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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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免疫接种周活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托、入学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县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我园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领导小组,由朱玉洁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查验接种证的保健老师。领导小组负责全园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领导、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保健教师
1、负责对本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开展宣传动员,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其纳入学校传染病控制管理的内容。
2、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是教育部门的法定职责,保健教师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入学报名程序;
应当在招生报名须知中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对没有预防接种证的对象,应告知其在入学前到相应的接种单位补证、补种。学校负责汇总和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相关资料,将预防接种卡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卫生部门
1、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漏种学生查漏补种工作的领导,协助查验预防接种证的人员培训工作,将查漏补种工作列入常规工作计划。
2、卫生院负责对学校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包括:资料印刷和分发,人员培训,冷链、接种器材、疫苗准备及对查验接种证补种工作开展督导。
3、基层预防接种机构负责对儿童开展补种、补证工作。
对各学校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
4、各接种单位应根据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程序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第一类疫苗接种、对漏种学生发放补种通知书并进行补种。对遗失预防接种证但确已接种的学生经核对无误后给予补证,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校。对接种程序完整的入学儿童在入学时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四、宣传与培训
在园内张贴标语和展板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家长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
保健教师负责对2012年9月开展的学校免疫接种进行宣传动员
和组织安排。
五、查验对象和实施时间
﹙一﹚、查验对象为园所有托幼机构新生(含转学)。
﹙二﹚、从2012年起,每年新生或转学的学生在入园、入学时实施入学前接种证查验。
六、查验疫苗种类
2012年儿童入园入学必须查验的疫苗种类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白破等六种疫苗。流脑A群、A+C、甲肝查验疫苗范围,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七、工作流程
(一)托幼机构
在办理新生入托入园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各托幼机构在办理儿童入托入园手续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根据《国家免疫程序》核对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将接种信息记录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在入托入园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接种,儿童补证或补接种后凭预防接种证记录由专干人员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登记。《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由幼托机构保存,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