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方宪法史研究的几点思考
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点滴感想——关于理性、法治和民主

正所谓学 问学 问,有学 必有 问。 在欣 赏 “ 西方法 律思想 史” 这棵参天大 树的 同时 ,我便产生 了许 多疑 问。 人 的观 前 点虽然博大精深 , 鄙人 却不 完全赞同, 但 或者 说是对 其 中的 某些观 点持怀 疑态度 。主 要从 以下两方 面谈起: 人生 来就有 理性 ? 人生来就 有理性 , 一论 断在近现代, 这 似乎 已经 成为被 般常人所普遍 接受 的真 理。 古希腊斯多 葛学派把人 之 自 然 规 定为理性 , 认为理 性是遍 及 宇宙的力量, 以存在 一种基 所 于 理性 的自然法 , 整个 宇宙 中都有效,自 在 然法 是理 性的法 律 。 洛克认 为:理 性 “ 就是 自 法 ,教导者有 意遵 从理 性 然 的全人类…… ” 0 劳修斯 认为 ,自然法 的存 在是源 于人 的 。格 理 性 ,理性是 自然法 的核 心和基础 。“ 人类的理 性 ”是 “自 然 本性 ”在人 身上 的一种 体现 。 它昭示着公平 正义 、天 赋 人 权、 自由平 等。我 们可 以看 出, 理性 ” 这个 概念 被文艺 “ 复 兴以及启蒙运 动时 期的人 用来表述 “ 自然法 ” 由此可 以 。 推 出一个 观点 , 自然 法= 断 事物的理性 。 于是 理 性是什 判 么 ?人生而就 具有理 性 ?我对这个观 点持怀 疑态度 。 课堂上 在 做 浅谈康德 的演 讲 时我 已经 表达 过我的观 点—— 我否认
学习西方法律 思想史的点滴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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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理 性 、法 治和 民主
程 伶 10 4 ) 0 1 4
( 北方工业火学 北京
摘 要 :从古希 腊到 近现代 ,从柏拉图到 边沁 ,从 自然法学派到功利 主义 分析法学 派,一路走来 穿越过 儿个世纪 这里 无 数思想存碰撞 ,擦 …绚 烂的火 花,使我备受 启迪 。于 是乎阅读和学 习,会 : 有快感 ;思考和发 问,会 让人变得 更加 睿 人更 钳 。本文通过学 习 方 法律思 想史后,针对 两个 问题 ,三 个方面——理 性 、泫 治和 民 ,谈谈 自己的一些愚 见。 关 键字 :胛 性 民 法 治
外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外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一直以来,都很喜欢历史。
人们常说,读历史可以明智。
学习历史,我们就像是以一个“局外人”或者“外行人"的身份和眼光对某些事物进行了解和认识,虽然难免见解浅陋,但是因为旁观者的身份,所以往往能揭示出些许事物的实质和特点。
学习外国法制史也是同样的感受。
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了解、学习外国的法制史,不仅仅是需要知道在那个我们未曾经历过的时代各个不同国家、地区或者不同年代的法律制度,我们更需要做的,是从这些制度中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至今都闪耀光芒的那些优秀的法制思想或制度,从而得出这些制度中值得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的部分。
纵观法制史发展至今,我们步履蹒跚地走到现代,回头看时,汉谟拉比的石头字迹清晰,雅典的广场人头云集,罗马的市井繁华如梦,中世纪“异端”运动沉渣泛起,大革命的烽火颓然熄灭,法西斯的幽灵若隐若现,《独立宣言》的光芒强劲而寂寞,每一个脚印都带着血色。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外国法制史就是外国先人们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历史。
这其中最根本的就是人类对自我的认识不断升华的过程。
一部外国法制史同时也是一部人类弱肉强食的历史.那些负载在古老文明上的法系无一例外地被消亡或异化,身不由己地走进了欧美架构的世界中。
强法取代弱法,强权统治弱势,即而今,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都不得不与世界“接轨",因为制定规则的不是我们。
为了生存与发展,我们不得不去适应。
对于外国法制史包括资产阶级立法思想,其正确性与科学性是我们不得不心生敬佩的。
“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权力制衡”、“宪法至上”,这与中国先明哲人的思想极具相似,光辉灿烂。
但是目前在我国,我们总说要借鉴这些优秀的思想制度,却只是流于形式,未涉及到根本。
要改革,宪法必须崇高,法官必须独立,不参与任何党派,人民的监督不能流于形式。
只有这样,法律才能不顾及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利益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权力才不能随心所欲.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正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后劲.中国共产党曾经带领中国人民经过浴血奋战,争取到民族的独立和自由。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一、英国的不成文宪法:自由至上英国的宪政道路上标志性事件是限制王权的《大宪章》的颁布。
自诺曼人征服英国以来,英国便建立了封建等级制度。
国王作为最大的封建主,把土地分封给大臣,双方存在着契约的关系。
这初步形成了国王与贵族之间的分权与制衡。
契约观念对于近现代宪政的形成非常重要,它表明了一种权利义务对等交换的态度,一种对于专断权力的限制方式。
国王与贵族之间长期存在着对抗、冲突与妥协的关系,这促进了英国自由传统的发展。
约翰王统治时期,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筹集对外战争的经费,国王向贵族征收更多的兵役免除税。
这激化了国王与贵族领主之间的矛盾。
约翰王对外战争的失利,造成一片哗然。
于是,1215年,诸多贵族举兵造反,联合社会其他力量,国王一败涂地。
1215年6月15日,约翰王和贵族签订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自由大宪章》。
《大宪章》共63条,主要是重申贵族的封建权利和防止国王侵犯这些权利。
大宪章始终贯彻着两条原则:一是对于财产权的保障,王国内不可让征收任何兵役免除税或捐助,除非得到本王国一致的同意⋯⋯二是对于人身的保障,若不经同等人的合法裁决和本国法律之审判,不得将任何自由人逮捕囚禁、不得剥夺其财产、不得宣布其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处死、不得施加任何折磨。
《大宪章》的意义在于,它以成文法的形式宣告法律至上和王在法下的原则,此后,它不断被赋予新的意义,成为一种宪政(亦即限政)精神而被人们铭记。
后来经过光荣革命,1689年《权利法案》的通过确立了议会至高无上的原则。
该法案提出限制王权的十三条规定,使王权受到了进一步限制,这加强了议会的权力,贯彻了英国的自由主义原则,是英国立宪君主制的建立的重要宪法性文件之一。
后来,英国议会于1701年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规定了王位继承的条件,对王权进行了进一步地限制。
该法案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从法律上根除了斯图亚特王朝再次复辟的可能,还在于制定法案的行动本身议会可以议立新君是对君权神授思想的又一次冲击,是天赋人权观念的重大胜利。
浅谈西方国家宪政民主

内蒙古党校研究生2015级政治学专业作业(鄂尔多斯)题目:浅谈西方国家宪政民主任课老师:李玉贵班级:政治学1班姓名:王东玮学号:3107201504011浅谈西方国家宪政民主西方国家宪政民主在西方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已经实行了几百年,现有文献在宪政与民主之间的关系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并未取得共识,即使在民主与宪政是否为同一概念、同一理论等问题上都没有达成一致。
现有的专门研究文献多因限于篇幅而未能深入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
下面,就我对西方国家宪政民主浅谈几点认识。
一、宪政与民主的关系相对传统民主而言,现代民主的含义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发展。
首先,传统民主的核心内涵为强调公民的政治参与,包括选举投票、公共决策、表达自由和人民陪审等领域。
尽管也强调了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但是不注重公民参与的力度和效度,公民只是被动的接收器,有参与的行为,没有参与的意志。
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协商民主理论,强调公民参与的协商性,即公民在参与的过程中,通过对话、辩论和沟通等方式,表达意见,增进理解,融合意志,协调利益,促进和谐。
其次,现代民主更强调公民参与的经常性、过程性和动态性;再次,现代民主理论更强调民主的受益功能。
自利动机是人的本质属性,任何人不管是“性善”还是“性恶”,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无不受自我利益的驱动,如果无利可图,他们要么放弃参与,要么玩世不恭,这无疑是对政治参与的亵渎。
公共选择论者认为,选民是理性的经纪人,是不无道理的。
所以,萨托利更直白地说:在自由民主的两个组成要素(对民众的保护和民众的权力)中,“民众的保护便是必要的和决定性要素。
”二、民主与宪政的关系在政治制度史上,古希腊和中世纪意大利城市共和国是人类民主体制的试验场,是纯粹民主体制的典型代表。
在当时,公民大会和城市管理理事会(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是最高权力机关,执掌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权力,虽有500人左右的评议会或行政官员负责行政兼司法,但是除了绝对服从最高权力机关之外,没有独立决断的权力,更谈不上权力制约。
关于西方宪政学习研究读书报告

关于西方宪政学习研究读书报告绪论放眼世界,如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经过特定阶段方式过渡到宪政社会形态(无论以什么具体宪政形态呈现)。
而宪政的概念是什么呢?宪政的历史渊源可追溯到哪里?宪政革命为什么会发生在欧美法系却没有降临在东方世界?中国近代宪政经历了怎样的历史和现行中国宪政同西方宪政的区别在哪里?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mother law),贯穿于整个法的秩序。
宪法有实质宪法,也有形式宪法。
只有既有实质内容又有体现实质内容的合理形式的才算具有现代意义的宪法。
正如法国宪法序言《人权宣言》开篇指出,无分权和人权保障就不是宪法。
这是从实质意义上来探讨的。
而宪法与法律即制宪与立法(legislation)又有本质不同。
制宪是个过程体现了一定政治变革,是市民社会的自然状态个体联合化社会契约的结果。
而立法的发动是与社会本身相分离的,宪法是社会自然权利和意志让渡公权力的结果因此宪法即社会。
这就是西方全民公投的缘由。
宪法属于自然法在政治社会升华的范畴,而国家法律(立法)属于人定法范畴,按照西方法治理念,自然法应当制约人定法。
以上是从宪法产生过程与宪法和法律关系分析的。
而这又是静态意义的宪法,法治的本质不仅仅是静态的,更应该是动态实施即宪政理念制约公权力,是一种宪政体制宪政理念的产生是伴随西方市民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
中世纪的欧洲是分裂的割据的天主教控制的时代,为躲避上层统治者的剥削和压迫,一些小生产者就进入政府无控制区域,随着这些地区的发展,就形成了繁荣的商业和港口等各种交易,这就是中世纪城市的兴起,这是资本主义先行阶段。
这时的经济客观要求分裂割据的结束,西方王政势力就和这些城市结合(各种民族宗教诞生)建立了世俗和宗教分离,世俗控制宗教的社会状态。
而结合以后,这些城市又担心公权力对市民社会的入侵,于是西方就产生了自治城市(这些自治城市是通过国王授权甚至发生武装革命的方式获得的),因此,至此,西方社会是经历了两次分离即世俗权同宗教权分离和公权力同市民社会分离。
外国法制史读后感

外国法制史读后感读外国法制史就像一场奇妙的穿越之旅,我跟着那些古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故事,在不同的国家和时代里穿梭,那感觉就像是在翻一本超级有趣又充满神秘色彩的历史大书。
再到古希腊,那是一个充满智慧和民主光辉的地方。
他们的法律和他们的哲学一样迷人。
雅典的民主制度下的法律,让公民都能参与到政治和法律事务中来。
我就想象自己是一个雅典公民,穿着长袍,在广场上和大家一起讨论法律的制定和审判案件。
不过呢,这种民主也不是完美的,毕竟那时候只有成年男性公民才有这些权利,妇女、奴隶和外邦人都被排除在外。
这就像一个漂亮的蛋糕,外表看起来很诱人,但只有一部分人能吃到。
古罗马就更不用说了,那可是外国法制史上的超级巨星。
罗马法的影响就像一张巨大的网,几乎覆盖了整个欧洲甚至更远的地方。
罗马法的发展历程就像是一个法律的进化史。
从最初的习惯法到后来的成文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每一步都反映了罗马帝国不断扩张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我读的时候就在想,罗马人怎么这么会搞法律呢?他们的法律概念超级细致,什么物权、债权之类的,感觉就像把社会关系都拆成一个个小零件,然后用法律把它们组装起来。
而且罗马法的很多原则到现在都还在用,就像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寿星,还一直在现代社会发挥着余热。
中世纪的欧洲法律就有点像一个大杂烩。
教会法和世俗法相互交织,就像两根绳子拧在一起。
教会法那时候权力可大了,管着人们的灵魂,还对很多世俗事务指手画脚。
比如说婚姻,教会法规定了很多关于婚姻的规则,什么近亲不能结婚之类的。
那时候的人要是想结婚,还得先看看教会同不同意呢。
不过这种教会法和世俗法的交织也让欧洲的法律发展变得很复杂,就像走迷宫一样,有时候都分不清到底是宗教信仰在主导还是世俗权力在起作用。
英国的普通法也很有特色。
它的判例法传统就像是一棵大树,不断地生长出新的枝叶。
法官们就像园丁一样,通过一个个的判例来修剪和塑造这棵大树。
普通法的发展是一种渐进式的,就像小步慢跑一样,慢慢地适应社会的变化。
外国法律史读后感

外国法律史读后感读完外国法律史,就像是在法律的时光隧道里逛了一圈,那感觉真是又新奇又复杂。
一开头接触到的古埃及法律,就像是从古老沙漠里挖出来的神秘宝藏。
那时候的法律和宗教、道德啥的都混在一起,就像一个大杂烩。
比如说,法老的话就是法律,这让我觉得他们那时候的法律特别简单粗暴。
不过再想想,在那样一个古老的社会,大家可能就需要这么一个绝对权威来维持秩序。
而且古埃及法律里对财产继承、婚姻关系这些方面的规定,虽然很原始,但也能看出人们开始对社会关系有了规范的意识。
然后就是古希腊的法律了,这可就有趣多啦。
古希腊的城邦那么多,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法律,就像每个班级都有自己的小规矩一样。
雅典的民主法律制度简直就是当时的一股清流啊。
公民大会能参与立法,大家都能在公共事务里说上话。
这在当时可太先进了,感觉那时候的雅典人走在了潮流的最前端。
这种民主也有它的问题,就像我们现在知道的,它的民主只是少数成年男性公民的民主,妇女、奴隶啥的都被排除在外。
这就好比是一场只邀请了部分人的豪华派对,虽然在派对里的人玩得挺嗨,但派对外面的人就只能干瞪眼了。
再往后看,中世纪的欧洲法律就有点像是被宗教绑架了。
教会法的势力超级大,到处都是教会的影子。
宗教裁判所那可是让人闻风丧胆啊,只要被怀疑是异端,那就惨了。
这时候的法律感觉失去了一些公正性,更多的是为了维护教会的统治。
在这种黑暗中也有一些曙光,像城市法和商法的兴起。
这些法律就像是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的小草,代表着新兴的商业阶层开始为自己争取权益,慢慢地改变着法律的格局。
到了近代,启蒙运动就像一阵春风,吹醒了法律发展的新方向。
孟德斯鸠、卢梭这些大思想家提出的三权分立、社会契约论啥的,简直就是给现代法律奠定了理论基础。
就像给造房子画了个超级棒的设计图一样。
各个国家开始根据这些理论来构建自己的法律体系,比如美国的宪法就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
总统、国会、最高法院就像三个小伙伴,互相制约,谁也不能太任性。
西方国家宪法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西方国家宪法发展的现状与趋势西方国家宪法发展的现状与趋势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主题,因为西方国家之间存在着各种差异,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宪法和政治体系。
然而,我可以提供一些一般性的观察和趋势,但请注意这些总结可能无法覆盖所有情况。
现状:保护人权的重要性:在西方国家,保护人权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这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平等权利、司法独立等。
近年来,对于人权和少数群体权益的关注越来越高,社会对于包容性和多元化的呼声也日益增强。
宪法权威的稳定性:西方国家的宪法通常被视为最高法律文件,具有相对稳定性。
宪法的修改通常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以确保权力的平衡和合法性。
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推动和新兴问题的出现,有些国家可能会进行一些有限的宪法改革。
宪法解释和权力平衡:宪法的解释和权力平衡一直是争议的焦点。
不同的政治派别和司法机构对于宪法条款的解释可能存在分歧,这可能引发宪法争议和司法辩论。
一些国家可能通过立法或司法裁决来解决这些争议。
趋势:数字时代的挑战: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时代给宪法带来了新的挑战。
隐私权、数据保护、网络安全等议题成为了新兴的宪法讨论话题。
西方国家正积极应对这些挑战,尝试在宪法中确保数字权利的保护和合法性。
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球关注,宪法也开始反映对环境保护的重视。
一些国家将环境权利纳入宪法,并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挑战。
政府权力和民主监督:西方国家普遍注重权力的制衡和民主监督机制。
近年来,一些国家对于加强民主监督和提高政府透明度的呼声有所增加,包括反腐败措施、公民参与、选举制度改革等。
这些是一些普遍性的趋势和观察,具体情况因国家而异。
每个国家的宪法发展取决于其历史、文化、政治制度和社会需求。
因此,对于特定国家的宪法发展现状和趋势,需要更具体的研究和了解。
外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外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外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外国宪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罗马时代。
在古希腊,雅典的民主政治体制建立了一系列法律和宪法原则,成为其政治体系的基础。
罗马法律体系也对后来的宪法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宪法的发展受到了天主教会和封建贵族的制约,但在英国,《大宪章》的签署标志着宪法权利的确立。
后来,英国专制王朝时期的《英国权利法案》进一步加强了宪法的权利保障。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法国大革命爆发,标志着宪法在欧洲的风潮。
1789年《人权宣言》的
颁布和《法国宪法》的制定都推动了宪法的发展。
在美国,《美国宪法》的颁布也成为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赋予了人民普遍的权利和自由。
20世纪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的殖民地解放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新的
宪法,在宪法中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及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分工。
在当今世界,宪法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法律,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全球化和国际合作的日益加深,宪法的发展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总的来说,外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跨越了古希腊罗马时代、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大革命时代以及现代时代,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宪法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根基,将继续在世界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
美国宪法的制定反思民主制度的建设

美国宪法的制定反思民主制度的建设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它的制定过程不仅是美国民主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步,也为全球其他国家的民主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本文将从两个方面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进行反思,以进一步推动民主制度的建设。
一、制定宪法的背景与意义美国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通过并生效,奠定了美国联邦政府的基本制度和权力分配。
它的制定是在美国独立战争后,为解决旧的联邦政府体制不完善和各州之间矛盾的问题,建立起更为稳定和强大的政治体制。
制定宪法的背景反映了民主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当时,美国各州发展不平衡,各州之间存在边界纠纷和贸易限制等问题,而弱小的联邦政府无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确立国家统一和民主原则,各州代表齐聚一堂,制定了一部具有普遍意义的宪法。
制定宪法的意义在于确立了一个明确的权力机构和权力分配原则,这为美国的民主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宪法赋予了国家和州政府一定的权力,并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通过制衡机制,确保了国家权力不会过度集中,保障了人民的自由和权利。
二、宪法制定中的民主原则民主是现代国家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观。
美国宪法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民主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 广泛的参与:宪法制定过程中,代表各州利益的代表通过讨论和妥协达成了共识,各州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投票权。
这种广泛的参与确保了多元化的声音被充分表达,并为权力分配提供了合法性和民意基础。
2. 人权保障: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私有财产权等。
这些权利的保障确保了人民的参与度和平等,从而有效地约束了政府权力,保障了公民的权益。
3. 法治原则:美国宪法奠定了国家政权的法治基础,它规定了政府权力的边界和行使方式,确保了所有公民都要遵守法律,并通过司法机构来保障法律的公正和公正的实施。
通过宪法制定的民主原则,美国建立了一个稳定而高效的政治体制,为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外国法制史读后感

外国法制史读后感《外国法制史》读后感。
《外国法制史》是一部关于法制发展的重要著作,通过对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历史演变的深入研究,为我们展现了不同国家的法制发展轨迹和法律文化的多样性。
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制史对于理解国家发展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性,同时也对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首先,通过对不同国家的法制史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国家在法律制度上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例如,古希腊罗马法律的影响,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制度的改革,英国普通法的形成等等,这些都是不同国家法制史上的重要事件,通过对这些事件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形成和演变过程。
这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制度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也对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其次,通过对法制史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国家的发展和文化传承。
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文化和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法制史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历史演变。
例如,中国的封建法制,日本的律令制度,欧洲的封建制度等等,这些都是不同国家法制史上的重要事件,通过对这些事件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历史演变,同时也让我更加珍惜和热爱自己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文化传统。
最后,通过对法制史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
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繁荣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通过对法制史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可以更好地认识到法律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从而更好地推动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综上所述,《外国法制史》是一部关于法制发展的重要著作,通过对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历史演变的深入研究,为我们展现了不同国家的法制发展轨迹和法律文化的多样性。
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制史对于理解国家发展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性,同时也对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西方法律思想简史读后感

西方法律思想简史读后感
一。
1.1 西方法律思想的源远流长让我惊叹不已。
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律起源,到中世纪神学影响下的法律观念,再到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带来的法律变革,这一路的发展波澜壮阔。
1.2 那些伟大思想家们的智慧结晶,更是让我折服。
他们对公平、正义、自由的追求和思考,为后世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2.1 书中所呈现的各种法律流派和观点的交锋,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思想的多元与复杂。
自然法学派强调的“天赋人权”,实证法学派注重的“法律规则本身”,社会法学派关注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它们相互碰撞,又相互补充。
2.2 同时,历史的演进对法律思想的塑造作用也清晰可见。
比如工业革命时期,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促使法律思想也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
2.3 这让我明白,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条文,而是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完善和更新的动态体系。
三。
3.1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反思当下。
我们如今的法律制度,在多大程度上继承和发扬了西方法律思想的精华?又在哪些方面需要根据自身国情进行创新和突破?。
西方国家宪法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西方国家宪法发展的现状与趋势西方国家宪法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是一个复杂而多层次的话题。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旨在界定政府的权力和责任,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虽然西方国家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可以观察到一些共同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首先,西方国家宪法的发展现状是由一系列修正、补充和司法解释来推动的。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宪法修正案是一种重要的方式来适应社会变革和挑战。
例如,美国宪法第13、14和15修正案解决了奴隶制和种族隔离的问题,而第19修正案确保了妇女的选举权。
此外,许多西方国家的宪法也经常通过法院的解释和判例法来与时俱进。
例如,欧洲人权法院对欧洲人权公约的解释对于保护欧洲公民的权利非常重要。
其次,西方国家宪法的发展趋势是更加注重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在现代社会中,人权和自由被视为普世价值,西方国家宪法的修正趋向于加强对这些权利的保护。
例如,在21世纪,一些国家的宪法修正将环境权利和数字权利纳入其中。
此外,宪法也越来越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如儿童、残疾人和少数民族等。
第三,西方国家宪法的发展趋势是探索实现权力制衡和民主监督的方法。
宪法通常旨在创造一个权力有序的社会和政府,以避免滥权和腐败。
西方国家对权力制衡的方法有所不同,但共同的目标是通过分立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来确保公正和责任管理。
此外,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宪法中强调民主监督,如选举、公众参与和透明度等。
这些机制有助于民众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
在探讨西方国家宪法发展现状和趋势时,也需要注意到一些挑战和争议。
例如,一些人认为宪法修改过于频繁,导致宪政的不稳定和政府的不连贯性。
此外,多元文化社会中的平等和多元化问题也是宪法发展的挑战之一。
如何平衡不同群体的需求和权益,保证社会和谐和公正,是现代宪法面临的重要问题。
总之,西方国家宪法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是多样且不断动态变化的。
其发展取决于社会的需要、政府的愿望以及法律和司法的解释。
然而,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实现权力制衡和民主监督,以及应对社会变革的挑战,都是西方国家宪法发展的共同关切。
试论美国宪法的民主反思

论文摘要:美国人崇敬他们的宪法,监督制衡、联邦主义、个人主义、个人权利和司法审查作为美国宪政体系的四个基石,为全球所钦佩和仿效。
在危机时刻,宪政体系帮助美国免受暴政、失序与压迫之苦;平静时期,宪法性文件毋需再去应对那么多灾难,但依然要去直面诸多困难。
本文谈谈对美国民主的反思。
论文关键词:美国宪法民主美国宪法的有限作用一、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一)独立战争之前的美国宪法文件美国宪法不是凭空产生的,有自己的渊源,大多数学者都认为1621年的《五月花公约》是美国宪法最早的渊源。
五月花是一艘船的名字其乘客在航行途中仿照基督教会的敦约,制度了一个简单的公约,作为到达北美大陆后定居生活的约法。
其主要内容是:1.维护自己的宗教信仰,建设殖民地:2.白行结成政治团体;3.自愿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
(二)独立宣言18世纪后期,英国多次发动对外战争,引发财政危机。
不断加重北美殖民地的赋税。
1774年,北美各殖民地纷纷派代表,出席第一次大陆会议议通过了《权利法案》,重申了殖民地人民所享有的权利以及不出代表不纳税的原则但《权利宣言》并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1776年,北《独立宣言的内容内容分为三部分。
美各殖民地代表再次集会,会议通过了著名的《独立宣言》首先,阐明独立的理论依据。
其次,列举了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的种种暴行,阐明独立的必要性。
最后,庄严宣布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获得独立。
(三)《邦联条例》《独立宣言》的发表宣告了美国独立战争的正式开始。
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各州谋求建立比大陆会议更有效、更紧密的联盟形式。
1777年,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例》,经各州批准后于1781年正式生效。
《邦联条例》共l3条,其中第五、六、九条的内容最丰富,最重要。
其内容如下:1.规定各州拥有相当完整的主权。
《邦联条例》第2条规定:“各州都保留其主权,自由与独立,凡未经本条例明示授给合众国之各项权力,司法权及权利均由各州保留。
”2.规定合众国只拥有一个国会政府机构。
宪法作业——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

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一、导言:宪法和美国宪法1、什么是宪法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的东西,它建筑在经济基础——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之上,并且深刻反映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宪法则是从宏观的国家组织的层面把社会已形成的架构规定下来。
它并不代表最根本的东西,只是最根本之物之表象,或说表现形式,所以本质上来说,宪法只是政治组织现实或者实践的复写、文字形式或投影,它本身并不创造新的组织形式以及权利义务。
这样说来经验性的宪法并不神圣,它与其他的法律并无实质性差异,而所谓的宪法的神圣性则来一是源于它描写的事情相较之下比较重要,二是为了某种安稳的效果以及政治社会治理的需要,社会需要把它抬上神坛进行膜拜,所以它就变得神圣了,不可抵触和违抗了。
在我们这里,宪法是为了确认和保障中国各族人民的奋斗成果的,我们也得把它抬到神坛上去,然后顶礼膜拜,就像当年毛主席变成神一样,成了神就有权威了,就一言九鼎了,然后一个人治的时代就到来了,而今天,我们要把宪法变成神,意欲引来一个法治的时代,理想很美好,现实怎样众所周知。
国庆六十年阅兵最好笑的一幕应该是法大学子们组成的依法治国方阵抬着要变成“神”的宪法吧,稍微懂行的人估计都会冷笑,我们在抬着一尊假神招摇过市呢。
其实真的神不会高高在上不可企及,像西方的基督在每一个信徒的心中一样,宪法在西方,尤其是美国,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据说美国的很多家庭都有《宪法》,这是他们政治上的圣经。
我们的宪法离人民很远吧,不可诉一点就说明了很多问题。
另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也很说明问题:抗拆迁的钉子户会把毛主席胡主席温总理的海报贴在墙上,再挂上国旗,从来没有见过把宪法的海报贴在墙上的,因为众所周知,那没用。
外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外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外国法制史学习,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从社会文明文化的角度来理解现代法律的重要机会。
本学期的学习,让我认识到过去几百年间法律的发展史,对我们理解现代法律的重要性很大。
从古希腊法制史学习,可以看到希腊古代是一个著名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它也是我们古典法制史的开端。
从希腊古代开始,人们开始思考法律,法律不仅是为了禁止行为,而且是为了维护当时社会的正义。
在古罗马法中,规则变得更加详细和复杂,更多的是以君王的意志和随之而来的公法的责任。
他们高度重视国际权利的发展,因此,古罗马法制史给了我们发展国际法所需要的大量资源。
接下来,我们来到中世纪的欧洲,这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它出现了大量的详细的法律实践,同时也构建了大量的普通法传统,对今天的我们来说,学习中世纪法制史是了解当前法律系统发展的重要素材。
最后,我们还要学习普法史。
在普法史中,可以看到法律机构改革的步骤,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它也反映了一个国家如何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发展变革。
总的来说,本学期的学习,让我对法律的历史有了更多的认识,也掌握了许多重要的历史背景,这为我将来深入理解现代法律提供了帮助。
本学期的学习也让我更加感受到法律这门科学的象征性,它反映了一个国家历史文化的融合,也表明了一个国家社会发展的过程。
未来,我会继续深入学习,探究我们对现代法律有更多的理解,更深层次的认识。
外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外国法制史学习心得通过外国法制史的学习,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外国法制史是对世界法律发展的追根溯源,是一部完整的世界史。
法律在世界的历史变迁中,不断推衍,逐渐形成两大法系分立的局面,在21世纪的今天又有了相互融合共通的趋势。
世界的进步推动着法律不断修正、进步、淘汰。
法起源于古代东方法,古代埃及、古代两河流域(巴比伦)、古代希伯来、古代印度为代表的奴隶制法律体系。
广义上还包括了进入中世纪以后中古时期法律体系,主要代表为伊斯兰法。
大约从公元前3100年起,上埃及国王美尼斯征服了下埃及,建都孟斐斯,开创了埃及早王国的第一王朝。
其后埃及发展成一个统一的国家。
在军事民主制和部落国家初期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尚无定型的司法制度。
随着统一国家的出现,习惯法逐步转化为成文法。
在公元前15世纪中叶,阿蒙荷特普三世时期已经产生了成文法典。
由于古埃及法处于法律发展的早期阶段,法律与政治、经济、宗教、伦理等关系十分紧密,且具有诸法合体的特色。
古代东方法的共同特征有三点:一、神意志宗教与法律制度关系密切。
二、权力至高无上,走上专制道路而导致私法缺失。
三、对于权利知之甚少。
鼎盛的发展时期是古希腊法,古希腊法是古代西方法的典型代表。
古希腊是欧洲最早的文明源头,古希腊法也是古代欧洲最早形成的法律体系。
随着希腊文明的逐渐形成和城邦国家的兴起,古代希腊的法律制度也不断得以形成和发展。
古希腊这些早期城邦的法律大多为习惯法,并且带有神权法的强烈色彩。
随着希腊社会的发展,神的法律制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世俗法律制度开始成为社会关系的主要调整机制。
古希腊世俗法律的兴起,体现了古希腊法开始进入比较成熟的时期,这以公元前8世纪左右开始的一系列城邦立法为标志。
在克里特岛考古发现的《哥地那法典》是古希腊法保存最为完整的法律文献,对研究古希腊法有着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内容涉及养子、家庭婚姻、奴隶、财产、担保、赠予、抵押以及诉讼程序等。
古希腊法成为东西方法律文化的桥梁和纽带,古希腊各个城邦的法律制度,正是在充分和借鉴东方国家立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发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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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外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外国法制史的学习历程一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最初接触古罗马法律,到大气
普通法历史转折,再到梅特涅公约的设立,最终框架的形成,历尽经历,涉及到的法律皆
饱含着深奥的文化和深远的历史,让我对法律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早期,古罗马是一个古典法律制度,所谓“古希腊法律治理罗马”,以古典神话为底,以古希腊和罗马文化为基础,构建出了一个神性的社会秩序和组织机构,这种集体神性主
义的法律系统令我充满思绪。
而特别是公民权利的定义,令我对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更加
敬佩,古罗马人对于像宪法保护市民共同利益的设立,最终逐步形成了法律制度,无疑是
每个文明国家必经历的步骤。
大气普通法的出现则使我从古典时代看到了古代法律系统得以改革和完善的过程,法
学家们根据历史事件和文化传统,历经几百年考虑,最终完成了整个普通法的体系,这令
我对于以前的行为得到合理的制裁有了新的认识,这才有今天的正当处罚。
最终,梅特涅公约的设立,把这整套法律系统保护起来,使普通法的应用更加完整,
坚实,人们终于能够完整地享受权利和制裁义务,被赋予法治保护。
而这既是对于法律历
史发展形成的一种有力总结,也是对现代法律制度的完善之缩影,令我对于法律史前世今
生有一种全新的认知。
总之,外国法制史的学习经历令我对法律及历史有了一种认知和了解,历尽古罗马、
大气普通法以及梅特涅公约的完善过程,感受到了法律在定义各项权利而受到保护的历史
和文化经历,今后可以以此作为法制史的参考,在以后学习和实践中加以参考,也让我们
未来充满希望。
宪法的前世今生观后感200字

宪法的前世今生观后感200字《宪法的前世今生》是一部关于宪法发展的书籍,通过深入研究和详细的叙述,展现了宪法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和影响。
阅读这本书后,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宪法的重要性和作用,也更加意识到了宪法对社会进步的贡献。
下面我将介绍一些观点和感悟。
首先,本书从宪法的起源和定义开始,向读者介绍了不同国家和时期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
其中,对于古代希腊和罗马的宪法思想的阐述印象深刻。
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和罗马的法律体系,为后世宪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这些古代思想的影响不仅体现在欧洲,也对美洲和亚洲有着深远的影响。
作者通过对历史上一系列宪法文献的援引和分析,充分展示了宪法在不同文明中的发展轨迹。
其次,本书详细描述了宪法在近代国家中的运用和演变。
作者通过对英国《大宪章》、美国《宪法》和法国《人权宣言》的研究,向读者展示了宪法对国家政治体制以及公民权利的保护作用。
这些宪法对于其所在国家的国家建设和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作者也提到了社会变革对宪法发展的影响,比如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等,这些事件对宪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外,本书还详细阐述了宪法在现代国家中的实践和发展。
作者重点分析了宪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体系和公民权利的保护作用。
通过对不同国家宪法的比较,读者能够深入了解宪法在不同国家中的特点和优势。
同时,作者也提到了一些宪法的缺陷和挑战,比如宪法的修改和解释问题,以及宪法在应对社会变革和国际关系中的作用。
这些问题对于读者了解宪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对宪法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宪法不仅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石,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法律文件。
宪法规定了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权力的分配和运行方式,保护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在保证社会秩序稳定的同时,也为社会进步提供了保障。
通过宪法,人民可以有效地参与政治活动,对国家的政策和决策进行监督和影响。
同时,宪法也是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法律依据,为国家间的交往和合作提供了框架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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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方宪法史研究的几点思考
作者:何勤华, HE Qin-hua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刊名:
北方法学
英文刊名:NORTHERN LEGAL SCIENCE
年,卷(期):2007,01(1)
被引用次数:2次
1.威尔·杜兰.幼狮文化公司《世界文明史--东方的遗产》(卷一) 1999
2.威尔·杜兰.幼狮文化公司东方的遗产 2003
3.Raymond Westbrook A History of Ancient Near Eastern Law 2003
4.哈尼戈尔拔特是北叙利亚的一个王国
5.Raymond Westbrook A History of Ancient Near Eastern Law 2003
6.Ibid.,p.37
7.Ibid.,p.27
8.《旧约·申命记》第16章18-20节
9.《旧约·出埃及记》第22章第1-4节
10.《旧约·出埃及记》第22章第6节
11.《旧约·出埃及记》第22章第12、14节
12.《旧约·出埃及记》第21章第28、29节
13.徐菲《希伯来法》第四章"国家主义的起源" 2004
14.威尔·杜兰.幼狮文化公司东方的遗产 2003
15.何勤华.李秀清外国法与中国法--20世纪中国移植外国法反思 2003
1.任海涛《孟子》中的宪法思想萌芽[期刊论文]-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4)
2.吴欢宪法:政治共同体“安身立命”的根本依据——兼论传统中国“国宪”研究的现代意义[期刊论文]-法治研究 2012(12)
本文链接:/Periodical_bffx20070101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