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国家政策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为员工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及时完善和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员工。
第三条名词解释1. 公司企业年金:指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用于补充员工退休金的一种福利计划,由公司设立并负责管理。
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享受公司补充的退休金。
2. 员工个人账户:指员工在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下的个人账户,所有公司缴纳的年金金额及投资收益,都将计入该账户。
3. 公司缴纳比例:指公司按一定比例将员工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计算后的金额,缴纳到员工个人账户中。
第二章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第四条设立和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机构,负责该计划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由公司内部负责人和代表员工的工会代表组成。
第五条公司缴纳比例公司每月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年金金额。
具体缴纳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工会协商确定,并报请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公司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第七条员工个人账户管理员工个人账户由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每月向员工发送个人账户报告,明确公司缴纳的年金金额及投资收益情况。
第三章参与条件和权益第八条参与条件凡是公司正式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即可参与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无论员工的入职层级以及是否在公司工作年限。
第九条公司缴纳条件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公司缴纳的年金:1. 入职满3个月以上。
2. 持续在职满6个月以上。
第十条个人退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条件员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选择退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
2.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暂停或终止。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一、综述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福利待遇,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制定了以下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二、企业年金计划1. 企业年金计划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各种形式的员工。
2. 企业年金计划的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为员工在退休后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支持。
3. 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提供的基金,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及其他可能的投资收益。
4. 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本计划的管理由公司设立的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企业年金计划。
三、企业年金缴费1. 缴费基数员工的企业年金缴费基数为其每月工资总额的10%。
2. 缴费比例公司将提供的基金与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按照比例进行缴费,具体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协商确定。
3. 缴费方式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为工资扣除,由公司直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缴纳。
四、企业年金管理与运营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委托该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和管理。
2. 投资运作原则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原则为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遵循国家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
3.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房地产等各种投资品种,但需要控制风险。
4. 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按照参保员工的缴费比例来分配收益,具体分配比例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五、企业年金离职处理1. 离职员工的权益保障离职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也可以选择退出并领取已缴纳的企业年金。
2. 企业年金的转移离职员工可以将已缴纳的企业年金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管理,转移的具体方式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3. 企业年金的终止离职员工也可以选择终止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终止后将不再享受企业年金的待遇。
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投资管理和运作,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并保障其养老金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
第三条:本方案的实施范围适用于XXXX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二章:参保和缴费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参加本企业年金方案,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六条:公司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具体比例由公司按照员工薪资水平和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调整,并报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七条:员工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经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缴纳的企业年金直接从公司财务收入中支付。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八条:企业年金资金应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
第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对企业年金资金进行合规投资。
第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将企业年金资金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散和投资组合管理,提高资金的收益和抗风险能力。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公司和员工公布企业年金资金的运作情况和投资收益情况。
第四章:养老金发放第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退休条件后,可申请领取企业年金养老金待遇。
第十三条:养老金的发放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和发放。
第十四条:养老金的发放方式应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公司的管理要求,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为年金等方式。
第十五条:养老金的发放应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员工养老金待遇的正常领取。
第五章:监督和保障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对企业年金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定期向员工公开披露相关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企业年金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公司和员工的需求和变化。
第十九条:公司应保证企业年金资金的安全和运作的合规性,不得挪用和滥用企业年金资金。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方案的解释权归XXXX公司所有,并在实施过程中随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一、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目的在国家逐步推进养老保障体系的背景下,企业年金方案作为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障制度,旨在提供更加全面、优质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缓解个人退休金压力,提高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升员工福利待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企业年金方案的实施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歧视任何特定员工群体,保障员工权益。
2.自愿原则:员工参加企业年金方案应自愿报名,企业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参加,并确保员工有选择是否参加的权利。
3.稳健可持续原则: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营应遵循稳健可持续原则,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员工退休金的正常支付。
4.公开透明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应公开透明,对于方案的内容、运作方式以及资金运用情况都应及时向员工公开,确保员工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参与主体1.参与主体:企业年金方案的参与主体包括企业和员工。
企业作为发起方负责制定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员工作为参与方享有权益,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公司委托机构:企业可以委托专业的养老保险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运营和管理,确保方案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四、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具体内容1.参保条件:员工参加企业年金方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一般要求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比例: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年金保费,具体比例由企业和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缴纳比例。
3.投资运营:企业年金资金应进行专业的投资运营,以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增值效果。
投资方向可以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投资限制。
4.退出方式:员工离职、退休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企业年金方案,享受相应的离职退休金待遇。
退出方式和待遇标准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确定。
5.资金支付:企业年金方案应确保员工退休金的正常支付,包括按时足额支付退休金和应急时支付应急救助金等。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
二、企业年金的建立(一)建立企业年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二)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参加人员范围。
2、资金筹集与分配方式。
3、账户管理方式。
4、权益归属规则。
5、基金管理方式。
6、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7、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8、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三、企业年金的缴费(一)企业年金缴费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
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
(二)企业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员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计入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三)企业缴费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贡献大小等因素,在企业年金方案中明确分配办法。
四、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一)企业年金账户分为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个人账户用于归集员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二)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设个人缴费子账户和企业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三)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
五、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一)企业年金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投资运营,投资运营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第五条方案参加人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公司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分其个人账户归属个人的余额;5、由于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参加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是一种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制度,通过员工和企业共同参与缴费,以确保员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稳定的养老金收入。
为了细化企业年金的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些可以考虑的方面:1.参与计划: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参与规定,明确哪些员工可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通常情况下,企业应该给予全职员工参与企业年金的机会。
2.缴费规定:企业年金计划可以采取员工与企业共同缴费的方式。
企业可以设定缴费比例及上下限,根据员工的薪资水平和个人意愿来确定具体的缴费金额。
3.缴费方式:企业可以选择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年金缴费,也可以采取企业提供等额或匹配的方式来鼓励员工参与。
4.投资管理:企业应设定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机构应按照风险管理原则,采取多元化的投资策略,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与稳定增长。
5.提取方式:企业年金一般会设定特定的提取条件和方式。
员工可以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作为退休金,也可以选择分期领取。
此外,一些企业年金计划还可以规定员工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提前领取企业年金,例如重大疾病或残疾等。
6.拓展福利:企业还可以将企业年金计划与其他福利计划相结合,例如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
这样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福利保障。
7.监管与监督:为确保企业年金计划的公平与合规,需要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督与管理。
监管机构应定期审核企业年金计划的运作情况,并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情况进行监督。
总而言之,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重要的员工福利制度,有助于保障员工的退休生活。
通过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运作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提供更可靠和稳定的养老保障。
完整版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单位并盖章)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参加人员 (5)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7)第四章账户管理 (11)第五章权益归属 (12)第六章基金管理 (13)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4)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5)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6)第十章附则 (17)附件①: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8)附件②: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9)附件③: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20)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单位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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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第五条方案参加人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公司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分其个人账户归属个人的余额;5、由于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参加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方案参加人的义务1、参加职工需如实向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2、参加职工需根据本方案规定按时供款;3、如果发生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方案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和程序参加职工退出计划的条件及程序本方案实施后,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退出本方案:1、达到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的(指参加职工退休、出境定居以及死亡);由公司代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
2、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参加职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由公司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公司凭此证明代职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办理退出企业年金计划的手续,并提供其他所需的证明。
第三章资金筹集方式和分配办法第八条公司的所有制性质本公司属于省国资委所属企业,资金的筹集和缴费办法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按下列时间、比例和方式计提: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公司和参加职工个人共同承担。
1、公司缴费时间为次年3月。
2、本方案公司缴费按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上一会计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5%提取,从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当年度公司缴费部分连同上年度公司帐户中归集的未归属权益部分,在个人帐户间进行分配时根据不同职务和工龄确定不同的分配比例。
分配公式如下:某职工分配金额=公司缴费部分总额×60%×该职工的职务系数/参加年金计划职工的总职务系数+公司缴费部分总额×40%×该职工的工龄/参加年金计划职工的总工龄数。
上述分配方案主要经营者(班子成员)的个人分配额度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分配额度的3倍;如超过,3倍以上部分在其余职工中按第九条第2点的分配公式进行二次分配。
职务系数设置如下:3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应由公司和职工协商确定逐年提高,最终与公司缴费相匹配,由公司在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方案参加人退出本方案则停止履行本方案约定的缴费义务,公司为该参加人的缴费也同时停止;本方案中止后,公司可以停止履行本方案约定的缴费义务,方案参加人也有权停止个人缴费。
第四章个人账户管理方式第十一条账户的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
由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管理机构为每位参加职工分别开立个人账户;同时建立公司账户用于归集未归属权益。
第十二条个人账户的维护与变更账户管理人负责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的日常维护与变更,包括:1、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的记账;2、公司缴费在个人账户间的分配和记账;3、定期进行投资运营损益在个人帐户和公司帐户间的分配和记账;4、公司账户中未归属权益的归集和投资损益分配尾差的处理;5、计算企业年金待遇;6、与受托人、托管人的核对工作;7、与个人账户和公司帐户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个人账户的转移方案参加人变动工作单位并且参加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方案时,该方案参加人在本方案中的个人账户可以转移至其所加入的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方案的账户管理人中进行管理。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1、参加职工未参加新的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或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制度的账户管理系统不健全以及发生其他由于新就业单位的原因而无法转移个人账户的情况;2、方案参加人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3、本方案中止。
则该职工的个人帐户转为保留帐户,由本方案的帐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符合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的注销当参加职工的个人账户满足下列条件时,则注销其个人账户:1、方案参加人在领完其个人账户积累额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将被注销;2、方案参加人在退休前身故或在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未支付完之前死亡,并且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全部领取的,其个人帐户将被注销。
第五章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结合权益归属规则进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获得的损益计入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与公司、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的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基金分配公司缴费按照本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参加人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参加人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损益,按净损益计入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
第十七条财产归属权益的确定:1、个人缴费及该部分的投资损益完全归属职工个人。
2、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竞业禁止、竞业限制等条款或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以及因以上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缴费部分及该部分的投资损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因工作需要,经组织调动离开公司,公司缴费部分及该部分的投资损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4、退休、退休前身故的职工,公司缴费部分及该部分的投资损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5、其它未尽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未归属权益处理对于按照权益归属规则扣除的公司缴费部分及该部分的投资损益归集于公司账户中,纳入下年分配额度并按第三章第九条的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第六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第十九条支付条件本方案实施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企业年金: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者提前退休,已办理退休手续;2、在退休前死亡;3、出国定居。
凡职工未达到以上规定条件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领取。
第二十条支付方式方案参加人符合上述企业年金待遇条件可选择以下方式领取:1、一次性领取:按照职工其个人账户上累积额(含本金和投资受益)一次性全额领取;2、分期领取:由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职工不同的选择,以其个人账户上累积额(含本金和投资损益)为基数进行分期计发。
第二十一条计发办法对于满足不同支付条件的情形,不同的计发办法如下:1、退休领取:职工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若选择分期领取,原则上为按月领取;2、退休前身故领取:由职工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3、出国定居领取:可根据职工本人要求一次性领取。
第二十二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职工可以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时,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人作为本人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财产的继承人。
职工也可以随时以书面的形式撤回或修改指定受益人。
第七章中止缴费的条件第二十三条公司中止缴费的条件公司在本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兼并、解散、破产等情况;2、半数以上职工反对继续实施本方案;3、本方案被劳动保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
公司可以申请暂停缴费或暂缓缴费,等消除以上情况后再恢复缴费或补缴缴费;如果无法消除以上情况,公司可以申请终止缴费。
缴费中止时,按照本方案建立的个人账户、公司账户等仍然有效,并继续存在。
第二十四条职工个人中止缴费条件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职工可以申请中止缴费:1、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达到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的(指参加职工退休、出境定居以及死亡);3、职工因公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丧失缴费能力;因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导致个人中止缴费的,公司为其提供公司缴费也同时中止;出现上述第三种情况时,公司继续为其提供公司缴费。
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五条企业年金方案设立的程序本方案草案由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起草,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协商审议,经半数以上的参会代表民主表决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公司和职工授权其行使委托人权利。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投资部等组成。
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十七条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本公司年金实施方案;编制年度年金缴费计划及预算;代表参加职工行使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选择权;参与集团企业年金理事会职责。
第二十八条管理费用支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在运营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如下:1、受托费:受托人收取的受托费从本方案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每年列支金额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08%。
2、托管费:托管人收取的托管费由托管人从本计划所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每年列支金额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