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
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五篇模版]
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五篇模版]第一篇: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市建协[2009]20号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市水利局、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工程协会、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调动各企业的创优积极性,鼓励企业多创优质精品工程,从我市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和要求出发,结合省“钱江杯”优质工程的评审办法,并征求部份企业的意见,对原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有关条款作了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原颁发的评审办法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一:《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修改稿);二、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三、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四、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创优计划申报表及创优计划汇总表。
宁波市建筑业协会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抄送: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市建设委员会、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县(市)区质监站、各专业质监站附件一: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方针,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全行业继续开展“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甬江建设杯”)评选活动。
第二条“甬江建设杯”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
宁波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受市建委的委托负责承办此项评审工作。
第三条甬江建设杯的评选对象为我市注册建筑业企业或外省市进甬已备案的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在市内已经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或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并具一定规模的工程。
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
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评审。
第三条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是指对施工过程中的结构设计、施工工艺、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评审,综合评判工程质量的优良程度。
第四条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应当坚持“先人后法,事先把关,后期监管”的原则,注重提前规划,加强过程管理。
第五条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的评审机构由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章评审内容第六条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应当对工程项目的结构设计进行评审,包括设计图纸、参数计算、结构构造等方面的评审。
第七条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应当对施工工艺进行评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等方面的评审。
第八条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应当对施工管理进行评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素质及配备、施工计划等方面的评审。
第九条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应当对质量控制进行评审,包括材料选用、施工监控、工序检验等方面的评审。
第十条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应当对工程质量验收进行评审,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方法、验收仪器等方面的评审。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十一条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程序包括申报、初审、评审、复审、验收等环节。
第十二条优质结构工程的申报由施工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初审环节由评审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环节由评审机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五条复审环节由建设主管部门对评审意见进行复查,确认评审结论。
第十六条验收环节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
第四章评审结果与奖励第十七条评审结果分为优质结构工程、合格工程和不合格工程。
第十八条评审结果将公示并记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
第十九条对于评审合格并且具有突出贡献的工程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嘉奖、奖金等。
第二十条对于评审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后续监管。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转发市建协《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考核评定细则(暂行)的通知》
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考核评定细则(暂行)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2〕201号)第十八条规定,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的评审采用百分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评和质量检测占60%(其中施工企业自评为10%,监理企业评价占10%,建设单位综合评价占10%,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占30%),专家现场考核占40%。
两项总分达到85分以上方具有参加评审资格。
为使考核评定公正、公平有章可循并具可操作性,特拟定《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考核评定细则(暂行)》(简称考评细则)。
一、分值的组成二、考评的主体单位:1.施工企业自评分占10%:由企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评定,并签名加盖公章;2.监理企业评定占10%:由监理企业派驻申报项目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评定,并签名加盖公章;3.建设单位评定分占10%:由建设单位派驻的该项目负责人组织评定,并签名加盖公章;4.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评价占30%:由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部门组织评定,并签名加盖公章;5.现场考核占40%:由协会组织的现场考核专家打分评定,并签名。
三、考评的时间:1. 施工企业(表1)、监理企业(表2)、建设单位(表3)在企业当年申报宁波市“甬江建设杯”时进行各自填表考评打分。
然后将表1、表2、表3、表4附在《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简称“甬江建设杯”申报表)后面,一块上报当地的质量监管部门;2. 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管部门接到施工企业送交的“甬江建设杯”申报表对表4进行打分,并签名加盖公章,然后由施工企业将(申报表)和考评打分资料一块送市建筑业协会(简称市建协);3. 现场考核评定由市建协组织专家在现场考核时打分、然后汇总。
四、申报的程序五、考核评定细则:1.施工企业自评采用百分制,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75—20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最后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见表1进行打分评定再乘以权重数即为自评实得分。
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申报表6
1、本工程规模符合结构优质奖工程申报要求
2、本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签证齐全,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房屋建筑;
3、本工程已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结构优质奖并报市建协备案;
4、本工程由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
5、无违反国家颁发的有关“强制性条文”;
6、本工程主体结构已经由宁波市建工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实体检测;砼强度、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检测结果均合格;
年 月 日
结构优质奖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申报表
工程名称:宝庆寺西侧3#-1地块安置房项目
申报单位(盖章):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12年10月9日
表一
承建单位
企业名称
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建立
项目经理
陈李达
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贰级
(建筑)
手机
号码
企业资质
壹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
翁建浩
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检查项目
地基与桩基工程 评价得分
结构工程评价得分
(含地下防水层)
备注
应得分
实得分
应得分
实得分
1
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10
9
10
9
2
性能检测
35
33
30
28
3
质量记录
35
32
25
23
4
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5
13
20
18
5
观感质量
5
4.5
15
14
6
宁波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审细则2020年
宁波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评审细则(2020年)第一条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用新理念、新方法积极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并自主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软件,努力创造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消耗低、污染少、环境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必须是宁波市勘察设计协会的会员单位。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属整体工程项目(不得以其中部分作为整体工程项目名义),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达到安全、经济、适用、美观和节能的要求。
4、申报项目应是在资质范围内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
5、申报项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凡不符合节能要求的项目不能参评。
6、申报项目应是通过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一年以上的项目,并能较好地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
7、经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项目(附相关证明材料)。
8、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也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
历届未被评上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9、合作项目必须填报主创单位、合作单位及合作各方共同申报的证明,并附有合作各方资质证明及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材料。
10、申报项目的标准与规模不受限制。
第三条申报项目类别宁波市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分为综合类和专业专项奖两个类别。
综合类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以及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工程设计。
专业专项类包括岩土工程、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环境与设备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应用等。
已申报综合类的项目,其中有符合专业专项奖申报标准和条件的专项时,可同时申报,材料必须单列。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勘察设计【发文字号】甬建发[2011]205号【发布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实施日期】2011.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1〕205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招标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延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切实提高我市建筑结构工程质量,鼓励建筑企业争创一流建筑结构工程,特制订《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一、领导重视,切实做好优质工程创建工作实施质量强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作为质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工程质量建设,不仅是工程建设领域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实现我市从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促进建筑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提升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人民居住水平、改善生活质量、保障群众安全健康的根本要求。
优质工程创建是加强工程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筑工程结构优质评选是优质工程创建的重要载体。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工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工程质量建设工作目标,严格工程管理,狠抓工程质量,切实推进优质工程的创建工作,促进我市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二、完善措施,确保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全面展开(一)明年起,我市开展“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活动,并将“结构优质奖”作为评选“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的前提条件。
(二)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符合《评审办法》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全数参加“结构优质奖”的评选。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修改部分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相关文件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修改部分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相关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8.25•【字号】甬建发〔2015〕168号•【施行日期】2015.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修改部分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相关文件的通知甬建发〔2015〕168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建招办、市市政安质站,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管理,建立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修改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勘察设计企业等信用评价相关文件。
具体修改内容通知如下:一、对《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1]178号)作出修改(一)第十四条修改为:“各建筑业管理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将相关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分。
对信用主体的基础信用信息、市场经营活动信用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直接进行量化评分;对信用主体的工程项目管理信用信息,先就单个工程项目进行评分,然后对该企业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算术平均,其中,评价追溯期内各建筑业管理部门未检查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在计算范围内。
单个工程项目按各二级指标分值通过权重进行计算,其中未检查的二级指标按75分计算。
”(二)第十八条第一项修改为:“A(优秀):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分排名前10%(含本数),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排名前15%(含本数);”(三)第十八条第二项修改为:“B(良好):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分排名前10%-60%(含本数),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排名前15%-60%(含本数);”(四)第十八条第三项修改为:“C(一般):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分排名60%以下;”(五)第十九条修改为:“对首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或一年内无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信息的信用主体,其项目管理信用信息按75分计算,其信用等级最高为B (良好)。
某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
某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某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一、总则为了鼓励和推动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的开展,提高房屋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评审组织机构1. 本评审办法由某房屋建筑局制定,并由局领导审定。
2. 本评审办法由评审委员会执行。
三、评审委员会1. 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某房屋建筑局领导、相关专家、行业协会代表和相关部门的代表。
2.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审定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选标准和评审结果。
四、评审标准1. 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标准包括:工程质量、技术创新、环境友好、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
2. 评审标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制定和修订。
五、评审流程1. 评审工程师将房屋建筑工程的相关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2. 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审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项目。
3. 入围项目将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会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技术交流。
4.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入围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5. 评分最高的项目将获得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
六、评审办法的评估与改进为了确保评审办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评审委员会将定期对评审办法进行评估。
由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办法进行修订,并报局领导审定。
七、奖项的设置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 优秀奖:评分高于90分。
2. 良好奖:评分在80-90分之间。
3. 及格奖:评分在70-80分之间。
八、奖项的评定1. 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定结果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确定。
2. 评审结果将由评审委员会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九、奖项的表彰方式1. 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获得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2. 获奖项目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十、附则本评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武汉市房屋建筑局对本评审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评审办法的执行与监督1. 评审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监督本评审办法的执行情况,并负责对争议案件进行专业的调解和裁决。
优质结构工程奖评选办法
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建设、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xxx市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是xxx市市级建设工程质量奖。
第三条“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选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建设工程。
“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
第四条“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由xxx市建设委员会和xxx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联合颁发。
xxx市建设委员会成立“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由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专家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专业人员担任,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专家人数应不少于评选委员会人数的70%。
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评选办公室设在xxx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
第五条“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一)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二)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三)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非住宅小区内建筑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四)建安工作量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和各类专业建设工程;(五)规模达不到本条(一)至(四)项要求,但具有新型结构体系的建设工程。
第七条“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申报单位为完成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
由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的,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建筑施工企业组织申报。
第八条凡当年度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申报“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
第九条获“xxx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建设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组织建设,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有关建设手续;(二)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验收,且验收合格;(三)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设计科学、合理,施工质量达到市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四)涉及高边坡的建设工程,高边坡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支挡防护;(五)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六)施工技术档案完整齐全,主要包括以下资料:1.施工图交底、变更设计洽商记录;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3.建筑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备案登记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施工试验(含有见证取样)报告;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6.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7.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文件;8.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9.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处理文件;10.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11.其他必备资料。
宁波市茶花杯园林绿化建设工程优质奖评分标准.
合计
100分
宁波市“茶花杯”园林绿化养护优质奖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标准分
实际
得分
1
组织领导
15分
1.1建立专门检查考核组织
未建立的扣5分
评审办法:看台帐资料
5分
1.2实施经常性考核
没有进行经常性考核检查的扣2分,考核检查没有反馈的扣1分,没有考核检查扣5分。
评审办法:看台帐资料
5分
1.3养护管理应委托有养护资质单位进行养护
5分
1.2布局合理、功能健全
景观布局不够合理扣1分,环境绿化与山、水、路、石等不够和谐统一扣1分,园林艺术融入自然不够理想的扣1分,四季有花、四季有景不理想扣1分,功能不健全或综合功能之间不协调、不完整的扣1分。
5分
1.3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地形、地貌、植物和人文景观。
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空间不够充分扣1分,原有植物、人文景观保护不力的扣2分。
无资质的扣5分
评审办法:看台帐资料
5分
2
台帐及管理制度健全
15分
2.1检查考核制度健全
没有检查考核制度扣5分,检查考核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
评审办法:看台帐资料
5分
2.2养护管理制度健全
没有养护管理制度扣5分,养护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
评审办法:看资料
5分
2.3养护作业台帐健全
没有养护作业台帐记录扣5分,养护作业台帐不全的扣1分。
要求扣2分,地被植物不符合要求扣1分,草花一符合要求扣1分。
10分
2.2园林建筑、小品、园路广场等园林附属设施符合
国家标准
不符合要求的一处扣2分。
10分
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成中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司《工程创标创优管理办法》《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成中杯”评选管理办法》,引导和激励项目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用户满意的结构优质工程,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新建结构工程评审。
第三条各项目部严格按照公司年度工程创优目标开展工作,被确定为争创省结构优质工程的,必须按照公司结构优质工程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达标后方可获得相应奖励;评审未达标的,将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结构优质工程为公司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五条评审标准总分为100分,创优评审小组根据《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进行审查,总得分85及以上的,可评定为公司结构优质工程。
结构优质工程评价项目权重值分配表第六条评审小组评价细则(一)评价工作组织1.过程评价由工程部组织并负责具体的工作。
2.综合评价由公司工程部经理担任组长,组织3-5个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
3.过程评价占总评60%分值。
综合评价占总评40%分值,综合评价由评审组现场随机确定部位进行评价。
4.对于申报工程的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组负责,工程部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二)过程评价1.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在基础完成时评价一次。
单项评价得分=评价得分×60%。
2.模板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浇筑工程在基础完成时评价一次,主体每完成五层检查评价一次,二次构造每五层检查评价一次,主体完工时评价一次;最后以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评审得分。
单项评价得分=(各次评价得分之和÷评价次数)×60%。
3.填充墙砌筑(含二次构造)每完成五层评价一次,屋面工程单独评价一次。
单项评价得分=(各次评价得分之和÷评价次数)×60%。
(三)综合评价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模板安装工程、钢筋安装工程、混凝土浇筑工程、填充墙砌筑工程及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的综合评价:1.高层建筑:主体中间验收及主体最后验收阶段分别评价一次。
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甬建发【2011】205号
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工程参建各方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选条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建筑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及上部结构工程。
第三条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奖”)是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市结构优质奖的工程项目方可参加市级优质工程评选。
第四条结构优质奖评审的质量标准参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和与其相关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五条结构优质奖每年八月份评审一次,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市结构优质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认定。
第二章评审组织和程序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结构优质奖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相关业务处室和委属单位、市建筑工程安全1质量监督总站及部分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审查由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汇总提交的申报工程评估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认定市级结构优质奖工程。
市建协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结构优质奖评审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对施工企业创结构优质奖计划(见附件一)进行备案;汇总结构优质奖申报材料;负责结构优质奖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维护管理和专家抽取、变更等工作;组织结构优质奖评审核查组(以下简称“核查组”)开展核查工作;汇总核查组提交的申报工程评估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
专家库由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方面专家组成,由市建协随机抽取选定核查组专家。
核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及专家库抽取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对创优计划目标项目实施随机检查;审核申报资料;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考核检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获奖工程名单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获奖工程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01•【字号】甬建发[2012]213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获奖工程名单的通知(甬建发〔2012〕213号)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专家组现场考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和为期七天的公示,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I标段工程等55项工程通过评审,获2012年度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
现将获奖工程名单印发你们。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继续强化质量意识,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质量全面提升作出新的贡献。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年11月1日附件:2012年度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工程名单(括号内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姓名)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I标段工程承建单位: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汪秀国、黄文伦)监理单位:宁波宁大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史国强)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2、镇海新城核心区总部经济商务楼承建单位: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永高)监理单位:宁波市宏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冯子泉)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镇海发展有限公司3、奉化职教中心二期教师进修学校工程承建单位: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柴国夫)监理单位:宁波市宏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冯子泉)设计单位:奉化市建筑设计院建设单位:奉化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宁波诺丁汉大学学生宿舍20#楼承建单位:浙江广宏建设有限公司(蒋幼良、徐文挺)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刘立波)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5、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迁扩建一期工程承建单位: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冯照储)监理单位:浙江华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正伦)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6、镇海区检验检疫技术用房承建单位:中亿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贺建君、肖一)监理单位:宁波市宏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王军)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镇海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7、宁波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北区Ⅲ标段工程承建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海伦、楼云仙)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王飞尔)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8、镇海职教中心东侧地块承建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郭南平、金晓冬)监理单位:宁波宏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赵晓杰)设计单位: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9、110千伏大碶变电站工程承建单位: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陈锦祥)宁波裕胜送变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庭兴)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郭奇富)设计单位: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10、得力集团辛岭厂区办公楼承建单位: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文忠、陈卫丰)监理单位:浙江大学建设监理公司(徐雅丽)设计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得力集团有限公司11、余姚商会大厦工程承建单位: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建军)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王勇跃)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余姚市通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2、东部新城混合使用区C2-3商务楼承建单位: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卞高勇、翁建军)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王勤轰)设计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3、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学术综合楼承建单位: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汪少华、章旭波)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周勤)设计单位: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14、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工程II标段承建单位: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卢义、章旭波)监理单位: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李建)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工业设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新芝宾馆改建工程承建单位: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学敏)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吴安玉)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新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6、钱湖天地承建单位: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娄荣标、葛民理)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王俊松)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亚历山大置业有限公司17、经济租赁房(联升地块)工程承建单位:浙江万华建设有限公司(许忠坤)监理单位:浙江城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何克慧)设计单位: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18、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服务中心承建单位:浙江湖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陈有生、全宏远)监理单位:宁波时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谢国权)设计单位:宁波市鄞州建筑设计院建设单位: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19、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工程I标段承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小平、史春宏)监理单位:宁波市城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王起涛)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工业设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宁波第二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2标段)承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何东根)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李步田)设计单位:宁波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21、宁波微软技术中心工程承建单位: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陈勇、陈川平)监理单位: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晓强)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浙江汉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2、宁波银行象山支行大厦承建单位: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王友才、骆绍叶)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谢放)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宁波文化广场项目II标段承建单位: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项友法、商昆鹏)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邱国发)设计单位:宁波市诚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4、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一期综合配套区(公寓部分)工程承建单位: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傅国平、黄玫坤)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朱纪委)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5、宁波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部分委局综合办公楼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陈宝康、杨向楚)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杜建江)设计单位:宁波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6、曙光商务综合楼工程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涂黎明)、赵世益)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王爱良)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江东区东郊街道惊驾股份经济合作社27、丽晶酒店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杨向楚、沈建江)监理单位:宁波保税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郑昌勤)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远望华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8、宁波市职工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鲍林春、徐建华)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陈浩新)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29、亿嘉公馆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赵世益、王锡)监理单位: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陈怡)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宁波东部新城宁穿路-福庆路地块D1-2a项目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张丁辉、徐增建)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马永林)设计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新城服务投资有限公司31、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一期综合配套区(酒店部分)工程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郑峰、李云青)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林密)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2、绿城?慈溪浒山江以西1#地块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徐龙)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李燕)设计单位: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慈溪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东部新城宁穿路-福庆路D1-1a、D1-1b工程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孔峻嵘、曹剑民)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李政治)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新城服务投资有限公司34、孔浦朱家安置房一、二期II标段8#、9#、13#、14#、20#、21#、25#楼承建单位: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锡桥)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徐明本)设计单位: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北区高教项目征地拆迁与协调小组办公室宁波市育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35、余姚市科创中心二期工程承建单位:浙江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建明、曹发祥)监理单位: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李胜)设计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余姚市名邦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36、浒山江以西2#地块承建单位:浙江正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邵永林)监理单位: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李燕)设计单位: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慈溪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新建病房楼MRICT机房承建单位: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华胜、杨继周)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柳荣华)设计单位: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38、宁波保税区商务大楼承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平、应立金)监理单位: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张传琳)设计单位: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9、宁波文化广场IV标段1#影院承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建平、梁陆军)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邱国发)设计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宁波文化广场IV标段2#剧院承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建平、梁陆军)监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邱国发)设计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1、宁波市北仑区宁职院图书馆工程承建单位: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志君、胡学军)监理单位:宁波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孙宏光)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42、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工程II标段行政楼承建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斯逢辰、朱国鹏)监理单位: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史国强)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43、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工程II标段科研楼承建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斯逢辰、朱国鹏)监理单位: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史国强)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44、梅山保税区商贸楼承建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何浩敏、袁震)监理单位:宁波市高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顾益力)设计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梅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5、镇海新城核心区D1、D3地块商务楼工程承建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一江)监理单位: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剑锋)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6、镇海国际大酒店工程承建单位: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竺卫海)监理单位:浙江中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贝建益)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华升建设集团宁波镇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47、福明家园二期西区地块63#楼承建单位: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虞海永)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覃章金)设计单位: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建东置业有限公司48、福明家园二期西区地块59#楼承建单位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虞海永)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覃章金)设计单位: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建东置业有限公司49、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综合用房承建单位: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吴栋会)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卓军)设计单位: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50、宁波市鄞州区银行保险办公大楼承建单位: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田吉安)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林密)设计单位:浙江绿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51、宁波高新区文体中心承建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孙青山)监理单位:宁波广天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洪松平)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52、余姚市建工服务中心承建单位: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孙永祥)监理单位:宁波市斯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岭)设计单位: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3、宁波市鄞州区路通公路养护中心技术监管用房承建单位:宁波市鄞州建筑有限公司(徐宏高)监理单位:宁波市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胡朝钦)设计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路通公路养护中心54、白沙公园地下停车库承建单位: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海峰)监理单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林卫华)设计单位:宁波市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55、宁海县金融中心工程承建单位: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阿六)监理单位浙江工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付文垓)设计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宁海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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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工程参建各方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选条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建筑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及上部结构工程。
第三条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奖”)是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市结构优质奖的工程项目方可参加市级优质工程评选。
第四条结构优质奖评审的质量标准参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和与其相关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五条结构优质奖每年八月份评审一次,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市结构优质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认定。
第二章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结构优质奖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相关业务处室和委属单位、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部分县
(市、区)质量监督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审查由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汇总提交的申报工程评估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认定市级结构优质奖工程。
市建协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结构优质奖评审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对施工企业创结构优质奖计划(见附件一)进行备案;汇总结构优质奖申报材料;负责结构优质奖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维护管理和专家抽取、变更等工作;组织结构优质奖评审核查组(以下简称“核查组”)开展核查工作;汇总核查组提交的申报工程评估报告和推荐工程项目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
专家库由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方面专家组成,由市建协随机抽取选定核查组专家。
核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及专家库抽取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对创优计划目标项目实施随机检查;审核申报资料;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考核检查。
第七条结构优质奖的评审采用百分制,结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评和质量检测分占60%,核查组考核检查分占40%,两项总分值需达到85分以上才具有参加结构优质工程评审的资格。
考核检查的内容包括:
1、听取申报企业创结构优质情况汇报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质量的评价;
2、检查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包括观感质量和实测质量);
3、审核工程结构相关的技术资料;
4、对每项工程结构进行质量综合评估,写出评估报告。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形式,对获得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数的评为市结构优质工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再发文公布。
第三章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九条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其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宁波市区(包括江东区、海曙区、江北区)及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其它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商务楼、厂房等工业与民用建筑;
2、单体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
3、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4、单体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
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纪念性质的结构工程可不作规模要求。
第十条申报结构优质奖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签证齐全,建成后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房屋建筑;
2、工程已列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结构优质奖计划并报市建协备案;
3、申报的单位必须为工程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外地进甬企业已办理进甬备案手续;
4、无违反国家颁发的有关“强制性条文”;
5、工程主体结构已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实体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砼强度、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焊缝探伤等),且符合要求;
6、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已通过中间结构验收;
7、主体结构已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进行评价且被评为优良(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
8、住宅工程应符合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的规定。
第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不得申报结构优质奖:
1、在部、省、市质量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及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
2、工程发生较大质量事故的;
3、工程在深基坑开挖中发生围护结构坍塌或高大支模架倒塌事故的;
4、未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
第四章申报的程序和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申报结构优质奖时应填写《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申报表》(见附件二),经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第十条规定的资料于工
程结构优质奖评审前报市建协。
第十三条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应提交下列资料:
1.创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计划表;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工程中标通知书;
4.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
5.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合格证书;
6.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
7.桩基工程交工验收记录;
8.地基与基础分部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工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11.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的质量评价;
12.工程结构创优总结;
13.能反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钢结构、砌体工程施工和质量方面的难点、特点及亮点的工程彩照(附文字说明)20张。
第1项至第12项申报材料为原件或扫描件,并装订成册,第13项申报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五章评审纪律
第十四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发现有采用虚假材料申报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得参评。
第十五条核查组实施考核检查时要坚持标准,认真考核检查工程的实体质量及审核相关资料。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要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第十六条评审委员会要公平公正、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对与此行为相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评审委员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奖励
第十七条对获得结构优质奖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授予奖牌和证书,并予以发文通报表彰。
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有奖励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对获得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查明原因。
如牵涉结构性质量问题的,取消该工程获奖资格。
第十九条本评审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