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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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快发展,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多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过马路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而过马路遵守交通规则与否则成为衡量国民素质的一个基本标准。过马路不仅仅能折射一个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而且能折射出一国社会文化底蕴的浓厚程度,而中国式过马路这一名词的出现则揭示了中国人过马路时闯红灯现象严重的社会现实。本文拟在结合中国式过马路的现状、原因对其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并与国外作对比,浅谈中国如何摆脱这一现状。
【关键词】中国式过马路闯红灯忍耐限度路权分配对策。
1.中国式过马路及其现状。
通过数据以及图表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严重,其中越线已经成为破坏社会安全中的重要因素,这一现状亟待解决。
2.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
在中国,很多人都崇尚美国以及西欧发达国家公民的社会公德,认为他们很少存在闯红灯的行为。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之所以称之为中国式过马路,其中的原因要复杂的多,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2.1行人素质。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我们熟知的交通规则,所以更多的人把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归结于中国的人口素质偏低,法律、安全意识淡薄不无道理。就文化素质而言,虽然近年来我国国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但是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每个城市里都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工,这些人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存在对交通法规认识不足的问题。就道德素质而言,我国社会整体道德素质在提高,但是总有一部分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顾交通法规铤而走险,给自己、社会和他人带来危害。就法律素质而言,整体来说我国公民法律意识不够,很多行人没有摆正心态,对于过马路的行为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把遵守交通规则作为一种义务,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产生。
2.2心理因素。
到底是什么心理诱导行人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选择闯红灯呢?为此,我在芜湖市步行街展开了简单的问卷调查,内容主要是围绕行人闯红灯时的心理状态。调查结果如下:
从表中可以明显看出闯红灯最主要的原因是大部分行人确实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存在安全风险。这种心理引导行人闯红灯,认为自己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极低,同时节省时间。另一方面,从众心理诱导大多数行人随大流,中国式过马路的人群因此而不断壮大。同时,法不责众,闯红灯的行人认为违反交通法规的又不是个人,群众共同违章也会消除自身的内疚感、罪责感。
2.3交通压力。
现如今城市化发展迅猛,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数量与日俱增,交通压力较大。尤其对于一些一线城市来说,堵车成为大家每日不得不面对的事。12月7日,在首都北京一辆急救车因交通拥堵,车内病人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遗憾丧生。在舆论的反思声中,社会车辆不让道领受了大部分指责,而无道可让,却是另一重无奈现实。[3]交通压力给行人带来的不仅仅是不便,更是危害到了人们的生命安全。
2.4对行人要求宽松,法律不完善。
面对巨大的人口压力,我国交通管理自然不易。我国城市化进程较快,公民的素质还没有得到相同比例的提高,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人的要求也较为宽松。一直以来,我国都没有对行人制定专门的过马路的惩治标准,也没有针对中国式过马路
制定统一的治理措施。宣传上,交通法规的宣传流于形式,宣传形式过于单一;惩治量上,
1986年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过马路闯红灯者罚款五元,这一规定一直实施至今,对行人基本上没有约束作用。
2.5红绿灯设计不合理。
很多人行道上的红绿灯存在着红灯时间过长绿灯时间过短的状况,没有考虑到人流量在增多、道路过宽、人的步伐频率问题,更没有考虑到道路日后的变迁问题。此前同济大学课题组曾对中国人的忍耐限度做过调研,得出中国人最长忍耐时间为90秒的结论,也就是说中国人在红灯面前最多坚持等待90秒,超过这个限度就会出现闯红灯的倾向。而与国外的相关数据比较,我们发现我国行人忍耐限度则与其有着明显的差异。
如图四所示,德国、英国、美国的忍耐限度分别为60秒、45秒、40秒,[4]与国外相比,中国的行人是耐心有余的,而信号灯的设置不合理才是更多的中国人选择闯红灯的重要原因。
2.6中国式路权分配,过分偏向机动车。
在机动车与行人冲突的背景下,中国往往将权力更多的下放给机动车,而行人则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机动车右转不受到限制,肆意穿越人行道,给行人带来不便,同时也为行人带来了很多的安全隐患。但是,同等背景下国外法律则更多的是更加维护行人的利益,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如美国在人流量大时采用禁止机动车在红灯时右拐的方案,而德国则利用最小时间间隔的方法避免右拐的机动车与行人发生冲突。
3. 实施对策缓解甚至杜绝中国式过马路。
3.1提高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
一是从小对孩子加强交通法规常识的普及,小学安排相关的课程,以正规的课堂教育为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观。成年人更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家长遵守交通规则并正确指导孩子。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将交通法规的基本内容、公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职责、我国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传递到群众中去,以宣传册、社区黑板报等形式落实到每一个居民区,让每一个人真正意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并且做到遵守交通规则。
3.2加大惩罚力度。
我国的交通法规惩罚方式应当多样化,包括增加罚款费用、记录在案、情节严重者刑事拘留等,摒弃以往的小惩小戒,使之有较强的威慑作用,让大家把遵守交通的决心放在一定的高度。近日以来各地陆续出台了新的交通法规细则集中整治行人过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东部发达城市为表率带动中部以及西部地区,将严惩作为一种手段,久而久之,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必将有所改善。
3.3调整交通信号灯红灯时间。
机动车红灯右拐的法规也应该做出相应的改变。各地区有关部门应该通过对本地交通路口市场调查获得相关可靠地数据,了解当地主要交通路口的人流量、高峰期、行人过马路的行走速度以及对于等待红灯的忍耐限度,以调查结果为依据,制定恰当的方案,合理的延长或缩短红灯的时间。
3.4调整交通压力过大的路段。
对于长期处于交通拥挤状态的路段,有关部门应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拓宽马路,提供更大的空间用于通行。同时也可以通过建设地下通道、天桥等其他交通设施分散人流量。
3.5加大文明执法,将规劝与严惩相结合交通信号灯应该设置自动提示系统,红灯提示行人等一等,绿灯提醒行人安全通行。对于不懂法的行人,交通警察应该耐心的讲解交通法规,规劝行人文明通行。对于规劝不听,任意闯红灯者,交警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
总结。
目前中国式过马路的治理在各大城市已经陆续展开,也初见成效。但是,仅仅从加大惩罚力度方面入手是不够的,我们必须依据行人闯红灯的心理以及红绿灯设计、路权分配因素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