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水利部批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情况表
《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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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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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坑石方开挖-坑口面积2.5m2~5m2 2-6-3、坑石方开挖-坑口面积5m2~10m2 2-6-4、坑石方开挖-坑口面积10m2~20m2 2-6-5、坑石方开挖-坑口面积20m2~40m2 2-6-6、坑石方开挖-坑口面积40m2~80m2 2-6-7、坑石方开挖-坑口面积80m2~160m2 2-7、人工装运石渣 2-8、人工装石渣胶轮车运输 2-9、人工装石渣机动翻斗车运输 2-10、人工装石渣手扶拖拉机运输 2-11、人工装石渣拖拉机运输 2-12、推土机推运石渣 2-13-1、1m3挖掘机装石渣自卸汽车运输 2-13-2、2m3挖掘机装石渣自卸汽车运输 2-14-1、1m3装载机装石渣自卸汽车运输 2-14-2、2m3装载机装石渣自卸汽车运输 第三章 砌石工程 3-1、铺筑垫层、反滤层 3-2、铺土工布 3-3、铺土工膜 3-4、铺塑料薄膜 3-5、砌砖 3-6、干砌卵石 3-7、干砌块(片)石 3-8、浆砌卵石 3-9、浆砌块(片)石 3-10、干砌条石 3-11、浆砌条料石 3-12、浆砌混凝土预制块 3-13-1、砌石重力坝-垂直运输以卷扬机为主 3-13-2、砌石重力坝-垂直运输以塔式起重机为主 3-14-1、砌条石拱坝-垂直运输以卷扬机为主 3-14-2、砌条石拱坝-垂直运输以塔式起重机为主
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水保监[2008]8号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各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水平,我中心根据新标准要求,结合近两年方案编制和审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起草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并于2007年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高级研讨会.会议学习了新标准,对方案技术审查要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讨.经部分编制单位试用后进一步讨论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现印发你们,请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附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主题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通知抄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各方案编制甲级证书持证单位。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咨询评估处2008年3月14日印发附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统一技术审查尺度,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的提高,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要求,就方案审查中经常遇到的技术问题,提出如下审查要点,供方案审查时事考.一、技术审查的总体要求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水利都关于方案审查的有关要求.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国家现行技术标准.3、查阅工程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重视现场考察,核查方案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符,核查方案的设计深度.4、注重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注重水土流失防洽措施布设和典型设计,注重防治措施的可实施性.5、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方案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184号文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法规号:水保[2007]184号发布日期: 2007-05-21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能达到以下要求的,技术评审应不予通过1、水土保持方案中没有主体工程的比选方案,比选方案水土保持评价缺乏水土保持有关量化指标的;2、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对原自然地貌的扰动率超过70%,或对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70%的;3、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二、开发建设项目符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条件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建设项目;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项目;3、违反《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4、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的开发建设项目;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工程;6、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但未能提供相应文件依据的开发建设项目;7、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8、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9、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内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对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10、在华北、西北等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开发建设项目。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5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
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一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表4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标准
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亿元)
0.5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技术咨询服务费(万元)
1.0
1.5
2.0
2.5
2.9
3.2
3.5
3.8
4.0
4.8
5.2
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亿元)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17.0
19.0
20.0
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万元)
84
107
111
116
119
126
130
144
150
160
五、水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计委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可参考表4标准计列。
525
560
600
640
680
710
735
760
注:地貌类型调整系数山区为1.2,丘陵及风沙区为1.0,平原区为0.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内容表
检查类别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方法
组织管理检查
1
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
是否有水土保持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招投标及合同是否明确水土保持任务及要求,是否有效协调各参建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是否研究处理水土保持问题
现场检查、
查阅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
取土场选址及弃渣堆置检查
10
取土场是否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位置,弃渣是否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
取土是否在方案确定的地点,有无新增取土场;弃渣是否按方案弃至指定地点,有无新增弃渣场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会议检查
查阅项目施工、监理、监测资料,结合现场,对照水土保持方案
查阅施工日志、监理工作资料等
5
水土保持资料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
是否进行水土保持资料建档整理,资料内容是否真实有效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会议检查
查阅水土保持档案资料,询问监测、监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结合工程现场检查
6
补偿费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
《河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是否落实监督检查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会议检查
询问建设单位,查阅整改报告、监督检查意见反馈等,结合工程现场检查
4
严重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
是否及时有效处置严重水土流失危害事件
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423号
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423号2003年3月5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切实防治因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六部、局、公司《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环发〔2002〕14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凡水利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其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水土保持监理,其监理成果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基础和验收报告必备的专项报告。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其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及人员根据国家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工程设计文件,以及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
从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主体工程中已列的水土保持投资)的,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的单位还必须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质。
三、水土保持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根据项目特点设立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验收的基础。
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 2005年6月17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亿0.5 1.0 2.0 3.0 4.0 5.0 6.07.08.09.01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万3052728295104116119132156171元)主体工程土建投资(亿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万185200220230245259270290320350元)二、水土保持监理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
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水土保持监测费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
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1]
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一、编制依据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概算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估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三、编制原则(一)科学性。
应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的目标、内容、规模、技术标准和施工条件,合理确定工程量、费用和投资,反映工程的技术经济特征和效益。
(二)统一性。
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采用统一的计量单位、计价方法、费率和指标,确保概(估)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完整性。
应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项目和费用,不得遗漏或重复。
(四)适时性。
应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度和阶段,及时编制或调整概(估)算,反映工程建设的最新情况。
四、编制内容(一)概算1.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对工程建设投资进行预测和控制的文件。
(1)概算说明书。
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主要技术参数、主要设备材料、施工组织方案、投资估算方法、投资控制指标等。
(2)概算表。
按照国家统一的格式,列明各项目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并进行汇总。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列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和备注,并进行汇总。
(4)主要材料价格表。
列明主要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并进行汇总。
(5)其他有关资料。
如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指标表等。
(1)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
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采用国家统一的计量规范,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数量,并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2)确定单价。
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或行业指导价,结合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并填写概算表。
(3)计算金额。
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和单价,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金额,并填写概算表。
水利部22号文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2005年6月17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表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列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共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应按新标准计列。
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水土保持监测费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
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表2 水土保持施工期监测费计列标准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申报、审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开垦荒坡地、申请采矿、以及其他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生产建设单位负责。
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条规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国家、部门现行有关规范进行。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见附件一、二。
第六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
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单位或个人在领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方能办理其他批准手续。
第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审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6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汪恕诚【期刊名称】《水土保持应用技术》【年(卷),期】2003(000)001【摘要】@@ 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rn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rn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rn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页数】3页(P1-3)【作者】汪恕诚【作者单位】无【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452【相关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11号 [J],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0号[J], 无;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 [J], 无;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6号) [J], 无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令第39号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水利部文件【2003】67
水利部文件水总[2003]67号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结合近年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满足新的财务制度要求,合理预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造价,水利部委托有关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经审查并商国家计委同意,现予以发布。
此次颁布的定额及规定为推荐性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由其负责解释。
附件: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00三年一月二十五日总说明一、《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水土保持工程专业计价标准。
适用于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
不包括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但应由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设计计量的项目。
二、本定额按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分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砂石备料工程,基础处理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林草工程,梯田工程,谷坊、水窖、蓄水池工程共十章及附录。
三、本定额是编制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依据。
四、本定额以水土保持工程平均海拔(加权平均)低于或等于2000m地区设臵。
超过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下表调整系数。
一个建设项目,只采用一个调整系数。
高海拔地区人工、机械定额调整系数五、本定额不包括冬季、雨季和特殊地区气候影响施工的因素及增加的设施费用。
六、本定额按一日三班、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订,采用一日一班或一日两班工作制时,定额不作调整。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各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和主要工序,次要施工过程及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水利部16号令
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报告提纲作者:[ 站点编辑] 发表时间:[ 2008-9-22 ] 阅读次数:[ 1417 ]一、工程概况1、概略介绍工程名称、工程位置、主要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实施时间、主要工艺和主要建筑物、投资方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施工单位、主要施工工期、工程总投资等。
2、简述项目区土壤、植被、水文、气象和水土流失情况,所在地水土保持分区情况。
二、技术评估依据法律法规、部委规章、技术文件资料(方案、监测、评估)三、技术评估范围及内容评估范围包括:方案和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和主要防治措施、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包括方案中的工程弃渣及堆放情况、开挖和占压土地情况、水土流失预测情况、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等。
评估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水土保持设施是否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其总体布局是否合理,能否充分发挥综合防护作用。
(2)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施工质量是否达到标准,是否能正常、稳定、安全运行,是否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3)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是否能体现生物多样性,其保存率、生长状况、郁闭度(或草地盖度)等是否满足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验收标准;形成的新植物群落是否稳定,能否达到近自然状态。
(4)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
(5)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资料(或报告)是否齐全。
四、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项目名称、工程内容、施工过程、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及与方案设计工程量的对比并分析其变化原因、工程实施进度、投资等。
五、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1、质量管理体系总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2、工程措施质量评价介绍工程组工程措施质量评价情况和结论。
列出质量评定表。
3、植物措施质量评价介绍植物组植物措施质量评价情况和结论。
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概(估)算编制规定 总则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 , 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 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它 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水利部文件
水总[2003]67 号
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 定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建设部《关于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若干规定》,结合近年来开发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为适应建 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满足新的财务制度要求,合 理预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造 价,水利部委托有关单位编制了《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土 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经审查并商国家计 委同意,现予以以布。
10
(6)分年度投资表。 2、概算附表 (1)工程单价汇总表; (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3)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4)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5)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6)主体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7)工时数量汇总表。
三、水土保持概算附件(单独成册,随概算报审)
(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2)主要材料运杂费计算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4)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 (5)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 (6)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书; (7)砂石料单价计算书; (8)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 (9)工程措施单价计算表; (10)植物措施单价计算表;
《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100自然方
01163
推土距离80m
100自然方
118kW推土机推土
01164
推土距离≤10m
100自然方
01165
推土距离20m
100自然方
Page 8
904662510.xls
01166
推土距离30m
100自然方
01167
推土距离40m
100自然方
01168
推土距离50m
100自然方
01169
904662510.xls
01080
排泥管线长度 100m
10000自然方
01081
排泥管线长度150 m
10000自然方
01082
排泥管线长度 200m
10000自然方
01083
排泥管线长度250 m
10000自然方
01084
每增运50m
10000自然方
人工挖冻土
01085 01086 01087
01117
运距200m
100自然方
01118
运距300m
100自然方
01119
运距400m
100自然方
01120
运距500m
100自然方
01121
每增运100m
100自然方
人工装手扶拖拉机运土- Ⅳ类土
01122
运距100m
100自然方
01123
运距200m
100自然方
01124
运距300m
100自然方
100自然方 100自然方 100自然方 100自然方
人工挖土胶轮车运土
01106
土类级别Ⅰ-Ⅱ,人工装胶轮车倒运20m 100自然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含附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权限,负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范围应当与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一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二)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三)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四)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
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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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5.23
2003.2.13
四川
水电
10
河南省宝泉抽水蓄能电站
57143
508.9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6.21
2003.2.13
河南
水电
11
广西北海电厂一期(2×300MW)工程
1628.3
125.8
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2002.10.26
323
182.3
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02.3.21
2003.2.12
广东
航道
3
广西长洲水利枢纽工程
2060
4705
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2002.9.12
2003.2.13
广西
水利
4
南阳至邓州(省界)段高速公路
1357.5
1941
河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2002.9.16
2003.2.13
2003.6.6
贵州
电力
52
国道主干线上海~瑞丽公路保山(大官市)~龙陵(龙山卡)段
17173
645.4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02.12.2
2003.6.6
云南
公路
53
广东台山电厂一期工程
792.2
325.8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02.12.31
2003.6.6
广东
电力
54
浙江沿海(宁海)电厂工程
2431.7
1931.1
陕西省水土保持勘测规划研究所
长安大学
2001.7.25
2003.5.8
甘肃
公路
34
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工程
3275
397.8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02.5.19
2003.5.8
浙江
公路
35
柳州锌品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搬迁工程及直接精馏法优级品氧化锌技术改造工程
2772.6
59.8
2003.7.25
江苏
电力
64
浙江华能玉环电厂工程
12686.5
149.3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2003.4.18
2003.7.25
浙江
电力
65
上海至瑞丽国道主干线湖南段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
6708.6
1389.5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4.2
2003.7.25
湖南
公路
66
丹东—拉萨国道主干线磴口至巴拉贡段高速公路工程
2002.4.15
2003.3.20
辽宁
水利
24
湖北省罗田县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一期)
3520.4
256.6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6.23
2003.3.20
湖北
水电
25
浑江电厂“以大代小”技术改造工程
7681.4
194.6
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
2003.2.28
2003.4.7
2000.6.24
2003.5.16
四川
水利
43
四川省岷江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
6419.2
937.4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7.16
2003.5.15
四川
水利
44
国道219线狮泉河至门士段公路改建工程
2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7.5
563.4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5.17
2003.5.26
西藏
公路
45
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
1567
894
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10.11
2003.5.27
江苏
水利
46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新疆奎屯至赛里木湖公路工程
2625.7
21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9.9
2003.6.6
新疆
公路
47
23043
851.2
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3.1.25
2003.8.5
西藏
公路
74
国道219线国杰至拉孜公路改建工程
6650.1
726.4
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3.1.25
2003.8.5
西藏
公路
75
山西王曲电厂一期新建工程
6029.6
156.1
山西省水土保持勘测规划设计队
吉林
电力
26
俄罗斯—中国原油管道工程满洲里至大庆段管道
5653
2454.4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2002.10.22
2003.4.7
内蒙古
黑龙江
石油
天然气
27
太平湾发电厂长甸电站改造工程
641.3
34.1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10.15
2003.4.7
辽宁
电力
28
黑龙江省鹤岗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2003.4.16
2003.7.25
江苏
电力
62
黄河康扬水电站工程
4711.8
612.8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7.12
2003.7.25
青海
水电
63
江苏苏源谏壁发电有限公司“以大代小”技改工程
2199.4
52.8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2002.10.24
2002.11.24
2003.5.8
四川
有色
冶金
31
江西省廖坊水利枢纽工程
870.6
3992.6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2002.5.15
2003.5.8
江西
水利
32
申苏浙皖公路浙江湖州南浔至长兴姚家桥公路
10067.1
594.8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02.9.27
2003.5.8
浙江
公路
33
丹东—拉萨国道主干线甘肃境内兰州忠和至海石湾(甘青界)高速公路
2003年水利部批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情况表
编号
开发建设项目名称
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万元)
防治责任范围(公顷)
编制单位
预审时间
批复时间
建设
地点
行业
类别
1
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配套工程西霞院反调节水库
984
610
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1.11.26
2003.2.10
河南
水利
2
世行贷款广东内河Ⅳ项目
2003.2.13
广西
电力
12
贵州黔西电厂新建工程(4×300MW)
5806
239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5.12
2003.2.13
贵州
电力
13
贵州至广东交、直流500KV输变电工程
3537.8
222.2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
2002.9.24
2003.2.13
贵州
广西
广东
电力
14
5665.3
153.6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02.10.23
2003.2.12
山西
电力
8
天生桥至广东第三回5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
1559.9
161.8
国家电力公司中南电力设计院
2001.11.15
2003.2.13
广西
广东
电力
9
四川省白龙江紫兰坝水电站工程
544.9
566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3.7.25
甘肃
公路
71
国道219线狮泉河至日土段公路改建工程
6949.4
251.4
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3.1.25
2003.7.25
西藏
公路
72
冀中水泥厂
1602.6
180.7
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3.5.24
2003.8.5
河北
水泥
73
西藏自治区省道306线八一至泽当公路改建整治工程
2050.9
472.9
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交通厅内河勘察规划设计院
2003.4.5
2003.6.25
西藏
公路
60
国道213线合作至郎木寺公路工程
2131.3
655.2
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2002.6.8
2003.6.25
甘肃
公路
61
常州电厂一期工程
434.3
203.3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山西河津发电厂二期工程
669.5
49.1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
2002.8.9
2003.2.13
山西
电力
15
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至红垦段改扩建工程
2590
91.7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5.22
2003.2.28
浙江
公路
16
北京市六环路(高丽营一西沙屯段)工程
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