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流程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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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一、职业防护原则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门诊小手术等有创操作前,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下做“感染筛查”,如病人不同意做,应在“告知单上”签字,科室留存备查。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个人和职业安全而制定的管理体系。

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如感染疾病风险、身体损伤风险以及心理压力等。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一、制度目的1.确保医务人员的个人和职业安全,降低职业伤害的发生。

2.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3.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制度内容1.健康体检: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安全培训:医务人员在入职前接受基础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个人防护装备: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并要求医务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4.感染控制: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正确洗手、隔离措施、消毒等。

5.职业危害防护:对于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危险因素,如化学药品、射线等,要求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遵守操作规程,降低职业危害的风险。

6.应急预案:建立医务人员的应急预案,规定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行动指南。

8.职业道德:强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尽职尽责,尊重病患权益,不参与医疗纠纷和暴力事件。

9.事故报告和处理: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及时上报事故并参与事故处理,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0.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责任和权限1.医院和医务人员共同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医务人员要严守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保障自己的安全,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安全隐患。

3.医务人员有权利要求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培训,并参与制度的修订和改进。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概述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是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制度和措施的总称。

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1. 人员(1)设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2)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实施相关工作。

(3)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早期症状。

2. 设施设备(1)确保医疗设施、设备和器具处于良好状态,定期检验和维护。

(2)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3. 职业卫生安全培训(1)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针对不同岗位的医务人员,采取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措施。

三、职业病防护措施1. 职业病识别和评估(1)对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建立工作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台账。

(2)制定职业病防控措施,对职业病易患人群进行特殊保护。

2. 个体防护(1)医务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加强手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合理使用和储存化学品和危险物品,避免职业病危害。

3. 工作场所安全(1)定期进行工作场所安全检查,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2)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防止废物对工作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

(3)制定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修理。

四、职业伤害预防措施1. 工伤事故防范(1)建立工伤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工作场所、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的工伤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程序。

2. 个体防护(1)医务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2)加强机械设备和器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范本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范本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医疗相关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加强自我防护,提高职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医疗活动,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注射等操作;(二)使用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防止交叉感染;(三)定期进行体检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四)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五)其他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污染和意外伤害。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火灾、爆炸、泄漏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与教育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将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纳入医疗卫生专业教材,加强职业安全防护教育。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职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对职业安全的重视程度。

第四章职业安全防护监管与考核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职业安全防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职业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职业安全防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职业安全防护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违反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监督、考核等。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医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符合健康要求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包括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化学安全、放射防护等。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定期进行手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等可能含有病原体的物质。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保持工作场所通风良好,降低空气中污染物浓度。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操作放射性设备时,应当严格遵守放射防护规定,防止辐射危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接触化学药品时,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防止化学药品对人体的危害。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接触生物制品时,应当严格遵守生物安全规定,防止生物危害。

四、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培训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培训,提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的使用、事故应急处理等。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安全防护体系,制定并实施职业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第二章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第四条标准预防原则医院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在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 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5. 医务人员在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脱去手套手后立即洗手;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6. 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如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罩、隔离衣、手套、鞋套等。

第五条防护用品的管理医院应建立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确保防护用品的供应、发放、使用和回收符合规定要求。

1. 医院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防护用品,保证医务人员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防护用品。

2. 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根据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进行,避免过度发放或浪费。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个人防护措施及上报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个人防护措施及上报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个人防护
一、个人防护措施
1、预防职业暴露措施
(1)所有可能暴露于血液感染的医务人员,每年接受减少相关知识的教育。

(2)建议HbsAb(-)的员工接种乙肝疫苗,若HbsAb仍为(-),建议重新接种。

(3)医院提供减少刺伤的设备如放置针头、注射器的耐刺容器。

(4)医院提供跟人防护设备如手套,进行静脉注射、抽血等高风险操作时尽可能戴手套;接触病人的血液和体液时需戴手套。

在外科手术或内镜操作时,病人的血液和体液可能溅出,需戴眼罩进行防护。

(5)常用防护用品的种类: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手套、鞋套、长筒胶鞋等。

2、暴露后的上报流程
医务人员被污染锐器刺伤→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医院感染管理科

尽快求诊

个人提出申请,写明利器损伤过程等,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

交于医院感染管理科

院感科根据暴露人员的具体情况指导相应的预防用药。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每年开展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相关防范措施、标准预防原则等,有效预防自身感染。

2、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对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均视其具有感染性,接触这些物质都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传播的隔离、空气传播的隔离和飞沫传播的隔离。

3、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工作服,必要时戴口罩、手套、穿隔离衣、专用防护鞋或使用护目镜、防护面罩),认真落实手卫生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污染的医疗仪器设备或物品应正确处理,物体表面、环境、衣物按规定进行消毒。

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防止锐器伤。

严格禁止针头回套操作,以防刺伤。

工作人员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消毒工作等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品,垃圾回收人员必须戴口罩帽子和胶皮手套,穿工作服,回收物品后和下班前要注意清洁双手。

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注射,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

6、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清洁,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及时摘手套并洗手。

实验室、手术室、产房等重点部门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

7、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应参加血源性传染疾病病人的直接诊疗工作,如须参加应戴双层手套。

8、重点科室(手术室、血透室、检验科、口腔科、胃镜室、消毒供应室等)人员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并每年体检一次,体检时应将血源性疾病的免疫情况做为必检项目,同时重视自身的预防接种。

9、医院感染分级防护管理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一)基本防护(一级防护)(1)、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2)、防护配备:白大衣、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个人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
目镜、防护服等,以减少接触病原体的机会。

同时,要定期更新个人防护
装备,并做好日常的清洁与消毒工作,保证其功能的完好和卫生。

二、职业暴露防护
医务人员往往需要与各种传染性病原体进行直接接触,因此需要有一
套完善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包括对接触传染病患者后的手卫生、物体清
洁消毒、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以减少医务人员感染危险。

三、心理健康保护
四、人身安全保护
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遭受到患者或其家属的暴力行为,对此,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务人员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
处置预案等,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物理环境安全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包括为医务人员提供充
足的防护设备和物资,合理布局工作区域,确保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干净、卫生、安全。

六、培训与教育
七、责任追究和补偿机制
医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当发生职业伤害或事故时,医疗机构应建立起健全的责任追究和补偿机制,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医疗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全员参与,只有充分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权益,他们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同时,也要加强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以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感和幸福感。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职业性疾病和职业伤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等。

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1. 预防为主:医院应当加强职业安全防护工作,预防职业性疾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2. 分类防护:根据不同的职业风险,采取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3. 标准操作: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用品。

4. 持续培训: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防护鞋等。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时,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手术等高风险操作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

2. 环境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保持诊疗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

(2)医院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设置明显的标识。

(3)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3. 设备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

(2)医务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医院应当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化学试剂等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4. 管理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医院应当加强对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医院应当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与教育1.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2. 医院应当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防护技能。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概述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是保障医务工作者身体健康、提高医疗质量和保护病患安全的基本前提。

为此,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他们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二、职责和权利1. 医务人员职责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积极参与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熟悉本职工作相关的安全法规和规范,确保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使用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佩戴;- 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和能力;- 发现职业安全隐患或者事故,应及时上报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遵守医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 医务人员权利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得到必要的职业安全培训和指导;- 获得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提出职业安全防护工作改进的建议;- 维护自身职业安全的权利。

三、工作环境和职业危害评估为确保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医院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具体包括:1. 工作环境评估- 医院应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评估,包括空气质量、噪音、照明等因素的检测;- 根据评估结果,认真制定改善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职业危害评估- 医院应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接触有害物质、传染病风险等;-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提供职业防护知识培训等。

四、个人防护装备医院应向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具体包括:1. 防护服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时应佩戴专业的防护服,包括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鞋套等,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2. 防护口罩医务人员在处理可能产生飞沫的工作时,应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口罩,以保护呼吸系统的安全。

3. 防护手套医务人员在直接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应使用防护手套,以避免感染风险。

4. 其他防护装备针对不同工作环境和职业危害,医务人员还应使用相应的防护装备,例如护目镜、防护服、隔离衣等。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五、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七、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通知,为做好我院感染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药剂科购入的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索证管理。

2、各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每季做一次空气培养、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并有登记记录。

每半年对紫外线辐射的强度进行监测。

各科使用的器械消毒液由药剂科统一配制,使用中的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

3、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一次性用品用后科室进行毁形.4、定期对换药室、注射室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防范和掌控职业病危害,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乐观性和效率。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从事临床医疗及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

2.2 盲目用药、欠妥操作和不合理的暴露可能导致职业病的行为均受到本制度的管束。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第三条职业健康档案3.1 医院将建立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个人的职业病防护培训记录、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等。

3.2 医务人员须依照规定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病防护培训,并及时更新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第四条职业健康体检4.1 医务人员每年必需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及时报告体检结果。

4.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查和不合格三类,不合格者必需搭配医院的处理措施,待查者需跟进检查,合格者连续履行职责。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5.1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需佩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品。

包含但不限于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

5.2 防护用品的选择、配备和管理将由医院统一负责,医务人员须妥当保管和使用,定期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防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暴露事故6.1 医务人员如遭逢职业暴露事故,应立刻报告所在科室,并寻求相应的紧急处理和咨询。

6.2 医院将订立紧急处理方案,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职业安全管理第七条工作环境安全7.1 医院将确保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工程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对不安全环境将采取掌控措施。

7.2 医务人员对工作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提出改善要求,医院将及时处理并进行必需的改善。

第八条职业安全培训8.1 医院将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职防业原则护1、基本防护防护象:对在医疗构机中从诊疗工作的事所医有、、技护员。

人着装求:要作服、工作工、医帽口用、工作鞋。

凡接触罩染病传时人要加穿离隔衣。

2、加强护防:防护对象:进行液或可体疑染物操作污的医人员;务传病流行期染发热门诊,的离隔病等区区的域工人作;员转运确诊疑或似传染为病患的者务医员和人司机。

着装求要在基本:防护的础上,可按危险程基加度以下用护用品:防隔离衣、科外口罩N/9 口5罩鞋套、、套、防手眼罩护、面罩等。

3、严密护防:防护象:对进行有操创作,给特殊病人如进气行管管、插开吸痰等操切作作和传病染人尸解医务的人员。

防护要:在求加强护防的基上全方础防护,位使用应罩面、吸防护器呼。

二、本预防基制控措施1、医务员人严要遵格守作规操程,强增我保自意识护掌,常见握感染的传病播径、隔途离防技护术,少职业减危害。

2、遵照标准防的预则,在接触原病原质时,应当采物取以下防护措施:(1 )在接病人血触、体液、液泌分、物泄物排时戴等手套,作完操毕,脱手去后套即洗立,必要手时进手消毒行。

(2有)能可生发血液、体喷液时溅应,防戴护眼镜防护面罩,或穿隔离或衣水围裙防等。

(3)行进侵性诊袭疗护理、作过程中操要保,证充的足光线,尽量减少口创出,并特血注别意防被针止头、缝针合刀、等锐片刺器伤者或划伤。

(4)理针头处时不要太匆忙手,针头和持器时利不,让要器面锐对着他,人为不合在作的病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人作,协用的针头使不可再套原回针帽,内如一果定套回,要采用单则复帽手技术,不要将锐利具器接传直给递他人,用使的后锐器直接放利器盒,入要不折锐利毁器具。

等(5 )医人务员手皮肤部发生破损在,进行有能可触病人接血、液体液的疗诊护和理作操须时双戴手层套。

3、在标预防准基础的,上根据疾病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的的应隔离措,包括施触隔接、离气空隔离和飞沫离。

隔4、严执格行手卫规生范。

5、对手术前输血及患前者须必格严行感进筛查染”。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承担的职业卫生安全风险也不断增加。

为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建立并完善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势在必行。

二、培训和宣传为提高医务人员对职业卫生安全的认识和意识,首先需要通过培训和宣传的方式向医务人员传达相关的知识和信息。

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培训班、制作宣传资料等途径,向医务人员普及职业卫生安全的基本知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设备和器材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经常接触各种医疗设备和器材,因此,确保设备和器材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至关重要。

应对医疗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及时更新和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工作环境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直接关系到他们的职业卫生安全。

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医院和诊所的环境卫生条件。

包括加强空气净化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室内空气的质量;加强噪音和振动的防治措施,降低对医务人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的影响;加强对化学物品的管理和使用,防止对医务人员造成伤害;加强对放射线和电离辐射的安全管理,防止对医务人员的辐射伤害等。

五、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需要进行各种操作和接触患者,因此,个人防护是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

医务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等,防止病原体和有害物质对身体的损害。

同时,医务人员应合理使用这些防护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防护功能的有效性。

六、事故应急处理即使在完善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下,事故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至关重要。

应制定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分工和职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措施,减少事故对医务人员的伤害。

七、监督和评估为保证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的职业危害,保护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医务人员。

二、职业安全防护管理组织及职责(一)成立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职责1、制定和修订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意识。

3、协调处理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职业暴露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定期对医院的职业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一)新入职医务人员培训新入职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感染防控知识、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在职医务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在职医务人员参加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和复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职业安全防护能力。

(三)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演示、案例分析、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四、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措施(一)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1、医院为医务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等。

2、医务人员在进行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操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二)手卫生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在接触患者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等情况下,必须进行洗手或手消毒。

2、配备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手消毒剂,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三)环境清洁与消毒1、各科室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对重点区域,如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应按照规定的消毒频次和方法进行消毒。

(四)医疗废物处理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五、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七、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通知,为做好我院感染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药剂科购入的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索证管理。

2、各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每季做一次空气培养、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并有登记记录。

每半年对紫外线辐射的强度进行监测。

各科使用的器械消毒液由药剂科统一配制,使用中的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

3、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一次性用品用后科室进行毁形.4、定期对换药室、注射室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流程

一、职防业原则护1、基本防护防护象:对在医疗构机中从诊疗工作的事所医有、、技护员;人着装求:要作服、工作工、医帽口用、工作鞋;凡接触罩染病传时人要加穿离隔衣;2、加强护防:防护对象:进行液或可体疑染物操作污的医人员;务传病流行期染发热门诊,的离隔病等区区的域工人作;员转运确诊疑或似传染为病患的者务医员和人司机;着装求要在基本:防护的础上,可按危险程基加度以下用护用品:防隔离衣、科外口罩N/9口5罩鞋套、、套、防手眼罩护、面罩等;3、严密护防:防护象:对进行有操创作,给特殊病人如进气行管管、插开吸痰等操切作作和传病染人尸解医务的人员;防护要:在求加强护防的基上全方础防护,位使用应罩面、吸防护器呼;二、本预防基制控措施1、医务员人严要遵格守作规操程,强增我保自意识护掌,常见握感染的传病播径、隔途离防技护术,少职业减危害;2、遵照标准防的预则,在接触原病原质时,应当采物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病人血触、体液、液泌分、物泄物排时戴等手套,作完操毕,脱手去后套即洗立,必要手时进手消毒行;2有能可生发血液、体喷液时溅应,防戴护眼镜防护面罩,或穿隔离或衣水围裙防等;3行进侵性诊袭疗护理、作过程中操要保,证充的足光线,尽量减少口创出,并特血注别意防被针止头、缝针合刀、等锐片刺器伤者或划伤;4理针头处时不要太匆忙手,针头和持器时利不,让要器面锐对着他,人为不合在作的病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人作,协用的针头使不可再套原回针帽,内如一果定套回,要采用单则复帽手技术,不要将锐利具器接传直给递他人,用使的后锐器直接放利器盒,入要不折锐利毁器具;等5医人务员手皮肤部发生破损在,进行有能可触病人接血、液体液的疗诊护和理作操须时双戴手层套;3、在标预防准基础的,上根据疾病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的的应隔离措,包括施触隔接、离气空隔离和飞沫离;隔4、严执格行手卫规生范;5、对手术前输血及患前者须必格严行“感进筛查染”;门诊手术小等有操作前创应,循遵者知情患意同和自愿则下原做“染筛查”,如感病人同意不做,应“在告知单”上签,科字留存备查;室6、检科接验收患者到血液的标后本,应24于时内报小“告染筛感查”果;对结HI于抗V体筛实验阳初的性标本检验,科立即应告报医感院染理科管病人所在和室科责人负,医感染管院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保护患者要隐私;三、发生血传液疾播病业暴职露的应急处理后1、用肥皂液和动水流洗清污染的肤皮,生理盐水用冲洗黏;膜2、如有伤,口当应伤在旁口近由端心向心端轻远轻压挤尽可能,挤出损伤的血处,液用再肥皂和液流动水行冲进,禁止进洗伤行口局的部挤压;3、伤受部的位口伤冲洗后应,用消当液毒,:7如%乙醇5者或%碘伏进行消毒,包扎并口;伤被暴的露膜,应黏当复反用理盐生水洗干净;冲4、发生艾滋病毒病职业的暴后露医,科务时组织院内相关学科及专家依卫生据部医人务员艾病病滋毒业职露暴护防作指导原则工其暴露的级别对暴和源的病毒露载水量进行评平和确定,估确定是否预性防药,如用需药,制定用具的预体防性药方案;用5、发生肝病毒乙、丙病毒肝、毒梅等源性传播血病的疾业职露暴后处和随理;访四、报告体、检随访和1、业暴露发生职,当事后在应人处理后急,应快尽告科报负责室人科任主或护长;士2、业暴露职事人填当写盘市锦第二人民院职医业露事件暴记登表由,科负责室签人字后交医院感染管送科;理3、依卫生部医据务员艾滋病病毒职人业暴防护工露作导原指则和源性血病疾业暴露职防处置护程流,医处对发务职业暴露生的事人当立即行职业进露评估并暴确定体项检和相目关疗,治验科体协实施体助,检防保预健科责对负发生业职暴后的露防预用药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品蛋的白药品障及保随;访五、使化学用毒消剂的防:护证良保好的风环境通使,用学化消毒剂时手套戴、口罩必,要时防护衣,口穿罩手和套定时要换,尽量选更择空对气染污小的化消毒学剂,使中的化用消毒学容剂加器盖对,化消毒剂原液要学正贮确;存六、学化疗治防护:的配室药经自然通常风,要必安装时排气;扇在配化制疗及药为病进人行疗化物的穿刺药射时注,应戴口罩、帽子双及手层,配制套化疗后药的圾垃按药性医物疗物处理,盛垃废的圾容要器盖;加作中操慎将不液药到溅皮肤或眼,应睛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底冲洗,如彻药液溢果出桌到,医用面纱吸附药布,液用清水再冲洗被染污桌;面医务人员职业卫防生制护度1、严格执行毒隔离消制和操作规度程,少各种减危行为;险2、强职化业全安识意建,医议务人员种乙接肝苗;疫3、严格循标准遵防预的原,熟则掌握练正确和用使护技防和术品;,用4、避有可免造能医务人员成害伤操的作正确处理意,刺外伤件:事5、正处确理病人用使后的备、设污染品以及物疗医废;物6、出现职业当暴露害伤,应时循暴露遵后的理原则,处规按进行定报告登记、评、、预防估性疗和治期定访;随7、发锐器伤生积后采取极补措施救:锐器伤后伤紧急处理:口1住捏伤近心口,以阻断端静回脉流2立即用流水冲洗动向,伤部位方口向续推挤,持挤出伤部位的污口,注意血不一要一松挤避免将污血,倒入血循吸环3碘或酒伏精或酒消碘伤毒口其他理处病人IHV+1生艾发滋病病毒业职暴后尽早服用双汰芝,露好在4小最时实内,最迟施不超过得24时小;使即超过2小4时,应当也实施防性预药用2医务员人抽血查检nAi-tIH,并于V露后4暴周、12周、6定期月踪检查Anti-追IHV病人bHsAg+1医务员人bsAHg+或nAtiH-Bs+不:需要射注苗疫H或IBG2医人务H员sAgbA-nt-iHsB-注射疫未苗24小时内:射HBIG注一并周后受H接V疫B苗射注3医务人员HbsAg-ntiA-Hs-已B成疫完注射苗未产抗生体24:小时内射H注BG并I一补疫剂苗4医人务H员sAgbA-nt-iHsB-接受疫正苗射未产生抗注:24小时体注内射HIGB继续并完疫苗注射成5暴后露六个月、一年,追踪HsAg、Abni-tBsH病人nAti-CVH+1务人医员Atn-iHVC+:继追踪续功能肝2医务人员nti-HCV-:A射干注扰素3天,露暴后3月、个个月67个月、、年1定期追踪肝功、Atni-CVH病人PT+:医务人预员防注长射效青素霉,暴露三个月追后T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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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五、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七、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通知,为做好我院感染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药剂科购入的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索证管理。

2、各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每季做一次空气培养、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并有登记记录。

每半年对紫外线辐射的强度进行监测。

各科使用的器械消毒液由药剂科统一配制,使用中的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

3、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一次性用品用后科室进行毁形.4、定期对换药室、注射室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5、医用垃圾用黄色袋、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分包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极其它危险性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和暂存1.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治疗室内废物筒应加盖,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锐器盆等。

未被污染的如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作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棉签、敷料等置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置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割伤。

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医疗废物袋中。

3.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置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当容量达到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暂存容器(转运箱)中,加盖后应扣紧环扣。

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应防渗透,外表面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4.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应放入锐器盒内,由专人统一收集,减少工作人员针刺伤的发生。

5.使用后的针筒及输液器应放入黄色垃圾桶中,由专人收集、运送、贮存,在院内运送应封闭,避免流失和减少环境污染。

6.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中单、尿布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7.特殊传染病(如被朊毒体、气体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病人产生的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并及时密封;感染性疾病科的废物按专项制度处理。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1收集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间一医疗废物公司回收。

2.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人员对医疗包装袋称重、清点锐器盒的数量,在《医疗废物内部交接运送记录单》上记录并请科室人员确认。

3.收集运送人员应将密封的锐器盒和医疗废物袋放入周转箱,在转送医疗废物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转运中严禁扔、摔装有医疗废物的垃圾袋或容器,以避免造成包装破损和废物的泄露。

4.每天运送结束,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洗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的贮存1.总务科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委派专人管理。

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识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识标识。

2.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口易于清洁和消毒。

3.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得超7天。

4.室内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5.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平时上锁。

严禁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每天对环境进行清洗与消毒(紫外线每天消毒1小时,物体表面用500mg/L 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1次)有污染时立即消毒,运送车辆使用后即清洁消毒。

四、医疗废物的外运1.医疗废物委托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签订委托协议书,承担处置费用。

2.医院与处置单位交接、转运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记录医疗废物容器数量、外运日期等信息,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专人保管,记录资料保存3年。

记录内容: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等。

登记资料保存三年。

3.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4.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

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七、应急处理发生医疗废物事件,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上报乐清市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24小时内上报;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可能传播,应按《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三、医院所购入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产品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四、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

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产品标识和有效期,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的中文标识。

五、严格保管,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厘米,距墙壁≥5厘米。

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六、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七、临床科室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不洁等不得使用;使用时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必须及时留取标本送检,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以及该产品采购部门。

八、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消毒隔离制度一、医务人员上班时应衣帽整洁,不穿工作服进食堂、公共场所或离院外出。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接触病人前后应及时洗手,进行无菌操作必须戴口罩、帽子等。

二、科室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

配备完善的手卫生设施和用品。

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

三、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体液及排泄物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拖洗,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办公室、治疗室、厕所等不同的区域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消毒,悬挂晾干。

四、无菌物品专室专柜存放;按灭菌日期有序摆放,每日检查物品有效期,过期应重新灭菌,存放柜应定期清洁、消毒。

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常用无菌罐应每日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包装内的灭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五、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并注明开启时间。

六、碘伏、酒精等消毒液应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更换灭菌二次。

持物钳高压灭菌后干燥使用,在集中治疗前开包,每4小时更换。

七、体温计使用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做好“二道法”消毒,冷开水冲洗后干燥(75%酒精擦拭)待用。

八、掌握常用化学消毒剂名称、剂量、使用浓度、方法及注意事项。

使用中的消毒液应每日监测有效浓度。

九、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需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雾化器一人一用一消毒。

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十、垃圾要区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别置黄色、黑色塑料袋内,封闭运送,隔离病人使用的医疗废物应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并张贴明确标识。

各种废物统一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一、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病人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十二、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

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用后敷料应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并张贴明确标识,及时无害化处理。

十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

十四、传染病人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无菌操作制度一、在执行无菌操作时,明确物品的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二、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三、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四、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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