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常识
食品添加剂-调味剂
第三节、甜味剂 SWEETENER
1、甜味剂-赋予食品以甜味的物质。
2、甜度--相对蔗糖的甜度,通过对适宜浓度糖液的品尝,进行比较确定。
3、甜度测定(溶液比较):
(1)蔗糖溶液(5%~10%)
(2)比较糖溶液(浓度梯度系列溶液)
(3) 品尝确定甜度相近的溶液浓度
(4) 计算公式
(ES =1)
甜味剂 SWEETENER
O Na O P O
ONa
OH
N
N
NN
O
OH OH
鲜味剂 FLAVOR ENHANCER
第二代鲜味剂—— 核苷酸二钠(I+G)
肌苷酸二钠与鸟苷酸二钠
鲜味剂 FLAVOR ENHANCER
4、常用增味剂 ⑶鸟苷酸钠 DISODIUM GUANYLATE 简称:GMP或G
C10H12N2NA2O8P·XH2O 理化性质: 白色结晶性粉末,含约7分子结晶水。味鲜,鲜味强度为肌苷酸钠的2.3倍。与谷氨酸钠并用有很强的协同 作用。溶于水,在酸性溶液中,高温时易分解,可被磷酸酶分解破坏。 LD50:10G/KG(大鼠口服) 鲜味阈值 0.008% 肌苷酸钠3倍 I+G+0.8%谷氨酸钠, 呈鲜味阈值达0.00003%
4、甜味剂分类 (1)营养型与非营养型 按甜味剂热值与2%的蔗糖热值(0.3KJ/G )比较 ①营养型(>0.3KJ/G) 葡萄糖、果糖、麦芽糖、淀粉糖浆(不作甜味剂讨论) 木糖醇、麦芽糖醇 ②非营养型(<0.3KJ/G)
甜菊糖、甜味素、甘草酸 糖精、甜蜜素、安赛蜜、三氯蔗糖 (2)天然与合成
甜味剂 SWEETENER
甜味剂 SWEETENER
5、常用甜味剂 ⑵环己基氨基磺酸钠(钙) CYCLAMATE合成 甜蜜素 20G/100ML LD50:15G/KG(小鼠口服); ADI:0~11MG/KG(酸) 甜度50 略苦; 限量:饮料等0.65G/KG;果脯8 G/KG
食品标识大全
食品标识大全购买食品时,认清食品标章非常重要,目前政府单位认证的合格标章如下:一、CAS(Chinese Agricultural Standards, CAS)优良食品标志CAS标章是优良农产品的证明标章,也是国产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最高质量的代表标帜。
CAS标章所涵盖的种类包括了肉制品、冷冻食品、果蔬汁、优质米类、腌渍蔬果、快餐食品、冷冻食品、生鲜食用菇、酿造食品、点心食品、蛋品、水产食品、生鲜蔬果、有机农产品。
目前CAS标章验证的产品已拓展到林产品,未来更将统合农委会过去推动的各项优良农产品标志、标章,如包括海宴、吉园圃、有机食品、台湾好米等,共同以CAS推广。
二、食品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认证标章为「优良制造标准」或「良好作业规范」,即为目前世界公认协助食品制造业者建立自主质量保证体系的最佳方法,能确保加工食品质量与卫生,保障消费者及制造业者的共同权益。
只要有这个标志,代表消费者能安心食用,并满意认证的质量。
食品GMP认证标章中,OK手势代表的是对通过认证食品的安心,笑脸则是代表对通过认证食品的质量感到满意。
而食品GMP认证标章的基本精神有三项,分别是「降低食品制造过程中人为的错误」、「防止食品在制造过程遭受污染或质量劣变」、「建立健全的自主性质量保证体系」,所以拥有GMP认证的食品代表的是卫生、安全、有质量保证的。
三、健康食品标章欲载明具「卫生署公告认定的保健功效」者,应依健康食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申请许可,经审核通过后,始得作相关的标示或广告。
现阶段卫生署初步认定的保健功效如下:调节免疫机能、调节血脂、调整肠胃功能、改善骨质疏松、牙齿保健、调节血糖、护肝功能。
四、鲜乳标章是政府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实施的行政管理措施,促使厂商以国产生乳制造鲜乳。
政府依乳品工厂每月向酪农收购的合格生乳量及所实际产制鲜乳核发鲜乳标章。
目前标章除有冬、夏期品,并依容量别分为200、230、340、500、946、1892、2800及代西西等8种。
食品包装上,这样标识食品添加剂才是正确的!
食品包装上,这样标识食品添加剂才是正确的!好多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或多或少会添加食品添加剂,那么如何在食品标签上正确标识食品添加剂呢?是每个企业必需要把握的,否则就会有经营风险!如何在食品标签上正确标识食品添加剂,盼望对广阔食品企业有所关心,并欢迎大家指正沟通。
第一点: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3)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假如《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3)中对一个食品添加剂规定了两个及以上的名称,每个名称均是等效的通用名称。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美素)'为例,"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和"甜美素'均为通用名称。
其次点:应当照实标示产品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不强制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剂项'。
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可以选在以下三种形式之一标示:一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详细名称,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如加氨生产、一般法、亚硫酸铵法生产的焦糖色,在标签上可统一标注为"焦糖色';二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及国际编码(INS号),假如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详细名称,如"磷脂'可以表示为"大豆磷脂';三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同时标示详细名称。
食品添加剂可能具有一种或多种功能,《食品平安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3)列出了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供使用参考。
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根据食品添加剂在产品的实际功能在标签上标示功能类别名称。
举例:食品添加剂"丙二醇'可以选择标示为:1丙二醇;2增稠剂(1520);3增稠剂(丙二醇)。
食品中添加了两种以上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可选择分别标示各自的详细名称;或者选择先标示功能类别名称,再在其后加标示各自的详细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
食品标签标注规定解读
• 3.配料 •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 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 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 4.生产日期(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 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 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 5.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 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 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 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 6.规格: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 品,对净含量和内件数关系的表述。
主要展示版面之一。
• • • •
主要展示版面标示内容 1 有没有正确的正确属性名称 2 净含量的标注 3 主板面的附加标识
三、标示内容的基本要求
• 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 全标准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质检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 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等等。
标示内容 直接提供 强制 强制 非直接提供 强制 非强制
食品名称 配料表(清单
配料的定量标示
净含量及规格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强制
强制 强制
非强制
强制 非强制
日期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
贮存条件(2012.4.20实施)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国产食品) 产品标准代号(国产食品) 其它强制性标示内容等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白酒企业不准 生产标注“特供”、 “专供”、“专用” 、“特制”、“特需 ”等字样的白酒。
食品标签制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食品标签制作有哪些注意事项01 食品标签的质量要求食品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是要求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附着或结合牢固的粘贴、打印、模印或压印在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
但是,说明产品特征、产品特点、食用方法等吊牌或说明物,如葡萄酒的产地吊牌、调味品的使用手册、植物油的推荐用法说明等可与食品分离。
02 标签的规范性要求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文字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利用文字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是指利用食品标签的内容是消费者对食品的真实属性产生错误的联想,因采用热收缩膜包装而导致字号图形等的改变,不属于这种情况。
03 标签使用文字的要求(一)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拼音和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其中“拼音”是指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是指蒙语、藏族和满语等语言文字,拼音必须与汉字同时使用,并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少数民族文字必须与汉字同时使用,但对大小无要求。
汉语拼音拼写时应遵循《汉语拼音方案》。
04 标签使用文字的要求(二)食品标签“可以使用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05 字高与标签面积预包装食品标签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时,强制性标识内容的文字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于1.8mm,最大表面面积大于10c㎡但小于35c㎡时应当按GB7718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性内容,但免除字高要求;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 c㎡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且免除字高要求。
判定文字高度时,中文应以上下结构、左右结构的文字为准,字母的高度应按大写字母或b,d,f,g,h,j,k,l,p,q,y等小写字母高度判断。
06 多个预包装食品组成的销售单元外包装(如礼盒、礼品袋、组合包等)易于开启时,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示内含的每件预包装食品包装上已经标示的内容。
食品添加剂与调味品
调味油类
花椒油
由花椒制成,具有麻辣的口感和香味 ,常用于烹饪和调味。
菜籽油
由菜籽制成,具有特殊的香味和口感 ,常用于烹饪和调味。
大豆油
由大豆制成,具有浓郁的香味和口感 ,常用于烹饪和调味。
花生油
由花生制成,具有浓郁的香味和口感 ,常用于烹饪和调味。
分类
食品添加剂有多种分类方式,如按照来源可分为天然和 人工合成两类,按照功能可分为防腐剂、着色剂、调味 剂等。
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防腐保鲜
食品添加剂中的防腐剂可以有效 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防止食品腐 败变质。
改善品质
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的口感 、色泽和质地,提高食品的品质 和满足感。
方便加工
食品添加剂可以帮助食品加工过 程中的各种工艺,如增稠、乳化 、稳定等,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 质量。
调味粉类
辣椒粉
由辣椒制成,具有辣味和香味,常用 于调味和烹饪。
五香粉
由多种香料混合而成,具有浓郁的香 味和口感,常用于调味和腌制。
孜然粉
由孜然制成,具有特殊的香味和口感 ,常用于调味和烹饪。
咖喱粉
由多种香料混合而成,具有浓郁的香 味和口感,常用于烹饪肉类和蔬菜。
06
调味品的应用
中餐调味
中餐调味注重食材的原汁原味,常用 酱油、盐、糖、醋等调味品来提升菜 肴的口感和风味。此外,中餐调味还 善于使用各种香料和中药材来增加菜 肴的香气和药膳效果。
注意事项:在乳制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必须考虑到消费者的健康需求和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添 加剂种类和用量。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影响乳制品的营养价值和口感。
肉制品类
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常识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指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指通过化学反应所得到的食品添加剂,常见:苯甲酸等防腐剂、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以及含合成色素的油性色素、吉士粉等。
天然食品添加剂:利用动植物或微生物的代谢产物等作为原料,经过提取所得的食品添加剂。
常见:酵母粉、增稠剂明胶、辣椒红、胡萝卜素、栀子黄等。
复合食品添加剂:由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经物理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常见:面包改良剂、蛋糕油、塔塔粉、发酵粉(泡打粉)等。
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按功能分为23个类别,包括2400个品种。
根据其功能作用,可以将食品添加剂归为四大类:1、改进食品感官质量,如着色剂、漂白剂、护色剂、增味剂、增稠剂、乳化剂、面粉处理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酶制剂、香精香料等。
2、满足生产工艺的需要,如消泡剂、稳定剂、凝固剂、被膜剂以及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3、保持食品新鲜度,如防腐剂、抗氧化剂。
4、提高和增补食品营养价值,如营养强化剂。
定 义二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和分类一是面点、糕点制作,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膨松剂、面粉处理剂、乳化剂、甜味剂、烘培香粉,以及用于糕点表面装饰的着色剂;二是肉类加工(生肉腌制和熟肉制品),常用的食品添加剂有香料、酶制剂(嫩肉剂)、护色剂以及各种调味品;三是豆腐等豆制品加工,常用食品添加剂主要是石膏、盐卤等凝固剂和消泡剂; 四是火锅底料调配,各种香料以及调味品; 五是饮品加工,各种香精香料、色素。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5、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多用途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识规范以及使用要求及实操案例分析
多用途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识规范及实操案例分析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具有多种用途的食品添加剂,那么,对于多用途的食品添加剂如何使用和标识,对此进行了整理,并列出实操案例,供食品生产企业参考1多用途食品添加剂管理原则对于多用途食品添加剂,企业将该物质作为什么功能使用,就按照什么规定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对于多用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是依据企业的生产需要判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不能给消费者带来健康损害;二是必须在食品中达到预期的功能目的2多用途食品添加剂2.1既是食品原料又是食品添加剂(1)管理要求GB2760中部分食品添加剂同时具有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原料的属性,当使用其食品添加剂功能时应遵守GB2760标准的规定,当使用其食品原料的属性时则不属于GB2760标准的适用范围(2)标识要求当该物质作为食品原料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名称进行标识;当该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标示其在GB2760或批准公告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举例:★聚葡萄糖聚葡萄糖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有增稠剂、膨松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剂等功能,除具有上述食品添加剂功能外,该物质还是一种可溶性膳食纤维当该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该遵守GB2760的规定当该物质作为可溶性膳食纤维在食品中使用时,属于食品原料而非食品添加剂★味精(谷氨酸钠)味精(谷氨酸钠)是常用的调味品,也是被列入GB2760的食品添加剂作为调味品时产品名称可以为味精或谷氨酸钠,但是列在食品添加剂项下就要标示食品添加剂在GB2760中的通用名称,可以标示“谷氨酸钠”★中链甘油三酯中链甘油三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执行;作为乳化剂使用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辛,癸酸甘油酯》(GB28302-2012)的规定2.2既是食品添加剂又是营养强化剂(1)管理要求对于既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又可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的配料,应按其在终产品中发挥的作用来进行管理(2)标识要求对于既是食品添加剂又是营养强化剂的物质,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标示其在GB2760或批准公告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若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时,应当标示GB14880或批准公告中的名称另外,该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当其含量满足GB28050标准要求时,也可进行相应的营养声称举例:如“核黄素”,作为食品添加剂起着色剂功能时,可以标示为“核黄素”“着色剂(核黄素)”“着色剂(101(i))”等;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强化维生素B2时,可以标示为“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2(核黄素)”等2.3既是食品香料又是食品添加剂(1)管理要求当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的食品香料在产品中发挥了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时,则按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管理(2)标识要求作为香料使用时可以标识为“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等,也可以在配料中标识为香精香料的通用名称当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的食品用香料在食品中发挥食品添加剂功能时,则标示其在GB2760或批准公告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举例:苯甲酸既可作为防腐剂,又可作为食用香料作为食用香料使用,不发挥防腐剂功能时,按照香精香料的要求进行标识;在产品中发挥防腐剂功能时,则应标示为“苯甲酸”“防腐剂(苯甲酸)”“防腐剂(210)”等2.4既是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又是食品添加剂(1)管理要求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属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但是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对食品本身并不起功能作用,而只是由于工艺过程的需要,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各种物质,能够保证食品加工的顺利进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终成品之前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2)标示要求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不需要进行标示,在食品中发挥食品添加剂功能时,则标示其在GB2760或批准公告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举例:乳酸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不需要标识,在产品中发挥酸度调节剂功能时,则应标示为“乳酸”“酸度调节剂(乳酸)”“酸度调节剂(270)”等2.5食品原料发挥加工助剂的功能(1)管理要求根据GB7718实施指南,加工助剂可以是食品原料,在满足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终成品之前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的原则下,作为加工助剂管理当使用其食品原料的属性时,按照食品原料的要求进行管理(2)标示要求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不需要进行标识,当作为食品原料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名称进行标识举例:水作为加工助剂抽提溶剂使用时不需要标识,作为原料使用时,需要在配料表中进行标识,如“水”“饮用水”等结语综上,对于多用途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应该按照自身的使用意图正确使用和标示,同时能够使消费者通过食品标签标注的内容来识别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首先应该是对人类无害的,其次才是对食品色、香、味等性质的改善和提高因此,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无条件地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应该遵循以下一些使用要求: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保证在允许范围内长期摄入而对人体无害;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3、不应以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也不影响食品质量及风味;5、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6、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目的1.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2.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内容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第三节食品添加剂基本知识
食品防腐剂de危害
方便面里的食品添加剂分别起着增色、漂白、调节胃口、防止氧化、延长保存期等多种作用,这些 食品添加剂按规定都是可以使用的。因此,偶尔吃方便面是无关紧要的。但是,一些人经常拿来当 早餐或懒得下厨房时把它当饭吃,更有甚者长年累月吃方便面,这就有碍身体健康了。
油脂:为了延长保存期,大多数品种的方便面都用油炸过,油脂经过氧化后变成氧化脂质。它积存 于血管或其他器官中,形成老化现象,加速人的老化速度,引起动脉硬化,易导致脑溢血、心脏病、 肾脏病等疾病。
食盐:一包方便面含盐约6克,而一个人一天食盐的摄取量以6克为宜,所以方便面含盐量明显偏高。 经常吃方便面会因摄入食盐过多而易患高血压,且损害肾脏。
磷酸盐:磷酸盐添加剂可以改善方便面的味道。但是,人体摄磷太多会使体内的钙无法充分吸收、 利用,容易引起骨折、牙齿脱落和骨骼变形。
防氧化剂:方便面从制成到消费者,短时为一两个月,长时竟达一两年,其中添加的防氧化剂和其 他化学药品因长期贮存,受环境影响,已经在慢慢变质,食后对人体有一定的害处。
7.少数不法之徒为牟取暴利,生产销售劣质食品尤其是制售劣质香肠时,使用变质的畜 肉作原料,为不影响香肠的外观并掩盖变质的真相,竟使用福尔马林等作为防腐剂, 置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如何识别常见食品中的添加剂
如何识别常见食品中的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口感等特征,延长食品的保质期以及增加营养成分而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的各种物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各种食品添加剂,但是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很难准确识别食品中的添加剂成分。
因此,本文将介绍如何识别常见食品中的添加剂,帮助大家在购买食品时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食品包装上的标签信息来识别食品中的添加剂。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食品的成分表和营养成分表,其中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用量。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可以仔细阅读包装上的成分表,查看是否含有添加剂成分。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包括防腐剂、色素、甜味剂、增稠剂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健康状况选择不同类型的食品。
其次,通过外观和口感来识别食品中的添加剂。
一些食品添加剂会改变食品的颜色、口感和口味,消费者可以通过观察食品的外观和品尝食品的口感来初步判断是否含有添加剂。
比如,一些含有色素的食品会呈现出过于鲜艳或不自然的颜色,而添加了甜味剂的食品可能会有过甜的味道。
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些特征来判断食品是否含有添加剂成分。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咨询专业人士来识别食品中的添加剂。
现在有很多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资料和信息可以供消费者参考,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书籍等途径了解不同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作用和安全性等信息。
此外,消费者也可以向营养师、食品专家等专业人士咨询,获取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建议和意见。
最后,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品牌。
正规渠道销售的食品通常会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监管,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购买。
此外,一些知名品牌通常会注重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消费者可以选择这些品牌的食品来减少食品添加剂的摄入量。
总的来说,识别食品中的添加剂需要消费者具备一定的相关知识和技巧。
通过仔细阅读食品包装上的标签信息、观察食品的外观和口感、查阅相关资料和咨询专业人士以及选择正规渠道和信誉良好的品牌,消费者可以更好地识别食品中的添加剂,做出更加健康和明智的食品选择。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技术手册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技术手册一、前言随着现代食品工业的不断发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食品添加剂不仅能够保证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更能够增加食品的美味和口感。
然而,食品添加剂的滥用和错误使用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为此,我们撰写本手册,旨在为从事食品添加剂使用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些规范和技术指导。
二、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分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等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增加菜品色泽、保持营养成分稳定以及改善加工和贮藏条件等一系列目的而添加的化学品。
根据其作用和用量的不同,食品添加剂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 调味品类:如味精、鸡精、鲍汁、酱油等。
2. 色素类:如红曲色素、赤藓色素、胭脂红、亚硝酸盐等。
3. 酸度调节剂类:如柠檬酸、阿司匹林、醋酸、苹果酸等。
4. 酶类:如淀粉酶、蛋白酶、纤维素酶等。
5. 甜味剂类:如蔗糖、葡萄糖、果糖、麦芽糖、果糖糖浆等。
6. 防腐剂类:如山梨酸钾、山梨酸钠、丙酸钠、苯甲酸钠等。
7. 发酵剂类:如酵母、泡打粉、明矾等。
8. 膨松剂类:如明矾、苏打、泡打粉、碱性淀粉等。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1. 遵循国家标准:企业和个人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不能使用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并要按照规定的用量和用途进行使用。
2. 稳定性和安全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当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不能使用容易变质或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添加剂。
3. 整体使用量:所有食品添加剂的总使用量不应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限量。
按照推荐用量进行使用,不得超量使用。
4. 标签和说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必须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和使用量等信息,并且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标示。
5. 卫生条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场所必须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食品添加剂的存储、使用和处理要求干净整洁。
调味品标准知识
灰分 ≤5 ,总灰 分 ≤1 %;保 质期 自生产 之 1起 不得低 于 1 O天 。另外 ,规定辐 照杀菌 条件下 的调 味品菌 落总 % O 9 8
数 ≤15X1 4个 / ,大 肠 菌 群 ≤5 P /0 ,致 病 菌 不 得 检 出 。 . O g 0M N 1 0g
◆ 调味 品分类
对于 固态 调味 品如 腐乳 、酱腌 菜 、味精 等还 应 目测其 外形 或 品粒 是否 完 整 。所 有调 味 品均 应在 感官 指标 上 掌握
到 不 霉 、不 臭 、不 酸 败 、不 板 结 、无 异 物 、无 杂 质 、无 寄 生 虫 的程 度 。
◆ 酿 造食 醋和配 制食醋 的 区别
GBT 2 9 3 2 0 《 / 0 0 — 0 7 调味品分类》 将 调味 品分为食 用盐 、食 糖 、酱油 、食醋 、味精 、芝 麻油 、酱类 ( 豆酱 、
面酱 、芝 麻 酱 等) 、豆豉 、腐 乳 、鱼 露 、蚝 油 、虾 油 、橄榄 油 、调 味料 酒 、香 辛料 和香 辛料 调 味 品 、复合 调味 料 、火锅调 料等 1 7类 。
GB 8 3 — 0 8 《 麻 油》 等 液 态 类 调 味 23 20 芝
品标准 。
标 准 要 求各 种 调 味 品原 料 应 干燥 、无
虫 蛀 、无 霉 变 、无 异 昧 、无 污 染 、无 杂 质 , 具 有 该 原 料 应 有 的 色 泽 ,天 然 芳 香 味 或 辛 辣 味 ;理 化 指 标 :筛 卜 留 量 ≤ 25g1 0mg,水 分 ≤ 1 % ,酸 不 溶 性 _ . 残 . / 0 4
味 品辐 照杀 菌工 艺》、GB 5 6 — 0 0 ( 4 120 ( 食 用 盐》、GB 3 7 2 0 《 1 - 0 6 白砂 糖》 等 固态
食品添加剂的标注要求
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质量、提高食品加工技术水平而添加到食品中的各种化学物质。
在中国,食品添加剂的标注要求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实施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标明名称:食品添加剂应当在包装上标明其正确的名称,以表明其具有的性质和功能。
2. 使用范围:包装上还应注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即适用于哪些类型的食品,以便消费者正确选择使用。
3. 用量标准: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应标注使用的最大限量和最小限量,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4. 注明功能:包装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包括增加营养、改善口感、延长保质期等。
5. 允许使用编号:国家对每种食品添加剂都规定了允许使用编号,包装上应标注相应的编号以示合法使用。
总之,食品添加剂的标注要求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让消费者能够了解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途和安全使用标准,从而正确选择和使用食品。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查看食品包装上的标注信息,确保所购食品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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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标签标识常识
1、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标签必须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
(1)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保质期限或安全使用期限;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标准规定必须标注的其他事项。
(2)复合食品添加剂
除应当有(1)所述的标识和要求外,还应当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识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通用名称和含量。
(3)进口的食品添加剂
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还应载明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调味品
要载明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
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进口的预包装调味品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还应载明调味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