仪器研制项目、国家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部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和重大重点科技专项课题、国家科技部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
二等奖: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批XX市科委重大科研项目等各类重大科研项目;
(三)年度科研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