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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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
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4.23
•【字号】琼教安〔2021〕41号
•【施行日期】2021.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校园安全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
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各地各校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教育部、公安部定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10:00—11:30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我厅根据教育部要求,现就做好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省级分会场设在省教育厅第一会议室,各市县设置市县级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
省教育厅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公安厅(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海府地区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和省属高校附属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二)市县级分会场
各市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和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中学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一)典型发言。
(二)公安部、教育部领导讲话。
(三)教育部会议结束后,省公安厅、省教育厅领导部署工作。
四、会议组织工作
(一)请海府地区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和省属高校附属学校(幼儿园)将参加省级分会场的主要负责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4月25日(星期日)上午下班前以短信形式报送厅安全处。联系人:王思慧,联系电话:184****7287。
(二)请各市县教育统计参加本市县分会场的人数信息和参会局领导和公安局领导的信息(姓名、职务)于4月25日(星期日)上午下班前以短信形式报送厅安全处,并通知与会人员依时参加会议。
(三)教育部定于4月25日(星期日)10:30—11:3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市县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教育厅联系人:黄强;联系电话:65322302。
(四)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教育局严格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部署本地分会场会议安排。
(二)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尚未排除传染病嫌疑的,请更换其他参会人员。请派出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相关检查防护措施。
联系人:许辉东,联系电话:65250230。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