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一、引言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
为了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理和统计安全事故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范围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所有员工。
任何一起事故,不论大小,都应该及时报告。
2.报告程序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汇报。
同时,在事故现场应该尽可能采取紧急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伤害和财产损失。
3.报告内容安全事故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例如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
(3)事故现场处理情况,包括事故处理的紧急措施和处理结果。
4.报告的时限安全事故应该在发生后尽快报告,通常不得超过24小时。
三、安全事故统计制度1.统计范围安全事故统计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所有员工。
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都应该进行统计。
2.统计方式统计工作由专门的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发生频率、损失程度等。
3.统计分析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可以找出事故的规律性和共性,从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处理目的安全事故处理的目的是降低事故对员工和财产造成的伤害和损失,促进事故的及时解决。
2.处理程序安全事故处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事故现场安全:首先确保现场的安全,在保护现场和处理人员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2)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3)事故调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事故处理结果:对事故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以备日后参考。
五、总结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是企业确保员工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制度。
通过及时报告、准确统计和有效处理安全事故,可以提高事故的处理效率,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一环,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都需要得到及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以便规范企业内部的相关行为,并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二、报告制度1. 报告对象任何员工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给直接上级。
2.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以及紧急处理措施等相关信息。
3. 报告渠道员工可以通过直接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或通过企业内部的报告平台进行报告。
4. 报告时限员工应在事故发生后的15分钟内完成报告。
5. 报告追踪上级部门应建立报告追踪机制,对所有报告进行记录和管理,及时跟进事故处理进展。
三、调查处理制度1. 调查组织上级部门应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查。
2. 调查范围调查范围包括:事故现场勘察、采集相关证据、听取目击者和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等。
3. 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72小时内完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详细经过、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给出相应的处理建议等。
4. 调查报告审核调查报告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5. 调查报告通报调查报告应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并提出要求和整改措施。
四、处理制度1. 处理流程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认定,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流程,并及时执行。
2. 处理措施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工整顿、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组织员工进行紧急培训和安全意识的加强等。
3. 处理结果通报处理结果应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以便监督和改进。
五、落实与监督1. 落实措施相关部门应及时将调查报告中的处理建议转化为具体的措施,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 监督制度建立监督制度,定期对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情况进行复查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概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安全规定、不合理的工艺流程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降低损失,维护生产秩序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二、报告的内容1. 事故发生的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 事故的原因分析: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人的原因、物的原因和管理原因等,以及存在的不合理操作、设备故障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 应急措施及处理情况:描述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紧急措施,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事故现场处理等。
同时,还需描述相关责任部门的处理情况和结果。
4. 事故教训及改善措施: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和预防措施。
5. 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报告的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并及时禀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2.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原因的深入调查和分析。
3. 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后,撰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并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4. 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报告的内容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决定。
5. 处理意见和决定经过批准后,通知相关责任部门执行,并抄送相关部门备案。
四、报告的责任划分1. 事故调查组负责撰写事故报告,明确事故责任。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改善措施。
3. 上级领导负责审批事故报告,并根据报告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处理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执行情况。
五、报告的效果与改进1. 事故报告的撰写和处理过程规范化,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通过对事故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抢救、保护现场及处理制度一、事故应对与现场保护1. 事故报告与抢救: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同时积极抢救伤员。
2. 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封锁并保护现场,除抢救工作需要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
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3. 抢救组织: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及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工作,对于重大事故,应迅速成立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救援行动。
二、事故报告程序1. 报告流程: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首先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再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于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2. 报告时限:一般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 政府报告:如需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4. 严禁谎报瞒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事故情况。
三、事故调查与处理1. 调查分工: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具体分工为: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 调查权利与职责: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相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调查组负责搜集资料、查明事故经过、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 报告内容与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应包含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证人证言、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等,并需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后,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建立和实施的一套报告事故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的机制、流程和责任分工等。
1. 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的机制,明确报告的渠道和方式。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责任人报告事故。
2. 流程:事故报告的流程应清晰明确,包括以下环节: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同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责任人收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和调查,形成事故报告,并将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
3. 责任分工: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并明确其报告的权限和责任。
一般来说,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应为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调查处理制度是指企业建立的一套调查和处理事故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程序和方法、责任追究等。
1. 程序和方法:事故调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证据收集、目击者证言等方式,全面、准确地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教训总结:对事故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总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并落实这些制度,可以提高事故报告和调查的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事故进行报告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信息,为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的时限:规定事故发生后,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完成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工厂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工厂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_工厂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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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1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上报。
1、发生死亡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告的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生产组每月统一上报。
二、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三、事故报告之后,要跟踪事故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处理完毕。
最后,还要回头检查。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制定出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报告渠道畅通。
事故报告力求及时、准确。
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迟延不报的,由局安全生产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篇21、目的为规范本厂事故、事件报告管理,使在本厂范围发生的事故、事件能够达到快速、准确的逐级上报,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与适用本制度适用于采厂各部门。
3、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3.1 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3.2 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3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3.4国家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3.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4、定义4.1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或物质的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及时发现、报告、登记、核实和评估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置,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报告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事故报告要求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告:a.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情况;b.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等;c.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d. 填写事故报告表格,报告内容包括上述内容,必要时可以补充其他信息。
(2)报告流程事故报告流程包括:a.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b. 上级收到汇报后,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并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c. 上级对事故进行公示通报,并将事故报告上报企业内部相关部门;d. 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e. 按照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7)报告评估和学习总结对每起事故报告进行评估和学习总结,主要包括:a. 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评估;b.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c. 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了深入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调查处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内容和要求(1)调查人员的指派和要求调查人员由企业内部选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b. 独立、公正、客观,不受其他人员或组织的干扰;c. 调查期间不允许参与与调查事故有关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国务院日前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根据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同时,条例对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事故上报的时限和部门
事故上报的时限和部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对于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顺利开展事故调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如果事故现场条件特别复杂,难以准确判定事故等级,情况十分危急,上一级部门没有足够能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或者事故性质特殊、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时,就应当允许越级上报事故。
发生事故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上报事故的首要原则是及时。
所谓2h起点是指接到下级部门报告的时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概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指对发生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的一套程序和规定。
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及时掌握事故信息、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报告范围和内容1. 报告范围:包括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事故、伤亡、火灾、泄漏、爆炸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 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基本情况;(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3)事故可能引发的后果和社会影响;(4)事故的原因和责任;(5)事故的处理措施和预防措施。
三、报告程序和责任1. 报告程序:(1)发现事故后,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2)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填写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3)上级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处理方案。
2. 责任划分:(1)生产部门负责事故的现场处理和初步调查,并提供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和原因;(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事故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3)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告的机密性和信息共享1. 机密性:事故报告涉及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具有一定的机密性。
报告流程中,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报告的机密性。
2. 信息共享:事故报告的目的是及时、全面地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共享事故信息,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五、事故的处理和防范措施1. 处理措施: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包括人员救援、现场隔离、灭火等,并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2. 防范措施:对于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六、后续工作和责任追究1. 后续工作: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改进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首要任务,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事故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一旦发生事故,就需要及时、准确地处理和报告,以便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报告工作规范、科学、有效进行,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下面是一个____字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的例子:一、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紧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抢险,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事故处理应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优先,同时注重保护环境和减少损失。
(3) 事故处理应及时、准确,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 事故处理的程序:(1) 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保护人员安全和减少损失。
(2) 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和处理措施。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追究事故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汇总和分析事故数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 完善事故处理记录,做好事故的回访和纪录,以便后续处理和管理。
3. 事故责任的界定:(1) 事故责任的界定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后果和责任人的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事故责任在法律上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判定,企业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3) 事故责任应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对于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进行追责和处理。
(4) 对于事故责任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事故处理的监督和检查:(1) 事故处理应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迅速解决突发性事故(事件),对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进行有效控制,预防事故、事件的重复发生,减少事故、事件损失和影响,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事故等级、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职责、流程和内容等。
本制度所指的事故、事件包含但不限于: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其它事故,各单位发生的所有事故、事件的管理,均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事故在进行有目的的行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事情或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未遂事故由设备和人为差错等诱发产生的有可能造成事故,但由于人或其他保护装置等原因,未造成职工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件。
第四条根据制度所规定的管理原则,以“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各单位领导根据需要组织并参与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落实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将事故(事件)信息第一时间报有关领导,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各单位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境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对环保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人力资源、生产技术、机电动力、工程管理、工会等部门参与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报告及防范措施的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事故、事件等级划分第一节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第十二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相关规定,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本制度中只针对一般事故作出以下规定,一般以上事故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国家法规。
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
(二)准确性:上报的事故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三)保密性:对事故信息应当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四)分级管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实行分级上报、分级处理。
第二章事故分类及上报时限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类别:(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五条事故上报时限:(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至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一般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至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事故上报内容包括:(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
(三)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五)事故处理措施及效果。
(六)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章事故上报程序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上报程序,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事故现场负责人组织现场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范文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采取措施来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种信息,包括安全生产相关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统计数据等。
安全生产信息的重要性在于,它对于组织和个人来说是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据和参考,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措施,从而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是指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用于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获取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以便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追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预防。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上报的时限要求:明确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以确保及时获知事故信息。
2. 上报的内容要求:明确需要上报的信息内容,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
3. 上报的方式:明确事故上报的途径和流程。
4. 上报的责任:明确事故上报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5. 事故分析和处理:明确对上报的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和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6. 事故预防措施:明确对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和要求。
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可以切实提高组织内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有助于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范文(二)一、总则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包括内部员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和外来承包商等。
3.本制度的宗旨是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公司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并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蔓延,保证安全生产。
4.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为疏忽、安全漏洞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事故。
二、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的要求1.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报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4篇)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信息的内容和上报制度的要求,以及如何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效果。
一、安全生产信息的内容1. 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名称、所属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危险品种类和数量等基本信息。
2.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等信息。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情况:包括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数量、状况、维护情况等信息。
4.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包括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危险源、风险等级评估结果等信息。
5.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已经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
6. 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等信息。
二、安全生产信息的上报制度要求1. 上报主体和责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上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
相关责任人应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
2. 上报时间和频率:安全生产信息应按月、按季度、按年度进行上报,具体时间和频率由上级部门或监管机构规定。
3. 上报方式和形式:安全生产信息可以通过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在线填报等形式进行上报。
具体上报方式由上级部门或监管机构规定。
4. 上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安全生产信息应准确、真实,不得有虚假信息。
上报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能敷衍塞责。
5. 上报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上报的安全生产信息应被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上报信息时应注意网络安全,防止信息被黑客攻击或篡改。
三、如何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效果1.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保证制度有效实施。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材讲义:事故调查时限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材讲义:事故调查时限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事故调查时限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提出事故报告的时限和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
(一)事故调查时限
原则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二)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调查报告正文的内容
事故调查报告正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事故调查报告附件应当包括的内容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和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的签名页。
事故调查报告附具的有关证据材料是事故调查报告的重要部分,应作为事故调查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
事故调查报告附具的有关证据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并作为事故调查报告的附件予以详细登记,必要时有关当事人及获得该证据材料的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证据材料上签名。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报告上
的签名页是事故调查报告的必备内容,没有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的事故调查报告,可以不予批复。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统计报告(一)发生重伤事故后,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立即用最快的速度报告企业主管部门。
(二)发生一般死亡事故,即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园区安监部门和区安监局、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
(三)发生伤亡事故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报、虚报、瞒报或故意拖延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阻碍和干预企业执行报告。
(四)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和财产,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一定物件时,必须无条件提供。
同时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标识、记录、拍照或摄像。
死亡事故的现场需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清理。
二、事故调查:(一)1至2人的重伤事故,由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综治办、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一般死亡事故,由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园区综治办、园区安监部门会同区安监局、公安、监察、工会组织调查,企业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
(三)事故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必要时,也可以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予以回避。
(四)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
(五)发生伤亡事故的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分送到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调查组成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经过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2、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的性质及认定依据;3、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意见;4、事故的教训及采取的防范措施;5、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6、事故调查工作应当于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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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
国务院日前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同时,条例对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条例同时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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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条例还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条例还规定,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