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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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证明
施工人员证明施工三类人员是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分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编辑本段从业资格
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
2、项目负责人(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注:安全许可证申请、年检必须用到。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
编辑本段职责范围
1、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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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核发证书企业(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据交通部厅质监字****号文件要求,省交通厅负责注册地在陕西境内企业的延期初审工作。申请延期的企业需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
1、如实填写《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附件1)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附件2),施工企业审核合格后,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三年来从事的主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情况(包括企业三年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和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安全生产业绩证明文件)。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施工企业,我厅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省交通厅不受理注册地在陕境外,其分支机构在陕境内企业的延期申请。
二、省厅核发证书企业(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三级资质企业)
据交通部厅质监字[2007]225号文件要求,受理注册地在陕境内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资质以下企业延期申请,并组织企业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企业需提交的有关申请资料同上。
三、“三类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通过其延期申请: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1、所在企业发生过一起特别重大或两起重大或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未组织本企业“三类人员”参加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省级交
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
3、未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未参加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
5、未按要求提出延期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承建的工程合同段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
3、在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虚假资料并被查实;
4、未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未参加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
6、未按要求提出延期申请。
四、对在《证书》有效期内无上述行为的,可批准其延期申请,其《证书》有效期可延期3年。对于批准延期的,将在《证书》有效期一栏内填写新的有效期,加盖考核发证专用章,并在省交通厅网站上公告。
五、《证书》需要延期的企业,请于证书到期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逾期未申请或未获批准的,原《证书》自动失效。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注销其《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六、其它有关问题:
(一)企业名称变更。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三年来从事的主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情况(包括企业三年间的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和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安全生产业绩证明文件)。
4、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二)个人证书变更。
1、企业内部变更。
按照《陕西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陕交发[2006]372号)文件要求,企业内部A、B、C三类人员变更由所在企业提出申请,由省厅按申办程序办理。
2、企业间的变更。
因持证的“三类人员”工作变动而造成的《证书》企业名称变更问题,需由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现工作单位委托公函、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个人《证书》原件,个人安全生产业绩证明文件。
(三)证书的补办问题。
凡资质在《证书》有效期间发生变化的企业,要尽快到省交通厅补办所增加人员的《证书》,申办手续按照原申报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