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修订解读

合集下载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企业管制守则》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企业管制守则》

一、介绍香港联交所香港联交所是亚洲最大的股票交易所,成立于1980年,至今已有40年历史。

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公司数量居亚洲之首,涵盖了各行各业的企业,包括金融、房地产、科技、能源等领域。

香港联交所具有国际化和市场化的特点,吸引了众多国际投资者和公司来此上市。

二、《企业管制守则》的背景及意义为了规范和监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香港联交所制定了《企业管制守则》。

该守则旨在保障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通过严格执行《企业管制守则》,可以有效防范公司内部不端行为,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

三、《企业管制守则》的主要内容1.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管制守则》,上市公司应该建立合理的董事会和管理层组织架构,确保公司的决策过程有效和透明。

2. 董事会的职责与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该行使其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的业务管理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 股东权益《企业管制守则》要求上市公司重视股东权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上市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和风险挑战。

5. 公司披露《企业管制守则》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财务和运营情况,提高市场透明度。

6. 董事会监管的有效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该定期评估其运作和效能,不断改进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

7. 交易受限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可能受到交易受限的限制,以避免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四、《企业管制守则》的执行与监督香港联交所对上市公司的《企业管制守则》进行严格监督和执行。

通过定期披露和年度报告,上市公司需要向联交所提供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管。

联交所也会对违反《企业管制守则》的公司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上市、退市等措施。

市场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也可以对上市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

五、《企业管制守则》对香港经济的影响《企业管制守则》的实施对香港经济有着积极的影响。

企业管治守则新旧对比

企业管治守则新旧对比

建议最佳常规
C.2.3 建议最佳常规:董事会每年检讨的事项应特别包括以下各 项:(略) C.2.4 发行人应在《企业管治报告》内以叙述形式披露其如何在 报告期内遵守内部监控的守则条文。有关披露内容也应包 括: C.2.4 (b) 解释发行人风险管理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的额外数据; C.2.4 (c) 董事会承认其须对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检讨该制 度的成效; C.2.4 (d) 用以检讨内部监控系统成效的程序;及 C.2.4 (e) 用以针对年度报告及账目内所披露任何重大问题而解决严 重的内部监控缺失的程序。
以下升至守则条文
内容不变 C.2.4 发行人应在《企业管治报告》内以叙述形式披露其如何在 报告期内遵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守则条文。具体而 言,有关内容应包括: C.2.4 (b)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主要特点; C.2.4 (c) 董事会承认其须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有责 任检讨该等制度的有效性。董事会亦应阐释该等系统旨在 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 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C.2.4 (d) 用以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程序及解决严 重的内部监控缺失的程序;及 C.2.4 (e) 新增守则条文: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 施。[移自建议披露S节(a)(ii)段] C.2.5 发行人应设立内部审核功能。没有内部审核功能的发行人 须每年检讨是否需要增设此项功能,并在《企业管治报告 》内解释为何没有这项功能。 附注: 1 内部审核功能普遍是对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 统是否足够和有效作出分析及独立评估。 2 拥有多家上市发行人的集团可让旗下成员公司共享集团 资源去执行内部审核功能。 新增建议最佳常规
强制披露要求

香港联交所 企业管治守则 英文

香港联交所 企业管治守则 英文

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英文As the main stock exchange in Hong Kong, the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 (HKEX)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s economy. In order to maintain high standard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ensure that investors are protected, the HKEX has implemented a set of rules and regulations,known as the "HKEX Listing Rules". One of the key componentsof the HKEX Listing Rules is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Report" (the "CG Code").The CG Code sets out principles and guidelines relatingto corporate governance practices, including the frameworkfor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he role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and board committees, as well as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on remuneration policies and practices.Step 1: The Framework for the Board of DirectorsAccording to the CG Code,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setting the company's strategic objectives, overseeing the management of its business, and maintaining good corporate governance practices. The board should have a balanced composition of executive and non-executive directors, and at least one-third of the directors should be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Furthermore, the CG Code recommends that the chairman of the board and the CEO should be two separate individuals to ensure proper checks and balances.Step 2: The Role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IndependentNon-Executive Directors and Board CommitteesThe CG Code also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in ensuring good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se directors should have no material relationship with the company, and should be sufficiently independent to voice their concerns and challenge the management when necessary. In addition, the CG Code requires the establishment of various board committees, including audit, remuneration and nomination committees, to assist the board in carrying out its duties.Step 3: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on Remuneration Policies and PracticesUnder the CG Code, listed companies are required to disclose their remuneration policies and practices in a transparent manner. This includes disclosing the basis for the remuneration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s well as the performance criteria used to determine their bonuses and other incentives. Such disclosures are important in ensuring that remuneration practices are fair and aligned with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and its shareholders.Conclusion:In summary, the Hong Kong Stock Exchange's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Report is a vital aspect of the HKEX Listing Rules. By adhering to these guidelines, companies can promote good corporate governance practices, foster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and ultimately enhance investor confidence in Hong Kong's capital market.。

企业管治守则 2021 港交所

企业管治守则 2021 港交所

企业管治守则 2021 港交所【实用版】目录1.企业管治守则的背景和目的2.2021 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主要内容3.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4.总结正文1.企业管治守则的背景和目的企业管治是指企业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系统,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

在现代商业社会中,企业管治对于维护企业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管治守则是一系列原则和规定的总称,旨在为企业提供有效的管治框架。

2.2021 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主要内容2021 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是根据国际最佳实践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制定的。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设立、职责和运作方式。

(2) 董事和监事的职责与行为:要求董事和监事遵循诚信原则,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3) 内部控制系统: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股东权益保护:包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运作方式、股息政策等。

(5) 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3.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企业管治守则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 增强投资者信心:通过遵循企业管治守则,上市公司可以向投资者展示其良好的公司治理状况,从而增强投资者信心。

(3) 降低企业风险:企业管治守则可以帮助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降低企业风险。

(4) 提高企业竞争力: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

4.总结2021 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是根据国际最佳实践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

香港联交所 企业管制守则

香港联交所 企业管制守则

香港联交所企业管制守则香港联合交易所(HKEX)是香港的主要证券交易所,它是香港金融市场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国际化的交易所,HKEX的企业管制守则对于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至关重要。

企业管制守则是制定在维护市场稳定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础上,通过监管企业的行为来确保市场运作的正常和合法。

本文将对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企业管制守则进行全面分析,探讨其对市场的影响和作用。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企业管制守则可以分为多个方面,包括公司披露、股东权益、董事会治理、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

这些方面都是企业运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守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公司披露是企业管制守则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守则,上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定期披露财务和业务运营情况,确保市场参与者和投资者能够获取到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信息。

这有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减少信息不对称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其次,股东权益的保护也是企业管制守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守则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和利益应当得到充分保护,公司需要在决策和治理中充分考虑到股东的合法权益。

这有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再次,董事会治理是企业管制守则中的核心要素。

守则规定了公司董事会在决策和管理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范,以及董事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这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减少公司内部决策和管理中的潜在风险。

此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也是企业管制守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守则规定了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制定和披露财务报告,以及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这有助于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防范公司内部管理和财务风险。

总的来说,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企业管制守则是对上市公司行为的规范和监管,其目的在于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维护投资者权益,减少市场风险,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企业需要严格遵守守则的规定,加强内部治理和控制,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

联交所制度 -回复

联交所制度 -回复

联交所制度-回复联交所制度(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简称“联交所”)是全球主要交易所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新经济公司发行交易所之一。

该制度自1986年开始运行,目前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规范和制度来监管和维护市场的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以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联交所制度主要包括了市场机制、上市规则、交易程序和监管等方面。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联交所制度的一些常见问题,以便更深入了解和理解该制度的运作。

第一步:市场机制联交所采用的是集中竞价交易制度,即所有买卖交易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并通过竞价的方式进行成交。

这种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市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所有交易都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

第二步:上市规则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联交所制定了严格的上市规则。

公司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在联交所上市,包括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业务模式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这些规则,联交所能够筛选出具有一定实力和潜力的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投资机会。

第三步:交易程序在联交所中,交易的进行是通过交易系统来完成的。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交易,并且可以得到及时的成交和交易价格的反馈。

联交所提供了多种交易方式,包括股票交易、债券交易、衍生品交易等,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

第四步:监管为了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联交所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市场参与者的行为。

监管机构采取多种手段,如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发布监管指引、开展调查等,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此外,联交所还与其他监管机构进行合作,以共同维护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总结:联交所制度是一个为投资者提供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同时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制度。

通过市场机制、上市规则、交易程序和监管等方面的规范和制度,联交所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监督市场的运行,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香港创业板《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香港创业板《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附录十五《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守则本《守则》订明良好企业管治的原则及分两层次的有关建议:(a) 守则条文;及(b) 建议最佳常规。

发行人应遵守守则条文,但亦可选择偏离守则条文行事。

建议最佳常规只属指引。

发行人亦可以其认为合适的条文,自行制定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

发行人须在其半年报告(及半年摘要报告(如有))及年报(及财务摘要报告(如有))中说明其于有关会计期间有否遵守守则条文。

各发行人须仔细研究各项守则条文,如有任何偏离守则条文的行为,须在以下档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a)如属年报(及财务摘要报告),于《企业管治报告》中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及(b)如属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摘要报告):(i)就每项偏离行为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或(ii)在合理和适当的范围内,提述载于上一份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详细说明任何转变,并就未有在该年报内申报的任何偏离的行为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

有关提述必须清楚明白,不得含糊,有关半年报告(或半年摘要报告)不能只列出相互参照而对有关事宜不作任何论述。

本交易所鼓励发行人说明有否遵守建议最佳常规,并且就任何偏离行为提供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但这并非一项强制规定。

《企业管治报告》发行人必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81 条在其财务摘要报告(如有)以及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44 条在其年报中,列载由董事会编备的《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的内容必须包括所有在本附录第G至P段所列载的资料。

发行人若不符合此规定,将被视作违反《创业板上市规则》。

在合理和适当的范围内,载于发行人财务摘要报告内的《企业管治报告》可以是年报所载《企业管治报告》的摘要,并可同时提述载于年报的有关资料。

有关提述必须清楚明白,不得含糊,有关摘要亦不能只列出相互参照而对有关事宜不作任何论述。

有关摘要必须至少包括一项叙述声明,说明发行人有否全面遵守守则条文,并指出任何有所偏离的情况。

企业管治守则新旧对比

企业管治守则新旧对比

建议披露的资料
S.升级为强制披露要求,并改为Q.
S. 内部监控 (a) 若发行人根据第C.2.1段,在年报内附载董事声 明,说明董事已经作出有关内部监控系统的检讨,则 本交易所亦鼓励发行人披露以下详情: (i) 阐释如何为发行人厘定内部监控系统; (ii) 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 (iii) 发行人是否设有内部审核功能; (iv) 没有内部审核功能的发行人每年就是否需要增 设此项功能而进行检讨的结果(《守则》第C.2.6 段); (v) 内部监控检讨的频次; (vi) 表示已检讨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声明,并说 明他们认为该等系统是否有效及足够; (vii) 董事评估内部监控系统的效用时所采用的准 则; (viii) 检讨所涵盖的期间; (ix) 任何对股东构成影响的重要关注事项的详情; (x) 审核委员会提出的任何重要意见或建议; (xi) 如发行人并未于年内检讨其内部监控系统,须 就此作出解释;及
建议最佳常规
C.2.3 建议最佳常规:董事会每年检讨的事项应特别包括以 下各项:(略) C.2.4 发行人应在《企业管治报告》内以叙述形式披露其如 何在报告期内遵守内部监控的守则条文。有关披露内 容也应包括: C.2.4 (b) 解释发行人风险管理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的额外数
以下升至守则条文
内容不变
C.2.4 发行人应在《企业管治报告》内以叙述形式披露其如 何在报告期内遵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守则条文。 具体而言,有关内容应包括: C.2.4 (b)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主要特点; C.2.4 (c) C.2.4 (c) 董事会承认其须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 董事会承认其须对内部监控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检讨 有责任检讨该等制度的有效性。董事会亦应阐释该等 该制度的成效; 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 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 C.2.4 (d) C.2.4 (d) 用以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程序及解 用以检讨内部监控系统成效的程序;及 决严重的内部监控缺失的程序;及 C.2.4 (e) C.2.4 (e) 用以针对年度报告及账目内所披露任何重大问题而解 新增守则条文: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和内部监 决严重的内部监控缺失的程序。 控措施。[移自建议披露S节(a)(ii)段] C.2.5 发行人应设立内部审核功能。没有内部审核功能的发 C.2.5 行人须每年检讨是否需要增设此项功能,并在《企业 发行人应确保所披露的是有意义的数据,而且没有给 管治报告》内解释为何没有这项功能。 人有误导的感觉。 附注: 1 内部审核功能普遍是对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是否足够和有效作出分析及独立评估。 2 拥有多家上市发行人的集团可让旗下成员公司共享 集团资源去执行内部审核功能。

2023年联交所《公司治理守则》及《公司治理报告》

2023年联交所《公司治理守则》及《公司治理报告》

2023年联交所《公司治理守则》及《公司治理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监管力度的加强,公司治理成为各国证券交易所关注的重点。

公司治理的良好实践可以提升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企业价值,是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交所(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下称「联交所」)作为全球领先的证券交易所之一,于2023年发布了最新版的《公司治理守则》(Cod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Practices)及《公司治理报告》(Corporate Governance Report)。

二、《公司治理守则》介绍《公司治理守则》是联交所制定的规范企业公司治理的指南,旨在提升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该守则除了强调传统的法律合规要求外,还提供了一系列具体的指导原则和最佳实践,帮助企业制定适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的公司治理制度。

2.1 提高董事会效能《公司治理守则》强调了董事会的重要性,鼓励各上市公司建立高效能的董事会。

通过明确董事职责、规范董事会程序、增强独立董事的作用等措施,促进董事会决策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2.2 加强独立董事监督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扮演着监督和平衡董事会决策的重要角色。

《公司治理守则》针对独立董事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包括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聘任程序和任期等。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真正独立、客观地行使职责,维护投资者利益。

2.3 加强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司治理守则》提出了加强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明确风险责任、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控和内部控制等。

这些要求旨在帮助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活动和股东权益的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应对。

2.4 加强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市场透明度的重要保障,也是投资者决策的基础。

解读《企业管治守则》——香港上市公司应对新规定的情况

解读《企业管治守则》——香港上市公司应对新规定的情况

2017年12月解读《企业管治守则》—香港上市公司应对新规定的情况关键信息• 各公司已加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内控)措施,我们审阅的大部分上市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修订的《企业管治守则》的披露规定。

尽管如此,各公司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向董事会的汇报,和提高内部审计(内审)职能的有效性。

• 各公司更加重视风险管理及内控,以便应对不同类型的挑战。

在所分析的香港上市公司中,有78%的公司披露了重大风险识别、评估及管理程序,较上年增长33%。

但是,只有50%对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的主要特点进行了描述。

香港上市公司管理层应审查现行的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清晰识别和披露上述系统的主要特点。

• 在所分析的香港上市公司中,97%的公司披露其设有内审职能。

但是,只有36%对其内审职能的审阅披露了细节,包括内审资源的充足性、内审员工资历和经验、培训计划以及内审职能的预算。

香港上市公司应定期评估内审职能的有效性。

• 尽管,本研究中有92%的公司披露其对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进行了年度审阅,只有54%披露了对系统有效性进行审阅和解决重大内控缺陷的程序。

董事会应评估其年度审阅机制的稳健性,以确保其适当且充分地进行审阅,并及时处理内部控制缺陷。

• 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内控自评机制作为识别和评估风险水平和内控有效性的工具。

在所分析的香港上市公司中,近一半公司(比去年增加12%)披露其采用了内控自评机制来评价内控,以强化管理层对内控的责任和意识。

目录1简介2总体概况3研究背景4研究方法5市场趋势5风险管理及内控9内部审计职能11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的年度审阅14展望15附录1:《企业管治守则》和《企业管治报告》摘录(香港《主板上市规则》附录14)18附录2:本研究涵盖的公司名单(按类别)18恒生指数19恒生中国企业指数19金融服务业20房地产业20零售业21科技行业22附录3:本研究的重点关注领域1简介香港联合交易所修订了《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主板上市规则》附录14),规定香港上市公司须提高其企业管治水平并在其年度报告中作出相关陈述/披露。

香港联交所 企业管制守则 -回复

香港联交所 企业管制守则 -回复

香港联交所企业管制守则-回复什么是香港联交所企业管制守则?为什么它重要?以及它如何确保香港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一、引言:香港作为全球著名的金融中心之一,其联交所企业管制守则被视为维护香港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法规。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守则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其具体实施和监督机制,以加深我们对香港金融市场的认识。

二、什么是香港联交所企业管制守则?香港联交所企业管制守则(the Rules Governing the Listing of Securities on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守则”)由香港联交所设立,是上市公司和市场参与者都必须遵循的法规。

守则主要包括证券上市的原则、资本要求、定期财务报告、市场披露、内幕交易禁止等多个方面的规定。

三、守则的重要性:1. 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守则确保上市公司以及市场参与者按照规范的标准运作,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增强了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2. 提高市场信心:通过严格的守则规范,香港联交所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审核,有效地减少了市场不道德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增加了市场参与者的信心。

3. 促进市场发展:守则的存在鼓励了更多的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进一步促进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且为更多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

4. 保护投资者利益:守则中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守则还强调内幕交易禁止,保护了投资者利益不受非公开信息的侵害。

四、守则的实施和监督机制:1. 审核程序:香港联交所通过设立上市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上市申请。

上市审批委员会的成员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他们负责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管理层能力以及行业前景进行全面评估和审查。

2. 定期监督:一旦公司成功上市,守则要求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和其他重要信息,以接受市场和监管机构的监督。

【推荐】以上是我的一些想法和建议,不足之处-推荐word版 (7页)

【推荐】以上是我的一些想法和建议,不足之处-推荐word版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以上是我的一些想法和建议,不足之处篇一:我的发言稿各位领导,下午好这两天听了各位领导的发言,收获很多,接下来我想从两个方面谈一第一点以联交所《公司治理守则》的修订为例,谈一谈我对股权多元化及公司治理的一些想法。

作为建投租赁的监事,在建投租赁引战上市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到自己知识储备的不足,在按照监事会工作计划完成相应的工作之余,也抓紧时间多学习一些关于香港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

在这个学习过程中有一些小的心得和思考和各位领导分享一下。

香港联交所于201X年6月发布了《检讨公司治理守则与公司治理报告的咨询文件》,201X年12月发布了咨询总结,同时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守则》及《公司治理报告》,要求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201X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期间正式实施。

这一轮修订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年度评估和信息披露的要求等提出了新的规定。

对比内地现在相关的监管规则,包括《上交所内控指引》、《深交所内控指引》、财政部联合五部委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存在一些差异的。

以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为例,修订前的《公司治理守则》要求董事会确保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稳健妥善且有效,保障股东投资和上市公司资产。

但是香港联交所认为在这一点上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和充分,未能阐明影响战略实现的风险管理职责。

因此,新规明确了董事会负责评估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风险,确保设立和维持合适且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层负责设计、执行和监察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向董事会保证其有效性,董事会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问责。

在这一点上,内地现行的监管规则其实和修订前的治理守则存在类似的问题,对董事会的职责强调不够,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范围和监督问责关系不清。

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修订解读

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修订解读

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章节修订解读2005年,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香港联交所推出了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即《企业管治守则》和《企业管治报告》(以下合称《守则》),十年来,该附录为在港上市企业规范内部管治提供了指引。

然而,随着全球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该附录在风险管理模块的缺失使得它已不适应当前形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香港联交所决定对之前的《守则》进行修订。

联交所认为《守则》内有关发行人内部监控的条文应更注重风险管理。

此外,联交所认为《守则》应更清晰区分发行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及内部审核功能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方面的角色与职责,并列出发行人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最低限度应披露的具体内容,以提高透明度。

为此,联交所于2014年6月刊发咨询《有关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咨询文件》,就《守则》内有关内部监控的修订条文建议咨询市场意见。

截止2014年8月31日,联交所共收到57份回复意见,在综合多方意见建议之后,联交所对《守则》进行了适时修订。

经修订的《守则》将适用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

发行人必须在首份涵盖2016年1月1日或之后期间的中期或年度报告中,说明该段期间其有否遵守经修订《守则》中的新守则条文。

修订内容总体来说,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守则》在适当情况下加入风险管理元素。

此处将《守则》C.2节的标题由《内部监控》改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修改标题恰当地强调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不可分割,此外,这样的修改也与国际惯例一致。

2、界定董事会及管理层就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角色与职责。

此处有两处新增,其一为:管理层负责设计、执行及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管理层亦应向董事会确定该等系统的有效性;其二为:董事会负责评估发行人达成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确保设立及维持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此处要特别注意的是:董事会的责任除了评估发行人达成策略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外,也应包括“厘定”该等风险的性质及程度。

香港交易所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规则修订

香港交易所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规则修订
11
建议修改 第一部分: 董事
4. 董事会辖下的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修改守则条文 B.1.2

两种模式
(i) 董事会完全授权薪酬委员会处理执董及高级管理层的薪 酬 (ii) 薪酬委员会担任董事会顾问的角色,董事会保留批准执 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的最终权力 新增《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强制披露要求第L(d)(i)段
新增企业管治报告强制披露第P段

年内发行人公司章程细则有任何重大变动须在企业管治报 告内披露
33
建议修改 第二部分: 股东
5. 与股东的沟通
新增主板规则第13.51D条

订明发行人在其网站登载股东提名人选參选董事的程序
新增守则条文 E.1.4

发行人应制定与股东沟通的政策
34
建议修改
第三部分: 公司秘书
新增建议最佳常规 C.3.8

举报政策
15
建议修改 第一部分: 董事
5. 董事、行政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修改主板附录十六第 24 段

订明发行人须在年报中具名披露并非董事的行政总裁的薪 酬
新增守则条文 B.1.5

按等级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6
建议修改 第一部分: 董事
6. 董事会会议
主板附录十四增设第I(c)段附注1

发行人必须说明采用了哪一种模式的薪酬委员会
12
建议修改 第一部分: 董事
4. 董事会辖下的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建议最佳常规 A.4.4 至 A.4.7 升级为守则条文 A.5.1 至 A.5.4
− − − −
设立提名委员会,大部分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主席应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董事会主席担任;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企业管治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而遵循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则更是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香港联交所 企业管制守则

香港联交所 企业管制守则

香港联交所企业管制守则香港联交所于2019年修订了《企业管制守则》,旨在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者的利益。

该守则主要涵盖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董事会职责、股东权益保护、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等方面。

下面将逐步回答该守则的关键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该守则的背景和目的。

香港联交所是全球最重要的交易所之一,它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企业管制机制。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盈利能力,香港联交所修订了《企业管制守则》,力求建立起完善的企业管制框架。

一、关于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董事会职责:根据守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应该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个层级的职责和权力。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应该由独立的董事组成,并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讨论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关于股东权益保护:《企业管制守则》对于股东权益的保护非常重视。

上市公司应该制定明确的股东权益保护政策,确保股东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这包括了明确的投票权实行方式、股东代理人的选拔和监督机制等。

另外,守则还对于子公司和关联交易提出了具体要求,以避免少数股东的利益受损。

三、关于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是保证市场透明度的重要手段。

守则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有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幕消息、财务报告等。

同时,守则要求公司应该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聘请独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报告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关于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守则要求上市公司应当任命独立董事,并根据股份比例进行适当的安排。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独立判断能力,能够对公司的决策提出专业意见。

此外,守则还建议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的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五、关于问责机制和违规处罚:为了保证守则的有效执行,香港联交所建立了相应的问责机制,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

企业管治守则 2021 港交所

企业管治守则 2021 港交所

文章标题:深度剖析 2021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一、引言在当今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企业管治守则越来越成为各国金融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

尤其是2021年,港交所作为亚洲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其企业管治守则备受各界瞩目。

本文将对港交所2021年的企业管治守则进行全面评估和深度剖析,以期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一重要内容。

二、对2021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评估1. 管治框架:港交所的企业管治守则不仅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运作、股东参与等方面的要求,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 董事会治理:港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独立的董事会,确保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适当比例,并对董事会成员的资格和责任做出了明晰的规范。

3. 公告披露:企业的信息披露是监管的重点之一,港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公开其财务状况、业务情况及其他重要信息。

4. 股东权益保护:港交所关注股东的权益保护,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股东沟通机制,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风险管理:港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和审计等方面,以确保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对2021年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深度探讨针对港交所2021年的企业管治守则,我们不仅要关注其具体规定,还要深入思考其背后的价值和意义。

在当今全球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化中,企业管治守则的重要性愈发突出。

作为上市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不仅是对法律的遵从,更是对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尊重。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港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完善和严格执行,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良好的企业管治也能够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

在实践中,企业应该认识到企业管治守则不仅是一种法律遵从,更是一种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只有将企业管治融入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中,才能真正实现其所蕴含的意义和价值。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恒生致力實施良好之企業管治,並遵循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二零零一年九月發出之監管政策手冊內有關本地註冊認可機構之企業管治指引。

自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起,本行亦遵循包括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內之《企業管治常規守則》(「守則」)全部守則條文。

A. 董事會A.1 董事會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本行董事會由十五位董事組成。

董事會乃集體負責,透過管理及監督本行事務,致力達成本行持續增長發展,並提供超卓服務之目標,為股東增值。

董事會為本行制訂策略,並監察管理層之表現與運作。

A.2 董事長及行政總裁董事長與本行行政總裁之職責分工有清楚界定。

董事長為非執行董事,而本行行政總裁則為執行董事。

董事會由非執行董事長領導,而行政總裁行使由執行委員會授予有關本行及各附屬公司之所有權力、職權及酌情權。

A.3 董事會組成本行董事來自不同背景,彼等擁有之經驗令恒生受惠。

恒生各董事之簡介連同彼等關係之資料,臚列於本行二零零五年報之「董事簡介」項內。

彼等在商業、銀行及專業等領域之專長,確保本行董事會能有所需技能與經驗,促進本行成功發展,並監察其各項事務。

董事會由三位執行董事及十二位非執行董事組成。

在十二位非執行董事中,八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有關獨立性之指引。

本行亦為新委任之董事安排導引活動。

所有董事均獲提供更新及發展彼等技能與知識之機會。

恒生董事會於二零零五年共舉行七次會議。

個別董事之出席紀錄臚列如下:出席會議次數姓名於二零零五年內舉行之董事會會議次數6 6邵銘高先生#(董事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獲委任為董事長)2 2艾爾敦先生(前任董事長)(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後退任董事會)柯清輝先生(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7 63 3鄭海泉先生(前任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後退任董事會)陳祖澤先生* 7 70 0陳國威先生(執行董事兼財務主管)(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獲委任為執行董事)鄭裕彤博士* 7 4張建東博士* 7 7簡善恒先生#7 7許晉乾先生* 7 6利定昌先生* 7 6李家祥博士* 7 5羅康瑞博士#7 4莫偉健先生(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退任董事)7 5潘仲賢先生(常務董事兼副行政總裁)7 7冼為堅博士* 7 6鄧日燊先生* 7 7王冬勝先生#(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獲委任為董事) 4 3* 獨立非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A.4 委任、重選和罷免本行註冊章程規定每位董事須每三年一次輪值退任,並規定每年於本行股東周年常會上有三分之一(或最接近三分之一)之董事退任,即表示董事之明確任期不得超過三年。

企业管制常规守则

企业管制常规守则

企业管制常规守则引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需要确保其运营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管制常规守则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管制常规守则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实施方法。

什么是企业管制常规守则?企业管制常规守则是指一套规范和程序,旨在确保企业内部各个层面的运营合法、透明、高效。

这些守则通常涵盖了组织结构、决策流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

重要性1.合规性: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其运营合法。

通过建立和执行管制常规守则,企业能够更好地识别和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风险管理:通过建立有效的管制常规守则,企业可以识别和管理各种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减轻这些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3.内部控制:良好的内部控制是企业管制常规守则的核心。

它有助于确保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和高效性,减少欺诈和错误的发生。

4.品牌声誉:通过遵循管制常规守则,企业可以树立诚信、负责任和可靠的品牌形象,提升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实施方法1.制定管制常规守则:企业应该制定一套适合自身特点和需求的管制常规守则。

这些守则应明确规定组织结构、决策流程、职责分工等方面,并与法律法规相一致。

2.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实施管制常规守则的基础。

该体系应包括风险评估、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环节,以确保企业运营的透明度和高效性。

3.人员培训与沟通:为了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并遵守管制常规守则,企业应提供相关培训,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同时,还需要定期检查和评估员工对这些守则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4.监控与改进:企业应建立监控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管制常规守则的执行情况。

如果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不断改进守则以适应变化的环境。

结论企业管制常规守则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遵循这些守则,企业能够确保合规性、降低风险、提升内部控制和品牌声誉。

因此,每个企业都应该认真对待并严格执行管制常规守则,以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章节修订解读
2005年,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香港联交所推出了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即《企业管治守则》和《企业管治报告》(以下合称《守则》),十年来,该附录为在港上市企业规范内部管治提供了指引。

然而,随着全球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该附录在风险管理模块的缺失使得它已不适应当前形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香港联交所决定对之前的《守则》进行修订。

联交所认为《守则》内有关发行人内部监控的条文应更注重风险管理。

此外,联交所认为《守则》应更清晰区分发行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及内部审核功能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方面的角色与职责,并列出发行人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最低限度应披露的具体内容,以提高透明度。

为此,联交所于2014年6月刊发咨询《有关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咨询文件》,就《守则》内有关内部监控的修订条文建议咨询市场意见。

截止2014年8月31日,联交所共收到57份回复意见,在综合多方意见建议之后,联交所对《守则》进行了适时修订。

经修订的《守则》将适用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期间。

发行人必须在首份涵盖2016年1月1日或之后期间的中期或年度报告中,说明该段期间其有否遵守经修订《守则》中的新守则条文。

修订内容
总体来说,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守则》在适当情况下加入风险管理元素。

此处将《守则》C.2节的标题由《内部监控》改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修改标题恰当地强调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不可分割,此外,这样的修改也与国际惯例一致。

2、界定董事会及管理层就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角色与职责。

此处有两处新增,其一为:管理层负责设计、执行及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管理层亦应向董事会确定该等系统的有效性;其二为:董事会负责评估发行人达成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确保设立及维持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此处要特别注意的是:董事会的责任除了评估发行人达成策略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外,也应包括“厘定”该等风险的性质及程度。

3、厘清董事会有持续责任监察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此处新增要求董事会须持续监察发行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规定。

该规定认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已与发行人的日常业务结合;风险管理须为持续及稳健的过程,而不是成立了内部监控系统就可了事;虽然董事会或未能每日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进行监察,但仍期望董事会可寻求及收取有关这些系统操作的定期报告,当中应包括了解如何管理主要风险及发行人所面对的风险有否变动等。

4、提升发行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披露责任,即相关的政策、程序以及每年成效检讨的详情,以提高发行人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方面的透明度。

此处修订主要包括:第一,将列明董事会每年检讨应包括的事项、列明发行人《企业管治报告》内应就报告期内其遵守内部监控守则条文的情况而披露的具体数据从现行建议最佳常规(即为自愿性质)提升至守则条文(即不遵守就必须作出解释)。

第二,将与内部监控有关的大部分现行建议披露的资料提升为强制
披露。

所涉及的披露内容为:需披露如何遵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守则条文,例如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的特点、风险评估的程序、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和监控措施;需披露是否设有内部审核功能;需披露评估内部监控体系有效性的程序、检讨的频次以及所涵盖的期间;需披露已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声明,并说明发行人认为该等系统是否有效及足够。

5、提升发行人内部审核的责任,以加强对发行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监察。

此处主要修订了三处内容:第一,将是否设立内部审计部这一项由建议最佳常规提升至守则条文,即订明发行人应有内部审核功能,没有内部审核功能的发行人应每年考虑是否需要增设此项功能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解释为何没有这项功能。

第二,新增以下附注,厘清:(a)内部审核功能的角色在于对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足够和有效作出分析及独立评估;及(b)拥有多家上市发行人的集团可让旗下成员公司共享控股公司的集团资源去执行内部审核功能。

第三,修订现行守则条文C.2.2 条,订明董事会的每年检讨应确保发行人除会计及财务报告功能以外,其内部审核功能的资源、雇员资历及经验、培训计划及预算等亦均为足够。

6、新增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此处修订的内容主要有:有关审核委员会的原则C.3 条以及有关该等委员会职权范围的守则条文C.3.3 条,在适当情况下加入“风险管理”的建议,即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须至少包括监管发行人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程序;说明董事会是否另设风险委员会应留待发行人自行决定;说明若由风险委员会执行监察及其他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职责,不应视作偏离《守则》。

企业应对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已经成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必备的最重要的管理职能之一。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对其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进行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此,联交所的修订通告一出,就迅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对于那些已于或即将赴港上市的公司,如何熟悉新规以及今后如何能够在新规下良好运行,尤为重要。

首先,需要就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现状与新规进行对标,分析差距。

只有在识别出差距后,才能有所针对,制定出合规计划。

其次,注重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融合。

之前的《守则》只强调了内部监控,而忽视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因此企业需要在原有的内部监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本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最终做好关键风险管理应对以及建立风险汇报机制。

并且尤为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风险评估与内部监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内部控制从管理职能上讲,侧重强调控制职能;风险管理从控制对象上讲,侧重强调风险控制,两者内涵一致。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都基于存在风险而产生,都为进行风险控制,因此可以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角度促进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融合。

再次,理清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范围和监督问责关系。

根据新修订《守则》中的描述:董事会确保负责评估及厘定发行人达成策略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具体确定整个组织的风险偏好;董事会确保公司设立及维持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监控系统稳健妥善而且有效,以保障股东的投资及公司资产;董事会应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管理层具体负责建立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体系,并负责实施和持续监控;同时
向董事会提供这些系统是否有效的确认。

企业可以考虑做的有:第一,董事会要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水平,确保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和有效;第二,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政策,识别和评估风险,设计、运行和监控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第三,管理层向董事会保证体系有效性,董事会对其监督和问责。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对“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的有效性”的持续监督和例行检查机制。

针对《守则》新增的要求董事会须持续监察发行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规定,企业可以考虑1)定期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估。

2) 管理层针对识别的风险制定关键控制措施,并设置合适的测试程序和自我评估机制,对控制的执行情况实施自我评估;3) 内部审计职能对组织的风险管理情况,如关键控制的实施情况等开展独立检查;4)有条件的企业可尝试将持续监控与持续审计进行结合。

即管理层识别对业务效果和效率达成较为重要的一系列关键控制点,利用信息技术实施自动化的测试,来确定这些控制点是否恰当运行,从而实现对业务的持续监控;若在持续监控中出现非预设情况,将触发内审职能开展对应的系列行动。

5)对重大风险,可尝试建立关键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通过量化的方式对风险进行监控。

6)管理层应定期就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体系的有效性向董事会提供管理报告,使其信任管理层已知悉该等风险、执行及监察适当的政策及监控,以保证董事会及时、持续了解公司相关体系运作的有效性情况。

接下来,企业还需要细化信息披露要求,新规在《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上做了较大的改动,不仅将发行人需要考虑及披露每年检讨其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的要求,由建议最佳常规提升至守则条文,还将与内部监控有关的
大部分现行建议披露的资料提升为强制披露。

因此企业不仅需要针对新规条文调整披露内容和范围,还需要了解其它上市公司的披露情况,尤其是行业标杆企业的披露情况,确定《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策略并起草相关内容。

最后,要建立内部审计职能。

修订后的《守则》要求“发行人应设立内部审计功能。

没有内部审计功能的发行人须每年检讨是否需要增设此项功能,并在《企业管治报告》内解释为何没有这项功能”。

对于那些尚未建立完善的审计职能的企业,可以考虑通过外包方式,快速、有效的建立内部审计职能;当然,新规规定“…拥有多家上市发行人的集团可让旗下成员公司共享集团资源去执行内部审计功能”。

即企业可根据专业及资源规划,灵活分配由集团总部或旗下成员公司(控股或附属公司)为整个集团履行内部审计功能。

因此企业还可充分利用同集团内的内部审计资源。

此外,在审计职能建立的基础上,还要强调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作用,将确认和评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和有效性作为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之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