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三篇)
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操作管理须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确保船舶安全运行,并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须知。
第二条本须知适用于所有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东、船舶管理者、船舶运营者及船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内外国际航运安全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四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应具有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
第五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应注重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安全操作管理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流通。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七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遵循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政策、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程序等。
第八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持续进行安全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报告制度,对船舶事故和安全事件进行报告、分析和处理。
第十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巡航制度,定期巡航船舶,检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第十二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船员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第十三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灭火与救助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船舶灭火与救助设施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船舶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船舶事故应急预案,保障船舶事故的及时处置和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船舶安全管理应建立船舶安全档案,存档重要安全资料和记录。
第三章船舶操作管理第十七条大型集装箱船舶的操作管理应建立航行计划制度,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
船舶安全保卫须知
目录1 目的 5 职责2 适用范围 6 须知3 参照文件7 应急处理4 原则8 附录修改记录1.目的本文件对公司岸基部门及船舶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职责、应采取的预防预控和应急措施等做出规定,旨在加强船舶航行、作业安全,防止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确保安定和谐的水上交通秩序和社会环境。
2.适用范围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部门和人员。
3.参照文件《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安全管理手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4.原则船舶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的原则。
4.1 “预防为主”:通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治安灾害隐患,防止火灾、盗窃、爆炸、破坏、恐怖袭击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4.2 “突出重点”:确定船舶安全保卫的重点区域,对其采取专门的安全防范措施。
4.3 “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保障安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目的,在保障安全的过程中,对人员的人身安全的保护优先于对经济效益和财产安全的保护。
5. 职责5.1体系办主任作为公司的安保员,负责:5.1.2 编制《船舶安保工作预案》和后续修订;5.1.3 实施并督促船舶实施《船舶安保工作预案》;5.1.4 保持与公安机关和海事管理机构的联系畅通。
5.2船长对船舶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公司总经理通过“船长权力的声明”确保船长在职责范围内做出的维护船舶安全或者安保的决定,不受公司或者任何其他人员的限制或不公正待遇。
5.3 船舶消防大副作为船舶的安保员,负责:5.3.1 每月对船舶进行安全保卫检查不少于1次,确保船舶保持适当的安保措施;5.3.2 保持和监督《船舶安保工作预案》的实施,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修改建议;5.3.3 与港口、码头等有关方面协调装卸货物或上下旅客过程中的安保事宜;5.3.4 加强船上人员安保意识和警惕性,为船上人员提供安保培训、组织安保训练和演习。
6. 须知6.1 为确保船舶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承诺向船舶安保员、公司安保员及船长提供技术、人力、物资、设备等方面的必要支持。
水上运输有限公司安全及防污染船舶应急须知操作规程
水上运输有限公司安全及防污染船舶应急须知操作规程
水上运输有限公司安全及防污染船舶应急须知操作规程是保障船舶运输安全和预防环境污染的重要文件,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操作规程:
1. 安全操作规程:
a. 船员应熟悉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b. 船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演练,熟悉应急措施和装备的使用。
c.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救生和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d. 有限公司应确保船员具备合格的技术能力和证书,经验丰富的船长应确保船舶安全操作。
e. 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船舶结构牢靠。
2. 防污染操作规程:
a. 船员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污染防治标准和限值。
b.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污染防治设备和物资,并确保其正常运作。
c.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严禁向水体中排放污染物,必要时应采取收集、处理和处置措施。
d. 如发生污染事故,船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和清除污染,及时上报有限公司和相关部门。
e. 污染防治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操作规程,具体的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此外,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修订。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游船游轮和游艇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游船游轮和游艇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7.12•【字号】•【施行日期】2022.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游船游轮和游艇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市县(洋浦)交通运输局、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省港航管理局,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有限公司,各有关游艇俱乐部、游艇租赁企业、游船运输企业、游轮运输企业、游艇和游船码头经营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交通运输部《国内游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科学精准地做好全省游船游轮和游艇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压实疫情防控各方责任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建立严密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科学精准落实各项措施,在“防输入”和“早发现”上下功夫,加强场所防控管理及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及时制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全行业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防控工作意识。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做好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压实部门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严禁失职缺位,督促游船游轮和游艇及港口码头等相关企业深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属地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通知和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格精细做好游船游轮和游艇运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船舶应变部署须知
目录1 目的 4 基本要求2 适用范围 5 预案3 参照文件 6 附录修改记录1.目的本文件对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变部署作了原则性规定,旨在使全体船员明确应变的岗位和任务,确保应变演习和舶应急抢救工作迅速、有序、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和人员3.参照文件《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安全管理手册》、《紧急情况标明、阐述和反应程序》4.基本要求4.1 船舶应变部署表由分管消防的大副负责编制,船长批准后执行。
4.2 船舶应变部署表公布的地点是船员会议室、船员生活区等公共场所。
4.3 船舶应变部署表破损、污染、字迹模糊应及时换填新表。
4.4 每名船员床头应张贴个人应变部署卡。
4.5 应变部署卡中船员编号应与应变部署表中的编号相符。
4.6 救生衣的正确穿着法及救生浮具使用方法的图片应张贴在公共处所;4.7 全体船员应熟记应变警报,并明确自己的应急部署职责。
4.8 船舶安全通道应予标识。
4.9 客区的紧急出口应予标明,客房还应标明本船安全事宜、召集旅客的紧急信号及应变时对旅客行动的简明指示。
4.10 防火控制图应在船员处所(会议室或餐厅)固定展示,此外,还应有一套防火控制图永久性地置于甲板室(主甲一舷)外,有醒目标识的密封盒子里,以有助于岸上消防人员。
5.预案5.1 船舶碰撞/触礁/搁浅应变部署见附录一;5.2 船舶救火/救生/堵漏/弃船应变部署见附录二;5.3 船舶主机失灵/舵机失灵/全船失灵应变部署见附录三;5.4 船舶人员严重受伤/疫情应变部署见附录四;5.5 船舶溢油应变部署见附录五;5.6 船舶旅客/船员撤离预案见附录六;5.7 船舶停泊救火应变部署表见附录七;船舶碰撞/触礁/搁浅应变部署表船舶救火/救生/堵漏/弃船应变部署表船舶人员严重受伤/疫情应变部署表船舶溢油应变部署表船舶旅客/ 船员撤离预案应急文件XXX船舶应变部署须知 2.0版附录七船舶停泊救火应变部署表XX游轮页11/11。
停船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须知和应急方案
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须知和应急方案一、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须知1.目的和范围1.1为规范停航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防止水域污染,根据《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须知。
1.2本须知适用于天津长盛海运有限公司停航船舶及岸基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
2.定义本须知所称停航船舶,系指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计划连续停泊20天及以上的天津长盛海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
3实施细则3.1停航船舶应根据停泊地的实际环境和船舶自身的安全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熟练操作能力的值守船员,进行有效值守。
任何时候,停航船舶配备的值守船员不得低于《停航船舶最低值守要求》。
3.2停航前,船长应慎重选择系泊地点或锚地,使拟停泊点符合下列要求:3 2.1不妨碍其它营运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3.2.2不得非法占用主航道和生产锚地;3.2.3能抵御恶劣天气的影响;3.2.4船舶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得到救援;3.2.5必要时船舶能够立即驶离该水域:3.2.6满足通航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
3.3停航前,船舶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3.3.1主机应确保管系中燃料油彻底用光,以避免管路中油冻住。
3.3.2锅炉停炉前彻底排污(有蒸汽时上排污),排污后打入淡水到正常水位。
3.2.3日用柜、应急发电机油柜、沉淀柜应保持满油,以确保供油给发电柴油机。
3.3.4测量燃润油舱、柜并封存。
3.3.5切断有关机电设备的电源开关。
3.3.6检查备件、物料库存并封存。
3.3.7各部门长应督促本部门人员关好房间内所有门窗以及电器电源,现场检查后上锁并妥善保管钥匙。
3.3.8做好交接工作,各部门人员应与部门长进行交接,部门长应与停航值守人员进行交接。
3.4停航期间,值守人员应做好防盗工作,充分利用内部监控设备,定期巡查备件、物料等库房,查看是否处于正常情况。
3.5值守人员应做好防火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应在指定场所吸烟,严禁游烟、躺着吸烟,严禁乱扔烟蒂,烟蒂一定要熄灭并放到有水的容器里。
船舶安全保卫须知
船舶安全保卫须知船舶安全保卫是保障船舶和船员安全的重要工作,旨在预防事故和灾难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船舶安全保卫的须知事项,让我们一起了解并遵守,以确保航行过程的平稳顺利。
一、船舶安全建设1.船体检查与维修:定期检查船体完整性和设备工作状态,对于发现的损坏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2.消防设备检查与保养:确保船上的灭火设备正常运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随时可用。
3.安全设备装备: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和装备,例如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4.危险品存放和运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存放和运输危险品,保证船上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5.相互配合与沟通:船上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配合,形成紧密的工作合力,确保船舶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人员安全和培训1.个人装备:船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安全鞋、救生衣等,以提供必要的保护。
2.船员培训:船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船舶安全保卫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应对。
3.应急预案:船员应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紧急情况,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4.自身身体健康:船员在参与航行工作前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如有疾病或不适应环境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航行安全维护1.航行路线规划:根据航行计划和相关要求,合理规划航行路线,避开危险区域和障碍物,确保航行安全。
2.天气状况监测: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航行,以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3.航行速度控制:根据船舶特性和相关规定,控制航行速度,确保稳定和安全。
4.通讯设备和导航系统:确保船上通讯设备和导航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获得有效信息,避免航行风险。
5.遵守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际、国内和港口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航行秩序和安全。
四、突发事件应对1.事故报告:任何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扑灭火灾、拯救人员、抢救财产等。
船舶应急反应须知
目录1 目的 6 实施步骤2 适用范围7 联系3 参照文件8 记录处置4 定义9 相关文件5 职责修改记录1.目的本文件规范了进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发生险情或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快速有效行动,旨在避免事故发生和尽量减少事故的损失。
2.适用范围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船舶/部门和人员3.参照文件《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安全管理手册》、《紧急情况标明、阐述和反应程序》4.定义紧急情况:见《公司应急处置须知》中的定义。
5.职责5.1 船长为船舶应急情况总指挥;大副为应急情况现场指挥,并负责按船员岗位责任分工编制“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部署卡”,经船长批准后张贴生效。
5.2 “船舶应变部署表”及“船员应变部署卡”按《船舶应变布署须知》执行。
5.3 船舶应定期进行应急演习,以提高船员的应变能力。
应急演习计划见本手册《应急训练和应急演习计划须知》。
5.4 船舶的一切应急反应由船长全权指挥,大副、轮机长全力协助。
发生紧急情况,船长应冷静、果断、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应对,同时用多种手段向公司报告并保持联系。
在此情况下,船长有权采取任何常规的或非常规的措施。
5.5 全体船员听到紧急情况信号后,应迅速按《船舶应变布署须知》的要求携带工具奔赴现场,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履行职责,全力投入施救。
5.6 轮机长为机舱值班总负责人和机舱现场指挥,驾驶室值班人员负责发出警报。
6.实施步骤6.1 船舶应急反应,按《船舶应变布署须知》执行。
6.2 船舶应急反应均应针对紧急情况的性质按下列办法认真执行:6.2.1 船舶紧急情况联络须知;6.2.2 船舶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理须知;6.2.3 船岸应急演习须知;6.2.4 船舶发生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须知;6.2.5 航行中人落水搜救的应急处理须知;6.2.6 船舶发生碰撞的应急处理须知;6.2.7 船舶发生触礁的应急处理须知;6.2.8 船舶发生搁浅的应急处理须知;6.2.9 船舶进水的应急处理须知;6.2.10 船舶航行遇恶劣天气损害的应急处理须知;6.2.11 船舶航行中舵机失灵应急处理须知;6.2.12 船舶航行中主机失灵应急处理须知;6.2.13 船舶人员发生严重受伤后的应急处理须知;6.2.14 船舶发生疫情的应急处理须知;6.2.15 船舶发生全船失电的应急处理须知;6.2.16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声明须知;6.2.17 弃船须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3.02•【文号】交水明电〔2022〕42号•【施行日期】2022.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港口,传染病防控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的通知交水明电〔202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水运口岸疫情防控,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了《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警醒、高度负责,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抓好港口疫情防控,及时做好宣贯工作,将《指南》最新要求传达到引航机构、港口企业、船舶代理、船舶检验机构等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一线人员特别是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护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交通运输部2022年3月2日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继续强化“人物同防”,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港口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进一步强化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管控措施,严格防范疫情通过水路传播和扩散,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舶引航、靠离泊和装卸等作业过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员、码头作业人员、国际船舶代理外勤等人员的管理和防护以及船舶航修、第三方检验服务等从港口登轮作业人员的港口通道管理。
2024年船舶工作场所安全须知(3篇)
2024年船舶工作场所安全须知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航运业的发展也呈现出飞速增长的趋势。
在这个行业中,船舶工作人员需要在船舶上进行各种各样的工作,涉及到船舶操作、维护等方方面面。
然而,船舶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工作过程的危险性使得工作场所安全问题成为重要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阐述2024年船舶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关安全须知。
二、船舶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性船舶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船舶工作场所的安全问题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
因此,保障船舶工作场所的安全对于保证航运业的稳定运行和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船舶工作场所安全须知1. 熟悉紧急逃生路线和逃生设备船舶工作人员应该事先熟悉船舶上的紧急逃生路线和逃生设备的使用方法。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准确地逃生是关键。
因此,定期组织逃生演习,加强培训和指导十分必要。
2. 防止火灾事故船舶上的火灾事故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情况,往往会在短时间内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船舶工作人员应该加强火灾预防意识,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
同时,应做好火灾扑灭工作的准备,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 注意个人防护船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始终佩戴适合的个人防护装备,比如安全帽、防护面具、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这些防护装备的使用能够有效地降低事故风险,保护个人安全。
4. 遵循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船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和工作。
不得随意违反规定,严禁饮酒后进行操作工作。
同时,必须遵循船舶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事前准备和事后检查,确保工作安全。
5. 定期检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状况船舶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船舶设备和机械的安全状况,包括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风设备等等。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修理和更换不安全的设备。
6. 防止滑倒和坠落事故船舶工作过程中,滑倒和坠落是常见的事故类型。
(SMO-16)船舶人员管理须知
船舶人员管理须知1 目的为加强船员在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2 范围适应于公司船舶。
3 人员管理* 船长负责船舶的人员管理,监督船舶各岗位的安全营运及防污染活动的落实。
* 船长和驾驶员、轮机长要以身作则、同心协力、严格要求,按各自的职责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对船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船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船员在船长的领导下, 执行船长发布的命令和指令。
船长有权临时授予高级船员和其他船员以特别职责,以确保对人员安全管理、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污染管理能顺利进行。
* 驾驶员、轮机长应协助船长做好船舶人员管理工作;按公司的规定坚持各种学习及会议制度,并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
* 驾驶员、轮机长应协助船长调动船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对船员中的好人好事给予奖励或建议公司奖励,对船员中发生的违章违纪给予批评教育或建议公司给予处理。
* 船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
4 船员更换4.1 计划* 船员更换计划是为了确保船员有足够的休息, 避免全体船员或某个部门同时公休, 确保船舶营运和防污染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 船员的公休以月度考勤结算,年终累计。
* 船员在船遇特殊情况, 如生病、工伤等, 船长应主动向行政部提出船员更换申请。
* 若发现表现不佳或不称职的船员需更换时, 船长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 行政部要立即做出反应。
4.2 派遣按《船员适任控制程序》执行。
4.3 交接a 船员交接由船长审核上船船员所有证书的有效性。
b 船员交接应分别填写相应岗位《船长交接单》(表SMO26-01)、《驾驶员交接单》(表SMO26-02)、《水手交接单》(表SMO26-03)、《轮机长交接单》(表SMO26-04)、《轮机员交接单》(表SMO26-05)、《机工交接单》(表SMO26-06)。
c 交班船员接到交班通知后,应充分做好交班准备,并填妥交接单。
d 船员交接因时间紧不能全部交清时,应先交清相关重要内容,对个别遗留项目应在交接单中注明,如果以后发现问题,责任应由接班船员负责。
(SMO-19)船舶值班须知
船舶值班须知1 目的为规范船舶值班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活动,特制定本须知。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的船舶本操作为特殊操作3 一般要求3.1 船舶值班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值班形式必须满足国家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
3.2 船长在认为必需时有权对已排定的值班提出更改,或临时增加值班人员,但同时必须对加班人员的休息及后续值班作出安排。
3.3 驾驶员、轮机长按工作需要,需对船员的值班作出调整时,应事先征得船长的批准。
3.4 港外作业,船舶开航前1小时全体船员必须到船准备出航。
3.5 船长在考虑船舶当时环境和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其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值班。
在船长的统一指挥下,值班的高级船员在他们值班期间,特别是他们在涉及避免碰撞和搁浅时,负责船舶和安全航行。
3.6 轮机长必须与船长协商,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轮机安全值班。
3.7 船舶厂修停泊期间,必须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船员经船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并须二人及以上同行,任何外出船员在晚上十一点前必须回船,严禁夜不归宿。
发现船员未按时回船,值班人员及时向船长报告。
3.8 港内作业停泊期间,由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安排班组人员分时段值班,并作好记录。
3.9 船员在接班前应保证得到充分休息,严禁疲劳上岗。
3.10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饮用任何酒类。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4小时之内不得饮用任何酒类。
4 甲板部值班须知4.1 航行值班原则:* 值班驾驶员应保持正规了望。
正规了望应做到:* 利用视觉、听觉及其他可用的一切方法进行的连续观察。
* 了望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能见度、天气和海况;对来往船舶的动态观察;对周围水域环境、信号、声号和航标的观察;对高频电话守听;对系泊在岸上和浮筒上船舶的观察;对小型机动船、挂机船和人力驳,除注意其动态外,还应观察其装载情况;靠离中对码头设施和前后船只的观察等。
* 航行中应至少保持一名水手协助驾驶了望。
其了望位置可在驾驶室内或驾驶台外。
航运公司员工船舶失控应急须知
航运公司员工船舶失控应急须知
1 .目的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失控后,船员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以预防其他海损事故的发生。
2 .定义:
失控:系指船舶在航行中,因主机、舵机、主机遥控装置故障,或在大浪中,车或舵无法抗拒风浪,而无法操纵船舶的情况。
3 .实施步骤:
3.1显示失控信号,白天显示两个黑球,夜间显示两盏红灯;并报告港口主管机关和公司。
3.2船长应当机立断,采取应急措施,并尽可能让出航道,择地抛锚。
3.3如遇船又无法让出航道时采取应急行动有:
3. 3.1用有效的方式警告或要求来往船舶协助避让。
4. 3.2应马上紧急抛锚,如船速较快,应立即抛双锚。
5. 3.3若舵机故障,可通过改变两台主机的转速/转向操纵船舶避免碰撞危险局面。
6. 3.4若单台主机/主机遥控操纵装置故障,可通过改变另台主机的转速/转向及配合操舵,避免碰撞危险局面。
7.4船长应马上组织抢险,由轮机长全力排除机械故障。
驾驶台要保持值航行班,保持正规了望。
当附近有船舶航经时,应发警告信号。
8.5如在大风浪中失控,应松出锚或适当长度的链,以使船艄迎
风,保持艄向相对稳定,减缓剧烈横摇。
9.6关闭一切水密设施,确保甲板开口处于良好水密状态。
4.记录:
船舶发生主机、舵机故障,或风浪过大,车、舵无法操纵,造成失控,按《内河船舶航行日志记载规则》、《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进行记载,并做好记录,拟写事故报告报送公司。
船上操作方案和须知的制定程序
船上操作方案和须知的制定程序1 目的和范围1.1 本程序规定了船上操作方案和须知的制订方法和要求,旨在控制船舶涉及安全和防污染的操作,使其重点放在预防措施上。
1.2 本程序适用于体系内相关部门和船舶。
2 定义和缩写本程序采用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的有关定义和缩写及下述定义。
2.1 船上操作方案和须知指为船上有关安全和防污染的工作和操作活动而制订的安全制度、防范措施和操作方案。
包括关键性操作方案和须知。
2.2 临界操作指其错误会立即导致危及人员、环境和船舶的事故或情况的操作。
2.3 特殊操作指其错误仅在已造成危险情况时或事故已发生时,才会明显看出的操作。
3 职责3.1海务部由海务部部长组织专业人员(船长)负责除轮机、通信导航和防污染方面以外的安全方面关键操作的标识及有关方案和须知的筹划、制定,并指导船舶贯彻与实施。
3.2 船机技术部由船机技术部部长组织专业人员(轮机长)负责轮机、通信导航方面的关键性操作的标识及有关方案和须知的筹划、制定,并指导船舶贯彻与实施。
3.3物资管理部由物资管理部部长组织专业人员负责防污染方面的关键性操作的标识及有关方案和须知的筹划、制定,并指导船舶贯彻与实施。
3.4 船舶3.4.1 负责全面实施船上关键性操作方案和须知,并确认各项规定和须知得到遵守。
3.4.2由船长组织大副、轮机长编制本船专有设备的操作规程;船长负责审核;报总船长、总轮机长批准后实施。
3.4.3 负责向公司报告在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4 程序4.1 操作方案和须知的要求a满足与船型相关的国际、国内有关公约、规则的要求;b尽可能参考海事组织、行业组织有关规则、指南和标准的要求;c满足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操作的要求;d满足外部检查提出的要求;e船舶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须知,应包括预防措施、监督检查情况和相应报告记录等要求;f临界操作和特殊操作方案应明确规定操作人员的分工并确保适任的人员担任操作。
4.2 关键性操作的标明所有船上操作都会影响到安全和防止污染,现将与安全有关的船上操作分为特殊操作和临界操作两种。
船舶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须知
1.目的通过识别公司和船舶在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源,分析现有安全管理体系中有关的风险管理措施,制定有效的减轻风险的措施,降低风险对人员、环境和公司管理的影响,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2.适用范围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
3.定义3.1危险: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2风险:是指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险事件的后果。
3.3风险识别:是指识别风险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4风险辨识:即确定风险源的过程。
3.5风险源:系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管理正常有效开展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6后果:是指风险发生所带来的损失或结果。
3.7可能性:指危险发生的概率。
3.8风险评估:是指评估由已识别的危险产生的危害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控制风险的恰当措施的过程。
3.9风险管理:是指针对已经发现的风险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通过采取的措施来降低风险的过程。
4.职责4.1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风险管控;组织建立健全风险管控规章制度;审批船舶通用的风险评估和年度风险评估活动评审4.2指定人员:组织船舶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活动,并监控风险措施落实情况。
4.3机务部:参与对船舶设备方面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
负责对第一类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负责指导船舶开展涉及机舱人员、环境及船舶安全的危险源的辨识、更新和风险评价。
4.4海务部:负责跟踪船舶航行环境的变化以及海上安全信息的传递,参与危险源辨识、评价。
负责指导船舶开展涉及船长与甲板人员、环境及船舶安全的危险源的辨识、更新和风险评价。
负责对第二类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负责监督检查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4.5公司相关部门:协助或参与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对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风险要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报告。
4.6船长:负责本船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按要求上报新增的风险源。
5.分类分级5.1危险源分类●第一类危险源(设备检修类):船舶机械设备的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等的非正常释放、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而进行的维护保养中人为失误和作业环境不良所产生的危险因素。
疫情防控十大须知
疫情防控十大须知1.正确佩戴口罩在疫情防控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是非常重要的。
口罩能够有效阻止病毒传播,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正确佩戴口罩包括选择合适的口罩类型,确保口罩覆盖口鼻,以及避免频繁触摸口罩。
2.勤洗手洗手是预防疫情传播的关键步骤之一。
使用肥皂和流动水,彻底洗手至少20秒。
特别是在接触公共场所、触摸外来物品或咳嗽、打喷嚏后,务必洗手。
3.保持社交距离保持社交距离是减少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
在公共场所,尽量保持与他人至少1米的距离。
避免接触那些有病症的人,或是在人群密集的地方逗留时间过长。
4.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是病毒传播的途径之一,因此注意妥善的咳嗽礼仪十分重要。
当感到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遮住口鼻,避免将病毒散播到周围环境。
5.避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如果当前所在地区有疫情暴发风险,尽量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
如果需要出行,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加强室内通风良好的室内通风可以有效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定期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避免长时间在封闭空间内停留。
7.定期消毒和清洁定期消毒和清洁居住和工作场所的表面是保持卫生的重要步骤。
使用消毒剂对经常触摸的表面进行清洁,例如桌子、门把手、手机等。
8.关注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如果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告知医生自己的接触史和旅行史。
9.积极参与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当地政府的推荐,积极参与疫苗接种,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被感染的风险。
10.关注官方信息渠道在疫情期间,官方信息渠道是获取准确信息的最佳途径。
关注当地卫生部门、世界卫生组织等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控措施的更新。
以上是疫情防控的十大须知,在疫情期间遵守这些措施能够有效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共同努力度过这个特殊时期。
船舶工作场所安全须知模版
船舶工作场所安全须知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维护全体船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安全须知。
第二条本安全须知适用于船舶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包括船员、乘客、访客等。
第三条船舶工作场所的安全责任由船长和相关船员共同承担,全体人员都有义务遵守和执行本安全须知。
第四条船舶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应当根据船舶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安全演练,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船舶工作场所安全基本要求第五条船舶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无障碍的状态,防止堆放过多杂物或者堵塞通道。
第六条船舶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紧急疏散通道,并做好标志和引导,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疏散。
第七条船舶工作场所应当设置足够的灭火设施和逃生装置,并对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八条船舶工作场所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重要设备和工具,防止因设备故障或者损坏造成危险。
第九条船舶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船舶工作场所安全操作第十条在船舶工作场所,一切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擅自变动或者随意操作。
第十一条禁止在船舶工作场所中饮酒、吸烟或使用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工作场所中放置未经许可的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在船舶工作场所中禁止进行赌博、打斗等违法乱纪行为,严禁私自携带武器。
第十三条船舶工作场所中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不得在没有经验和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危险作业。
第十四条船舶工作场所中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接触或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和物品。
第十五条船舶工作场所中的人员必须集中注意力,保持警觉,不得随意聊天、嬉戏或者干扰他人工作。
第十六条船舶工作场所中的人员必须严禁将私人物品或垃圾乱丢乱放,应当做到物品摆放有序,垃圾分类清理。
第十七条在船舶工作场所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船舶工作装置、工作区域、船舶荷载情况等,如有需要应当向船长汇报并经批准。
船舶风险辩识,评估及管控须知
船舶风险辩识、评估及管控须知本程序为提高作业人员的风险管控能力, 评估潜在的风险对完成既定任务可能产生的负 面影响,从而控制并减小这些风险对人员、环境、船舶造成的损害。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岸基及公司管理船舶的风险辩识、评估及管控。
风险: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本须知所指风险是对船舶操作、人员健康安全和海洋及大气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威胁。
风险辨识 : 发现、确认和描述风险的过程 ,包括风险原因和潜在后果的辨识。
风险评估 :将风险辨识的结果按照风险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以确定风险和(或)其量的大风险管控 :应对风险的措施 ,包括应对风险的任何流程、策略、设施设备、操作或1. 目的2.适用范围3. 职责3.1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风险管控;组织建立健全风险管控规章制度;审批船舶通用的风险评估和年度风险评估活动评审。
包括:3.2部门主管:具体负责本单位的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风险管控规章制度;定期开展风险管控督促专项检查;提出通用类的风险评估,并参与评估;3.3船长:实施具体的船舶风险管控,落实风险管控规章制度;审批船舶风险评估;全面负责识别船上危害并评估风险,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预防措施 ,及时消除或将风险降低 到最低程度;3.4 部门长:负责本部门风险评估。
在船舶作业前按规定提出并参与风险评估; 3.5 其他船员:参与本部门的船舶作业风险评估。
4.定义4.14.2风险管理 :在风险方面指导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
4.3 4.44.54.6 4.7小、级别 ,以及是否可接受或可容许。
后果:事件对目标的影响结果,后果严重程度 (C ):分四级(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 不严重 )。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L ):某事件发生的机会,分五级(极高、高、中等、低、极低)。
风险等级(D ):单一风险或组合风险的大小以“后果”和“可能性”的组合来表达;风险等级(D )=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 ) X 后果严重程度(C ); 风险等级分四级 :重大、较大、一般、较小。
港口水路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港口水路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前言
疫情对全球产生了巨大影响,而港口水路船舶也受到了疫情的冲击。
为保障港口水路船舶安全,维护国家经济发展,我们制定了本方案。
2.工作内容
2.1 船舶防疫
2.1.1 向船员发放口罩等防护物品
所有过境港口的船舶必须向船员发放口罩等防护物资,要求船员在船舶内或外戴口罩。
2.1.2 定期检查船员健康状况
船舶的船长和工作人员对船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船员身体健康。
2.1.3 安排船员观察期
所有从疫情中心港口出发的船舶必须在安全期后,安排船员进行14天的健康观察期,确保不出现症状。
2.2 港口防疫
2.2.1 加强安全检测
港口应加强船舶、人员、物品等的安全检测,对可疑人员进行及时隔离和检查。
2.2.2 停靠期间开展卫生消毒
所有到港或从港船舶停靠期间,对船体、设施设备和货物进行消毒,确保病毒无法传播。
2.2.3 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港口
非必要人员禁止进入港口,对需要进入港口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查和安全发布。
3.工作要求
对于不遵守本指南的港口和船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
4.结论
我们将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和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港口水路船舶的安全和国家经济的安全。
《船舶防疫安全指南》(2020)
指导性文件GUIDANCE NOTESGD19‐2020中国船级社船舶防疫安全指南2020生效日期:2020年8月1日北京目录第1章通则 (1)第1节一般规定 (1)第2节功能和附加标志 (2)第3节检验与发证 (3)第2章防疫安全保障 (9)第1节一般规定 (9)第2节 1级防疫安全要求 (10)第3节 2级和3级防疫安全附加要求 (11)第3章舱室布置 (15)第1节一般规定 (15)第2节 1级防疫安全要求 (15)第3节 2级防疫安全要求 (15)第4节 3级防疫安全要求 (17)第4章空调/通风和空气过滤系统 (19)第1节一般规定 (19)第2节 1级防疫安全要求 (19)第3节 2级防疫安全要求 (19)第4节 3级防疫安全要求 (20)第5节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功能要求 (21)第5章负压隔离房 (22)第1节一般规定 (22)第2节布置要求 (22)第3节通风要求 (23)第6章其他健康辅助功能 (25)第1节一般规定 (25)第2节健康调查检测系统 (25)第3节远程医疗辅助系统 (26)第1章通则第1节一般规定1.1.1 目的1.1.1.1 本指南旨在为船舶提供一定的卫生保障条件和疫情应对能力,降低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风险。
1.1.2 适用范围1.1.2.1 本指南适用于海上航行和内河航行的所有船舶。
1.1.2.2 经申请,满足本指南相关要求的船舶,可授予本章第2节中相应的附加标志。
1.1.2.3 经申请,满足本指南相关要求的船舶,可申请签发防疫安全证书/符合证明/报告1.1.2.4 上述1.1.2.1所述的船舶,除满足本指南要求外,还应满足CCS其他适用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船旗国主管机关的适用要求。
1.1.3 定义1.1.3.1除另有规定外,本指南有关定义如下:(1)隔离房:系指用于供船上传染性疾病确诊或疑似人群居住的舱室,包括其配备的独立或指定的专用卫生间。
(2)隔离区:系指当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事件时,用于安置传染性疾病确诊或疑似人群的专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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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疫情防控工作须知1、目的指导船舶与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在船船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正常船舶运输生产秩序。
2、职责2、1公司应当建立船舶防控疫情管理计划,包括船上隔离计划,指导船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船长担任组长、大副、轮机长负责人担任组员,监督船上所有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2公司应当确保公司岸基与船舶的沟通联系,指定船长作为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船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2、3公司船员部应从正规官方渠道,获取有关疫情防控信息,及时传递至船舶,指导船上防控工作。
2、4船长应在船员餐厅及娱乐室等公共区域,放置《船舶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流程图》与《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供船员学习。
2、5船长应当建立“防疫工作日志”。
掌握在上船前曾途经存在疫情地区的船员名单,对疫情排查工作与日常防控工作进行记录与报告。
3、管理措施3、1防护配置3、1、1根据船舶靠港情况及本船情况,汇总统计口罩、手套、体温计、消毒剂等必要防护用品需求,联系代理或报岸基管理人员,安排采购。
3、1、2根据本船实际情况,设立单独的紧急隔离房间,该房间位置尽量选择远离餐厅、驾驶台、集控室等人员密集地。
该房间需放置口罩、手套、消毒剂、体温计、退烧药等物品。
3、1、3根据本船实际情况,在主甲板设立理货间或接待室,供代理、理货、码头工作人员、供应商等必要外来人员登轮开展工作之用。
该房间需放置应急口罩、手套、消毒剂等物品。
3、2人员进出防控3、2、1严格落实“三暂停”:暂停船员换班、暂停船员下地、暂停船员家属上船探亲申请,特殊情况换班需报公司领导层批准;3、2、2船舶靠泊作业期间,船长应当督促梯口值班人员加强梯口管控,严格检查所有登轮人员证件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无关人员禁止登轮;3、2、3梯口值班设置登轮人员体温测量与登记岗,对登轮人员须先测量体温,如体温超过摄氏37、3度以及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禁止登轮;3、2、4、梯口值班人员应当严格佩戴口罩与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服、佩戴护目镜。
3、3船舶饮食安全3、3、1船舶伙食应当从正规供应商处采购,尽可能避免从发生疫情的港口与地区购买,同时做好船舶伙食采购登记。
有储存条件的船舶,一次性多采购,减少供给次数,减少船岸接触。
3、3、2调整船员饮食结构,以新鲜蔬菜为主,增加瓜果蔬菜的采购,适当控制肉禽类伙食供应。
厨房应做好防疫期间的伙食供给工作,保证伙食的营养健康卫生。
3、3、3生食与熟食的砧板与刀具要分开,不吃生食品,尤其就是肉类、蛋类与海鲜类;3、3、4严格落实分餐制度,所有餐具要坚持用餐前消毒。
3、3、5对厨房间,蔬菜库,肉库等卫生死角,进行定期彻底大扫除。
3、4船员健康监控3、4、1疫情期间,每天两次测量船员体温,并做好相关记录。
测量体温以个人实施为主,部门长抽测监控,最终交船长汇总。
每人每次测量后填写并进行责任签名。
体温测量记录,应认真记录,并保存。
未经船员部同意,不得销毁。
3、4、2定期组织人员应急处置演习,对应急报告、应急隔离、应急消毒、应急治疗等应急程序进行事先演练、熟悉。
3、4、3对于有异常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船员,立即送入隔离房间,进行隔离,详细记录其体温检测、症状等各项身体指标。
该记录每日汇报至船员部,并保留手写记录在船,以备挂靠港卫生检疫机关检查使用,避免因证据不足,被挂靠港口当局采取隔离、驱逐、拒绝进港等不必要麻烦。
3、5船舶舱室通风3、5、1船舶起居舱室与生活处所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寒冷地区通风时注意保暖。
3、5、2抵达疫区港口的船舶,应当注意船舶空调及通风控制,尽量保持船上生活与居住处所空气新鲜。
建议控制船上一次风(新风)占10%-20%,二次风(循环风)占80%-90%,根据船舶实际进行风比调整,直至二次风关闭。
3、5、2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与回风口进行消毒。
3、5、3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
3、5、4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3、5、5船上应当设置隔离处所或隔离区,以防病毒扩散传染。
有条件的船舶,隔离处所应当配有独立的卫生间,独立通风或关闭全船回风,减少生活区内部空气循环。
3、6船舶清洁消毒3、6、1科学使用消毒物品,遵守消毒液、酒精等浓度配比要求,落实防火、防静电等措施,严防发生爆燃、火灾、人员中毒等事故,消毒方法参照国家有关要求与指南进行。
3、6、2加强消毒物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专室存放、专业操作等制度,减少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6、3被确诊为肺炎患者、疑似病员以及与之密切接触人员所使用过的医疗设施、起居舱室与活动处所应每天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洁与消毒。
3、7船员换班操作3、7、1国内航行船舶应当尽可能在中风险、低风险地区开展船员换班,高风险地区港口一般不进行船员换班。
船员换班应当按照换班地政府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7、2船员换班全过程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设备佩戴、体温检测等措施,如出现健康异常状况的,应当立即暂停船员换班,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3、7、3换班船员经筛查发现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与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者需进行隔离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隔离要求,自隔离之日起至隔离结束之日止每天向船员部报告健康情况。
3、8注意个人卫生3、8、1船员应当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
3、8、2船员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在制备食品全过程、在饭前便后、在接触她人或动物后以及外出回船后等情况下,应当规范地清洗手部,无法获得流动水的情况下可采用手消毒剂清洁手部。
3、8、3船员应当将在室外或工作场所工作时穿着的衣服放在更衣室内,严禁穿回个人房间,勤用消毒液泡洗工作服。
3、8、4船员在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遮挡,防止飞沫喷溅,用过的纸巾建议集中焚烧处理。
3、9增强防范意识3、9、1疫情期间,尽量减少船上人员之间日常交往,避免与外来人员不必要的接触,交流时保持安全距离。
3、9、2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引航员登轮后均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9、3外来人员离船后应当对其活动的场所进行通风与消毒3、9、4船员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外来文件、单据以及其她物品时,应当佩戴口罩与防护手套,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3、10加强自我防护3、10、1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10、2靠泊期间,船员离开生活区到甲板工作场所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与防护手套,避免与任何有感冒或类似流感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
3、10、3保证充足睡眠。
睡眠不足对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功能有伤害,不仅会造成记忆困难、情绪不稳定、工作效率低下,还会降低身体免疫力。
3、10、4加强体育锻炼。
在船上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积极运动,保持合适体重,增强体格抵抗力。
3、11废弃口罩处理3、11、1船上使用后的废弃口罩应当分类处理。
3、11、2健康船员佩戴过的口罩,一般在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使用后的口罩,可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
3、11、3疑似病员、确诊患者、呼吸道疾病患者或密切接触人员佩戴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弃物,统一存放至专门设置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垃圾桶,并建议使用含氯5%的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且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3、12发现疑似病例应急操作3、12、1船舶靠泊期间3、12、1、1立即对疑似病员实施隔离,全船人员做好防护措施。
3、12、1、2向公司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接受远程医疗指导。
3、12、1、3联系当地代理或公司代表安排疑似病员离船就诊,同时通知公司给予相关岸基支持,在船船员尽量不参与疑似病员的移动与运输。
3、12、1、4疑似病员送岸检查确诊后,同时排查隔离密切接触者。
3、12、1、5全船做好消毒工作,对疑似病员起居舱室与活动处所进行重点消毒。
3、12、1、6对疑似病员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隔离观察。
3、12、2船舶在航期间3、12、2、1立即对疑似病员实施隔离,全船人员做好防护措施。
3、12、2、2向公司报告,需要时向离岸最近的疫情防控部门请求远程医疗救助,接受远程医疗指导。
3、12、2、3公司与船舶共同评估疑似病员病情,如病情可控,可等船舶抵港后安排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如病情不可控,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司与船舶商定紧急靠岸或送岸方案,以最快速度将疑似病员送岸检查、治疗。
3、12、2、4启动应急换班操作并对疑似病员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隔离观察。
3、12、2、5全船做好消毒工作,对疑似病员起居舱室与活动处所进行重点消毒。
3、12、3应急操作3、12、3、1关闭船舶空调系统。
3、12、3、2关闭船员房间与公共场所布风器,阻断船员房间之间的内部空气流通。
3、12、3、3将疑似病员安置在医务室或独立的舱室进行隔离,采用自然通风。
3、12、3、4疑似病员应当尽可能安置在同一区域,单间隔离,并实施封闭管理。
3、12、4疑似病员信息沟通船上应当使用船舶广播系统与对讲机与疑似病员进行信息沟通,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食品供应等事项应当约定错开接触物品的时间,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3、12、5疑似病员隔离瞧护3、12、5、1疑似病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在单独的舱室进行隔离,不参与船上群体性活动,在隔离舱室单独用餐,避免与其她人员直接接触。
3、12、5、2隔离舱室应加强空气流通,或持续使用排气扇保持空气流通,注意环境清洁。
3、12、5、3疑似病员使用过的防护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她废弃物都应当放在专用的垃圾袋封存,并标记为污染物。
3、12、5、4限制瞧护人数,尽量安排健康状况良好且没有慢性疾病的人员进行护理,瞧护期间应当佩戴好口罩、防护手套、护目镜,必要时应穿着防护服,并拒绝一切探访,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当作消毒或废弃处置。
3、12、6密切接触人员管理船舶应当评估所有人员与疑似病员的接触情况,收集船员活动位置表,并将其归类为高风险接触者(密切接触者)与低风险接触者。
对接触人员的追踪应当在船上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开展,所有可能与疑似病员有过密切接触的船员应当在船上医疗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隔离,隔离期限从最后一次与疑似病员可能有接触之日起算14天。
3、12、7疑似病员转移在疑似病员下船期间,应当尽量减少与船上其她人员的接触,严格控制疑似病员在船上活动的区域。
疑似病员的转移原则上应当由岸上专业的医护人员实施。
如因条件限制,确需船员参与疑似病员转移的,相关船员应按规定进行手部卫生处理,并按规定佩戴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与防护手套。
3、12、8医疗废弃物处理船舱或隔离处所内所有的废弃品须按照船舶医疗废物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