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新制度下建筑工程分包的税务处理与核算
新制度下建筑工程分包的税务处理与核算作者:杨玖路来源:《科学与财富》2011年第05期[摘要]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往往会把工程的一部分或是几部分分包给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如何对分包工程代扣代缴税金以及如何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营业税暂行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均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根据相关税法及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文将对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进行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 工程分包税务处理会计核算一、工程分包特征及其认定(一)工程分包的特征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分包给第三人。
(二)工程分包的认定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专业项目发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行为,均属工程分包。
在实际签订的合同中或结算支付中,若有如下表现形式之一者,也可认定为工程分包:1、以部分工程的中标价扣除一定的百分比后按总价结算支付;2、以包含工料机械的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支付;3、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的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支付;4、以包工包机械包部分材料的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支付。
二、工程分包的税务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是工程分包税务处理的重点,以下从三个方面介绍工程分包的税务处理。
(一)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计税基础即营业额的确定国务院2008年11月10日发布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作者:纪丹明来源:《中国经贸》2014年第18期【摘要】在建筑工程中,建筑分包业务是很常见的,在分包工程中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是很重要的。
本文通过对建筑分包工程的介绍,对其分包业务的税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进行了探讨,使相关工作人员更全面的了解了有关分包业务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分包工程;税务处理;会计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工程在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其涉及到了会计、经济、税务及法律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组成结构十分复杂。
一、有关分包工程的叙述1.分包工程的含义分包工程是建筑施工行业中比较常见的一项经济业务,所以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对于该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中的分包就是由总承包人或者设计、施工、勘查承包人承包该项工程之后,经发包人的同意后,将其所承包的某一项工程另行发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承包人,然后与分包人签订相关的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建筑企业资质可分为三个序列,即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
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才可以承接施工的总承包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包的工程内各个专业工程进行自行施工,也可以把专业工程或劳务工程按照法律规定分包给有能力的专业承包方或者劳务分包方。
由此看来,建筑承包方面的业务一定要由总承包人来完成。
建筑施工中,会计人员若想正确的完成税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首先要理清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三方之间的经济关系,这样才能准确的完成其工作,了解该企业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
分包工程通常存在两种合同关系,一是总承包人与发包人要签订承包合同,二是分包人和总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
据相关法律规定,总承包人要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而且使在全部承包范围内,其包括总承包人需要负责的施工项目,向分包人分包的施工项目也要有总承包人负责,也就是说总承包人要承担其分包的工程责任,也要与分包人共同承担其分包出去的那部分责任。
2.分包工程与转包工程的区别分包工程与转包工程是不同的两种业务,转包工程是在总承包人承包该项工程之后,不经发包人同意,把该工程分割成几个部分在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几个承包人,不需要其亲自参与现场的施工管理,这种行为总承包人没有履行合同中的约定,这是违法的,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中,这种现象却普遍存在。
建筑工程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精选五篇)
建筑工程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精选五篇)第一篇:建筑工程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建设有限公司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在纳税实践中,总分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交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总包方代扣税金,另一种是分包方(建造承包商)自行申报交纳。
一、总包方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税务处理(一)总包方在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时向征税机关申请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完税凭证”。
申请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先填写“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3、总包方缴交相应税费的“税收电子转账完税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4、所属期营业税申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5、分包方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分包方凭总包方提供的“代扣代收税款完税凭证”,向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分包方申请开具发票应填写“**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和“**地方税收清缴发票纳税申报表” 并提交以下资料:1、分包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建设有限公司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定的分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或项目电子编码;同市不同税务管理区域需提供跨区经营管理证明;5、付款单位出具证明书或工程预付款通知书;6、项目报验登记表。
工程总包和分包做账和报税
工程总包和分包做账和报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梳理业务流程,A从业主手中接活3000万元,B从A手中接活300万元。
涉及开票问题有一下2中处理方式:1:业主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如果综合税率是3.4%(营业税3%,城建税5%,教育附加5%,价调基金0.1%),A如果和业主最终结算金额是3000万元,A从业主手中只能拿到3000-3000*3.4%=2898万元,A账务处理为:开票缴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2 借:应交营业税 90贷:应交营业税 90 应交城建税 4.5应交城建税 4.5 应交教育附加 4.5应交教育附加 4.5 应交价调基金 3应交价调基金 3 贷:银行存款 102接下来B与A最终结算的工程量是300万元,那么B就需要给A 开票300万元的建安发票。
B的账务处理如A一样。
这种处理方式优点:A总承包方省掉去税务开票的活动,这样也就少去了和税务局的沟通协调成本,这个大家都明白(与税务局打交道的灰色成本),缺点:A不能抵扣分包税额,增加了成本。
(这个的前提是A所承担的这个工程是能分包抵扣的,因为有些工程在合同中汇约定总承包不能分包,我之前所在的高速公路行业就是这个中情况,在中交集团基本上没有出现这种可以分包抵扣的情况,但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工程行情,总包99%都是分包出去了,因为总包没有能力养着劳务队,机械设备,等等,最多都只是养着一帮管理人员,)。
2:业主不代扣代缴,(与业主的结算完成后,业主财务要见到发票才会付款),这里假设A与税务局沟通好了,能分包抵扣。
A与业主结算3000万元,B与A结算300万元,但A还是需要给业主3000万元的建安发票,关键环节就在税务局开票环节,A需要开成这样的发票,发票金额3000万,付款方(发票抬头)是业主的名称,但开的税票金额是3000-300=2700的税票。
这就是与税务局沟通的关键,因为300的B的结算发票抬头是需要开A的名称,然后B的这300的发票税款也在这个税务局开票,这样税务局不会损失税款,他收的总额是3000的税款,其中账务处理也很关键,如下:A确认的应缴税费是3000-300=2700*3.4%=91.8万元的营运税金及附加。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探析
投资与创业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探析
肖文杰
( 四川路航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610000)
摘 要: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作业时,分包施工是其中常见方法,而在分包施工的情况下,就应当采取相应的税务 处理与会计核算方法。本文首先对建筑工程分包业务进行简要概述,进而分别阐述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分包施工过程中的 税务处理方法及会计核算策略。
一、建筑工程分包业务 建筑工程施工作业时,分包业务是常见的经济业务, 而在分包时,应当做好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工作,通过会 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工作,保证经济数据信息的精准性,保 证会计工作质量。所谓建筑工程分包业务,是指建筑工程 的总承包单位在承接某项工程之后,征得工程发包单位的 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其中一部分非主要的工程,转包给 其他承包单位,双方签订建筑分包业务合同。但是在建筑 工程分包业务中,承包方必须完成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 不可进行转包。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分包时,其具体的会计 核算和税务处理工作的开展,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充分明确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异同,并充分 明确自身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切实保证会计及税务处理 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建筑工程进行转包与分包时,会产生 两种合同关系,分别为发包单位与总包单位之间的合同关 系,以及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我国所制 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需要 对其承包项目范围内的经济责任加以全部承担,即包含分 包单位的施工范围,及分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 则工程财务会计人员需要充分明确其中关联,掌握建筑工 程分包业务的内涵,从而确保相关责任方严格遵循相关法 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开展会计税务活动,并切实履行其相关 职责。 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处理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税务处理工作,应当严 格遵循《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 所提出的简易计税方法,对分包差额计税进行扣除,进行 全额纳税,并对进项进行抵扣。在实际的计税过程中,可
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的3个财税疑难问题处理
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的3个财税疑难问题处理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涉税问题:一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二是建筑企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的分包业务,分包人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三是总分包之间预收账款预交增值税的税收风险及规避策略;具体分析如下。
(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1、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与抵扣增值税的区别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是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包,在发生分包的情况下,为了规避总包重复纳税而选择的一种增值税征收方法。
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三种:一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跨省建筑服务或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域内的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而且发生分包业务时,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交增值税;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域内的跨县(区)发生建筑服务而且发生分包业务时,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交增值税;三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差额申报增值税。
由于简易计税的总分包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按照3%的税率差额预交了在增值税,所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实质上零申报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分包之间差额预交增值税的公式是: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总分包之间抵扣增值税是指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总包,在发生分包的情况下,依照总包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分包向总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因此,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与抵扣增值税的区别主要体现为:总分包之间抵扣增值税制度是专门应用于总包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总分包业务之间的增值税申报制度,而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制度是专门应用于总包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总分包业务之间的增值税申报制度。
建设工程分包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建设工程分包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分包是当前施工企业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时常用的一种经营方式。
由于分包涉及到法律、经济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广大财务人员在对分包工程办理税务事宜、进行会计核算时往往感到无所适从。
本文试图对建设工程分包业务的涉税业务及会计核算做一些分析和比较,为工程项目分包业务的会计处理提供一些建议。
一、工程项目分包及其特征分析工程项目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经过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某一非主要及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再另行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分包工程合同。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发包单位认可。
存在分包情况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两层承包关系,即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分包合同是承包合同中的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当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向发包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即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发包人的同意将承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他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也要就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负责。
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分包不同于工程转包。
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且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
转包与分包的根本区别在于:转包行为中,原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在分包行为中,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发包人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摘要】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注意税务和会计处理,这涉及到税务申报、发票管理、成本核算等方面。
税务处理包括纳税、税收优惠、税务申报等,会计处理则涉及到账目记载、财务报表编制等。
税务和会计处理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必须保持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在处理税务和会计工作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规,防止发生税收风险和财务风险。
通过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的税务和会计处理实例,可以更好地理解具体操作方法。
最后强调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和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规范处理流程的建议,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和财务稳健运作。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税务和会计管理,以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利润增长。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处理、会计处理、关联性、注意事项、案例分析、税务法规、会计法规、重要性、规范处理流程1. 引言1.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概述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是指原承包商将承包项目中的部分工作再次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或个人。
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中,涉及到税务和会计处理的问题,需要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遵守税法和会计准则,避免因不当处理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税务处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过程中需要履行的税务义务,包括缴纳适当的税款、报告相关税务信息等。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合理处理工程分包的税务事务,避免出现偷税漏税等不良行为。
在会计处理方面,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做好工程分包的会计记录和账务处理,确保分包合同的履行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会计科目和账簿,及时记录和核对分包款项的收付情况,遵循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的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密切相关,税收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税务和会计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工程分包的税务和会计处理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规定,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工程分包中的纳税与会计处理
工程分包中的纳税与会计处理分包是当前施工企业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时常用的一种经营方式。
由于分包涉及到法律、经济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广大财务人员在对分包工程办理税务事宜、进行会计核算时往往感到无所适从。
本文试图对建设工程分包业务的涉税业务及会计核算做一些分析和比较,为工程项目分包业务的会计处理提供一些建议。
一、工程项目分包及其特征分析工程项目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经过发包人同意,将其承包的某一非主要及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再另行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分包工程合同。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发包单位认可。
存在分包情况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两层承包关系,即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分包合同是承包合同中的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当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向发包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即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发包人的同意将承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他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也要就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负责。
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分包不同于工程转包。
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且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
转包与分包的根本区别在于:转包行为中,原承包人将其工程全部倒手转给他人,自己并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在分包行为中,承包人只是将其承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承包人仍然要就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的履行向发包人负责。
建设工程中业主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建设工程中业主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概述在建设工程中,分包工程是一种常见的合作方式。
为了规范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业主常常要求承包商代扣分包工程的税金。
本文将探讨在建设工程中业主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问题。
业主代扣税金的意义业主代扣税金是指业主在支付分包工程款项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扣留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代扣税金。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承包商按照规定缴纳税款,避免出现潜在的税务风险和法律问题。
同时,业主代扣税金还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分包工程税务处理1. 业主代扣税款的计算业主代扣税款的计算通常根据相关税法和合同约定进行。
一般来说,业主代扣税款的比例是固定的,根据分包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可能会有所不同。
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查明代扣税款的比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缴纳。
2. 代扣税款的缴纳承包商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分包工程款项时,应根据业主代扣税款的比例自行计算并扣除相应的税款。
接下来,承包商需将代扣税款及时缴纳给税务部门,并保存相关凭证作为备查依据。
3. 代扣税款的报告承包商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其报告代扣税款的情况。
报告内容包括代扣税款的总金额、具体扣缴时间和相关凭证等。
报告的频率和形式也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
分包工程会计核算1. 代扣税款的会计处理承包商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分包工程款项时,应按照代扣税款的比例计算并扣除相应金额。
这部分被扣除的金额应被视为业主预付款,在会计核算中应单独列账,以反映业主代扣税款的具体情况。
2. 代扣税款的凭证记录为了确保代扣税款的会计准确性和可查性,承包商应及时记录代扣税款的凭证信息。
这包括收到的分包工程款项凭证、计算代扣税款的凭证和缴纳税款的凭证等。
这些凭证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保存,以备查和审计。
3. 代扣税款的会计报表在会计报表中,承包商需要准确地反映代扣税款的情况。
这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业主预付款的金额,以及在利润表中列示分包工程款项的实际收入。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业务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研究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业务的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研究李永军(天津中天鑫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 300222)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整体综合国力在不断的增强,各个行业都得到了较为明显的发展,尤其是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尤为明显。
随着建筑施工企业的不断发展,逐步的诞生了相应的工程分包业务。
让建筑施工企业在工作开展的效率等方面得以大大的提高,但是在管理的过程之中却面临着较多的问题。
尤其是在税务处理以及会计核算方面,需要加大管理控制力度。
因此,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业务的相关内涵进行了初步分析,从而也进一步的探究了税务处理以及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业务;税务处理;会计核算前言:受到当今经济环境以及发展状态的影响,我国的建筑行业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并且施工方法也在进行着改革创新。
随着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业务的诞生,在企业的税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工作难度不断的增加,因为总承包公司与分包工程公司之间会存在着各种税务方面的问题。
容易出现分包公司与总承包公司之间的财税方面紧密纠缠的现象,因此就需要加大在税务处理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的控制与管理,才能够保障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一、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业务的相关分析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普遍的开展工程分包业务,作为企业发展中的一项较为重要的经济业务,在进行工程分包业务管理的过程之中,对于其中的税务处理以及会计核算方面需要加以管控。
因为在这两方面的工作开展状况以及核算的准确性,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健康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工程分包业务,主要就是总承包方获取到发包方的同意之后,就可以将自身承包的某一项或者多项工程另行发包给其他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方,并且与分包方签订相关的合同。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具有相应的承包资质,主要就可以分为专业承包以及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这三个种类。
总承包方可以将自身所承包的相关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关承包资质的企业,相互间进行合作,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效率。
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发展迅速,不仅建筑量大幅增加,而且技术也有了显著的进步。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分包工程出现,这就要求我们从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两个方面对建筑分包工程进行精准控制。
首先,讨论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
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不仅必须满足有关法规的要求,还必须根据建筑业会计核算准则进行仔细控制。
首先,参与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要求必须具备建筑业会计核算准则的全面了解。
其次,根据建筑分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会计科目体系、客户核算结构和资金流向结构,确保资金处理的严谨性。
此外,根据建筑分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内部审计和报表复核机制,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其次,说说建筑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
建筑分包工程的税务处理不仅必须满足有关法规的要求,还必须根据税务部门给出的税务政策准则进行仔细控制。
如果企业没有完全了解和遵守税务政策准则,则可能会被税务部门罚款。
首先,参与建筑分包工程的企业要求必须具备税务政策准则的全面了解。
其次,根据建筑分包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税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报税管理,确保税收税务管理的严格性。
此外,根据建筑分包工程实际情况,完善建筑分包工程税务审计和复核机制,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正确管理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从而保证建筑分包工程的正常完成,是建筑企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
此,建筑企业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审计和复核制度,努力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能力,完成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保证工程的有效完成。
建设工程分包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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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分 包工 程营 业税 的缴纳
会计核 算的依据 是 国家的相 关法 律 、法规 和企业 会
首 先是分 包工程 的纳税义 务的分摊 。由于财务 人员 计 准则 、会计制 度 。财政 部在 2 0 0 3年颁布 了 施工企业
税暂行 条例》 的规定 ,建筑业 的总 承包人将 工程 分包或 按照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1 号— — 建造合 同》中的规定 , 5 转 包给他人 ,以工程 的全部 承包额 减去 付给分 包人 或 分包 工程 的完工 进度 应该作 为总体 工程 完工进 度的一 部 者转包 人的价 款后 的余 额为营 业额 。也就 是说 ,存在工 分合 并列入 总体 工程 在各会 计期 间的完 工进度并 以此确 程分 包的情 况下 ,总承包单位 应 以全 部承 包额减 去付给 认 总 承 包单 位 每 个 会 计 期 间 已实 现 的营 业 收 入 。方 法 分包方价 款 后的余额 计算缴纳 营业税 ,分 包人应 就其 完 ( )更 符合 《 1 建造合 同》 准则 的这 一规定 ;按 方法 ( ) 1 成 的分 包额 承担相 应的纳税 义务 。同时 ,按照规 定 ,总 确认 的收入 与 营业 税暂 行条例 》营业额 的差 异 ,属于
承 包方与分包方对分包工程 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符合
存 在分 包情况 的工程 总承 包合 同一般 包括两 层承 包 合同约定或发包人许可的工程分 包属施工企业正常的经营
关 系,即承 包合 同和分 包合同。承 包合 同是发 包人 与总 行为 ,它与工程转包有着本质 的区别。工 程分包的这些特 承包人 、或者勘察 、设计 、施工承 包人之间订立 的合 同。 征 ,决 定了分包工程 的税 务与会计处理 的原则 和方法。
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摘要:在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工程建设时,建筑工程的业务分包是无法避免的,建筑分包业务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对施工企业来讲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现阶段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当中,在建筑分包工程怎么样有效开展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工作缺少明确的规定。
本文是作者结合了多年的经验,对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进行了分析,希望为更多的业内人士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分包工程;会计核算;税务处理前言:建筑分包工程在建筑施工单位中是不可避免且广泛存在的,因为建筑分包工程具备相应的复杂性,涉及到了、税务、经济、会计等多方面,建筑分包工程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对比一般的经济事项来讲存在着混乱,让有关从业的会计人员在开展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时的不误是从。
本文是作者站在总承包人的立场对建筑分包工程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进行的详细分析,对有关的税法条例进行梳理,让会计从业者对建筑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问题更为明确。
1建筑分包工程的阐述1.1建筑分包工程的概念建筑分包工程是现阶段施工企业广泛存在的经济业务,为此,建筑分包工程涉及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精准性对企业的会计数据明确的可靠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的分包通常属于总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以后,通过发包人的同意,把其承包的工程项目在通过发包的形式转包给具有丰富经验的其他承包人,并与之签订相应的工程分包合同,为此,建筑承包的工程项目有必要通过总承包人进行完成。
建筑工程企业的会计人员想要准确的对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有必要理清总承包人、分包人以及发包人的经济关系,唯有这样,才可以准确的开展税务处理工作,对本施工企业中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明确。
建筑分包业务通常是两层的合同联系,第一种就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署的承包合同,第二种就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签署的分包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总承包人需要根据其签署的全部承包范围向发包人承担整体的经济责任,全部承包范围不仅包含了总承包人自身应该负责的施工范围,还包含了其向分包人分包的施工范围,为此,总承包人根据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分包人只需要对其分包的施工项目想总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和总承包人共同向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建筑业总分包工程扣缴义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建筑业总分包工程扣缴义务的涉税会计处理建筑安装业虽在国家众多范畴的法律法规的管理下,其行业规范程度却参差不齐,很多施工企业并没有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实务操作上也碰到很多疑难。
从多年基层税收征管实践看,其中一个最为典型的问题是分包工程营业税扣缴义务会计核算不准确,纳税行为不规范。
一、建筑工程总分包的主要法律特征建筑工程的工艺、技术的要求千差万别,出现了很多不同的专业施工企业,这样使得同一工程多家承包或一家总承包后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情况很普遍。
因此,施工企业按照承包业务性质不同可以划分为综合施工企业和专业施工企业两类。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的管理要求,一个工程项目如果有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同时交叉作业,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实行承发包责任制和总分包协作制,在这种规定下,综合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后,由其他专业施工企业承接分包工程成为一种常用的经营方式。
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两层承包关系,即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总承包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分包合同是总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立的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总承包方应当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向建设单位承担合法的责任,同时要就分包的工程向建设单位负责;分包方则就其施工的工程向总承包方负责,并与总承包方一起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工作中还经常遇到不法的工程转包行为,即施工企业承包工程项目后,在未获得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这其中最常见的当数所谓的“项目经理”的工程管理模式或者接受其他施工单位挂靠的方式,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或挂靠单位签订转包合同,以工程结算价款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税费等款项作为承包标的额,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一切支出概由项目经理或挂靠单位负责。
这种转包与分包的主要区别在于,分包工程的总承包方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工程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承包方不参与任何工程。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方法探析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方法探析作者:史瑞来源:《财会学习》 2017年第15期摘要:建筑企业工程分包模式,目前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与推广。
因此在建筑工程会计管理中如何做好各项会计处理工作。
特别是税务会计处理、分包中的收支会计处理以及核算等内容研究的开展,对于我国建筑分包模式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包;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税务处理;会计处理在我国当前建筑企业工程管理实践中,工程分包管理方法的采用有效的降低了企业工程管理成本,保证了企业与工程成本控制的完成。
但是在实际的工程分包管理中财务人员发现,其税务及会计处理不当就会造成财务管理成本以及会计核算问题的出现,继而影响工程会计管理的整体质量。
因此我们以提高分包工程会计管理与控制质量为前提,开展了此次工程分包中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方法研究,为工程分包会计管理质量提升提供支持。
一、工程分包税务处理方法研究在工程分包税务管理中,我们遵循的主要依据是《营业税暂行条例》与分包税务缴纳的实践内容。
下面我们分别根据这两条内容,分别开展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税务缴纳中的处理实践研究。
在实际的税务处理中,总承包方的税务处理方法包括了以下两种方式。
(1) 首先由总承包单位代缴增值税,之后其财务人员携带已缴纳增值税完税凭证,到开具凭证的税务管理部门为工程分包单位开具已由承包人代缴的完税证明。
在这一凭证中,税务管理部门需要对分包单位应承担税务金额进行充分体现。
(2) 是由分包单位直接到当地的税务管理机构,为所缴纳的税额开具专业统一发票,并将发票转交给总承包单位。
之后由总承包单位持发票到代缴税款的机税务机关进行退税处理。
下面我们分别对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税务会计处理进行研究。
( 一) 总承包单位税务处理方法在我国2009 年1 月1 日颁布执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工程的总承包方在税务管理缴纳中不具有法定扣缴义务。
但是在实际的税务缴纳管理中我们发现,部分税务机关为了确保税收中税款征收的足额与及时性,因此在税收过程中依然会要求总承包单位扣缴部分税款。
建筑工程分包业务会计及税务处理实务
建筑工程分包业务会计及税务处理实务作者:杨岩峥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第10期杨岩峥摘要:在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工程中,进行建筑分包业务是普遍存在的,建筑分包业务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对施工企业来说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在目前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关于分包工程如何有效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首先就建筑工程分包业务的定义进行阐述,并结合本人实际工作经验,提出了建筑工程分包业务会计及税务处理的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保业务;会计税务处理在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常常会出现分包业务,由于建筑工程分包业务涉及到诸多方面,它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也相对的复杂,很多财务人员在对建筑工程分包业务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时常常感到无从下手。
一、建筑工程分包业务概述作为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常常出现的一种经济业务,建筑工程分包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所得出的各种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对于施工企业的会计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分保业务指的是,在总承包人承包下某项工程后,在发包人允许的前提下,将承包项目中的某部分非主要的工程发包给其他有能力承包的承包人,双方签订建筑分包业务合同。
但是在建筑工程分包业务中,承包项目的主体工程必须由第一承包人完成,不得分包给第二承包人。
在对建筑工程分包业务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工作中,财务人员首先必须清楚的了解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认识到本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样才能保证会计及税务处理工作正确开展。
在这种分包业务中,常常存在着两层关系,一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必须承担其承包项目全部范围内的经济责任,这里所说的责任范围同时包括分包人的施工范围,而分包人只向总承包人承担其分包部分的经济责任。
会计人员只有正确的理解其中的关系和建筑分包业务的内涵,才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范围内进行会计税务活动,履行自己的相关职责。
建设工程分包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会计实例工程施工及建筑业企业会计核算相对于其他行业企业来说,主要区别在于工程施工科目科目设置。
1、施工间接费用科目:按照工程工程,分别费用工程〔职工薪酬、折旧修理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其他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2、劳务本钱科目:按照提供劳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工程施工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本钱〞、“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在“合同本钱〞科目下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本钱工程进行核算。
4、工程结算: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5、机械作业:可按本钱核算对象和本钱工程进行归集。
本钱工程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6、辅助生产:可按本钱核算对象和本钱工程进行归集。
本钱工程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
以上很多科目你要根据你们企业特点判断你有没有相应业务,有的话建账,没有了就不用建那个科目2、涉及的税种: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
没有增值税。
此外按地方的政策还有印花税、水利基金等,另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执行优惠政策税率,营业税为工程造价的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 印花税按当地税务局要求走,水利基金金万分之八,企业所得税以应税所得的25% 3、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科目和其他工业企业没什么大的差异。
和其他类型企业比拟而言,主要区别是核算本钱时用“工程施工〞和“间接费〞。
工程施工下分几个二级分类人工费〔核算一线工人工资、津贴、伙食、补助,但不包括保险,保险在间接费里核算〕;材料费〔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工程照明的电费、路面硬化养护的水电费〕;机械费〔主要是外用电梯、砼输送泵、大型推土机、压路机、两头忙、蛤蟆夯等,包括给这些机械的加油机维修养护费〕;其他直接费〔不能区分开以上三种费用的支出,但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支出,例如:土方的二次搬运费、材料的保管费等〕;以上是工程施工中的直接费局部间接费〔只要是一线管理人员的工资、一线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保险、现场办公费、五板一图、文明施工、消防、临时设施等等〕直接费加上间接费就是工程工程的本钱,再加上上交企业的企业管理费、上缴工程利润、上缴税金就组成了工程总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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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在纳税实践中,总分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交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总包方代扣税金,另一种是分包方(建造承包商)自行申报交纳。
一、总包方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税务处理
(一)总包方在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时向征税机关申请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完税凭证”。
申请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先填写“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3、总包方缴交相应税费的“税收电子转账完税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4、所属期营业税申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5、分包方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分包方凭总包方提供的“代扣代收税款完税凭证”,向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
分包方申请开具发票应填写“**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和“**地方税收清缴发票纳税申报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分包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定的分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或项目电子编码;同市不同税务管理区域需提供跨区经营管理证明;
5、付款单位出具证明书或工程预付款通知书;
6、项目报验登记表。
二、总包方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会计核算
1、按总包方确认的收入全额计提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银行存款
3、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提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4.付分包工程款时(分包合同为含税价款),代扣税费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税金
同时,将代扣税费冲减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借方负数)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税金
5.付分包工程款时(分包合同为不含税价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贷:银行存款
三、分包方自行申报交纳的分包工程税务处理(也就是由分包方先行纳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由总包方进行抵扣)
(一)分包方先行向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并缴纳营业税及随征税费。
分包方申请开具发票应填写“**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和“**地方税收清缴发票纳税申报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分包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定的分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或项目电子编码;同市不同税务管理区域需提供跨区经营管理证明;
5、付款单位出具证明书或工程预付款通知书;
6、项目报验登记表。
(二)分包方凭“税收电子转账完税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向税务局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三)总包方向分包方索取完税证明,凭完税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总包方税款时进行抵扣。
说明:不同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具体资料有可能不同,具体请详细咨询当地税务局。
四、分包方自行申报交纳的分包工程会计核算
1、按总包方确认的收入全额计提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提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3、付分包工程款时(分包合同为含税价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总包方可抵扣的税费冲减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借方负数)
(分包方已交,总包方待抵扣税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贷方负数)(分包方已交,总包方待抵扣税费)
4、付分包工程款时(分包合同为不含税价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贷:银行存款(按合同单价计提分包工程款+待抵扣税额)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贷方负数)(总包方待抵扣税费)
5、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