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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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国家政策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为员工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及时完善和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员工。

第三条名词解释1. 公司企业年金:指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用于补充员工退休金的一种福利计划,由公司设立并负责管理。

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享受公司补充的退休金。

2. 员工个人账户:指员工在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下的个人账户,所有公司缴纳的年金金额及投资收益,都将计入该账户。

3. 公司缴纳比例:指公司按一定比例将员工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计算后的金额,缴纳到员工个人账户中。

第二章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第四条设立和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机构,负责该计划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由公司内部负责人和代表员工的工会代表组成。

第五条公司缴纳比例公司每月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年金金额。

具体缴纳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工会协商确定,并报请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公司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第七条员工个人账户管理员工个人账户由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每月向员工发送个人账户报告,明确公司缴纳的年金金额及投资收益情况。

第三章参与条件和权益第八条参与条件凡是公司正式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即可参与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无论员工的入职层级以及是否在公司工作年限。

第九条公司缴纳条件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公司缴纳的年金:1. 入职满3个月以上。

2. 持续在职满6个月以上。

第十条个人退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条件员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选择退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

2.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暂停或终止。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一、综述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福利待遇,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制定了以下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二、企业年金计划1. 企业年金计划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各种形式的员工。

2. 企业年金计划的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为员工在退休后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支持。

3. 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提供的基金,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及其他可能的投资收益。

4. 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本计划的管理由公司设立的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企业年金计划。

三、企业年金缴费1. 缴费基数员工的企业年金缴费基数为其每月工资总额的10%。

2. 缴费比例公司将提供的基金与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按照比例进行缴费,具体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协商确定。

3. 缴费方式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为工资扣除,由公司直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缴纳。

四、企业年金管理与运营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委托该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和管理。

2. 投资运作原则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原则为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遵循国家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

3.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房地产等各种投资品种,但需要控制风险。

4. 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按照参保员工的缴费比例来分配收益,具体分配比例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五、企业年金离职处理1. 离职员工的权益保障离职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也可以选择退出并领取已缴纳的企业年金。

2. 企业年金的转移离职员工可以将已缴纳的企业年金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管理,转移的具体方式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3. 企业年金的终止离职员工也可以选择终止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终止后将不再享受企业年金的待遇。

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年金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二、企业年金计划1. 企业年金计划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 企业年金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3)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备案。

三、企业年金基金1.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包括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等。

2.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与监督1.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3)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

2.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情况。

3. 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其合规经营。

五、企业年金待遇1. 企业年金待遇包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期间的企业年金基金收益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企业年金待遇。

2. 企业年金待遇的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由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规定。

六、企业年金计划的变更与终止1. 企业年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备案。

2. 企业年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终止,应提前三个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职工权益。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旨在确保企业年金制度的规范运行,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总2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

二、企业年金的建立(一)建立企业年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二)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参加人员范围。

2、资金筹集与分配方式。

3、账户管理方式。

4、权益归属规则。

5、基金管理方式。

6、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7、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8、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三、企业年金的缴费(一)企业年金缴费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

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

(二)企业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员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计入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三)企业缴费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贡献大小等因素,在企业年金方案中明确分配办法。

四、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一)企业年金账户分为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个人账户用于归集员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二)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设个人缴费子账户和企业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三)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

五、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一)企业年金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投资运营,投资运营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规及规章,经公司研究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一)有利于企业发展。

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职工。

企业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三)平等协商。

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五)适时变更原则。

按照国家政策变化,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适时变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三)扣除非经营因素后,实现盈利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且具备年金缴费及支付能力。

第四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XXXX集团公司。

第二节参加人员第五条职工参加本细则的条件(一)与本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第六条职工参加本细则的程序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入本细则。

符合条件但不同意加入本细则的职工,应在符合条件后的下一次发薪日前提交书面《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经企业备案后不加入本细则。

放弃加入的职工申请加入本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需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经企业审核同意后加入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第七条职工退出本细则的条件(一)职工与本企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职工达到本细则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二0一一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账户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基金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权益归属和待遇支付.........................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方案的修改和终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留住人才的长效机制,增强股份公司的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年金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参加股份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号)(3号仿宋体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进一步完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含各子、分公司) 的薪酬福利制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我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细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决定是否缴纳企业年金,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通过后实施,员工可自愿选择参加。

(二)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

根据员工对经营业绩的贡献大小来分配企业缴纳的年金基金,同时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保证年金基金分配的公平性。

(三)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

企业年金基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运作,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四)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本方案充分考虑员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根据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配置及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完善激励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四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在岗职工、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其他人员(包括公司机关及各单位的社会聘用人员,项目聘用的临时人员)暂不参加。

第五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经个人申请可加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一)已由公司及各单位组织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二)与公司机关及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其他约定:1.自2006年1月1日起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调入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以劳动合同为准)满1年后可以申请加入企业年金计划;2.本细则经公司职代会通过之日前已因个人原因离开的,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XXXX公司企业首席代表:职工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参加人员................................. - 2 -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 4 - 第四章账户管理................................. - 7 - 第五章权益归属................................. - 8 - 第六章基金管理................................. - 9 -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 10 - 第八章细则的变更和终止........................ - 11 -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 13 - 第十章附则.................................... - 13 - 附件 1 ......................................... - 15 - 附件 2 ......................................... - 16 - 附件 3 ......................................... - 17 - 附件 4 ......................................... - 18 - 附件 5 ......................................... - 19 -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 1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五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一)参加人可以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三)授权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四)在未达到本细则所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也不得利用记入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活动。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附件2(××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单位并盖章)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释义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参加人员 (3)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第四章账户管理 (8)第五章权益归属 (9)第六章基金管理 (10)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第十章附则 (14)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1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和《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和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兼顾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四)规范管理、平稳衔接。

第四条本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负责企业年金管理工作。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公司领导担任,管委会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 1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五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职工。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参加年金计划。

(一)正式职工;(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七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已退休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八条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和程序(一)参加人可以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但应按规定提出书面退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二)参加人与本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自动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如参加人未能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有权于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终止参加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三)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终止。

第三章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九条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一)授权本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二)授权本公司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三)授权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四)在未达到本细则所规定的领取条件时,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也不得利用记入个人账户的资产私自进行交换、转让、抵押、质押活动。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一、前言。

企业年金是一种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离退休金福利计划,旨在帮助员工在退休后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

为了规范企业年金的实施,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

1. 参与范围,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合同工和临时工。

2. 缴纳标准,企业年金的缴纳标准应当根据员工的工龄、职位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确保员工能够获得公平的福利待遇。

3. 投资策略,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策略应当谨慎稳健,确保基金安全、稳健增值。

4. 退出机制,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明确员工退出企业时的年金领取方式和条件,避免出现争议。

三、员工权益保障。

1. 信息披露,企业应当向员工充分披露企业年金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缴纳标准、投资策略、退出机制等,确保员工对自己的权益有清晰的了解。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企业年金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运作,保障员工的权益。

3. 维权渠道,企业应当为员工建立维权渠道,确保员工在享受企业年金权益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税收政策。

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还需要考虑税收政策的影响,企业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规划企业年金方案。

五、总结。

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细则对于员工福利和企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企业年金方案,并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企业也应当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任何变动,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并向员工进行通知。

以上即为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希望各位员工能够充分了解并支持我们的企业年金方案,让我们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福利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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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航局三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企业养老保险体系和长效人才激励机制,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交一航局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中的企业年金,指企业在依法参加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民主协商和自愿的原则: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集体协商通过后实施;员工可自愿选择参加。

(二)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本办法充分考虑企业员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根据企业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配置及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完善激励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

(三)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员工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大小来分配企业缴费的资金,考虑员工的职级(职称、技能等级)、特殊贡献和工作年限等因素,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性。

(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由中交股份选择具备资格的专业管理机构运作,确立规范的合同关系,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和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施办法。

第二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条件第四条公司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经济能力企业盈利并完成一航局有限公司下达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时,可以试行企业年金制度。

当企业在上年度出现亏损或停业等情况,暂时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可以暂停缴费,待经济状态好转并开始盈利后,恢复缴费义务。

(二)具备较强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企业不得因试行企业年金制度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三)基本养老规范、民主制度健全企业应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试行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方案应按规定民主程序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公司以独立法人资格作为参加年金制度的核算单位。

第三章实施范围和参加条件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2005年12月31日后企业在岗职工及内退、待岗、医疗期和经组织派出借调到公司以外的人员。

其他人员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2005年12月31日以后调离本公司的人员(不含局内调动的)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自愿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一)试用(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且为公司服务时间超过1年的或由公司外部调入的急需人才经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二)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三)在本实施细则的实施有效期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第七条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职工在加入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时,须填写《个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申请书》;职工个人不愿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和账户管理人不为其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报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存档。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职工应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一)按国家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退休前身故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三)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含出国出境定居);(四)职工个人申请要求退出年金计划的。

因各种原因申请要求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应填写《个人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申请书》,退出期间不享受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从中断缴费之月起个人账户不作缴费记录,也不计算缴费年限,以后不再补缴、补记。

第九条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享有领取或转移企业年金职工个人账户归属金额的权利;(二)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

第十条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具有如下义务:(一)授权公司每月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二)授权公司将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管理。

第四章资金筹集和缴费办法第十一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一)企业缴费;(二)职工个人缴费;(三)投资运营收益。

企业年金基金采用法人受托模式,由中交股份统一选定的法人受托机构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和参加计划的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缴费按国家及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比例在成本和福利费中列支;个人缴费由公司从职工税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缴费基数企业总体缴费基数由一航局有限公司按年度核定,一般为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第十四条缴费比例企业缴费比例最高限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8.33%),公司企业年金缴费比例报一航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为了解决过渡期补偿问题,在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初期,公司企业缴费比例经一航局批准可暂按8.33%实行,随着年金计划的运转及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状况,企业缴费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8.33%,最低为1%。

首年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今后个人的缴费比例可根据职工的收入情况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五条核定及调整日期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核定及调整日期为每年的7月1日,即每年的7 月至次年6月的年度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该年的7月1日核定额。

第十六条缴费时间及划款方式(一)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按月缴纳;(二)公司将缴费款项及时、足额汇至在托管人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专户。

第五章企业年金的分配第十七条企业缴费的分配.公司设立企业年金缴费过渡期,实行过渡期补偿缴费,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十年。

补偿缴费一部分作为过渡期内“中人”的工龄补偿,另一部分作为2005年12月31日以后“中人”退休的统筹外补偿缴费(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项目支出问题)。

对实行年金制度后退休的人员,除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之外,企业不再为其发放任何补充养老性质的福利性费用。

注:“老人”指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时已经退休的人员;“中人”指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前参加工作,年金计划实施后退休的人员;“新人”指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

在过渡期内,企业缴费按三部分进行分配:即基本缴费、补偿缴费和特殊贡献缴费。

企业缴费=基本缴费+补偿缴费+特殊贡献缴费;基本缴费分配给全体参加年金计划的职工;补偿缴费(由工龄补偿和统筹外补偿两部分组成)用于补偿过渡期内“中人”职工的待遇差;特殊贡献缴费用于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职工进行奖励。

企业缴费部分首先用于补偿缴费(其中补偿缴费中首先用于统筹外补偿,其余用于工龄补偿),其余部分用于基本缴费和特殊贡献缴费。

企业缴费分配比例每年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报批准后实施。

在实行企业年金初期,如企业缴费比例设定为8.33%时,原则上基本缴费为4%,补偿缴费为4%(统筹外补偿比例为2%,工龄补偿比例为2%),特殊贡献缴费为0.33%。

在过渡期后,不再进行补偿缴费,补偿缴费并入基本缴费。

第十八条企业基本缴费的分配企业基本缴费的分配采取系数法,分配系数按照职工的岗位职级和职称(技能)等级两个因素综合计算,职工的实际聘任岗位职级、职称(技能)等级以当年6月30日的时点确定,对新加入企业年金的职工,以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时点确定。

(一)岗位职级系数:按一航局现行岗薪工资标准(一航局[2000]17号文件)中所对应的薪级确定。

(二)职称(技能)等级系数:按公司所聘职称(技能)等级确定。

其中:1、内退、待岗、医疗期人员的岗位职级系数和职称(技能)等级系数按其办理内退、待岗、医疗期手续时的岗位职级、职称(技能)等级确定;对未参加套改岗位职级的内退、待岗、医疗期人员的岗位职级系数按十四级岗位职级系数确定。

2、对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的职工,经组织部门确认后,可享受原岗位职级系数待遇。

3、对具备高级技师、技师资格并在聘任期内的职工分别按八级、九级系数确定;4、对获得相应等级职称(技能)资格但未被企业聘任的在岗职工,按实际聘任的等级职称(技能)系数执行;5、由公司派出(借调)到公司以外企业的职工,经公司批准,可对照岗位职级系数表和职称(技能)系数表,享受相应岗位职级系数和职称(技能)系数待遇。

第十九条企业补偿缴费的分配(一)企业按下列标准对“中人”进行退休后统筹外补偿:(二)企业按下列标准对“中人”职工进行工龄缴费补偿:“中人”职工工龄计算按局《一航局岗位薪级工资制试行办法》(中港一航局字〔2000〕17号)第八条第一款年功工资计算工龄规定执行,按自然年计算;从社会上招收的各类专业人员,养老保险已转移到公司的,工龄按规定连续计算,未转移到公司的,工龄从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起计算。

工龄系数按以下标准计算:第二十条特殊贡献缴费的分配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企业特殊贡献缴费基金的多少,确定对有突出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

奖励的范围、标准等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报一航局有限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六章企业年金的归属第二十一条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特殊奖励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职工个人。

第二十二条在过渡期内,企业为“中人”退休职工支付的统筹外补偿费用划入企业公共帐户,不属职工个人资产。

第二十三条职工个人帐户下的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根据企业当期缴费累积年限和职工个人在公司的服务年限逐年按比例归属职工个人,直至100%完全归属,具体归属规则如下:企业缴费的归属期按年滚动计算,即当职工在企业服务期间,第一年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到第5年时全部归属职工个人,第二年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到第6年时全部归属职工个人,依次类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个人账户下的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一次性全部归属职工个人:(一)按国家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退休前身故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三)出境定居的;(四)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五)因组织调动离开公司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个人帐户下未归属的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部分不归属职工个人,全部划归企业年金的公共帐户。

(一)职工因违法违纪而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职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符合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二十六条特殊情况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该职工的个人帐户下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

第七章账户管理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实行完全积累制度,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由具备资格(劳动保障部认定)的账户管理人为公司开设企业公共帐户和参加计划的职工开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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