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集成指挥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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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集成指挥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1.1基层集成指挥中心
基层集成指挥中心是整合基层指挥调度相关职能,以基层数据的融合应用为核心,实现基层治理体征监测、分析研判、决策处置、指挥调度、督察督办等功能运行的中枢。基层集成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1.2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
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是指整合设在乡镇(街道)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信息资源,集党建工作、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网格治理、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
2总体原则
2.1合理设置
应按需整合镇(街道)现有资源、人员、设施等,充分运用一体化平台,建设定位清晰、功能明确的指挥调度机构。
2.2高度整合
应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设全维度要素集聚、全时空研判分析、全周期事项处置的指挥调度中心。
23科学高效
应明确中心职责,建立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维护,完善行政问效制度,严守保密规定,确保中心有序高效运行。
2.4全域联动
应在纵向上对上实现与区集成指挥中心的有序衔接,对下实现对村(社区)的高效指挥;在横向上实现镇(街道)相关基层治理主体及信息资源在中心汇聚共享、实时监测、预警研判、协调指挥和全面评估。
5功能定位
中心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应通过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加强基层治理主体和资源整合,成为镇(街道)的全畅通指挥调度中心、全景式分析决策中心和全方位体征监测中心,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5.1指挥调度
对本级党委政府交办、上级指挥中心下派及群众反映的各类事项进行受理、处置、督办、反馈和考核,并明确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具备应急指挥能力,调度各村(社区)以及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置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
5.2分析决策
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应能汇集整合辖区实
时和历史数据资源,组织开展对辖区运行态势的整体研判和分析;应定期向上级指挥中心和本级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支撑科学决策。
5.3体征监测
应依托一体化平台,对辖区社会发展、经济运行、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异常情况。
6运行模式
中心在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实体化运行,应制定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例会、会商会办、分析研判、联动处置、情况报告、督办考核、安全保密等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建立指挥调度、分析研判、联动处置、处置反馈、事件回访、审核确认等机制,依托一体化平台,发挥实战功能,实现上下贯通、横向互联、部门联动,整体推进基层治理工作。7人员组成
7.1管理人员
中心应根据机构职能和相关工作需求配置管理人员。
7.2工作人员
中心应根据职能要求,配置指挥长、平台运行工作人员、数据应用工作人员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
8岗位职责
8.1指挥长工作职责
8.1.1负责当值期间中心的运行管理,应组织具体情报信息研判,全面掌握平台运行动态,有针对性地部署相关工作。
8.1.2应负责先期指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视情向中心领导以及其他相关领导报告,负责跟踪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展。
8.1.3应负责处理非工作时间内中心接报的重要敏感情报信息和各类紧急文件,以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指挥中心部署的紧急任务。
8.1.4应推动重大疑难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事项的快速高效联动处置。
8.1.5应组织做好上下级紧急召开视频会议会务保障工作,落实相关紧急任务,确保指挥通畅、上下联动、工作高效。
8.1.6应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2平台运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821应熟练掌握中心业务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基层治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镇(街道)行政管理区域,认真配合指挥长工作。
822受理和处置各类平台流转信息,应按规定完成立案、派遣、处理、核查、结案、考核的闭环流程,实现信息的高效处置。
8.2.3应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3数据应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8.3.1应定期归集镇(街道)部门数据、上级政务平台数据和基层采集的数据,并开展数据治理工作,认真配合指挥长工作。
8.3.2应按周、月、季度、年等时间维度,进行数据分析、情况研判并出具报告,通过治理模型实时预测预警,提出决策建议。
8.3.3应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4部门进驻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8.4.1应主动领办派发给本部门的指令,与本部门具体处置部门及人员沟通,并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及时高效处置。
8.4.2应参与疑难事件的协同会商,并按指挥中心指令,快速联动处置。协同指挥中心探索各领域创新应用。
8.4.3应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设施要求
9.1基本要求
9.1.1中心应有相对独立的场所,设立大屏展示区、坐席指挥区、分析研判区等区域,建筑面积应满足功能区划分的基本要求。中心的设计应符合GB50222-2017.GB50243-2016、GB50371-2006.GB/T50799-2012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
9.1.2场所应设置中心的标志、标牌,标牌名称统一为:XX镇(街道)集成指挥中心。
9.2系统配备
921中心应依托政府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搭建满足信息系统(平台)安全运行的网络通讯设施,并联通对接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平台)。中心的通信、网络设计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应符合GB/T22239-2019中的二级安全等级要求。中心机房设计应符合GB50174-2017中的相关要求。
922中心应配备指挥调度显示屏以及支撑大屏显示和指挥调度日常运行相关硬件设备,显示屏尺寸应不小于150英寸,显示比例宜按照标准16:9或其整倍数设计。
923中心应配备不少于2台至少具备1080P高清传输能力的视频会议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GB/T33200-2016中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要求。
9.2.4中心应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视频会议专网、互联网等网络。
9.3建设要求
9.3.1中心应结合镇(街道)社会发展、经济运行、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打造一体化平台特色模块,服务基层治理。
932一体化平台宜采用融合通信、无人机、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业务使用场景,实现中心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与服务。
10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