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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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叱劫、告才《殛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性产安全事故信,尉自告和媚办&、《的安睇鳏S和i雕姆跳殓瞰岷解规©、《安谢领婶蛭的为次改:分醐断《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涉、《企皎的禁匆和硼病除撇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板块事业部及各实体企业。

第三条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者1〜9人重伤,或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五)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仅发生轻伤的事故。

(六)较大涉险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涉险1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或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或者因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报告处理监督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事故的概念及分类第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重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____万元以上(含____万元)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上(含____小时)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含____个工作日)的;(4)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死亡的。

第三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较大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上,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被定义为公司一般事故:(1)对设备、产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的;(2)造成设备停机、生产停滞____小时以内的;(3)造成人身伤害后,人员因休假而影响____个工作日以下的。

事故已经发生,正在进行,并且损失在不断扩大的称为持续性事故,如失火、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瞬间发生,已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的称为非持续性事故,如人员触电,设备突发故障等。

第三章事故报告规定第五条、对于公司重大事故和持续性事故:(一)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当班的领导是事故的第一指挥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抢救负有指挥责任。

主管领导赶到现场后,第一指挥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介绍现场情况并移交指挥权。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益。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整理,并编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等;(二)事故伤亡情况,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四)事故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及责任情况;(五)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包括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及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至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成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并制定调查方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由企业内具有资深经验的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调查方案,全面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依法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二)收集和整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材料;(三)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证言和意见;(四)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实地调查;(五)审核和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六)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1、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2、站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进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3、对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隐瞒事故,若隐瞒事故,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5、对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事故,按规定时效以单位名义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后,应认真接受并配合有关人员的事故调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应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束后,应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后的处理工作,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报告制度第三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公司报告,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事故现场的情况、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分为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

内部报告应第一时间上报企业相关负责人,外部报告则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督机构进展事故情况。

第三章统计制度第六条公司应建立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对各类事故进行分类统计和总结。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第一条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1、发生小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全部会同企业管理部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3天内将调查报告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发生大事故时,由公司安全中心(部门经理)牵头,管理中心、生产中心参加,迅速进行调查,一星期内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呈报公司总经理,交公司安委会决定。

3、重大以上事故,由公司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各有关职能处室与县安监局、劳动局、工会、检察院、卫生局等部门人员组织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上级部门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

4、未遂事故,由车间组织调查处理,将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防范措施,报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由安全部备案。

5、外来施工单位总承包工程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单位组织调查、处理。

6、外单位职工在我公司参加生产劳动、施工、生活服务等无偿劳动并由我公司负责指挥作业发生的事故,由我公司负责调查、处理、涉及财产损失和工伤人员的工伤管理、工伤医疗、生活补助等,由双方安全、人事、工会等部门共同协商处理。

7、涉及两个单位以上的事故,由事故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调查、分析;如果事故责任难以确定,可由上一级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确定;事故责任确定后,由事故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上报。

发生各类生产性事故后,事故主管部门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在十天内填写《事故登记表》及《事故定性审批单》,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按下列程序审核批准。

(1)发生一般及以下事故时,需经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安全管理部备案。

(2)发生一般事故以上事故时,需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事故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交安全部备案。

8、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9、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级领导担任。

成员由事故主管部门部长、生产、企管、安全、工会等部门组成。

10、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5)向派出调查组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若调查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具体注明。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妥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受伤员工得到及时治疗和处理,并让分公司其他员工从事故中受到教育,通过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最大限度的保障分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事故定义及分级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各单位(市公司各部门及各县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个等级。

省公司内部将一般事故分解为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四级事故4个等级:(注: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六条事故等级不清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判定:一是按受伤情况判定,具体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及《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二是按直接经济损失判定标准,具体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分公司安委办。

分公司安委办根据相关规定逐级上报。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先以电话方式简要报告事故情况,并于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填写《生产安全事故初始报告单》(附件1),以书面报告分公司安委办。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初始报告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已经采取的措施;(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统计报告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事故的报告规定。

2、如果发生行车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施工负责人报告,施工负责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迅速抢救,尽量减少损失。

3、如果发生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负伤者或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除向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启动救援预案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发生的,事故单位则应在____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程序逐级上报,参考____4____号令。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5)事故报告单位。

7、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谎报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公司内发生的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伤害等。

第四条公司所有职工及相关部门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报告第五条在公司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和现场情况,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现场,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三章处理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应按照责任追究的原则,确定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责任追究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严重程度、责任人的过失程度、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力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并依法进行。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人,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调查过程公正、全面。

调查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指定,成员应包括相关部门的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

第四章责任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公司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相关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督促。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主动防范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违反报告程序。

第五章审批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四条审批机构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并追究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环境。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生产型和非生产型企业,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 报告程序:(1)任何员工在发现或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所在部门的安全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初步了解,并做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大型事故。

(3)如果属于大型事故,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4)安全负责人应向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详细汇报,并提交事故报告。

3. 调查程序:(1)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成立,由安全负责人指定负责人和成员。

(2)调查组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收集证据,了解直接和间接的原因。

(3)调查组应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照相和录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记录。

(4)调查组应进行数据分析和模拟重现,以帮助确定事故的根本原因。

(5)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发生的责任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4. 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组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告给企业的安全委员会和管理层。

(2)上级主管部门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3)企业安全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工作的实施。

(4)管理层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并跟踪,确保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5. 监督和评估:(1)企业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企业应定期评估制度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3)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查事故报告和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和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类似事故的不再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是公司在面对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常规做法,旨在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合理的处理办法,保障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以下是一个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范例,共500字。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一、报告流程1.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以便上级领导能够及时了解事故情况。

2.上级主管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理。

3.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减少事故影响。

4.同时,应当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并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调查,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善后工作。

二、调查流程1.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首先确保现场的安全,制定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包括隔离现场、封控物品和设备、确保现场无明火等。

2.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开展现场勘察和采集事故现场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记录等。

3.事故应急小组应深入调查事故原因,通过对人、物、环境、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分析,找出事故根本原因。

4.调查过程中,应注重与现场相关人员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事故发生前的相关细节和过程,以便全面还原事故现场和过程。

5.调查结束后,应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整改建议等内容。

三、处理办法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结果和意见,制定相关措施和行动方案,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2.责任部门应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以纠正违规行为和提高工作素质。

3.责任部门应对受影响的设备、物品进行修复或更换,并建立健全预防和应急措施,以避免相同问题的再次发生。

4.及时进行事故经验总结和分享,以提高全员对生产安全的重视和防范意识。

5.定期组织生产安全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以上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一个范例。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针对不同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具体的报告和处理流程,并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事故报告(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____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____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____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___第____号令,____年____月____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科学、有效的机制和程序,用于报告和调查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并对已发生的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处理,以减少和避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及通知程序:规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按照一定程序通知相关责任人;2. 事故调查程序:明确调查的程序和责任人,确保事故调查的全面、客观和科学。

调查程序包括收集事故现场证据和信息、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等;3. 调查报告和结论: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形成调查报告和结论,对事故的成因和责任进行分析和界定;4. 整改措施和追责制度: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5. 事故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事故的记录和相关信息进行保存和管理。

以上是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这样的制度,能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并对已发生的事故进行科学、客观和有效的调查和处理。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因公司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的报告、调查处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公司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设备设施损坏、重大环境污染等不幸事件。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公司业务活动及设施设备的缺陷或者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状态,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事故追责,公开透明,依法处罚。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的,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事故发生现场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协助应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任何发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都必须立即报告给相关部门。

报告程序如下:
1. 现场人员发现安全事故后,立即停止工作,保护好现场,避免二次伤害。

2. 立即上报给所在工区主管,并由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处置办法
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制定了以下处置办法:
1. 灭火救人:在发生火灾等危险事故时,立即启动灭火器材、报警器材,组织人员疏散、救援伤者。

2. 现场封锁:对于发生设备故障等安全事故,立即现场封锁,停止相关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3. 救援处理: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理工作,减少事故损失。

4. 事故调查: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的起因和责
任,并制定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公司将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条:安全事故是指生产活动中突发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不安全事件。

第四条: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是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

第五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以真实、客观的态度进行,不得掩盖事故真相,造成误导和不良后果。

第二部分:报告程序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程度等重要信息,并附上相关照片和资料。

第八条:安全事故报告应当按照报告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和沟通。

第九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事业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及时到达现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部分:调查处理第十一条:调查组应当通过调查事故现场、采集证据,听取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陈述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原因。

第十二条:调查组应当依据事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第十三条:调查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报告调查进展情况,并定期提交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事故的查明和责任的追究应当依法进行,对违法行为和责任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做好赔偿和安抚工作。

第四部分: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本办法及时向全体员工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总结: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工作,通过规范和标准化的程序,可以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事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意外事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迅速处置是确保生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流程1. 事故发生初期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及时发现事故并立即启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相关人员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控制事故扩散,并尽快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 事故信息报告(1)填写事故报告表事故报告表是记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重要文件,应当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详细信息。

填写时要准确、清晰,不得漏报关键信息。

(2)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除了向公司内部报告外,还需要及时向相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根据规定提交报告材料,并配合调查和处理。

(3)报告方式事故信息报告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渠道进行,但必须确保信息及时到达,避免延误处理时机。

二、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办法1. 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扑救在事故发生当场,应当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事故扑救,以减少事故影响范围。

(2)事故隔离在控制事故扩散后,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确保周围人员安全,并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 事故后续处理(1)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制定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事故报告完成事故调查后,需要制定事故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结果。

(3)事故风险管理针对事故情况,需对相关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应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结语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但能否妥善处置和预防事故再次发生取决于我们的应对措施和管理能力。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指因工程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劳动保护安全和其他相关安全事项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等情况。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四条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方式可以是书面报告、口头报告或电子报告等形式。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及具体情况描述;(二)受伤、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三)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四)紧急处理措施和后续工作安排。

第六条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

第七条明确划定事故责任,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并根据事故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调查处理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调查工作应迅速开展,不得拖延。

第九条调查小组成员应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应包括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等。

第十条事故调查小组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一)收集有关资料和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录像、相关记录等;(二)听取当事人陈述,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可能的原因;(三)询问目击者,获取更多有关事故的信息;(四)查阅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比对事故发生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五)利用专业技术分析可能的事故原因;(六)编写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改进意见及建议。

第四章报告分析和改进措施第十一条根据调查报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事业部及其它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适用于军工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三条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或者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者1,9人重伤,或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或者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事故。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一、引言在现代工业生产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本公司特制定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做到及时、有效地应对安全事故并防范未然。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1.任何员工发现或了解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其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情况的紧急程度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2.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并保护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

3.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报告格式填写安全事故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据、照片等。

三、安全事故调查程序1.安全管理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的调查组。

2.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调查组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并尽可能采集现场痕迹、证据、询问事故当事人等。

3.调查组应及时编写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概况、调查过程、调查结论、责任认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等。

4.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责令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事故处理措施1.如果事故发生后有员工伤亡,公司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伤亡报备,妥善处理伤员并提供医疗救助,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所有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接受相应的处罚和追责,包括罚款、停职、降职等。

同时,公司将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提升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3.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公司将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4.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1.报告内容:(1)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原因等;(2)伤亡情况:包括人员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受伤程度等;(3)财产损失:包括财产损失金额、事故影响范围等;(4)应急处置情况:包括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救援进展等;(5)责任追究情况:包括事故责任人、事故责任划分等。

2.报告流程:(1)发现事故后,立即报警求救,并通知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2)安全管理部门及时派人到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与评估;(3)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编写事故信息报告;(4)事故信息报告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等。

二、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办法:1.应急响应:(1)事故现场: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伤员抢救,确保生命安全;(2)停止生产:及时切断事故段的动力、气源和输送管道,防止事故扩大;(3)围堵和控制:采取必要的封锁和控制措施,保证周边环境的安全;(4)组织疏散:合理安排人员疏散,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2.事故调查:(1)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查,收集证据材料;(3)编制详细的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

3.教育培训:(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2)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3)定期举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4.隐患整改:(1)消除事故隐患,修复设备设施;(2)加强对生产过程和环境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3)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明确管理责任和措施。

5.相关措施:(1)加强事故信息的报告和转发工作,确保信息畅通;(2)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联防联控机制;(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总之,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和处置是保障生产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及时报告事故信息,组织救援和抢险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和预防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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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依法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因抢险施救不当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事故等级分级负责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和企业应急
救援预案,在1小时之内向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本企业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组参加市和区(县)事故调查处理,支持、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轻伤事故发生后,按照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向本企业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报告,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五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引发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第七条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整处理条例》的规定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清理事故现场,应当征得事故调查组的同意。

第八条事故调查按照下列规定分级负责
1.特别重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整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3.一般事故中,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由事故发生单位公司级或者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建设施工事故由总包单位公司级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九条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对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与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调查组成员应当相对固定。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依照职责,依法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技术支持,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完成事故调查组指派的工作。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好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按照规定,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事故由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调查的事故,应当有本单位安全生产、人力资源、技术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参加,调查工作应当在30日内完成。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规定时限内,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行政许可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证明;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
4.与事故相关的合同、伤亡人员身份证明及劳动关系证明;
5.与事故相关的设备、工艺资料和安全操作规程;
6.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7.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的说明;
8.事故现场示意图;
9.有关责任人员上一年年收入情况;
10.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处理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在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落实人民政府批复的情况报告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由各单位负责组织调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上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一般事故,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在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对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导致事故原因和责任无法查明的,认定为该单位的责任事故。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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